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
本专利技术涉及用于诱导免疫应答的方法,尤其是包括含佐剂的免疫原性组合物的至少2次施用(其中后续施用被延迟)的免疫方法。
技术介绍
疫苗接种是用于预防传染性疾病的最有效方法之一。但是,抗原的单次施用经常不足以赋予最佳免疫和/或持久应答。用于建立针对特定病原体的强且持久的免疫的方案包括将佐剂加入疫苗中和/或重复的疫苗接种,即通过施用一个或多个另外剂量的抗原来强化免疫应答。这样的另外施用可以用相同疫苗(同源强化)或用不同疫苗(异源强化)执行。用于同源强化的最常见方案是不仅施用相同疫苗,而且以与早前施用相同的剂量施用它。结核病(TB)是一种由结核分枝杆菌(Mycobacteriumtuberculosis)和其它分枝杆菌属(Mycobacterium)种的感染造成的慢性传染性疾病。它是发展中国家的一种主要疾病以及是世界发达地区的一个日益严重的问题。蛋白抗原Mtb72f和M72(描述在例如国际专利申请WO2006/117240和WO2012/080369,它们通过引用并入本文)或其片段或衍生物是具有用于治疗或预防结核病的潜在益处的蛋白抗原。以前的研究已经得出将M72与免疫刺激剂3-O-去酰化单磷酰脂质A(3D-MPL)和QS21结合地在脂质体制剂中并在0、1个月时间表中施用给人类,其中使用10ugM72、25ug3D-MPL和25ugQS21(Leroux-Roels等人Vaccine2013312196-2206,Montoya等人J.Clin.Immunol.201333(8):1360-1375)。利用抗原M72的候选疫苗目前处于IIB期测试(Clinica ...
【技术保护点】
一种用于在受试者中诱导免疫应答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i)将包含M72相关抗原和第一佐剂的第一免疫原性组合物施用给所述受试者,其中所述第一佐剂包含TLR激动剂和/或免疫学活性的皂苷;随后(ii)将包含M72相关抗原的第二免疫原性组合物施用给所述受试者;且其中所述第一次施用和第二次施用之间的间隔是在2个月至5年之间。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4.04.02 GB 1405921.61.一种用于在受试者中诱导免疫应答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i)将包含M72相关抗原和第一佐剂的第一免疫原性组合物施用给所述受试者,其中所述第一佐剂包含TLR激动剂和/或免疫学活性的皂苷;随后(ii)将包含M72相关抗原的第二免疫原性组合物施用给所述受试者;且其中所述第一次施用和第二次施用之间的间隔是在2个月至5年之间。2.用在用于在受试者中诱导免疫应答的方法中的第一免疫原性组合物,其包含M72相关抗原和第一佐剂,其中所述第一佐剂包含TLR激动剂和/或免疫学活性的皂苷,所述方法包括将所述第一免疫原性组合物施用给所述受试者,随后将包含M72相关抗原的第二免疫原性组合物施用给所述受试者,且其中所述第一次施用和第二次施用之间的间隔是在2个月至5年之间。3.用在用于在受试者中诱导免疫应答的方法中的第二免疫原性组合物,其包含M72相关抗原,所述方法包括将包含M72相关抗原和第一佐剂的第一免疫原性组合物施用给所述受试者,其中所述第一佐剂包含TLR激动剂和/或免疫学活性的皂苷,随后将所述第二免疫原性组合物施用给所述受试者,且其中所述第一次施用和第二次施用之间的间隔是在2个月至5年之间。4.包含M72相关抗原和第一佐剂的第一免疫原性组合物在药物制备中的用途,其中所述第一佐剂包含TLR激动剂和/或免疫学活性的皂苷,所述药物用在用于在受试者中诱导免疫应答的方法中,所述方法包括将所述第一免疫原性组合物施用给所述受试者,随后将包含M72相关抗原的第二免疫原性组合物施用给所述受试者,且其中所述第一次施用和第二次施用之间的间隔是在2个月至5年之间。5.第二免疫原性组合物在药物制备中的用途,所述药物用在用于在受试者中诱导免疫应答的方法中,所述方法包括将包含M72相关抗原和第一佐剂的第一免疫原性组合物施用给所述受试者,其中所述第一佐剂包含TLR激动剂和/或免疫学活性的皂苷,随后将包含M72相关抗原的第二免疫原性组合物施用给所述受试者,且其中所述第一次施用和第二次施用之间的间隔是在2个月至5年之间。6.根据权利要求1-5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方法、组合物或用途,其中所述受试者在5年内接受共计2剂。7.根据权利要求1-5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方法、组合物或用途,其中所述受试者在2年内接受共计2剂。8.根据权利要求1-7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方法、组合物或用途,其中第一组合物的施用和第二组合物的施用之间的时间间隔是3个月至5年,诸如3个月至24个月、3-18个月、3-14个月、3-10个月、3-9个月或3-8个月。9.根据权利要求1-7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方法、组合物或用途,其中第一组合物的施用和第二组合物的施用之间的时间间隔是4-14个月、4-9个月或4-8个月。10.