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门锁装置制造方法及图纸

技术编号:7998784 阅读:180 留言:0更新日期:2012-11-22 07:57
本发明专利技术涉及一种机动车门锁装置,其配有闭锁机构(2、3)和作用于闭锁机构(2、3)的操作杆机构(5、6)。此外存在锁定杆(7),其与一操作杆(5)一起在例如在事故中出现预定大小的加速力时使操作杆机构(5、6)不起作用。根据本发明专利技术,操作杆(5)和锁定杆(7)由于出现的加速力而通过与该加速力有关的偏转机械式中断操作杆机构(5、6)。在加速力消失后,操作杆(5)和锁定杆(7)闭合该操作杆机构(5、6)。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
本专利技术涉及一种 机动车门锁装置,包括闭锁机构、作用于闭锁机构的操作杆机构以及锁定杆,所述锁定杆在例如在事故中出现预定大小的加速力时使操作杆机构不起作用。
技术介绍
操作杆机构可为一个或多个杆。通常这种操作杆机构包括至少一个内部操作杆和一个外部操作杆。在大多情况下,该操作杆机构还包括联接杆以及分离杆。无论如何,加载该操作杆机构用于使闭锁机构打开并将先前已保持的带销螺栓释放。由此可以打开相关联的机动车门。为此分离杆通常作用于掣子,该掣子与旋转式栓锁作为闭锁机构的两个组成部件交互作用。掣子从旋转式栓锁上被抬起并且旋转式栓锁以及带销螺栓被释放。在事故中会出现通常很高的加速力,其可以是重力加速度的数倍(例如5g或更大)。事实上在这种情况下巨大的惯性力作用于所涉及的机动车门锁装置,该惯性力可导致闭锁机构或整个门锁装置失效。另外,闭锁机构也可能意外打开。无论如何,出现的加速力引起对机动车使用者而言巨大的风险。出于这个原因,在过去采取了各种措施,其在所述加速力出现时最终阻断操作杆机构。在大多情况下优选在门把手内使用所谓的惯性自锁装置,其在正常的运行条件下处于静止位置中并因此脱开嵌接。根据DE 19719999A1的这类现有技术提出一种用于机动车打开装置的锁,该锁配有锁定装置。所述锁定装置阻断打开杆,更确切地说,在事故中在所述加速力的作用下阻断打开杆。为此目的,锁定装置和打开杆横向于打开杆的转动方向相对于彼此可移动地设置。在由加速力引起的相对移动中,打开杆进入锁定装置中。由此能够以结构简单的构造方式防止在碰撞情况下意外打开。在此始终借助锁定装置阻断打开杆并且原则上可提供打开杆的永久阻断。尽管该已知措施已证实是有效的,但却并未完全考虑实际需要。因此,虽然在根据DE 19719999A1的现有技术中通过阻断打开杆或整个操作杆机构阻止相关联的机动车门在事故中且必要时在事故后意外打开。但这在乘客需要立即离开机动车时却是不利的。也就是说,为了机械式提高锁的碰撞安全性,各已知的解决方案虽然确保相关联的机动车门锁毫无问题地阻断并避免意外打开,但却加大在事故过程结束时立即进入机动车内部空间的难度。在此本专利技术旨在补救这一情况。
技术实现思路
本专利技术所基于的技术任务在于改进这类机动车门锁装置,使得在提供同样的碰撞安全性下还可使该机动车门锁装置在事故之后立即打开。为了解决该任务,这类机动车门锁装置的特征在于,所述锁定杆由于出现的加速力而通过与该加速力有关的设计机械式中断所述操作杆机构,并在加速力消失之后再次或重新闭合该操作杆机构。因此本专利技术采用一种特别研发的解决方案,其中这样设计操作杆和锁定杆,使得其在碰撞情况下(即在事故中)进行偏转。该偏转由随事故出现的加速力引起。锁定杆通过偏转还确保机械式中断和阻断操作杆机构。操作杆机构的机械式中断使得闭锁机构不会例如意外分离或不能例如意外分离。此外,在事故过程期间并在操作杆机构始终被机械式中断的情况下通过彼此嵌接的元件在很大程度上避免操作杆机构的故障和/或塑性变形。因为已中断的连续的机械连接允许操作杆机构的各个元件相对于彼此运动。在此,操作杆机构例如可包括内部操作杆、外部操作杆、联接杆或者说连接杆以及分离杆。当然本专利技术也包括这样的方案,其中操作杆机构仅由唯一的一个杆构成,该杆直接形成内把手或外把手与闭锁机构之间的机械连接。在此情况下锁定杆在偏转的状态中例如 确保内把手(外把手)与所涉及的操作杆分离。在各个情况下,操作杆机构在正常运行时确保从内把手和/或外把手到闭锁机构的连续的机械连接,从而在加载内把手和/或外把手时闭锁机构可像通常那样打开。