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CD123抗体以及其缀合物和衍生物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17662054 阅读:64 留言:0更新日期:2018-04-08 13:05
本公开总体上涉及结合至CD123抗原(白细胞介素3受体的a链或IL‑3Ra)的抗体、其抗原结合片段、多肽以及免疫缀合物。本公开还涉及使用此类CD123结合分子来诊断和治疗诸如B细胞恶性肿瘤的疾病的方法。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抗CD123抗体以及其缀合物和衍生物相关申请的引用本申请根据35U.S.C.§119(e)要求2015年6月29日提交的美国临时申请号62/186,161、2016年5月18日提交的美国临时申请号62/338,203和2016年6月7日提交的美国临时申请号62/346,730的提交日期的权益。以上引用的申请中的每一者的全部内容以引用的方式并入本文。专利
本专利技术总体上涉及结合CD123抗原(白细胞介素-3受体的α链或IL-3Rα)的抗体、其抗原结合片段、多肽和免疫缀合物。本专利技术还涉及使用此类CD123结合分子来诊断和治疗诸如B细胞恶性肿瘤的疾病的方法。专利技术背景CD123(白细胞介素3受体α,IL-3Rα)是作为白细胞介素3受体(IL-3R)复合物的一部分的40kDa分子。细胞因子白细胞介素3(IL-3)驱动多能干细胞早期分化成红细胞、骨髓细胞和淋巴祖细胞。CD123表达于CD34+定向祖细胞上,而非由CD34+/CD38-正常造血干细胞(HSC)表达。CD123由嗜碱性粒细胞、肥大细胞、浆细胞样树突状细胞表达,一些表达由单核细胞、巨噬细胞和嗜酸性粒细胞进行,并且低或无表达由嗜中性粒细胞和巨核细胞进行。一些非造血组织,诸如胎盘、睪丸莱氏细胞、某些脑细胞元件和一些内皮细胞,也表达CD123。然而,在那里的表达主要是细胞质表达。据报道CD123由白血病母细胞(“白血病原始细胞”)和白血病干细胞(LSC)表达(Jordan等人,Leukemia14:1777-1784,2000;Jin等人,Blood113:6603-6610,2009)。在人正常前体群体中,CD123由造血祖细胞(HPC)的一个子集而非由正常HSC表达。据报道CD123还由浆细胞样树突状细胞(pDC)和嗜碱性粒细胞表达,且在较小程度上由单核细胞和嗜酸性粒细胞表达。已报道CD123在广泛范围的血液学恶性肿瘤,包括急性骨髓性白血病(AML)和骨髓发育不良综合征(MDS)中过度表达于恶性细胞上(等人,Haematologica86(12):1261-1269,2001)。CD123的过度表达在AML中与不良预后相关(Tettamanti等人,Br.J.Haematol.161:389-401,2013)。认为AML和MDS出现在通常呈休眠状态(即,非快速分裂的细胞)的白血病干细胞(LSC)小群体中并由其不朽化,且因此抵抗细胞死亡(细胞凋亡)和常规化学治疗剂。LSC的特征在于CD123的过度表达,而CD123不存在于正常人骨髓中的相应正常造血干细胞群体中(Jin等人,Blood113:6603-6610,2009;Jordan等人,Leukemia14:1777-1784,2000)。CD123表达还与多种其他恶性肿瘤/恶性肿瘤前期相关:慢性骨髓性白血病(CML)祖细胞(包括原始细胞危象CML);霍奇金氏里-斯二氏(RS)细胞;转化的非霍奇金氏淋巴瘤(NHL);一些慢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CLL)(CD11c+);急性T成淋巴细胞性白血病(T-ALL)的子集(16%,最不成熟,主要是成人)、浆细胞样树突状细胞(pDC)(DC2)恶性肿瘤和CD34+/CD38-骨髓发育不良综合征(MDS)骨髓细胞恶性肿瘤。AML是以转化的骨髓祖细胞在骨髓中的增殖和积聚为特征的克隆性疾病,其最终导致造血衰竭。AML发病率随年龄而增加,且老年患者与年轻患者相比通常具有较差治疗结果(Robak等人,Clin.Ther.2:2349-2370,2009)。令人遗憾的是,在当前,大部分患有AML的成人死于其疾病。针对AML的治疗最初集中于诱导缓解(诱导疗法)。在实现缓解后,治疗转而集中于巩固这种缓解(缓解后或巩固疗法)且在一些情况下维持疗法。针对AML的标准缓解诱导范式是利用蒽环类/阿糖胞苷组合的化学疗法,随后以通常利用较高剂量的与诱导期期间所使用的相同的药物的巩固化学疗法或人干细胞移植,这取决于患者耐受强化治疗的能力和单独化学疗法的治愈可能性而定(参见Roboz,Curr.Opin.Oncol.24:711-719,2012)。频繁用于诱导疗法的药剂包括阿糖胞苷和蒽环类。阿糖胞苷还称为AraC,其通过干扰DNA合成来杀死癌细胞和其他快速分裂的正常细胞。与AraC治疗相关的副作用包括因白细胞产生减少而造成对感染的抗性降低;因血小板产生减少而造成流出血;以及由于红血细胞可能减少而造成贫血。其他副作用包括恶心和呕吐。蒽环类(例如,柔红霉素、阿霉素和伊达比星)具有若干种作用模式,包括抑制DNA和RNA合成、破环DNA的高级结构和产生细胞破坏性游离氧自由基。蒽环类的最重要的不利作用是心脏毒性,其限制施用终生剂量且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适用性。