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用于联合免疫治疗的方法和组合物交叉引用本申请要求于2015年1月9日提交的美国临时申请号62/101,969和于2015年4月20日提交的美国临时申请号62/150,236的优先权,这些申请通过引用而整体并入本文。相关申请本申请涉及于2013年3月15日提交的PCT申请号PCT/US2013/032688,该申请的内容通过引用而整体并入于此。关于联邦政府赞助研究的声明本专利技术是根据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NCI)授予的合同号HHSN261200900059C;和NCI授予的合同号HHSN261201100097C;NCI授予的批准号1R43CA134063;NCI授予的批准号2R44CA134063;NCI授予的批准号1R43CA186357;美国国立牙科与颅面研究所(NIDCR)授予的批准号1R43DE021973;以及NIDCR授予的批准号2R44DE021973在政府支持下做出的。政府可享有本专利技术的某些权利。
技术介绍
疫苗通过训练免疫系统识别并破坏有害物质和病变细胞来帮助身体抵抗疾病。疫苗可大致分为预防疫苗和治疗疫苗两种类型。将预防疫苗给予健康的人,以防止特定疾病的发展,而将治疗疫苗(也称为免疫治疗)给予被诊断出患有疾病的人,以帮助阻止该疾病的发展和扩散或作为预防性的。目前正在开发病毒疫苗以帮助抵抗感染性疾病和癌症。这些病毒疫苗通过诱导与宿主细胞内的疾病相关联的基因的一小部分的表达而起作用,这继而强化宿主的免疫系统以鉴定并破坏病变细胞。因此,病毒疫苗的临床反应可取决于疫苗获得高水平免疫原性和具有持续长期的表达的能力。免疫检查点如免疫抑制途径可在调节潜在 ...
【技术保护点】
一种组合物,其包含含有编码MUC1‑C抗原的序列的重组复制缺陷型病毒载体,其中所述编码MUC1‑C抗原的序列与SEQ ID NO:5或SEQ ID NO:6具有至少80%的序列同一性。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5.01.09 US 62/101,969;2015.04.20 US 62/150,2361.一种组合物,其包含含有编码MUC1-C抗原的序列的重组复制缺陷型病毒载体,其中所述编码MUC1-C抗原的序列与SEQIDNO:5或SEQIDNO:6具有至少80%的序列同一性。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MUC1-C抗原包含与SEQIDNO:9具有至少80%的序列同一性的序列。3.一种组合物,其包含含有编码Brachyury抗原的序列的重组复制缺陷型病毒载体,其中编码Brachyury抗原的序列与SEQIDNO:7或SEQIDNO:8具有至少80%的序列同一性。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在施用所述病毒载体的人中诱导针对所述抗原或表达所述抗原的细胞的免疫应答。5.一种组合物,其包含含有编码选自下组的至少两种抗原的序列的重组复制缺陷型病毒载体:MUC1-C抗原、Brachyury抗原和CEA抗原。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组合物,其中在施用所述病毒载体的人中诱导针对所述至少两种抗原或表达所述至少两种抗原的细胞的免疫应答。7.根据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免疫应答包括针对所述抗原的抗体的产生。8.根据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免疫应答包括细胞介导的免疫(CMI)。9.根据权利要求1、2和5-8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编码MUC1-C抗原的序列与SEQIDNO:5或SEQIDNO:6具有至少80%的序列同一性。10.根据权利要求3-9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编码Brachyury抗原的序列与SEQIDNO:7或SEQIDNO:8具有至少80%的序列同一性。11.根据权利要求5-10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编码CEA抗原的序列与SEQIDNO:1、SEQIDNO:2或SEQIDNO:3具有至少80%的序列同一性。12.根据权利要求1-11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抗原包含25、15、10、5个或更少的氨基酸的修饰。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抗原包含1个氨基酸的修饰。14.根据权利要求1-13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重组病毒载体选自:逆转录病毒、慢病毒、巨细胞病毒、仙台病毒、HPV病毒和腺病毒。15.根据权利要求1-14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重组病毒载体包括复制缺陷型腺病毒载体。