为此目的,操作杆机构通常作用于掣子并使掣子从处于其“闭合”位置的旋转式栓锁上抬起。由于旋转式栓锁通常配有旋转式栓锁弹簧,所以该过程确保由旋转式栓锁弹簧加载的旋转式栓锁随后进入其打开的位置并释放先前已保持的带销螺栓。接着,大多情况下与带销螺栓连接的机动车车门可被打开。与正常运行不同,事故运行是指操作杆机构被机械中断。这点通过锁定杆实现,该锁定杆由于在事故中出现的加速力而进行偏转。偏转的锁定杆中断操作杆机构的机械连接。由此加载内把手和/或外把手不能(再)如上所述作用于闭锁机构或者说掣子并使其从旋转式栓锁上抬起。因此对内把手和/或外把手的任何操作都不起作用。因此,即使内把手和/或外把手自身由于加速力而被操作,依然避免在事故过程期间相关联的门意外打开。由此在事故期间乘客受到最佳保护并且现今通常设置在机动车门中的安全装置、例如侧向气囊、侧向碰撞保护装置等可完全发挥其作用。当加速力消失时、即当事故过程结束时,锁定杆不再偏转。因此重新进入其先前所占据的静止位置的锁定杆确保操作杆机构再次闭合。也就是说,在加速力消失后,从内把手和/或外把手到闭锁机构的连续的机械连接重新恢复。因此,手动加载内把手和/或外把手可像通常那样打开闭锁机构。由此可立即且无延迟地对车内乘客采取援救措施。另外,不出现或基本不出现故障。因此,根据本专利技术的机动车门锁装置的优点远远超过迄今已知的实施方式。因为该机动车门锁装置或相关联的机动车门锁装置不仅在事故过程期间为乘客提供可靠的保护,而且在与事故过程有关的加速力消失后立即重新进行其正常的工作和功能。由此可立即抢救或照料车内乘客。这是本专利技术的重要优点。根据一种有利的方案,为锁定杆配设复位弹簧。该复位弹簧主要确保锁定杆在加速力消失后相对于偏转位置重新进入其正常位置。锁定杆在其偏转时通过作用的加速力工作并因此在偏转位置抵抗所涉及的复位弹簧工作。在加速力消失后复位弹簧使锁定杆复位。同时如上所述,操作杆机构到闭锁机构的连续的机械连接再次形成。为了提供一种特别紧凑且低成本的结构,锁定杆通常可旋转地支承在第二操作杆上。除了第一操作杆以外,该第二操作杆也为操作杆机构的一个组成部件。在此该第二操作杆通常为分离杆。第一操作杆在大多情况下构造为连接杆或联接杆。此外有利的是,为锁定杆配设两个用于限制该锁定杆的转动运动的止挡。在此,第一止挡对应于锁定杆的正常位置并设置在第一操作杆上。该第一操作杆为连接杆,无论如何不是操作杆(分离杆),锁定杆可旋转地支承在该操作杆上。第二止挡构造在门锁壳体上。该第二止挡对应于锁定杆的偏转位置。为了使锁定杆一直保持希望的转动功能,锁定杆在事故运行中离开第一止挡。在正常运行时,锁定杆与具有第一止挡的第一操作杆(例如操作杆)一同运动。通过这种方式从一开始就有效避免相关联的旋转轴线的可能的腐蚀、锁定杆因腐蚀而卡住等。这是因为锁定杆在正常运行时、即在每次加载内把手和/或外把手时与相关联的第一操作杆或者说该实施例中的连接杆一同运动。在此锁定杆和连接杆共同围绕旋转轴线转动,该旋转轴线自身构造在另外的第二操作杆或者说分离杆上。也就是说,第一操作杆和锁定杆可旋转地设置在所述共同的旋转轴线上,该旋转轴线自身构造在另外的第二操作杆或者说分离杆上。 如上所述,巨大的加速力在事故过程中出现,该加速力通常是重力加速度的数倍。现在所述加速力不仅使锁定杆偏转,而且也使第一操作杆偏转。这是因为作用在锁定杆上的加速力当然也作用在第一操作杆、即在该实施例中的连接杆上,因为两个杆围绕共同的旋转轴线可旋转地支承在分离杆或者说该实施例中的另外的第二操作杆上并(可)同步运动。在此这样设计,使得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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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S·米特尔巴赫R·西门子迈尔D·艾歇尔M·施特拉特曼
申请(专利权)人:开开特股份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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