因此,令人遗憾的是,尽管在新诊断的AML的治疗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但20%至40%的患者在利用标准诱导化学疗法的情况下未实现缓解,且预计进入第一完全缓解的患者中有50%至70%在3年内复发。在复发时或对于患有抗性疾病的患者的最优策略仍不确定。在处于第一次或后续缓解中的AML患者中,已确定干细胞移植是抗白血病疗法的最有效形式(Roboz,2012)。抗体-药物缀合物(ADC)和其他细胞结合剂-药物缀合物正作为对多种癌症具有功效的一类强力抗肿瘤剂而出现。细胞结合剂-药物缀合物(诸如ADC)通常由三个独特元件构成:细胞结合剂(例如,抗体);接头;和细胞毒性部分。常规地,细胞毒性药物部分共价连接于抗体上的赖氨酸残基或通过还原链间二硫键而获得的半胱氨酸残基,从而产生ADC,所述ADC是携带连接在抗体分子上的不同位置处的不同数目的药物的非均匀混合物。专利技术概述本专利技术是基于出人意料的发现,即本专利技术的缀合物对各种表达CD123的癌细胞,尤其是具有至少一个消极预后因素的白血病非常有效。本专利技术的一个方面提供一种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a)结合人CD123/IL3-Rα抗原的氨基酸101至346内的表位,且(b)抑制抗原阳性TF-1细胞中的IL3依赖性增殖。在某些实施方案中,所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结合人CD123抗原的氨基酸101至204内的表位。在另一实施方案中,所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结合人CD123抗原的氨基酸205至346内的表位。本专利技术的一个相关方面提供一种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a)结合人CD123抗原的氨基酸1至100内的表位,且(b)抑制抗原阳性TF-1细胞中的IL3依赖性增殖,其中IC50值为0.1nM或更小(例如,0.08nM、0.05nM、0.03nM)。在某些实施方案中,所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抑制白血病干细胞或白血病原始细胞但不抑制造血干细胞的增殖。在某些实施方案中,所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在0.3nM或更低,诸如介于0.01nM与0.3nM之间、介于0.01nM与0.2nM之间、介于0.01nM与0.19nM之间、介于0.01nM与0.18nM之间、介于0.01nM与0.15nM之间或介于0.01nM与0.1nM之间的解离常数(Kd)下结合至人CD123抗原阳性细胞。在某些实施方案中,所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结合至食蟹猴CD123。例如,所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可在介于0.05与0.3nM之间、介于0.05与0.2nM之间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抗CD123抗体以及其缀合物和衍生物

【技术保护点】
一种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a)结合人CD123/IL3‑Rα抗原的氨基酸101至346内的表位,以及(b)抑制抗原阳性TF‑1细胞中的IL3依赖性增殖。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5.06.29 US 62/186,161;2016.05.18 US 62/338,203;1.一种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a)结合人CD123/IL3-Rα抗原的氨基酸101至346内的表位,以及(b)抑制抗原阳性TF-1细胞中的IL3依赖性增殖。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中所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结合人CD123抗原的氨基酸101至204内的表位。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中所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结合人CD123抗原的氨基酸205至346内的表位。4.一种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a)结合人CD123抗原的氨基酸1至100内的表位,以及(b)抑制抗原阳性TF-1细胞中的IL3依赖性增殖,其中IC50值为0.1nM或更小(例如,0.08nM、0.05nM、0.03nM)。5.如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中所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抑制白血病干细胞或白血病母细胞的增殖而不抑制造血干细胞的增殖。6.