16.根据权利要求1-15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重组病毒载体包括复制缺陷型5型腺病毒载体。17.根据权利要求14-16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复制缺陷型腺病毒载体包含E2b基因区的缺失。18.根据权利要求14-17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复制缺陷型腺病毒载体包含E1基因区的缺失。19.根据权利要求14-18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复制缺陷型腺病毒载体包含E3基因区的缺失。20.根据权利要求14-19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复制缺陷型腺病毒载体包含E4基因区的缺失。21.根据权利要求1-20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重组病毒载体实现所述抗原在转染的细胞中的过表达。22.根据权利要求1-21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重组病毒在人中诱导对表达所述抗原的细胞的特异性免疫应答,该特异性免疫应答是基线的至少2、3、4、5、6、7、8、9、10、15、20或25倍。23.根据权利要求22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人具有大于50、75、100、125、150、160、175或200的逆Ad5中和抗体滴度。24.根据权利要求22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人具有大于250、500、750、1000、1500、2000、2500、3000、3500、4000、4500或4767的逆Ad5中和抗体滴度。25.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免疫应答被测量为抗原特异性抗体应答。26.根据权利要求22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免疫应答被测量为抗原特异性细胞介导的免疫(CMI)。27.根据权利要求22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免疫应答被测量为抗原特异性IFN-γ分泌。28.根据权利要求22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免疫应答被测量为抗原特异性IL-2分泌。29.根据权利要求24所述的组合物,其中通过ELISpot测定来测量针对所述抗原的免疫应答。30.根据权利要求29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抗原特异性CMI大于25、50、75、100、150、200、250或300个IFN-γ斑点形成细胞(SFC)/106个外周血单核细胞(PBMC)。31.根据权利要求22所述的组合物,其中通过CAP-1脉冲抗原呈递细胞、来自肿瘤细胞系或自体肿瘤的表达同种异体抗原的细胞的T细胞裂解来测量所述免疫应答。32.根据权利要求1-31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进一步包含免疫原性组分。33.根据权利要求32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免疫原性组分包括选自IFN-γ、TNFα、IL-2、IL-8、IL-12、IL-18、IL-7、IL-3、IL-4、IL-5、IL-6、IL-9、IL-10和IL-13的细胞因子。34.根据权利要求32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免疫原性组分选自IL-7、编码IL-7的核酸、与IL-7具有基本的同一性的蛋白质以及编码与IL-7具有基本的同一性的蛋白质的核酸。35.根据权利要求5-34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CEA抗原包含含有在与SEQIDNO:3中的位置610对应的位置的天冬氨酸的置换的修饰。36.根据权利要求1-35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进一步包含含有免疫途径检查点调节剂的分子组合物。37.根据权利要求36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免疫途径检查点调节剂激活或加强免疫应答。38.根据权利要求36或37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免疫途径检查点抑制免疫应答。39.