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个人履带车辆的悬挂组件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9698180 阅读:90 留言:0更新日期:2014-02-21 08:11
本发明专利技术提供一种用于个人履带车辆的悬挂组件,所述悬挂组件包括适合于可枢转地连接到车辆的框架的第一摇臂。第一摇臂具有第一端部和第二端部。第二摇臂可枢转地连接到第一摇臂。第二摇臂具有第一端部和第二端部。至少一个弹簧元件连接到第一摇臂和第二摇臂。至少一个第一轮可旋转地连接到第一摇臂的第一端部。至少一个第二轮可旋转地连接到第二摇臂的第一端部。所述至少一个第一轮和第二轮适合于与车辆的同一履带接触。第一轮和第二轮是惰轮和驱动轮中的一种。本发明专利技术也提供悬挂组件和个人履带车辆。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用于个人履带车辆的悬挂组件
[0001 ] 本专利技术涉及用于个人履带车辆的悬挂组件。
技术介绍
个人履带车辆允许它们的用户并且在一些情况下允许乘客在粗糙(并且在许多情况下未修整)地形上行驶。个人履带车辆的最公知例子是雪上汽车。其它类型包括配备有(通常四个)履带而不是车轮的全地形车辆和立式个人履带车辆(例如在美国专利第7,575,075号中显示的一个)。多数常规个人履带车辆包括与它们的一个履带或多个履带关联的一个悬挂系统(或多个悬挂系统)。悬挂系统设计成吸收由在地形中的不平整路面上行驶的车辆产生的至少一些震动。当车辆在地形上行驶时,不平整路面产生它的悬挂系统的位移和偏转。考虑到雪上汽车已存在的时间长度,在这些类型的车辆中最高级的悬挂系统很可能在雪上汽车上发现。在雪上汽车中,后悬挂系统支撑(在所有大量生产的车辆中)用于推进车辆的单环形履带。环形履带被张紧并且环绕一对平行滑动轨道多个惰轮和至少一个驱动轮或链轮。包括压缩弹簧、液压阻尼器和/或其它减震元件的减震机构在静止状态下抵抗支撑在悬挂系统之上的重量推动雪上汽车的滑动轨道和底盘(也被称为框架)分开。雪上汽车悬挂系统典型地是四连杆机构。这些仅仅是现代雪上汽车后悬挂系统的大体特性。本领域的技术人员知道,在各种常规雪上汽车后悬挂系统之间有许多细节差异。由于它们的构造的差异,其它类型的个人履带车辆不使用与雪上汽车相同类型的悬挂系统来支撑它们的履带。雪上汽车后悬挂系统不直接可应用于这些车辆。用于将标准4轮ATV转变成4履带车辆(每个履带替换一个车轮)的常规套件典型地使用已经单独在ATV(与车轮一起使用)上的悬挂系统,但是在一些情况下将部件添加到这样的系统。在任何情况下,它们不同于雪上汽车履带悬挂系统。不同于立式个人履带车辆。立式个人履带车辆是这类车辆的最新加入成员。如上所述,这样的车辆的例子在2009年8月18日公布的Fairhead的美国专利第7,575,075号中被公开,上述专利通过引用完整地被合并于本文中。在这样的车辆中,没有座位。仅仅有当使用车辆时驾驶者站在上面的平台。一对履带(车辆的每一侧有一个,在平台之下)推进车辆。发动机在平台之下横向地布置在履带之间。用户通过朝右或朝左移动他们的重量启动车辆转向,这导致一个履带比另一个驱动更快。立式履带车辆比雪上汽车和ATV更轻、更小并且更加紧凑。由于包括这些的原因,类似于在雪上汽车或ATV中使用的悬挂系统不适合这样的车辆。尽管‘075美国专利具有适当的悬挂系统,但是典型地如同这些类型的车辆一样(例如参见雪上汽车),悬挂系统的改进总是可能的。
技术实现思路