如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中所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在0.3nM或更低的解离常数(Kd)下结合至人CD123抗原阳性细胞。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中所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在介于0.01nM与0.3nM之间的Kd下结合至人CD123抗原阳性细胞。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中所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在介于0.01nM与0.2nM之间的Kd下结合至人CD123抗原阳性细胞。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中所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在介于0.01nM与0.1nM之间的Kd下结合至人CD123抗原阳性细胞。10.如权利要求1-9中任一项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中所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结合至食蟹猴CD123。11.如权利要求1-9中任一项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中所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在介于0.05与0.3nM之间的Kd下结合至食蟹猴CD123。12.如权利要求1-9中任一项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中所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在介于0.05与0.2nM之间的Kd下结合至食蟹猴CD123。13.如权利要求1-9中任一项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中所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在介于0.05与0.1nM之间的Kd下结合至食蟹猴CD123。14.如权利要求1-13中任一项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中所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在实质上类似的结合亲和力下结合人和食蟹猴CD123两者。15.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中所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在介于0.05与0.3nM之间的Kd下结合至人和食蟹猴CD123。16.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中所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在介于0.05与0.2nM之间的Kd下结合至人和食蟹猴CD123。17.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中所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在介于0.05与0.1nM之间的Kd下结合至人和食蟹猴CD123。18.如权利要求6-17中任一项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中Kd通过流式细胞术、表面等离子体共振或放射免疫测定进行测量。19.如权利要求1-18中任一项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中所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在0.5nM或更低的浓度下抑制抗原阳性TF-1细胞中至少50%的IL3依赖性增殖。20.如权利要求1-19中任一项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包含:a)至少一个重链可变区或其片段,其包含三个顺序互补决定区(CDR),分别为CDR1、CDR2和CDR3,其中,除了1、2或3个保守氨基酸取代以外,CDR1选自由以下各项组成的组:SEQIDNO:1、5和12;CDR2选自由以下各项组成的组:SEQIDNO:2、3、6-10、13和14;并且任选地,CDR3选自由以下各项组成的组:SEQIDNO:4、11和15;以及b)至少一个轻链可变区或其片段,其包含三个顺序互补决定区(CDR),分别为CDR1、CDR2和CDR3,其中,除了1、2或3个保守氨基酸取代以外,CDR1选自由以下各项组成的组:SEQIDNO:16、19、20和23;CDR2选自由以下各项组成的组:SEQIDNO:17、21和24;并且任选地,CDR3选自由以下各项组成的组:SEQIDNO:18、22和25。