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车的拖车机构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8651293 阅读:234 留言:0更新日期:2013-05-01 15:54
一种消防车的拖车机构,属于车辆救援设施领域。包括一对车架底盘大梁,拖车机构包括:第一、第二横梁,固定在一对车架底盘大梁间;托臂,构成有托臂腔,在托臂的一端固定托臂连接座、另一端固定挟持臂锁定装置;伸缩臂,设置在托臂腔内;拖车横架作用缸设置在伸缩臂腔内,在拖车横架固定座的一端固定第一拖车横架,在第一拖车横架的一侧固定第一事故车辆轮胎铲板,在拖车横架固定座的另一端固定第二拖车横架,在第二拖车横架的一侧固定第二事故车辆轮胎铲板;第一、第二事故车辆轮胎挟持臂,一端各构成第一、第二挟胎板;一对升降作用缸,连接在第一横梁上。减轻工作强度,提高作业效率;具有良好的空间利用效果,整体简洁,制造和安装方便。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本专利技术属于车辆救援设施
,具体涉及一种消防车的拖车机构,配置在消防部门使用的消防救援车辆或类似车辆的车架大梁上,用于对故障车辆牵引。
技术介绍
在交通事故救援现场,通常需要将毁损而无法自主行驶的事故车辆牵引到修理部门或特定的场所,一方面便于消防部门现场施救,另一方面保障道路畅通,而将事故车辆清除于道路的工作通常由公安消防部门担当,并且由配有拖车机构的消防救援车辆负责牵引。由于拖车机构即车辆牵引机构属于非标设施,因此通常由公安消防部门按照其特定的要求进行设计并委托车辆构件生产厂商制造,从而不论是在结构上还是在使用效果上普遍存在以下共性问题:其一,由于人为的手工参与操作动作较多,因而不仅增加了公安消防人员的救援工作强度,而且因花费的时间冗长而影响效率;其二,由于整体结构复杂并且体积庞大,因此不仅有损救援车辆的整体简洁效果,而且制造和安装麻烦;其三,使用过程中的灵活性差,例如难以对被牵引车辆的轮胎可靠挟持,又如难以对被牵引车辆的轮胎离地高度合理调整,甚至在牵引过程中出现被牵引车辆的轮胎从拖车机构上挣脱,造成故障车辆的~■次损害,等等。在公开的中国专利文献中,罕见关于消防车的拖车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一种消防车的拖车机构,所述的消防车包括彼此并行的一对车架底盘大梁(1),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拖车机构包括:一第一横梁(2a)和一第二横梁(2b),第一、第二横梁(2a、2b)彼此间隔,并且固定在所述的一对车架底盘大梁(1)之间;一托臂(3),该托臂(3)构成有托臂腔(31),并且该托臂腔(31)自托臂(3)的长度方向的一端贯通至另一端,在托臂(3)的一端固定有一托臂连接座(32),该托臂连接座(32)与所述第二横梁(2b)的长度方向的居中位置枢轴连接,而托臂(3)的另一端固定有一挟持臂锁定装置(33);一伸缩臂(4),该伸缩臂(4)移动地设置在所述托臂腔(31)内,并且该伸缩臂(4)构成有一自伸缩...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消防车的拖车机构,所述的消防车包括彼此并行的一对车架底盘大梁(1),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拖车机构包括:一第一横梁(2a)和一第二横梁(2b),第一、第二横梁(2a、2b)彼此间隔,并且固定在所述的一对车架底盘大梁(I)之间;一托臂(3),该托臂(3)构成有托臂腔(31),并且该托臂腔(31)自托臂(3)的长度方向的一端贯通至另一端,在托臂(3)的一端固定有一托臂连接座(32),该托臂连接座(32)与所述第二横梁(2b)的长度方向的居中位置枢轴连接,而托臂(3)的另一端固定有一挟持臂锁定装置(33)伸缩臂(4),该伸缩臂(4)移动地设置在所述托臂腔(31)内,并且该伸缩臂(4)构成有一自伸缩臂(4)的长度方向的一端贯通至另一端的一伸缩臂腔(41);一拖车横架作用缸(5)和一拖车横架固定座(6),拖车横架作用缸(5)以卧置状态设置在所述的伸缩臂腔(41)内,该拖车横架作用缸(5)的拖车