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提升电动液压机动车辆制动系统的制动力的方法和组件技术方案

技术编号:12349347 阅读:83 留言:0更新日期:2015-11-18 20:51
本发明专利技术涉及一种用于在如下模式下提升电动液压机动车辆制动系统的制动力的技术,在所述模式下,由于机械干预,在制动踏板上的致动力作用在制动系统的制动主缸上。根据该技术的方面,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骤:确定表示车辆的实际减速的第一变量的值;基于第一变量,确定表示致动力的第二变量的值;基于第二变量,确定需要的制动助力;以及控制作用在制动主缸上的机电致动器,以获得所述需要的制动助力。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
本公开总体涉及机动车辆制动系统领域。具体地,描述了用于在这种制动系统的情况下提升制动力的方法和电动液压致动组件。
技术介绍
在电动液压制动系统的情况下,驾驶员的制动意图通常通过制动踏板区域中的传感器感测并且被转变成电信号。电信号被提供到控制单元,然后,控制单元基于该信号控制电制动压力生成器,所述电制动压力生成器具有用于产生制动力或辅助制动力的机电致动器。如果制动力仅通过电制动压力生成器产生,则这种制动系统被称作“线控制动”系统。相反,如果由驾驶员产生的制动力仅通过电制动压力生成器提高,则使用术语电动液压制动助力。为了使车辆即使在车辆电气缺陷或故障的情况下仍然能够减速,“线控制动”系统通常具有冗余的液压紧急制动功能(参见DE 10 2004 016 141 Al)。在这种情况下,在后备(fallback)模式下,由驾驶员在制动踏板上产生的致动力通过机械推动(push-through)被直接传输到制动系统的制动主缸。以这种方式,在制动踏板和机动车辆的车轮制动器之间产生直接连接。由于机械推动,后备模式也被称作“推动穿过”操作。在“线控制动”系统的后备模式下,不控制电制动压力生成器。因此,车辆的减速必须仅通过制动踏板上的(无助推的)致动力实现。在重型车辆的情况下,这尤其会导致过长的制动距离。实际上,已经发现了即使用于检测制动请求的传感器的简单的错误也能导致电制动压力生成器的停用。虽然电制动压力生成器本身由此将仍然能够操作,但是在这些情况下,车辆必须仅由制动踏板上的致动力制动。这既适用于“线控制动”系统,也适用于具有永久机械推动的电动液压制动助力系统。【专
技术实现思路
】因此,将提供用于提升电动液压机动车辆制动系统的制动力的技术,该技术即使在制动踏板上的致动力通过机械推动作用在制动系统的制动主缸上的模式下也能够可靠地提供制动助力。根据一个方面,因此,详细说明了一种在如下模式下用于提升电动液压机动车辆制动系统的制动力的方法,在该模式下,制动踏板上的致动力通过机械推动作用在制动系统的制动主缸上。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骤:确定表示当前车辆减速度的第一变量的值;基于第一变量的值,确定表示致动力的第二变量的值;基于第二变量的值,确定需要的制动助力;以及控制作用于制动主缸的机电致动器,以获得所需要的制动助力。当前车辆减速度可以由两个或更多个分量产生,具体地,在制动踏板的情况下由致动力产生,以及通过机电致动器由当前制动助力产生。在这种情况下,在制动踏板上的致动力和当前制动助力可以作为加成的(additive)力分量作用在制动主缸上。第二变量的值可以根据第一变量的值和当前制动助力确定。进而,当前制动助力可以根据机电致动器的电流消耗或者以其它方式(例如,根据致动路径或根据机电致动器的转数)来确定。在所述方法被周期地执行的情况下,用于当前周期的当前制动助力可以根据针对之前的周期确定的所需的制动助力来确定。第二变量的值的确定可以基于当前制动助力和致动力之间的已知关系的假设进行。类似地,所需要的制动助力的确定可以基于所需要的制动助力和第二变量之间的已知关系的假设进行。在这两种情况的每种情况下,已知关系可以是已知(例如,线性)函数。在最简单的情况下,在当前的或需要的制动助力(一方面)和致动力或第二变量(另一方面)之间存在预定的比例(例如,η:1)。第一变量可以是车辆减速度(即,(负的)加速度)、活塞在制动主缸中行进的距离、在制动系统(例如,制动主缸的下游)中的液压压力或(例如,在车轮制动器上的)总制动力。第二变量可以是致动力本身、在制动系统中由致动力导致的液压压力分量、或由致动力导致的制动力分量。这里提出的方法中的一个或更多个步骤可以在制动操作期间重复执行。例如,所述步骤可以按照在之前的周期中确定的需要的制动助力被用作下一周期的当前制动助力的方式周期地执行。