21.如权利要求20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中所述保守氨基酸取代包括通过Arg取代CDR中的至少一个Lys。22.如权利要求20或21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中所述抗体是包含小鼠CDR区的CDR移植人源化抗体,并且其中所述抗体的一个或多(例如1、2、3、4、5、6、7或8)个重链和/或轻链框架区维尼尔区残基具有小鼠起源。23.如权利要求1-19中任一项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包含:a)免疫球蛋白重链可变区,其具有SEQIDNO:39或40中所阐述的氨基酸序列;以及b)免疫球蛋白轻链可变区,其具有SEQIDNO:41中所阐述的氨基酸序列。24.如权利要求1-19中任一项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包含:a)免疫球蛋白重链可变区,其具有SEQIDNO:34中所阐述的氨基酸序列;以及b)免疫球蛋白轻链可变区,其具有SEQIDNO:35中所阐述的氨基酸序列。25.如权利要求24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中自SEQIDNO:34的N末端起的第二个残基Xaa是Phe。26.如权利要求24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中自SEQIDNO:34的所述N末端起的所述第二个残基Xaa是Val。27.如权利要求1-19中任一项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包含:a)免疫球蛋白重链可变区,其具有SEQIDNO:39或40中所阐述的氨基酸序列,除了N末端残基是Ser;以及b)免疫球蛋白轻链可变区,其具有SEQIDNO:41中所阐述的氨基酸序列。28.如权利要求1-19中任一项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包含:a)免疫球蛋白重链可变区,其具有SEQIDNO:39或40中所阐述的氨基酸序列;以及b)免疫球蛋白轻链可变区,其具有SEQIDNO:41中所阐述的氨基酸序列,除了N末端残基是Ser。29.如权利要求1-19中任一项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包含:a)免疫球蛋白重链区,其具有SEQIDNO:59或60中所阐述的氨基酸序列,除了N末端残基是Ser,且除了对应于SEQIDNO:54的第5个至最后一个残基的残基是Cys;以及b)免疫球蛋白轻链可变区,其具有SEQIDNO:41中所阐述的氨基酸序列。30.如权利要求1-19中任一项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包含:a)免疫球蛋白重链区,其具有SEQIDNO:59或60中所阐述的氨基酸序列,除了对应于SEQIDNO:54的所述第5个至所述最后一个残基的所述残基是Cys;以及b)免疫球蛋白轻链可变区,其具有SEQIDNO:41中所阐述的氨基酸序列,除了N末端残基是Ser。31.如权利要求1-19中任一项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包含:a)免疫球蛋白重链可变区,其具有SEQIDNO:38中所阐述的氨基酸序列;以及b)免疫球蛋白轻链可变区,其具有SEQIDNO:35中所阐述的氨基酸序列。32.如权利要求1-19中任一项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包含:a)免疫球蛋白重链可变区,其具有SEQIDNO:34中所阐述的氨基酸序列;以及b)免疫球蛋白轻链可变区,其具有SEQIDNO:37中所阐述的氨基酸序列。33.如权利要求1-19中任一项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包含:a)免疫球蛋白重链可变区,其具有SEQIDNO:56中所阐述的氨基酸序列;以及b)免疫球蛋白轻链可变区,其具有SEQIDNO:35中所阐述的氨基酸序列。34.如权利要求1-19中任一项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包含:a)免疫球蛋白重链可变区,其具有SEQIDNO:54中所阐述的氨基酸序列;以及b)免疫球蛋白轻链可变区,其具有SEQIDNO:37中所阐述的氨基酸序列。35.如权利要求31-34中任一项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中自SEQIDNO:38、34、56和54的N末端起第二个残基Xaa是Phe。36.如权利要求31-34中任一项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中自SEQIDNO:38、34、56和54的N末端起第二个残基Xaa是Val。37.