所以本专利技术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用于某些类型的个人履带车辆(特别是立式个人履带车辆)的悬挂系统,其至少在一些方面优于现有技术中的至少一些。本专利技术的目的也是提供一种包含这样的悬挂组件的个人履带车辆(特别是立式个人履带车辆)。在一个方面中,本专利技术的实施例提供一种用于个人履带车辆的悬挂组件。所述悬挂组件具有适合于可枢转地连接到车辆的框架的第一摇臂,所述第一摇臂具有第一端部和第二端部。第二摇臂可枢转地连接到所述第一摇臂,所述第二摇臂具有第一端部和第二端部。至少一个减震器连接到所述第一摇臂和所述第二摇臂。所述第一摇臂的第一端部和所述第二摇臂的第一端部分别适合于第一轮和第二轮可旋转地与所述第一摇臂的第一端部和所述第二摇臂的第一端部连接。在一些实施例中,至少一个第一轮可旋转地连接到所述第一摇臂的第一端部,所述至少一个惰轮适合于与车辆的履带中的相应的一个接触。至少一个第二轮可旋转地连接到所述第二摇臂的第一端部,所述至少一个第二轮适合于与车辆的履带中的一个接触。在另一方面中,所述第一轮是惰轮和驱动轮中的一种并且所述第二轮是惰轮和驱动轮中的一种。所述驱动轮适合于可操作地连接到发动机。应当理解在本上下文中,摇臂可以直接地或间接地(B卩,通过第三部件、例如链接元件)可枢转地连接到另一部件(例如,框架、另一摇臂等)。这些构造都旨在由指示摇臂“连接”或“适合于连接”到车辆的另一部件的语言包含。作为例子,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第一摇臂适合于可枢转地连接到至少一个纵向臂,并且所述至少一个纵向臂固定地连接到车辆的框架。此外,在一些实施例中,不管连接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所述第二摇臂在布置在所述第一摇臂和所述第二摇臂的大约一半长度处的枢轴点处可枢转地连接所述第一摇臂。也应当理解在本上下文中,语言“连接到第一摇臂和第二摇臂的至少一个减震器”不需要是单减震器,而是旨在包括多个减震器。此外,当多个减震器存在时,不需要任何特定减震器互连第一摇臂和第二摇臂。不需要这样的互连。第一臂和第二臂根本不需要互连。可以简单地是第一减震器连接到第一摇臂并且第二减震器连接到第二摇臂(这样的减震器的另一端部例如可以直接地或间接地连接到框架上的固定点或者可以连接到车辆悬挂系统的某个其它可移动部件)。当然,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至少一个减震器不互连所述第一摇臂的第二端部和所述第二摇臂的第二端部。在一些实施例中,不管所述至少一个减震器连接到何处,所述至少一个减震器是一个减震器。也应当理解在本上下文中,语言“可旋转地连接到第一摇臂的第一端部的至少一个第一轮”和其它类似语音旨在包含直接连接和间接连接(例如其中轮可旋转地连接到自身(无论固定地还是可移动地)连接到摇臂的端部的部件)。因此,例如,在一些实施例中,轮可旋转地连接到至少一个连接臂,并且所述至少一个连接臂可枢转地连接到摇臂中的一个的第一端部。此外,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至少一个第一轮和所述至少一个第二轮中的至少一个包括两个轮。在一些这样的实施例中,所述至少一个第一轮和所述至少一个第二轮都包括两个轮。在一些实施例中,在所述悬挂组件中,所述第一摇臂是多个第一摇臂,其中所述多个第一摇臂的每一个适合于可枢转地连接到车辆的框架并且所述多个第一摇臂的每一个具有第一端部和第二端部。所述第一摇臂的第一端部适合于第一轮可旋转地与第一摇臂的第一端部连接。所述第二摇臂是多个第二摇臂,其中所述多个第二摇臂的每一个可枢转地连接到所述第一摇臂中的至少一个并且所述多个第二摇臂的每一个具有第一端部和第二端部。所述第二摇臂的第一端部适合于第二轮可旋转地与第二摇臂的第一端部连接。至少一个减震器连接到所述多个第一摇臂和所述多个第二摇臂。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至少一个减震器具有第一端部和第二端部。所述减震器的第一端部在所述第一摇臂的第二端部处连接到所述第一摇臂中的一个并且所述至少一个减震器的第二端部在所述第一摇臂的第二端部处连接到所述第一摇臂中的一个。在另一方面中,所述减震器的第一端部互连所述第一摇臂中的两个并且所述减震器的第二端部互连所述第二摇臂中的两个。在另一方面中,由所述减震器互连的两个第一摇臂还适合于在两个第一摇臂之间接收至少一个纵向臂并且可枢转地连接到与车辆的框架连接的至少一个纵向臂。