所述推动穿过模式以及因此这里提出的所述方法中的一个或更多个步骤的执行可以在进行制动操作期间被激活。因此,在推动穿过模式的一个实施方式中,可能存在后备模式(以例如在“线控制动”系统的情况下提供紧急制动功能)。除了该后备模式,还可以定义常规(regular)操作模式,在常规操作模式下,制动踏板与制动主缸分开(decouple),并且制动力仅通过机电致动器产生。另选地,制动系统可以永久地处于推动穿过模式下。换言之,机械推动在机动车辆制动系统(例如,在用于提升电动液压制动力的系统的情况下)的常规操作模式下(也)可以有效。另外,详细说明了一种计算机程序产品,所述计算机程序产品具有当在控制单元上执行本文提出的所述方法时用于执行所述方法的程序代码装置。还提供了一种包括该计算机程序产品的控制单元。所述控制单元可以附加地包括一个或更多个处理器,在所述一个或更多个处理器上执行该计算机程序产品。所述计算机程序产品可以存储在控制单元中。最后,详细说明了一种用于机动车辆制动系统的电动液压致动组件。所述致动组件包括:制动主缸;(至少)用于提升制动力的机电致动器,所述机电致动器作用于制动主缸;部件,所述部件通过机械推动,将在制动踏板上的致动力传输到所述制动主缸;以及控制单元。所述控制单元被设计为:确定表示当前车辆减速度的第一变量的值;基于所述第一变量的值,确定表示所述致动力的第二变量的值;基于所述第二变量的值,确定需要的制动助力;以及控制所述机电致动器以获得所需要的制动助力。机电致动器可以直接或间接地作用在制动主缸上。具体地,机电致动器可以机械地联接或能够机械地联接到以可替换的方式容纳在制动主缸中的活塞。然后为了提升制动力,机电致动器能够直接致动活塞。另选地,机电致动器可以与在出口侧上流体联接到该制动主缸的制动系统的另一汽缸-活塞装置组合地作用。在这种情况下,以可替换的方式容纳在该制动主缸中的活塞能够通过由该汽缸-活塞装置(并且由机电致动器协助)提供的液压压力被液压地致动。所述部件可以被设置为在致动组件的后备模式下操作。此外,所述致动组件可以被设置为在常规操作模式下使所述制动踏板与所述制动主缸分开,并且仅通过所述机电致动器产生制动力。根据一个实施方式,所述致动组件被实现为没有用于检测制动请求的传感器。根据该实施方式,可以存在用于将制动踏板上的致动力传输到制动主缸的永久的机械推动,在该情况下,制动助力能够加成地作用在制动主缸上。【附图说明】这里呈现的电动液压致动组件的其它优点、方面和细节通过下面的实施方式的描述和附图给出,在附图中:图1是具有电动液压致动组件的机动车辆制动系统的实施方式;图2是为了控制根据图1的致动组件的机电致动器确定所需的制动助力的示意表示;图3是用于提升根据图1的机动车辆制动系统的制动力的方法的实施方式。【具体实施方式】在图1中示出的电动液压机动车辆制动系统10包括电动液压致动组件12,该电动液压致动组件12通过液压流体进行操作。液压流体中的一些存储在非承压容器14中。容器14连接到制动主缸16,在该制动主缸16中通过对液压流体加压来产生制动压力。为此目的,在制动主缸16中以串联设置的方式容纳两个可移动活塞18和20,所述两个可移动活塞18和20界定了彼此分开的两个液压室22和24。两个制动回路1.和I1.连接到液压室22,24的输出,每个制动回路作用于总共四个车轮制动器VL(左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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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一种用于在以下模式下提升电动液压机动车辆制动系统(10)的制动力的方法,在所述模式下,制动踏板(38)上的致动力通过机械推动作用在所述制动系统(10)的制动主缸(16)上,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骤:确定表示当前车辆减速度的第一变量的值;基于所述第一变量的值,确定表示所述致动力的第二变量的值;基于所述第二变量的值,确定需要的制动助力;以及控制作用在所述主缸(16)上的机电致动器(26),以获得所述需要的制动助力。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约瑟夫·克内希特格斯
申请(专利权)人:卢卡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德国;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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