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本申请要求于2011年6月28日提交的德国专利申请第DE102011105912.5号和于2011年6月28日提交的美国临时申请第61/501,865号的提交日的权益,这些申请的全部内容通过弓I证方式结合于此。本专利技术涉及一种具有主翼和增升体(high-lift body,高升力体)的机翼,该增升体布置在主翼上,使得该增升体可在收起与展开位置之间移动,并涉及一种用于实现调节增升体相对于主翼的运动的方法。US2007/0241236A1公开了一种具有主翼和前缘缝翼(slat)的机翼,该前缘缝翼可相对于主翼移动,使得形成间隙。引导机构以多杆连接机构的形式实现。DE102005027749A1公开了一种具有主翼和通常所说的偏倾前缘(droop nose)的机翼。在此情况中,在偏倾前缘的展开位置中,在偏倾前缘与主翼之间不存在间隙。偏倾前缘用于改变机翼的曲率,并且从而改变机翼上的流动状况。W02008/135266A1描述了 一种引导机构,该引导机构以四杆连接机构的形式实现,并用于在收起位置与前缘襟翼与主翼隔开的位置之间移动前缘襟翼。
技术实现思路
本专利技术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具有主翼和增升体的机翼以及一种用于实现调节增升体相对于主翼的运动的方法,增升体布置在主翼的前缘上,使得该增升体可通过引导机构在中间位置与展开的调节位置之间移动,其中,所述机翼和所述方法使得可实现增升体的复杂的调节运动,并且特别地,使得后部区域,尤其是增升体的后缘适于主翼的前侧的轮廓。上述目的通过独立权利要求的特征来实现。其他有利的实施方式在参考这些独立权利要求的从属权利要求中进行了公开。根据本 ...
【技术保护点】
一种具有主翼(12)的机翼(10),所述机翼具有至少一个增升体(14),所述增升体布置在所述主翼(10)的前缘上,使得所述增升体能在初始调节位置与参照所述初始调节位置的最大变化调节位置之间移动;具有至少一个引导机构(16),通过所述至少一个引导机构,所述增升体(14)能移动地耦接至所述主翼(12);并具有驱动装置(50),用于实现调节所述增升体(14)的运动,其中,所述引导机构(16,36)的特征在于:调节杆布置,具有至少一个调节杆(21,41),其中,所述调节杆布置的至少一个调节杆耦接至所述增升体(14),至少一个第一主翼杆(18,38),所述至少一个第一主翼杆通过第一主翼枢转接头(20,30)耦接至所述主翼(12),并通过第一调节杆枢转接头(22,42)耦接至所述至少一个调节杆(21,41),使得有效的杆臂在所述第一调节杆枢转接头与所述增升体(14)之间形成,至少一个第二主翼杆(19,39),所述至少一个第二主翼杆通过第二主翼枢转接头(26,46)耦接至所述主翼(12),并通过第二调节杆枢转接头(24,44)耦接至所述至少一个调节杆(21,41),使得有效的杆臂在所述第二调节杆枢转 ...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1.06.28 DE 102011105912.5;2011.06.28 US 61/501,1.一种具有主翼(12)的机翼(10),所述机翼具有至少一个增升体(14),所述增升体布置在所述主翼(10)的前缘上,使得所述增升体能在初始调节位置与参照所述初始调节位置的最大变化调节位置之间移动;具有至少一个引导机构(16),通过所述至少一个引导机构,所述增升体(14)能移动地耦接至所述主翼(12);并具有驱动装置(50),用于实现调节所述增升体(14)的运动,其中,所述引导机构(16,36)的特征在于: 调节杆布置,具有至少一个调节杆(21,41),其中,所述调节杆布置的至少一个调节杆耦接至所述增升体(14), 至少一个第一主翼杆(18,38),所述至少一个第一主翼杆通过第一主翼枢转接头(20,30)耦接至所述主翼(12),并通过第一调节杆枢转接头(22,42)耦接至所述至少一个调节杆(21,41),使得有效的杆臂在所述第一调节杆枢转接头与所述增升体(14)之间形成, 至少一个第二主翼杆(19,39),所述至少一个第二主翼杆通过第二主翼枢转接头(26,46)耦接至所述主翼(12),并通过第二调节杆枢转接头(24,44)耦接至所述至少一个调节杆(21,41),使得有效的杆臂在所述第二调节杆枢转接头与所述第一调节杆枢转接头(22,42)之间形成, 其中,所述引导机构以这样的方式实现,该方式使得参照所述增升体(14)的所述初始调节位置中的主翼厚度方向(D-H),所述第一主翼枢转接头(20,30)布置在所述第一调节杆枢转接头(22,42)的下方,并且所述第二主翼枢转接头(26,46)布置在所述第二调节杆枢转接头(24,44)的上方, 或者 其中,所述引导机构以这样的方式实现,该方式使得参照所述增升体(14)的所述初始调节位置中的主翼厚度方向(D-H),所述第一主翼枢转接头(20,30)布置在所述第一调节杆枢转接头(22,42)的上方,并且所述第二主翼枢转接头(26,46)布置在所述第二调节杆枢转接头(24,44)的下方。