本专利技术的实施例也提供一种个人双履带车辆(是跨座车辆或立式车辆),其包括该方面的悬挂系统。特别地,所述个人立式双履带车辆具有框架。发动机连接到所述框架。平台连接到所述框架以用于在平台上容纳用户。左履带和右履带可操作地连接到所述发动机。左悬挂组件和右悬挂组件可移动地支撑相应的履带。每个悬挂组件包括:可枢转地连接到所述框架的第一摇臂,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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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个人履带车辆的悬挂组件

【技术保护点】
一种用于个人履带车辆的悬挂组件,所述悬挂组件包括:第一摇臂,所述第一摇臂适合于能够枢转地连接到车辆的框架,所述第一摇臂具有第一端部和第二端部;第二摇臂,所述第二摇臂能够枢转地连接到所述第一摇臂,所述第二摇臂具有第一端部和第二端部;以及至少一个减震器,所述至少一个减震器连接到所述第一摇臂和所述第二摇臂;所述第一摇臂的第一端部和所述第二摇臂的第一端部分别适合于第一轮和第二轮能够旋转地与所述第一摇臂的第一端部和所述第二摇臂的第一端部连接。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1.04.13 US 61/475,0541.一种用于个人履带车辆的悬挂组件,所述悬挂组件包括: 第一摇臂,所述第一摇臂适合于能够枢转地连接到车辆的框架,所述第一摇臂具有第一端部和第二端部; 第二摇臂,所述第二摇臂能够枢转地连接到所述第一摇臂,所述第二摇臂具有第一端部和第二端部;以及 至少一个减震器,所述至少一个减震器连接到所述第一摇臂和所述第二摇臂; 所述第一摇臂的第一端部和所述第二摇臂的第一端部分别适合于第一轮和第二轮能够旋转地与所述第一摇臂的第一端部和所述第二摇臂的第一端部连接。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悬挂组件,其中所述第二摇臂在布置在所述第一摇臂和所述第二摇臂的大约一半长度处的枢轴点处能够枢转地连接所述第一摇臂。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悬挂组件,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减震器互连所述第一摇臂的第二端部和所述第二摇臂的第二端部。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悬挂组件,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减震器包括弹簧和阻尼器。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悬挂组件,所述悬挂组件还包括至少一个连接臂,所述至少一个连接臂适合于两个轮能够旋转地与所述至少一个连接臂连接,所述至少一个连接臂能够枢转地连接到所述第一摇臂和所述第二摇臂中的一个的第一端部。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悬挂组件,其中所述第一摇臂适合于能够枢转地连接到至少一个纵向臂,所述至少一个纵向臂连接到所述车辆的框架。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悬挂组件,所述悬挂组件还包括第二悬挂组件,所述第二悬挂组件包括: 第二悬挂摇臂,所述第二悬挂摇臂适合于经由所述至少一个纵向臂能够枢转地连接到所述框架,所述第二悬挂摇臂具有端部; 所述第二悬挂摇臂的端部适合于轮能够旋转地与所述第二悬挂摇臂的端部连接;以及连接到所述第二悬挂摇臂的至少一个第二悬挂减震器,所述至少一个减震器适合于经由所述至少一个纵向臂连接到所述框架。8.