根据权利要求36-38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免疫途径检查点调节剂靶向选自下组的内源性免疫途径检查点蛋白或其片段:PD1、PDL1、PDL2、CD28、CD80、CD86、CTLA4、B7RP1、ICOS、B7RPI、B7-H3、B7-H4、BTLA、HVEM、KIR、TCR、LAG3、CD137、CD137L、OX40、OX40L、CD27、CD70、CD40、CD40L、TIM3、GAL9、ADORA、CD276、VTCN1、IDO1、KIR3DL1、HAVCR2、VISTA和CD244。40.根据权利要求36-39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免疫途径检查点调节剂靶向PD1蛋白。41.根据权利要求36-40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分子组合物包含siRNA、反义、小分子、模拟物、重组形式的配体、重组形式的受体、抗体或其组合。42.一种选择用于施用权利要求1-41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的人的方法,该方法包括:(a)确定所述人的HLA亚型;以及(b)如果所述HLA亚型被确定为HLA亚型的预选亚组中的一种,则向所述人施用所述组合物。43.根据权利要求4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HLA亚型的预选亚组包含HLA-A2、HLA-A3和HLA-A24中的一种或多种。44.一种治疗人的癌症或感染性疾病的方法,该方法包括施用权利要求1-41中任一项所述的重组病毒载体。45.一种在人中产生对MUC1-C、Brachyury、CEA或其任意组合的免疫应答的方法,该方法包括向所述人施用权利要求1-41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46.根据权利要求42-4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重复所述施用步骤至少一次。47.根据权利要求46所述的方法,其中在之前的施用步骤后约2、3、4、5或6周后重复所述施用步骤。48.根据权利要求46所述的方法,其中在之前的施用步骤后约2、3、4、5或6个月后重复所述施用步骤。49.根据权利要求46所述的方法,其中重复所述施用步骤两次。50.一种治疗的方法,该方法包括:(a)选择治疗的第一阶段和治疗的第二阶段;(b)在所述第一阶段期间,以约3周的间隔向人施用第一组合物总共3次,该第一组合物包含编码MUC1-C抗原的第一复制缺陷型腺病毒载体;以及(c)在所述第二阶段期间,以约3个月的间隔向所述人施用第二组合物总共3次,该第二组合物包含编码抗原的第二复制缺陷型腺病毒载体,该第二复制缺陷型腺病毒载体在人中诱导对表达所述MUC1-C抗原的细胞的免疫应答。51.一种治疗的方法,该方法包括:(a)选择治疗的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b)在所述第一阶段期间,以约3周的间隔向人施用第一组合物总共3次,该第一组合物包含编码Brachyury抗原的第一复制缺陷型腺病毒载体;以及(c)在所述第二阶段期间,以约3个月的间隔向所述人施用第二组合物总共3次,该第二组合物包含编码抗原的第二复制缺陷型腺病毒载体,该第二复制缺陷型腺病毒载体在人中诱导对表达所述Brachyury抗原的细胞的免疫应答。52.一种治疗的方法,该方法包括:(a)选择治疗的第一阶段和治疗的第二阶段;(b)在所述第一阶段期间,以约3周的间隔向人施用第一组合物总共3次,该第一组合物包含编码选自MUC1-C抗原、Brachyury抗原和CEA抗原的至少两种抗原的第一复制缺陷型腺病毒载体;以及(c)在所述第二阶段期间,以约3个月的间隔向所述人施用第二组合物总共3次,该第二组合物包含编码抗原的第二复制缺陷型腺病毒载体,该第二复制缺陷型腺病毒载体在人中诱导对表达所述至少两种抗原的细胞的免疫应答。53.根据权利要求50-5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二阶段在所述第一阶段结束后约3个月开始。54.一种治疗的方法,该方法包括:(a)选择治疗的第一阶段和治疗的第二阶段;(b)在所述第一阶段期间,向人施用第一组合物总共n次,该第一组合物包含编码Brachyury抗原的第一复制缺陷型腺病毒载体;(c)在所述第二阶段期间,向所述人施用第二组合物总共m次,该第二组合物包含编码抗原的第二复制缺陷型腺病毒载体,该第二复制缺陷型腺病毒载体在人中诱导对表达所述Brachyury抗原的细胞的免疫应答。55.一种治疗的方法,该方法包括:(a)选择治疗的第一阶段和治疗的第二阶段;(b)在所述第一阶段期间,向人施用第一组合物总共n次,该第一组合物包含编码MUC1-C抗原的第一复制缺陷型腺病毒载体;(c)在所述第二阶段期间,向所述人施用第二组合物总共m次,该第二组合物包含编码抗原的第二复制缺陷型腺病毒载体,该第二复制缺陷型腺病毒载体在人中诱导对表达所述MUC1-C抗原的细胞的免疫应答。56.一种治疗的方法,该方法包括:(a)选择治疗的第一阶段和治疗的第二阶段;(b)在所述第一阶段期间,向人施用第一组合物总共n次,该第一组合物包含编码选自MUC1-C抗原、Brachyury抗原和CEA抗原的至少两种抗原的第一复制缺陷型腺病毒载体;(c)在所述第二阶段期间,向所述人施用第二组合物总共m次,该第二组合物包含编码所述至少两种抗原的第二复制缺陷型腺病毒载体,该第二复制缺陷型腺病毒载体在人中诱导对表达所述至少两种抗原的细胞的免疫应答。