轨道车辆应急照明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8379046 阅读:163 留言:0更新日期:2013-03-01 13:23
用于轨道车辆的轨道车辆应急照明,具有由发光二极管组成的主照明,其中在主照明能量供应(HL)活跃时,主照明的所有发光器材以主照明强度(HLS)发光,并且在缺少主照明能量供应(HL)时,主照明的所有发光器材以应急照明强度(NLS)发光。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
本专利技术涉及一种轨道车辆应急照明
技术介绍
客运轨道车辆装备有允许乘客在车辆中定向的电应急照明。这些应急照明通常由为此设置的蓄电池来馈电,并且在没有外部能量供应可使用的情况下给车辆的内部空间照明。在此,将主照明的各个选出的灯用作为应急照明,所述选出的灯由应急电路馈电并且因此即使当由主电源馈电的灯熄灭时,所述选出的灯也保持运行。在客运轨道车辆中,通常有20%至30%的灯由应急电路馈电。在此所采用的发光器材通常是荧光灯或白炽灯泡。这些所述的发光器材经由大的表面输出光,并且因此不会导致眩目作用。在作为应急照明的其中只有一部分灯在运行的运行状态下,通常对于乘客也不产生眩目作用。该眩目作用应根据适用于客运轨道车辆的标准EN 13272被限制到特定值上。由于高的寿命和能效,近来将发光二极管(LED)优选用作为发光器材。这些LED具有允许它们显示出特别有利地适合采用在轨道车辆中的特性。除了寿命和能效之外,LED具有非常高的稳固性并且只要求非常小的结构空间。LED的高的能效还表现在微小的放热和因此简化的安装方面。但是,LED不能直接连接到轨道车辆的电源上,而是需要提供所需要的(微小的)运行电压的电子镇流器。但是,LED发光器材的微小尺寸决定了可能导致眩目作用的高的发光密度。然而,在应急照明运行中只有一部分灯保持运行的应急照明的常用实施方案在采用LED时导致不可接受的眩目作用。
技术实现思路
本专利技术所基于的任务因此在于,说明一种在采用LED作为发光器材时也使得对于 乘客的眩目作用最小化的轨道车辆应急照明。通过具有权利要求I的特征的轨道车辆应急照明来解决该任务。有利的扩展方案是从属权利要求的主题。按照本专利技术的基本思想,轨道车辆乘客车箱照明的所有的LED发光器材被用作为应急照明并且由不同的应急照明回路供电。相同的灯或发光器材既被采用为主照明,也被采用为应急照明。在应急照明的运行方式中,所有的也被采用于主照明的发光器材保持运行,但是其照明强度降低。因此可以达到以下的优点,即在采用LED作为发光器材的情况下,可以建立无眩目的轨道车辆应急照明。具体的本专利技术实现了,当切换到应急照明时,轨道车辆中的相对的光分布不被改变地保持原状。因此对于乘客确保了空间的定向,而能够不出现眩目作用。本专利技术的另一优点是,可以自由设计在主照明和应急照明之间的照明强度的过渡。照明强度的在时间上有延迟的降低、从主照明强度到应急照明强度的无级的过渡或时间上逐渐的多级的过渡尤其是有利的。由于为了运行LED需要特别是将轨道车辆常见的车载电压降低到LED运行电压的电子镇流器,可以将降低照明强度所需要的电子电路技术集成到该镇流器中。另外有利的是,轨道车辆乘客车箱照明的能源供应取自应急电源,并且主电源被作为控制信号引向电子镇流器。因此确保了可以进行可靠的应急照明运行,因为整个照明的能源供应总是由恒定存在的应急电源来进行。在(利用有效的主电源的)正常运行中,连续地对应急电源的蓄电池充电,使 得该蓄电池不会由于主照明的能源获取而放电。附图说明图I示例性地示出轨道车辆乘客车箱照明的原理电路图。图2示例性地示出具有本专利技术应急照明的轨道车辆乘客车箱照明的原理电路图。图3示例性地示出在主照明强度和应急照明强度之间的时间上的过渡一立即的过渡。图4示例性地示出主照明强度和应急照明强度之间的时间上的过渡一无级的过渡。图5示例性地示出在主照明强度和应急照明强度之间的时间上的过渡一延迟的过渡。图6示例性地示出在主照明强度和应急照明强度之间的时间上的过渡一分级的过渡。具体实施例方式图I示例性和示意地示出轨道车辆乘客车箱照明的原理电路图。