根据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悬挂组件,所述悬挂组件还包括: 能够旋转地连接到所述第一摇臂的第一端部的至少一个第一轮,所述至少一个第一轮适合于与车辆的履带接触;以及 能够旋转地连接到所述第二摇臂的第一端部的至少一个第二轮,所述至少一个第二轮适合于与车辆的履带接触。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悬挂组件,其中: 所述第一轮是惰轮和适合于能够操作地连接到发动机的驱动轮中的一种;并且 所述第二轮是惰轮和适合于能够操作地连接到发动机的驱动轮中的一种。10.根据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悬挂组件,其中: 所述第一摇臂是多个第一摇臂;其中 所述多个第一摇臂的每一个适合于能够枢转地连接到车辆的框架; 所述多个第一摇臂的每一个具有第一端部和第二端部;并且 所述第一摇臂的第一端部适合于第一轮能够旋转地与所述第一摇臂的第一端部连接;所述第二摇臂是多个第二摇臂;其中 所述多个第二摇臂的每一个能够枢转地连接到所述第一摇臂中的至少一个; 所述多个第二摇臂的每一个具有第一端部和第二端部;并且 所述第二摇臂的第一端部适合于第二轮能够旋转地与所述第二摇臂的第一端部连接。 以及 至少一个减震器,所述至少一个减震器连接到所述多个第一摇臂和所述多个第二摇臂。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悬挂组件,其中: 所述至少一个减震器连接到以下的第二端部: 所述第一摇臂中的一个,以及 所述第二摇臂中的一个。12.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悬挂组件,其中: 所述至少一个减震器互连: 所述第一摇臂中的一个,以及 所述第二摇臂中的一个。13.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悬挂组件,其中: 所述至少一个减震器具有第一端部和第二端部; 所述至少一个减震器的第一端部在所述第一摇臂的第二端部处连接到所述第一摇臂中的一个;并且 所述至少一个减震器的第二端部在所述第一摇臂的第二端部处连接到所述第一摇臂中的一个。14.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悬挂组件,其中: 所述至少一个减震器具有第一端部和第二端部; 所述减震器的第一端部互连所述第一摇臂中的两个;并且 所述减震器的第二端部互连所述第二摇臂中的两个。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悬挂组件,其中由所述减震器互连的两个第一摇臂还适合于: 在两个第一摇臂之间接收至少一个纵向臂;并且 能够枢转地连接到与车辆的框架连接的至少一个纵向臂。16.一种个人立式双履带车辆,其包括: 框架; 连接到所述框架的发动机; 连接到所述框架的平台,所述平台上用于容纳用户; 能够操作地连接到所述发动机的左履带和右履带;以及 左悬挂组件和右悬挂组件,均可移动地支撑相应的一个左履带和右履带,每个悬挂组件包括: 能够枢转地连接到所述框架的第一摇臂,所述第一摇臂具有第一端部和第二端部; 能够枢转地连接到所述第一摇臂的第二摇臂,所述第二摇臂具有第一端部和第二端部;以及连接到所述第一摇臂和所述第二摇臂的至少一个减震器; 所述第一摇臂的第一端部和所述第二摇臂的第一端部适合于轮能够旋转地与所述第一摇臂的第一端部和所述第二摇臂的第一端部连接; 能够旋转地连接到所述第一摇臂的第一端部的至少一个第一轮,所述至少一个第一轮接触相应的履带;以及 能够旋转地连接到所述第二摇臂的第一端部的至少一个第二轮,所述至少一个第二轮接触履带。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车辆,其中: 所述左悬挂组件和所述右悬挂组件的相应的第一轮中的每一个是惰轮和驱动轮中的一种;并且 所述左悬挂组件和所述右悬挂组件的相应的第二轮中的每一个是惰轮和适合于能够操作地连接到发动机的驱动轮中的一种。18.