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机翼(10),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引导机构以这样的方式设计,该方式使得所述增升体(14)实现为具有后缘,使得所述增升体(14)的沿着所述增升体的翼展方向延伸的轮廓线,以及特别地,所述增升体的所述后缘在与所述主翼的轮廓表面相距预定的恒定距离处和/或在与所述主翼的轮廓表面相距相对小的、气动无效的距离处至少部分地延伸,同时,所述增升体(14)的调节运动被执行, 其中,特别地,在所述增升体在收起位置与展开位置之间运动的过程中,所述增升体(14)通过所述至少一个引导机构(16,36)以这样的方式被引导,该方式使得至少在所述主翼的第一轮廓表面区段和第二轮廓表面区段(4a,4b)中或者在所述增升体的整个调节范围中,所述增升体(14)的参照增升体翼弦方向的最后面的轮廓线与所述主翼(12)的外轮廓表面隔开的距离不大于10mm。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机翼(10),其中 所述主翼(12)在所述增升体(14)的所述后缘(TE)的区域中的外轮廓表面在所述增升体的初始调节位置中包括第一轮廓表面区段(4a)以及第二轮廓表面区段(4b),从主翼翼弦方向(T-H)上观察,参照所述增升体翼弦方向,所述第一轮廓表面区段位于所述增升体(14)的最后面的轮廓线的前面,并由所述增升体(14)覆盖,从所述主翼翼弦方向(T-H)上观察,所述第二轮廓表面区段在所述第一轮廓表面区段(4a)的后面延伸,沿着所述主翼翼弦方向(T-H)延伸的轮廓线位于所述第一轮廓表面区段和所述第二轮廓表面区段(4a,4b)中,所述轮廓线实现为不具有突然弯曲部, 其中,特别地,所述第一轮廓表面区段(4a)和所述第二轮廓表面区段(4b)在所述增升体翼弦方向(T-K)上的长度分别相当于所述增升体(14)的最大厚度的一半。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一项所述的机翼(10),其中,所述第一调节杆枢转接头和所述第二调节杆枢转接头(22,24 )分别实现为球形接头形式。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一项所述的机翼(10),其中,第一引导机构(16)的所述主翼枢转接头(20,26)和所述第一调节杆枢转接头(22,42)和/或所述第二调节杆枢转接头(24,44)分别实现为球形接头形式,并且第二引导机构(36)的主翼枢转接头(30,46)中的至少一个实现为轴向接头的形式,所述轴向接头具有沿着所述增升体(14)的翼展方向(Sff-K)延伸的旋转轴线。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一项所述的机翼(10),其中 第一引导机构(16)的所述第一调节杆枢转接头(22,42)和/或第二引导机构(26)的第二调节杆枢转接头(44)包括分别允许轴向运动的轴向接头,其中,轴向接头部件通过主翼杆(18a,18b,39a,39b)的布置分别固定在主翼翼展方向(D-H)上,并且 多个主翼杆(38a,38b ;19a,19b)以这样的方式耦接至相应的其他第一(42)或第二(24)调节杆枢转接头(22,42),该方式使得这些调节杆枢转接头(22,42)固定在所述主翼翼展方向 上。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一项所述的机翼(10),其中,至少一个引导机构的...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伯恩哈德·希夫,卡斯滕·特瑞博,
申请(专利权)人:空中客车运作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德国;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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