57.根据权利要求54-5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n大于1。58.根据权利要求57所述的方法,其中n为3。59.根据权利要求54-5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m大于1。60.根据权利要求59所述的方法,其中m为3。61.根据权利要求54-6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阶段为至少2、3、4、5、6、7或8周。62.根据权利要求54-6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二阶段为至少2、3、4、5、6、7或8个月。63.根据权利要求54-6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二阶段在第一阶段结束后3-16周开始。64.根据权利要求54-6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第一阶段,所述复制缺陷型腺病毒的两次施用相隔至少18天。65.根据权利要求54-6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第一阶段,所述复制缺陷型腺病毒的两次施用相隔约21天。66.根据权利要求54-6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第一阶段,所述复制缺陷型腺病毒的两次施用相隔至多24天。67.根据权利要求54-6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第二阶段,所述复制缺陷型腺病毒的两次施用相隔至少10周。68.根据权利要求54-6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第二阶段,所述复制缺陷型腺病毒的两次施用相隔约13周。69.根据权利要求54-6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第二阶段,所述复制缺陷型腺病毒的两次施用相隔至多16周。70.根据权利要求44-6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进一步包括施用包含免疫途径检查点调节剂的分子组合物。71.一种治疗的方法,该方法包括:(a)选择治疗的第一阶段和治疗的第二阶段;(b)在所述第一阶段期间,向人施用第一组合物总共n次,该第一组合物包含编码抗原的第一复制缺陷型腺病毒载体,该第一复制缺陷型腺病毒载体在人中诱导对表达MUC1-C、Brachyury或CEA抗原的细胞的免疫应答;以及(c)在所述第二阶段期间,向所述人施用第二组合物总共m次,该第二组合物包含编码抗原的第二复制缺陷型腺病毒载体,该第二复制缺陷型腺病毒载体能够在人中诱导针对表达MUC1-C、Brachyury或CEA抗原的细胞的免疫应答;其中在所述第一阶段、所述第二阶段或两个阶段期间施用包含免疫途径检查点调节剂的分子组合物。72.一种用于治疗有需要的受试者的方法,该方法包括向所述受试者施用:(a)重组复制缺陷型腺病毒载体,其编码(i)MUC1-C抗原,(ii)Brachyury抗原,或(iii)选自MUC1-C抗原、Brachyury抗原和CEA抗原的至少两种抗原;以及(b)包含免疫途径检查点调节剂的分子组合物;从而在所述受试者中产生免疫应答。73.根据权利要求72所述的方法,其中(a)和(b)连续施用。74.根据权利要求72所述的方法,其中(a)和(b)同时施用。75.根据权利要求72所述的方法,其中(a)和(b)相隔一个月施用。76.根据权利要求70-7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免疫途径检查点调节剂激活或加强免疫应答。77.根据权利要求70-7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免疫途径检查点抑制免疫应答。78.根据权利要求70-7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免疫途径检查点调节剂靶向选自下组的内源性免疫途径检查点蛋白或其片段:PD1、PDL1、PDL2、CD2...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弗兰克·R·琼斯,伊丽莎白·加比茨施,伊薇特·拉驰曼,阿德里安·赖斯,
申请(专利权)人:埃图比克斯公司,弗兰克·R·琼斯,伊丽莎白·加比茨施,伊薇特·拉驰曼,阿德里安·赖斯,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美国,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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