根据权利要求16或17所述的车辆,其中每个悬挂组件的所述第二摇臂在布置在所述第一摇臂和所述第二摇臂的大约一半长度处的枢轴点处能够枢转地连接同一悬挂组件的所述第一摇臂。19.根据权利要求16至18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其中每个悬挂组件的所述至少一个减震器互连同一悬挂组件的所述第一摇臂的第二端部和所述第二摇臂的第二端部。20.根据权利要求16至19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减震器包括弹簧和阻尼器。21.根据权利要求16至20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其中, 在每个悬挂组件中,所述至少一个第一轮和所述至少一个第二轮中的至少一个是两个轮;并且 每个悬挂组件还包括至少一个连接臂; 同一悬挂组件的所述两个轮能够旋转地连接到所述至少一个连接臂; 所述至少一个连接臂能够枢转地连接到同一悬挂组件的所述第一摇臂和所述第二摇臂中的相应的一个的第一端部。22.根据权利要求16至22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所述车辆还包括连接到所述框架的至少一个左纵向臂和至少一个右纵向臂;其中 所述右悬挂组件的所述第一摇臂经由所述至少一个右纵向臂能够枢转地连接到所述框架;并且 所述左悬挂组件的所述第一摇臂经由所述至少一个左纵向臂能够枢转地连接到所述框架23.一种用于个人履带车辆的悬挂组件,所述悬挂组件包括: 适合于能够枢转地连接到车辆的框架的摇臂,所述摇臂具有端部; 所述摇臂的端部适合于轮能够旋转地与所述摇臂的端部连接;以及 连接到所述摇臂的至少一个减震器,所述至少一个减震器适合于连接到所述框架。24.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悬挂组件,所述悬挂组件还包括轮,所述轮能够旋转地连接到所述摇臂的端部,所述轮适合于接触车辆的履带。25.根据权利要求24所述的悬挂组件,其中所述轮是惰轮和适合于能够操作地连接到发动机的驱动轮中的一种。26.根据权利要求23至25中任一项所述的悬挂组件,其中所述轮是适合于接触车辆的右履带的右轮;并且 所述悬挂组件还包括适合于接触车辆的左履带的左轮,所述左轮能够旋转地连接到所述摇臂的端部。27.根据权利要求23至25中任一项所述的悬挂组件,其中 所述摇臂是右摇臂; 所述至少一个减震器是连接到所述右摇臂的至少一个右减震器; 所述悬挂组件还包括: 适合于可枢转地连接到车辆的框架的左摇臂,所述左摇臂具有端部; 所述左摇臂的端部适合于轮能够旋转地与所述左摇臂的端部连接;以及 连接到所述左摇臂的至少一个左减震器,所述至少一个减震器适合于连接到所述框架。28.根据权利要求 27所述的悬挂组件,所述悬挂组件还包括连接所述右摇臂和所述左摇臂的横向臂。29.根据权利要求27或28所述的悬挂组件,所述悬挂组件还包括: 能够旋转地连接到所述右摇臂的端部的右轮;以及 能够旋转地连接到所述左摇臂的端部的左轮; 所述左轮和所述右轮适合于分别接触车辆的左履带和右履带。30.根据权利要求29所述的悬挂组件,其中: 所述右轮是惰轮和适合于能够操作地连接到发动机的驱动轮中的一种;并且 所述左轮是惰轮和适合于能够操作地连接到发动机的驱动轮中的一种。31.根据权利要求23至30中任一项所述的悬挂组件,其中所述悬挂组件是车辆的后悬挂组件。32.—种个人履带车辆,其包括: 框架; 连接到所述框架的发动机; 连接到所述框架的平台,所述平台上用于容纳用户; 能够操作地连接到所述发动机的履带;以及 ...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瑞安·詹姆斯·费尔黑德
申请(专利权)人:BPG动力有限公司
类型: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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