刹车控制装置及刹车系统制造方法及图纸

技术编号:21531254 阅读:16 留言:0更新日期:2019-07-06 17:32
本发明专利技术提供一种能够良好地制动人力驱动车的旋转体的刹车控制装置及刹车系统。刹车控制装置包括:控制部,其控制制动部,该制动部被电驱动以制动随人力驱动车的行驶而旋转的旋转体,所述控制部根据操作装置的操作量及与所述人力驱动车相关的状态,控制所述制动部。

Brake control device and brake system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刹车控制装置及刹车系统
本专利技术涉及一种刹车控制装置及具备其的刹车系统。
技术介绍
已知有搭载于人力驱动车,并通过电力而被驱动的刹车系统。例如,专利文献1中公开的刹车系统具备:制动部,其制动人力驱动车的旋转体;电动驱动部,其驱动制动部;和刹车控制装置,其控制电动驱动部。现有技术文献专利文献专利文献1:日本特开2017-30395号公报
技术实现思路
优选地,能够良好地制动人力驱动车的旋转体。本专利技术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能够良好地制动人力驱动车的旋转体的刹车控制装置及刹车系统。根据本专利技术的第一方面的刹车控制装置,其包括:控制部,其控制制动部,该制动部被电驱动以制动随人力驱动车的行驶而旋转的旋转体,所述控制部根据操作装置的操作量及与所述人力驱动车相关的状态,控制所述制动部。因此,无论与人力驱动车相关的状态变化与否,均能够良好地制动人力驱动车的旋转体。在根据所述第一方面的第二方面的刹车控制装置中,所述控制部根据与所述人力驱动车相关的状态,设置制动力相对于所述操作量的变化方式,该制动力伴随所述制动部的驱动而产生。因此,无论与人力驱动车相关的状态变化与否,均能够根据操作装置的操作量向人力驱动车的旋转体提供所需的制动力。在根据所述第二方面的第三方面的刹车控制装置中,所述控制部根据所述操作量使所述制动力的变化方式阶段性地变化。因此,能够实现良好的刹车感。在根据所述第二方面或第三方面的第四方面的刹车控制装置中,与所述人力驱动车相关的状态包括所述人力驱动车的行驶速度。因此,无论人力驱动车的行驶速度如何,均能够良好地制动人力驱动车的旋转体。在根据所述第四方面的第五方面的刹车控制装置中,所述控制部控制所述制动部,以使所述行驶速度大于或等于规定行驶速度时的所述制动力的变化方式与所述行驶速度小于所述规定行驶速度时的所述制动力的变化方式不同。因此,能够通过简单的控制,应对人力驱动车的行驶速度的变化,能够良好地制动人力驱动车的旋转体。在根据所述第二~第五方面中任一方面的第六方面的刹车控制装置中,与所述人力驱动车相关的状态包括所述人力驱动车的倾斜角度。因此,无论人力驱动车的倾斜角度如何,均能够良好地制动人力驱动车的旋转体。在根据所述第六方面的第七方面的刹车控制装置中,所述控制部控制所述制动部,以使所述倾斜角度大于或等于规定角度时的所述制动力的变化方式与所述倾斜角度小于所述规定角度时的所述制动力的变化方式不同。因此,例如,能够控制制动部,以使直行中的制动力的变化方式和转弯中的制动力的变化方式不同,能够良好地制动人力驱动车的旋转体。在根据所述第六方面或第七方面的第八方面的刹车控制装置中,所述倾斜角度表示所述人力驱动车的前倾角度。因此,无论人力驱动车的前倾角度如何,均能够良好地制动人力驱动车的旋转体。在根据所述第二~第八方面中任一方面的第九方面的刹车控制装置中,与所述人力驱动车相关的状态包括所述人力驱动车的总重量。因此,无论人力驱动车的总重量如何,均能够良好地制动人力驱动车的旋转体。在根据所述第九方面的第十方面的刹车控制装置中,所述控制部控制所述制动部,以使所述总重量大于或等于规定重量时的所述制动力的变化方式与所述总重量小于所述规定重量时的所述制动力的变化方式不同。因此,能够通过简单的控制,应对人力驱动车的总重量的变化,能够良好地制动人力驱动车的旋转体。在根据所述第九方面或第十方面的第十一方面的刹车控制装置中,所述控制部使所述制动力相对于规定的所述操作量的增加率随所述总重量的增大而增大。因此,无论人力驱动车的总重量如何,均能够更为良好地制动人力驱动车的旋转体。在根据所述第二~第十一方面中任一方面的第十二方面的刹车控制装置中,与所述人力驱动车相关的状态包括所述人力驱动车的行驶阻力。因此,无论人力驱动车的行驶阻力如何,均能够良好地制动人力驱动车的旋转体。在根据所述第十二方面的第十三方面的刹车控制装置中,所述控制部控制所述制动部,以使所述行驶阻力大于或等于规定阻力时的所述制动力的变化方式与所述行驶阻力小于所述规定阻力时的所述制动力的变化方式不同。因此,能够通过简单的控制,应对人力驱动车的行驶阻力的变化,能够良好地制动人力驱动车的旋转体。在根据所述第十二方面或第十三方面的第十四方面的刹车控制装置中,所述控制部使所述制动力相对于规定的所述操作量的增加率随所述行驶阻力的增大而减小。因此,无论人力驱动车的行驶阻力如何,均能够更为良好地制动人力驱动车的旋转体。在根据所述第二~第十四方面中任一方面的第十五方面的刹车控制装置中,与所述人力驱动车相关的状态包括所述人力驱动车的行驶环境。因此,无论人力驱动车的行驶环境如何,均能够良好地制动人力驱动车的旋转体。在根据所述第十五方面的第十六方面的刹车控制装置中,所述控制部控制所述制动部,以使所述行驶环境为第一环境时的所述制动力的变化方式与所述行驶环境为第二环境时的所述制动力的变化方式不同。因此,能够通过简单的控制,应对行驶环境的变化,能够良好地制动人力驱动车的旋转体。在根据所述第二~第十六方面中任一方面的第十七方面的刹车控制装置中,进一步包括存储部,其存储规定了所述操作量、与所述人力驱动车相关的状态、及所述制动力之间的关系的信息。因此,能够根据存储于存储部的信息,简单地控制制动部,能够良好地制动人力驱动车的旋转体。根据本专利技术的第十八方面的刹车系统,其具备:所述刹车控制装置;所述制动部;和电动驱动部,其驱动所述制动部。因此,获得了能够使用刹车控制装置良好地制动人力驱动车的旋转体的刹车系统。在根据所述第十八方面的第十九方面的刹车系统中,所述电动驱动部包括与辅助所述人力驱动车的推进力的电动马达不同的电动马达。因此,即使在辅助人力驱动车的推进力期间,也能够良好地制动人力驱动车的旋转体。在根据所述第十八方面或第十九方面的第二十方面的刹车系统中,所述电动驱动部设于所述制动部。因此,能够简单地构成刹车系统。在根据所述第十八~第二十方面中任一方面的第二十一方面的刹车系统中,进一步包括所述操作装置。因此,能够根据操作装置的操作量良好地制动人力驱动车的旋转体。在根据所述第二十一方面的第二十二方面的刹车系统中,所述操作装置包括操作杆。因此,操作装置的操作性提高。专利技术的效果根据本专利技术的刹车控制装置及刹车系统,能够良好地制动人力驱动车的旋转体。附图说明图1为搭载有实施方式的刹车系统的人力驱动车的侧视图;图2为图1的刹车系统的框图;图3为表示第一状态下的制动力的变化方式的一例的图表;图4为表示第二状态下的制动力的变化方式的一例的图表;图5为表示第三状态下的制动力的变化方式的一例的图表;图6为表示图2的刹车控制装置所执行的控制的一例的流程图。具体实施方式(实施方式)下面,参照图1,对包括刹车系统10的人力驱动车A进行说明。人力驱动车A包括刹车系统10。在此,人力驱动车是指关于行驶的原动力至少部分地使用人力的车辆,包括通过电动辅助人力的车辆。仅使用除人力以外的原动力的车辆不包括于人力驱动车。特别是仅使用内燃机为原动力的车辆不包括于人力驱动车。通常,作为人力驱动车,假设为小巧轻便车辆,假设为在公共道路上行驶无需驾驶证的车辆。图中所示的人力驱动车A是通过电动辅助驱动的自行车(e-bike)。更具体而言,图中所示的人力驱动车A是城市自行车。人力驱动车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1.一种刹车控制装置,其包括:控制部,其控制制动部,该制动部被电驱动以制动随人力驱动车的行驶而旋转的旋转体,所述控制部根据操作装置的操作量及与所述人力驱动车相关的状态,控制所述制动部。