如权利要求1-19中任一项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包含:a)免疫球蛋白重链区,其具有SEQIDNO:59或60中所阐述的氨基酸序列,除了对应于SEQIDNO:54的第5个至最后一个残基的残基是Cys;以及b)免疫球蛋白轻链可变区,其具有SEQIDNO:41中所阐述的氨基酸序列。38.如权利要求1-19中任一项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包含:a)免疫球蛋白重链可变区,其具有SEQIDNO:54中所阐述的氨基酸序列;以及b)免疫球蛋白轻链可变区,其具有SEQIDNO:35中所阐述的氨基酸序列。39.如权利要求38、33或34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中自SEQIDNO:54或56的所述N末端起的所述第二个残基Xaa是Phe。40.如权利要求38、33或34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中自SEQIDNO:54或56的所述N末端起的所述第二个残基Xaa是Val。41.如权利要求1-3和5-20中任一项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包含:a)免疫球蛋白重链可变区,其包含具有SEQIDNO:1中所阐述的氨基酸序列的CDR1、具有SEQIDNO:2或3中所阐述的氨基酸序列的CDR2和具有SEQIDNO:4中所阐述的氨基酸序列的CDR3;以及b)免疫球蛋白轻链可变区,其包含具有SEQIDNO:16中所阐述的氨基酸序列的CDR1、具有SEQIDNO:17中所阐述的氨基酸序列的CDR2和具有SEQIDNO:18中所阐述的氨基酸序列的CDR3。42.如权利要求1-3和5-20中任一项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包含:a)免疫球蛋白重链可变区,其包含具有SEQIDNO:5中所阐述的氨基酸序列的CDR1、具有SEQIDNO:6、7、8、9或10中所阐述的氨基酸序列的CDR2和具有SEQIDNO:11中所阐述的氨基酸序列的CDR3;以及b)免疫球蛋白轻链可变区,其包含具有SEQIDNO:19或20中所阐述的氨基酸序列的CDR1、具有SEQIDNO:21中所阐述的氨基酸序列的CDR2和具有SEQIDNO:22中所阐述的氨基酸序列的CDR3。43.如权利要求4-20中任一项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包含:a)免疫球蛋白重链可变区,其包含具有SEQIDNO:12中所阐述的氨基酸序列的CDR1、具有SEQIDNO:13或14中所阐述的氨基酸序列的CDR2和具有SEQIDNO:15中所阐述的氨基酸序列的CDR3;以及b)免疫球蛋白轻链可变区,其包含具有SEQIDNO:23中所阐述的氨基酸序列的CDR1、具有SEQIDNO:24中所阐述的氨基酸序列的CDR2和具有SEQIDNO:25中所阐述的氨基酸序列的CDR3。44.如权利要求1-43中任一项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包含:a)VH序列,其与选自由以下各项组成的组的参考VH序列至少95%相同:SEQIDNO:26、28、30、32、34、38、39和40(优选26、28、30、32、34和38);和/或b)VL序列,其与选自由以下各项组成的组的参考VL序列至少95%相同:SEQIDNO:27、29、31、33、35、37和41(优选27、29、31、35和37)。45.如权利要求44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中所述VH序列与SEQIDNO:26、28、30、32、34、38、39和40(优选26、28、30、32、34和38)中的一个至少99%相同,和/或其中所述VL序列与SEQIDNO:27、29、31、33、35、37和41(优选27、29、31、35和37)中的一个至少99%相同。46.如权利要求45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包含:a)VH序列,其选自由以下各项组成的组:SEQIDNO:26、28、30、32、34、38、39和40(优选26、28、30、32、34和38);和/或b)VL序列,其选自由以下各项组成的组:SEQIDNO:27、29、31、33、35、37和41(优选27、29、31、35和37)。47.如权利要求46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包含SEQIDNO:26的VH序列和SEQIDNO:27的VL序列。48.如权利要求46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包含SEQIDNO:28的VH序列和SEQIDNO:29的VL序列。49.如权利要求46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包含SEQIDNO:30的VH序列和SEQIDNO:31的VL序列。50.如权利要求46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包含SEQIDNO:34的VH序列和SEQIDNO:35的VL序列。51.