横架作用缸缸体探出伸缩臂腔(41)并且伸展到所述的托臂腔(31)内与所述托臂(3)朝向所述第二横梁(2b)的一端铰接,而拖车横架作用缸(5)的拖车横架作用缸柱(51)的末端与伸缩臂(4)朝向所述挟持臂锁定装置(33)的一端铰接,拖车横架固定座(6)的长度方向的中部与拖车横架作用缸柱(51)的所述末端对应,并且与所述伸缩臂(4)固定连接,在拖车横架固定座(6)的一端固定有一第一拖车横架(61),在该第一拖车横架(61)背对所述伸缩臂(4)的一侧的长度方向固定有一第一事故车辆轮胎铲板¢11),在拖车横架固定座(6)的另一端固定有一第二拖车横架(62),在该第二拖车横架¢2)背对伸缩臂(4)的一侧的长度方向固定有一第二事故车辆轮胎铲板¢21);—第一事故车辆轮胎挟持臂(7),该第一事故车辆轮胎挟持臂(7)的一端与所述挟持臂锁定装置(33)的一侧锁定配合,中部与所述第一拖车横梁¢1)枢转连接,另一端构成有一第一挟胎板(71),该第一挟胎板(71)与第一事故车辆轮胎挟持臂(7)构成垂直关系,并且在使用状态下与所述的第一事故车辆轮胎铲板(611)相对应;一第二事故车辆轮胎挟持臂(8),该第二事故车辆轮胎挟持臂(8)的一端与所述挟持臂锁定装置(33)的另一侧锁定配合,中部与所述第二拖车横架¢2)枢转连接,另一端构成有一第二挟胎板(81),该第二挟胎板(81)与第二事故车辆轮胎挟持臂(8)构成垂直关系,并且在使用状态下与所述第二事故车辆轮胎铲板(621)相对应;一对升降作用缸(9),该一`对升降作用缸(9)彼此并行设置,并且该一对升降作用缸(9)的升降作用缸缸体连接在所述的第一横梁(2a)上,而升降作用缸(9)的升降作用缸柱(91)与所述托臂(3)朝向所述拖车横架固定座(6)的一端连接,其中:一对升降作用缸(9)中的其中一个升降作用缸(9)的升降作用缸柱(91)对应于托臂(3)的一侧,而一对升降作用缸(9)中的另一个升降作用缸(9)的升降作用缸柱(91)对应于托臂(3)的另一侧。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消防车的拖车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挟持臂锁定装置(33)包括固定套(331)、第一、第二锁定销座(332、333),第一、第二托臂脚座(334、335)、第一锁定销(336)和第二锁定销(337),固定套(331)固定在所述托臂(3)朝向所述拖车横架固定座(6)的一端端部,第一锁定销座(332)和第一托臂脚座(334)固定在固定套(331)的一侦牝并且第一托臂脚座(334)对应于第一锁定销座(332)的下方,第二锁定销座(333)和第二托臂脚座(335)固定在固定套(331)的另一侧,并且第二托臂脚座(335)对应于第二锁定销座(333)的下方,第一锁定销(336)设置在第一锁定销座(332)上,第二锁定销(337)设置在第二锁定销座(333)上,所述的第一事故车辆轮胎挟持臂(7)的所述一端与第一锁定销座(332)相配合,并且由所述第二锁定销(37)锁定或解锁,在所述的拖车横架固定座(6)的一端并且在对应于所述第一托臂脚座(334)的位置固定有一第一托臂脚(63),该第一托臂脚(63)搁置在第一托臂脚座(334)上,在拖车横架固定座(6)的另一端并且在对应于所述第二托臂脚座(335)的位置固定有一第二托臂脚(64),该第二托臂脚(64)搁置在第二托臂脚座(335)上。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消防车的拖车机构,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的托臂(3)的托臂腔(31)的底壁上并且沿着底壁的长度方向固定有一对彼此并行的第一导条(311),而在托臂(3)的托臂腔(31)的一对彼此面对面的侧壁上并且沿着侧壁的长度方向各固定有一第二导条(3...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张建明崔小锋姚桂华朱菊生耿锋
申请(专利权)人:苏州市捷达消防车辆装备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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