根据权利要求1-5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方法、组合物或用途,其中所述受试者在5年内接受共计3剂。11.根据权利要求1-5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方法、组合物或用途,其中所述受试者在2年内接受共计3剂。12.根据权利要求10或11所述的方法、组合物或用途,其中所述受试者接受两剂所述第一组合物和一剂所述第二组合物。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组合物或用途,其中第一组合物的初次施用和第二组合物的施用之间的时间间隔是3个月至5年,诸如3个月至24个月、3-18个月、3-14个月、3-10个月、3-9个月或3-8个月。14.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组合物或用途,其中第一组合物的初次施用和第二组合物的施用之间的时间间隔是4-14个月、4-9个月或4-8个月。15.根据权利要求12-14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方法、组合物或用途,其中第一组合物的最终施用和第二组合物的施用之间的时间间隔是3个月至5年,诸如3个月至24个月、3-18个月、3-14个月、3-10个月、3-9个月或3-8个月。16.根据权利要求12-14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方法、组合物或用途,其中第一组合物的最终施用和第二组合物的施用之间的时间间隔是4-14个月、4-9个月或4-8个月。17.根据权利要求10或11所述的方法、组合物或用途,其中所述受试者接受一剂所述第一组合物和两剂所述第二组合物。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组合物或用途,其中所述第一组合物的施用和所述第二组合物的最终施用之间的时间间隔是3个月至5年,诸如3个月至24个月、3-18个月、3-14个月、3-10个月、3-9个月或3-8个月。19.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组合物或用途,其中所述第一组合物的施用和所述第二组合物的最终施用之间的时间间隔是4-14个月、4-9个月或4-8个月。20.根据权利要求17-19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方法、组合物或用途,其中所述第一组合物的施用和所述第二组合物的初次施用之间的时间间隔是3个月至5年,诸如3个月至24个月、3-18个月、3-14个月、3-10个月、3-9个月或3-8个月。21.根据权利要求17-19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方法、组合物或用途,其中所述第一组合物的施用和所述第二组合物的初次施用之间的时间间隔是4-14个月、4-9个月或4-8个月。22.根据权利要求1-21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方法、组合物或用途,其中所述M72相关抗原包含与SEQIDNo.1具有至少90%同一性的序列。23.根据权利要求22所述的方法、组合物或用途,其中所述M72相关抗原包含SEQIDNo.1的残基2-723。24.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方法、组合物或用途,其中所述M72相关抗原包含SEQIDNo.1。25.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方法、组合物或用途,其中所述M72相关抗原包含SEQIDNo.2。26.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方法、组合物或用途,其中所述M72相关抗原由SEQIDNo.2组成。27.根据权利要求1-22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方法、组合物或用途,其中所述M72相关抗原包含具有至少300个氨基酸的长度的SEQIDNo:1的片段。28.根据权利要求1-27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方法、组合物或用途,其中所述M72相关抗原含有少于1500个氨基酸残基,诸如少于1200个氨基酸残基,特别是少于1000个氨基酸残基,尤其是少于800个氨基酸残基。29.根据权利要求1-28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方法、组合物或用途,其中所述第一和第二免疫原性组合物中M72相关抗原的量是相同的。30...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WR小巴劳,MA德莫伊蒂,MNR唐纳,N夸克德,ST特默曼,
申请(专利权)人:葛兰素史密丝克莱恩生物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比利时;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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