如权利要求1-49中任一项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中所述抗体是鼠类抗体、非人哺乳动物抗体、嵌合抗体、人源化抗体或人抗体。52.如权利要求51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中所述人源化抗体是CDR移植抗体或表面重构的抗体。53.如权利要求1-52中任一项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中所述抗体是全长抗体。54.如权利要求1-52中任一项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中所述其抗原结合片段是Fab、Fab'、F(ab')2、Fd、单链Fv或scFv、二硫键连接的Fv、V-NAR结构域、IgNar、胞内抗体、IgGΔCH2、微型抗体、F(ab')3、四链抗体、三链抗体、双链抗体、单结构域抗体、DVD-Ig、Fcab、mAb2、(scFv)2或scFv-Fc。55.一种多肽,其包含如权利要求1-54中任一项所述的VH序列和VL序列。56.如权利要求55所述的多肽,其是与并非假单胞菌毒素的蛋白质的融合体。57.一种细胞,其产生如权利要求1-54中任一项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或如权利要求55或56所述的多肽。58.一种产生如权利要求1-54中任一项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或如权利要求55或56所述的多肽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a)培养如权利要求57所述的细胞;以及,(b)自所述培养的细胞分离所述抗体、其抗原结合片段或多肽。59.如权利要求5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细胞是真核细胞。60.一种免疫缀合物,其具有下式:其中:CBA是如权利要求23-26中任一项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或如权利要求55或56所述的其多肽,其通过赖氨酸残基共价连接至CyL1;WL是1至20的整数;并且CyL1由以下各式表示: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其中:介于N与C之间的双线表示单键或双键,其限制条件是当其是双键时,X不存在且Y是-H或(C1-C4)烷基;并且当其是单键时,X是-H或胺保护部分,且Y是-OH或-SO3M;W'是-NRe';Re'是-(CH2-CH2-O)n-Rk;n是2至6的整数;Rk是-H或-Me;Rx3是(C1-C6)烷基;L'由以下各式表示:-NR5-P-C(=O)-(CRaRb)m-C(=O)-(B1');或-NR5-P-C(=O)-(CRaRb)m-S-Zs1-(B3');R5是-H或(C1-C3)烷基;P是氨基酸残基或含有介于2至20个之间的氨基酸残基的肽;Ra和Rb在每次出现时各自独立地是-H、(C1-C3)烷基或带电荷的取代基或可离子化基团Q;m是1至6的整数;并且Zs1选自以下各式中的任一者:其中:q是1至5的整数;并且M是H+或阳离子。61.如权利要求60所述的免疫缀合物,其中Ra和Rb两者均是H;并且R5是H或Me。62.如权利要求60或61所述的免疫缀合物,其中P是含有2至5个氨基酸残基的肽。63.如权利要求60-62中任一项所述的免疫缀合物,其中P选自Gly-Gly-Gly、Ala-Val、Val-Ala、Val-Cit、Val-Lys、Phe-Lys、Lys-Lys、Ala-Lys、Phe-Cit、Leu-Cit、Ile-Cit、Trp、Cit、Phe-Ala、Phe-N9-甲苯磺酰基-Arg、Phe-N9-硝基-Arg、Phe-Phe-Lys、D-Phe-Phe-Lys、Gly-Phe-Lys、Leu-Ala-Leu、Ile-Ala-Leu、Val-Ala-Val、Ala-Leu-Ala-Leu(SEQIDNO:55)、β-Ala-Leu-Ala-Leu(SEQIDNO:57)、Gly-Phe-Leu-Gly(SEQIDNO:73)、Val-Arg、Arg-Val、Arg-Arg、Val-D-Cit、Val-D-Lys、Val-D-Arg、D-Val-Cit、D-Val-Lys、D-Val-Arg、D-Val-D-Cit、D-Val-D-Lys、D-Val-D-Arg、D-Arg-D-Arg、Ala-Ala、Ala-D-Ala、D-Ala-Ala、D-Ala-D-Ala、Ala-Met和Met-Ala。64.如权利要求63所述的免疫缀合物,其中P是Gly-Gly-Gly、Ala-Val、Ala-Ala、Ala-D-Ala、D-Ala-Ala或D-Ala-D-Ala。65.如权利要求60-64中任一项所述的免疫缀合物,其中Q是-SO3M。66.如权利要求60所述的免疫缀合物,其中所述免疫缀合物由以下各式表示: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其中WL是1至10的整数;所述介于N与C之间的双线表示单键或双键,其限制条件是当其是双键时,X不存在且Y是-H;并且当其是单键时,X是-H且Y是-OH或-SO3M。67.