所示照明包括六个灯LL··· L6,其中灯LI,L3,L4和L6由主照明能量供应HL供电,并且灯L2和L5由应急照明能量供应NL供电。如果主照明能量HL不能供使用,则进入应急照明运行,其中在该应急照明运行中,灯L2和L5处于运行中。因此,可能由于数量减少的处于运行中的灯或发光器材而产生眩目作用。尤其是在采用LED发光器材时,实际上不能避免眩目作用。图2示例性和示意地示出具有本专利技术应急照明的轨道车辆乘客车箱照明的原理电路图。所示出的照明包括六个灯LL··· L6、镇流器VSG、主照明能量供应HL和应急照明能量供应NL。镇流器VSG提供用于运行灯Lb-Le所需要的运行电压,该运行电压尤其是在采用LED发光器材时可以显著小于主照明能量供应HL和应急照明能量供应NL的电压。在主照明运行中,所有的灯Lb-Le以主照明强度HLS发光。但是在应急照明运行中,同样像在主照明运行中那样,所有的灯Lb-Le以不同于主照明强度HLS的(较小的)应急照明强度NLS发光。图3示例性和示意地示出在主照明强度和应急照明强度之间的时间上的过渡。示出了轨道车辆乘客车箱照明的照明强度LS的时间变化曲线。垂直轴为照明强度LS,水平轴为时间t。在故障时刻ta,照明强度LS从主照明强度HLS降低到应急照明强度NLS。图4示例性和示意地示出在主照明强度和应急照明强度之间的时间上的过渡。类似于图3中那样,示出了照明强度LS从主照明强度HLS到应急照明强度NLS的过渡。在该实施例中,进行从主照明强度HLS到应急照明强度NLS的无级的过渡。图5示例性和示意地示出在主照明强度和应急照明强度之间的时间上的过渡。在该实施例中,进行从主照明强度HLS到应急照明强度NLS的、相对于故障时刻ta在时间上有延迟的过渡。图6示例性和示意地示出在主照明强度和应急照明强度之间的时间上的过渡。在该实施例中,进行从主照明强度HLS到应急照明强度NLS的分级的过渡。附图标记列表 LL···!^灯I…灯6 HL主照明能量供应 NL应急照明能量供应 VSG镇流器t时间 ta故障时刻 LS照明强度 HLS主照明强度 NLS应急照明强度。权利要求1.用于轨道车辆的轨道车辆应急照明,具有由发光二极管组成的主照明,其特征在于,在主照明能量供应(HL)活跃时,主照明的所有发光器材以主照明强度(HLS)发光,并且在缺少主照明能量供应(HL)时,主照明的所有发光器材以应急照明强度(NLS)发光。2.根据权利要求I的轨道车辆应急照明,其特征在于,设置镇流器(VSG),该镇流器(VSG)提供运行发光器材所需要的运行电压并且与主照明能量供应(HL)的存在有关地控制在主照明强度(HLS)和应急照明强度(NLS)之间的发光器材的照明强度。3.根据权利要求2的轨道车辆应急照明,其特征在于,用于运行发光器材的能量在主照明运行中以及在应急照明运行中都取自应急照明能量供应(NL)。4.根据以上权利要求之一的轨道车辆应急照明,其特征在于,无级地进行在主照明强度(HLS)和应急照明强度(NLS)之间的过渡。5.根据以上权利要求之一的轨道车辆应急照明,其特征在于,相对于主照明能量供应(HL)的故障时刻(ta)在时间上有延迟地进行在主照明强度(HLS)和应急照明强度(NLS)之间的过渡。全文摘要用于轨道车辆的轨道车辆应急照明,具有由发光二极管组成的主照明,其中在主照明能量供应(HL)活跃时,主照明的所有发光器材以主照明强度(HLS)发光,并且在缺少主照明能量供应(HL)时,主照明的所有发光器材以应急照明强度(NLS)发光。文档编号H02J9/00GK1029471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A安布罗茨K乌尔赖希
申请(专利权)人:奥地利西门子公司
类型:
国别省市: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评论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发表了对其他浏览者有用的留言会获得科技券。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