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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肉制品及其加工方法技术

技术编号:24480898 阅读:49 留言:0更新日期:2020-06-12 22:12
本发明专利技术提供了一种肉制品及其加工方法,以猪精肉、鸡胸肉和猪肥膘肉为主要原料,先将猪精肉和鸡胸肉分别滚揉处理后混合绞制成瘦肉泥,再加入预混液和预绞制的猪肥膘肉泥,搅拌,腌制,灌装成肉肠,烟熏炉加工,后处理,得到一种肉制品,具有独特的熏肉风味,口感细腻劲道有弹性,咀嚼性好,致癌物含量低,兼顾了致癌物控制和风味口感。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一种肉制品及其加工方法
本专利技术涉及食品加工
,特别地,涉及一种肉制品及其加工方法。
技术介绍
肉制品是指采用各种肉类作为主要原料,经调味制作的熟肉制成品或半成品,如香肠、火腿、培根、酱卤肉、烧烤肉、肉干、肉脯、肉丸、调理肉串、肉饼、腌腊肉、水晶肉等。传统加工方法所得肉制品色泽诱人、味道鲜美,但是烧烤、烟熏、卤煮和油炸等工序容易产生多环芳烃等化合物,具有强烈的致突变性和致癌性,会对人类健康造成极大的威胁。而且,在肉制品加工过程中通常存在高温处理,往往会对产品风味、口感造成影响,同时还有严重的营养损失。因此,对肉制品加工进行进一步的改良是非常必要的。专利CN102613578B公开了一种四非肉制品加工方法,所谓“四非”是指非烟熏、非烧烤、非卤煮、非油炸等加工方式,具体方法是:将鲜肉腌制后通过热风熟制,最高处理温度为120~130℃,并在处理过程中喷淋增香剂。该专利所得肉制品明显降低了多环芳烃等致癌物的产生,通过增香剂带来了较好的风味。但是该肉制品的风味与传统熏烤产品仍有较大差异,口感也较差。r>
技术实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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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1.一种肉制品的加工方法,其特征在于,以重量份计,先将1份猪精肉和0.7~0.9份鸡胸肉分别滚揉处理后混合绞制成瘦肉泥,再加入1~1.5份预混液和1.2~1.3份预绞制的猪肥膘肉泥,搅拌,腌制,灌装成肉肠,烟熏炉加工,后处理,即得所述的一种肉制品;其中,所述预混液是由魔芋粉、木薯淀粉、葛粉、猪血浆蛋白粉、水按照质量比1:0.6~0.8:0.3~0.4:0.1~0.2:18~20混合制成;烟熏炉加工的具体方法为:50~55℃烟熏80~120分钟,排烟5~7分钟,75~85℃蒸煮70~90分钟,排汽5~7分钟,55~60℃烘烤60~80分钟,55℃干燥50~60分钟;烟熏时所使用的熏材是将干燥木粒...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肉制品的加工方法,其特征在于,以重量份计,先将1份猪精肉和0.7~0.9份鸡胸肉分别滚揉处理后混合绞制成瘦肉泥,再加入1~1.5份预混液和1.2~1.3份预绞制的猪肥膘肉泥,搅拌,腌制,灌装成肉肠,烟熏炉加工,后处理,即得所述的一种肉制品;其中,所述预混液是由魔芋粉、木薯淀粉、葛粉、猪血浆蛋白粉、水按照质量比1:0.6~0.8:0.3~0.4:0.1~0.2:18~20混合制成;烟熏炉加工的具体方法为:50~55℃烟熏80~120分钟,排烟5~7分钟,75~85℃蒸煮70~90分钟,排汽5~7分钟,55~60℃烘烤60~80分钟,55℃干燥50~60分钟;烟熏时所使用的熏材是将干燥木粒与湿木粒按照质量比1:0.3~0.5均匀混合而得,所述的湿木粒是将木粒倒入2~3倍重量的糖水中浸泡2~3小时,取出后沥干而得,糖水是由白砂糖溶于5~8倍重量的水中得到。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肉制品的加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滚揉处理的具体方法是:先利用盐水注射机将0~4℃料水注射到0~4℃的猪精肉或鸡胸肉中,注射后控制温度为0~4℃,然后转移至滚揉机中进行滚揉处理,出料温度控制为0~4℃。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肉制品的加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滚揉时的真空度为-0.07~-0.08MPa,转速为10转/分钟,滚揉的流程如下:正转15分钟,暂停10分钟,反转25分钟,暂停10分钟,正转30分钟。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肉制品的加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每千克猪精肉或鸡胸肉所用料水的量为0.2~0.3kg,以重...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崔艳兰
申请(专利权)人:崔艳兰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湖南;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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