一种免疫缀合物,其具有下式:其中:CBA是如权利要求23-26中任一项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或如权利要求55或56所述的其多肽,其通过赖氨酸残基共价连接至CyL2;WL是1至20的整数;并且CyL2由以下各式表示: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其中:介于N与C之间的双线表示单键或双键,其限制条件是当其是双键时,X不存在且Y是-H或(C1-C4)烷基;并且当其是单键时,X是-H或胺保护部分,且Y是-OH或-SO3M;Rx1和Rx2独立地是(C1-C6)烷基;Re是-H或(C1-C6)烷基;W'是-NRe';Re'是-(CH2-CH2-O)n-Rk;n是2至6的整数;Rk是-H或-Me;Zs1选自以下各式中的任一者:其中:q是1至5的整数;并且M是-H+或阳离子。68.如权利要求67所述的免疫缀合物,其中Re是H或Me;Rx1和Rx2独立地是-(CH2)p-(CRfRg)-,其中Rf和Rg各自独立地是-H或(C1-C4)烷基;并且p是0、1、2或3。69.如权利要求68所述的免疫缀合物,其中Rf与Rg相同或不同且选自-H和-Me。70.如权利要求67所述的免疫缀合物,其中所述免疫缀合物由以下各式表示: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其中WL是1至10的整数;所述介于N与C之间的双线表示单键或双键,其限制条件是当其是双键时,X不存在且Y是-H;并且当其是单键时,X是-H且Y是-OH或-SO3M。71.如权利要求60-70中任一项所述的免疫缀合物,其中所述介于N与C之间的双线表示双键,X不存在且Y是-H。72.如权利要求60-70中任一项所述的免疫缀合物,其中所述介于N与C之间的双线表示单键,X是-H且Y是-SO3M。73.如权利要求72所述的免疫缀合物,其中M是H+、Na+或K+。74.一种免疫缀合物,其具有下式:其中:CBA是如权利要求23-26中任一项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或如权利要求55或56所述的多肽,其通过Lys残基共价连接至CyL3;WL是1至20的整数;CyL3由下式表示:m'是1或2;R1和R2各自独立地是H或(C1-C3)烷基;并且Zs1选自以下各式中的任一者:其中:q是1至5的整数;并且M是H+或阳离子。75.如权利要求74所述的免疫缀合物,其中m'是1,并且R1和R2两者均是H。76.如权利要求74所述的免疫缀合物,其中m'是2,并且R1和R2两者均是Me。77.如权利要求74所述的免疫缀合物,其中所述免疫缀合物由以下各式表示: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其中WL是1至10的整数。78.如权利要求77所述的免疫缀合物,其中M是H+、Na+或K+。79.一种免疫缀合物,其具有下式:其中:CBA是如权利要求27-36中任一项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或如权利要求55或56所述的其多肽,其共价连接至JCB'基团;WS是1、2、3或4;JCB'是通过使来源于如权利要求27-36中任一项所述的所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或如权利要求55或56所述的其多肽的N末端上的2-羟基乙胺部分的氧化的醛基与Cys1上的醛反应性基团反应而形成的部分,并且由以下各式表示:其中s1是与所述CBA共价连接的位点;并且s2是与Cys1共价连接的位点;Cys1由以下各式表示: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其中:介于N与C之间的双线表示单键或双键,其限制条件是当其是双键时,X不存在且Y是-H或(C1-C4)烷基;并且当其是单键时,X是-H或胺保护部分,Y是-OH或-SO3M,且M是H+或阳离子;R5是-H或(C1-C3)烷基;P是氨基酸残基或含有2至20个氨基酸残基的肽;Zd1是不存在、-C(=O)-NR9-或-NR9-C(=O)-;R9是-H或(C1-C3)烷基;Ra和Rb在每次出现时独立地是-H、(C1-C3)烷基或带电荷的取代基或可离子化基团Q;r和r'独立地是1至6的整数;W'是-NRe';Re'是-(CH2-CH2-O)n-Rk;n是2至6的整数;Rk是-H或-Me;Rx3是(C1-C6)烷基;L是-NR9-(CRaRb)r”或不存在;并且r”是0至6的整数。80.如权利要求79所述的免疫缀合物,其中Ra和Rb两者均是H,并且R5和R9两者均是H或Me。81.如权利要求79或80所述的免疫缀合物,其中P是含有2至5个氨基酸残基的肽。82.如权利要求79-81中任一项所述的免疫缀合物,其中P选自由以下各项组成的组:Gly-Gly-Gly、Ala-Val、Val-Ala、Val-Cit、Val-Lys、Phe-Lys、Lys-Lys、Al...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Y·科夫通D·塔瓦瑞斯芮凌云T·奇藤登
申请(专利权)人:伊缪诺金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美国,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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