【技术特征摘要】
2017.10.20 JP 2017-2037571.一种刹车控制装置,其包括:控制部,其控制制动部,该制动部被电驱动以制动随人力驱动车的行驶而旋转的旋转体,所述控制部根据操作装置的操作量及与所述人力驱动车相关的状态,控制所述制动部。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刹车控制装置,其中,所述控制部根据与所述人力驱动车相关的状态,设置制动力相对于所述操作量的变化方式,该制动力伴随所述制动部的驱动而产生。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刹车控制装置,其中,所述控制部根据所述操作量使所述制动力的变化方式阶段性地变化。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刹车控制装置,其中,与所述人力驱动车相关的状态包括所述人力驱动车的行驶速度。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刹车控制装置,其中,所述控制部控制所述制动部,以使所述行驶速度大于或等于规定行驶速度时的所述制动力的变化方式与所述行驶速度小于所述规定行驶速度时的所述制动力的变化方式不同。6.根据权利要求2~5中任一项所述的刹车控制装置,其中,与所述人力驱动车相关的状态包括所述人力驱动车的倾斜角度。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刹车控制装置,其中,所述控制部控制所述制动部,以使所述倾斜角度大于或等于规定角度时的所述制动力的变化方式与所述倾斜角度小于所述规定角度时的所述制动力的变化方式不同。8.根据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刹车控制装置,其中,所述倾斜角度表示所述人力驱动车的前倾角度。9.根据权利要求2~8中任一项所述的刹车控制装置,其中,与所述人力驱动车相关的状态包括所述人力驱动车的总重量。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刹车控制装置,其中,所述控制部控制所述制动部,以使所述总重量大于或等于规定重量时的所述制动力的变化方式与所述总重量小于所述规定重量时的所...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高山仁志高桥利彦中仓正裕
申请(专利权)人:株式会社岛野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日本,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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