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抗BACE1的抗体和其用于神经疾病免疫疗法的用途相关申请的交叉引用本申请要求2014年11月19日提交的美国临时申请号62/081,966的优先权权益,所述美国临时申请出于任何目的以引用的方式整体并入本文。序列表本申请与呈电子格式的序列表一起提交。序列表以2015年11月16日创建的181,893字节大小的名称为“2015-11-16_01146-0040-00PCT_ST25.txt”的文件提供。所述序列表的电子格式中的信息以引用的方式整体并入本文。专利
本专利技术一般涉及作为例如抑制或降低BACE1活性的BACE1拮抗剂的抗体并且涉及包含所述抗体的组合物。另外的实施方案包括用于治疗和诊断多种神经病学疾病或病症的方法,以及减少患者中的APP和/或Aβ多肽的方法。背景淀粉状变性并非单一疾病实体,而是一组不同的进行性疾病过程,其特征在于积聚于一个或多个器官或身体系统中的蜡状淀粉样蛋白(称作淀粉状蛋白)的胞外组织沉积物。由于淀粉状蛋白沉积物积聚,其开始干扰所述器官或身体系统的正常功能。存在至少15种不同类型的淀粉状变性。主要形式是无已知前身的原发性淀粉状变性、在一些其它疾患后的继发性淀粉状变性和遗传性淀粉状变性。多种老化疾病基于淀粉状蛋白样蛋白(amyloid-likeprotein)或与淀粉状蛋白样蛋白有关并且其特征部分地在于淀粉状或淀粉状蛋白样材料的胞外沉积物的累积,所述沉积物有助于所述疾病的发病以及进展。这些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神经病学病症,如阿尔茨海默氏病(Alzheimer’sDisease,AD)、路易体痴呆(Lewybodydementia)、唐 ...
【技术保护点】
一种结合至BACE1的经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包含:a)选自SEQ ID NO:1至6的HVR‑H1序列;选自SEQ ID NO:22至25的HVR‑H2序列;选自SEQ ID NO:50和51的HVR‑H3序列;选自SEQ ID NO:62和63的HVR‑L1序列;选自SEQ ID NO:69和70的HVR‑L2序列;和选自SEQ ID NO:75至78和98的HVR‑L3序列;或b)选自SEQ ID NO:7至21、218和222至224的HVR‑H1序列;选自SEQ ID NO:26至49、232、219和225的HVR‑H2序列;选自SEQ ID NO:52至61、220、221、226和227的HVR‑H3序列;选自SEQ ID NO:64至68的HVR‑L1序列;选自SEQ ID NO:69至74和217的HVR‑L2序列;和选自SEQ ID NO:79至97的HVR‑L3序列。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4.11.19 US 62/081,9661.一种结合至BACE1的经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包含:a)选自SEQIDNO:1至6的HVR-H1序列;选自SEQIDNO:22至25的HVR-H2序列;选自SEQIDNO:50和51的HVR-H3序列;选自SEQIDNO:62和63的HVR-L1序列;选自SEQIDNO:69和70的HVR-L2序列;和选自SEQIDNO:75至78和98的HVR-L3序列;或b)选自SEQIDNO:7至21、218和222至224的HVR-H1序列;选自SEQIDNO:26至49、232、219和225的HVR-H2序列;选自SEQIDNO:52至61、220、221、226和227的HVR-H3序列;选自SEQIDNO:64至68的HVR-L1序列;选自SEQIDNO:69至74和217的HVR-L2序列;和选自SEQIDNO:79至97的HVR-L3序列。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经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包含选自表1中抗体的抗体的HVR-H1、HVR-H2、HVR-H3、HVR-L1、HVR-L2和HVR-L3。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经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选自6266和6266变体1-15。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经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包含选自SEQIDNO:15、218和222至224的HVR-H1序列;选自SEQIDNO:29、219和255的HVR-H2序列;选自SEQIDNO:52、220、221、226和227的HVR-H3序列;SEQIDNO:65的HVR-L1序列;选自SEQIDNO:71、73和217的HVR-L2序列;和SEQIDNO:80的HVR-L3序列。5.如权利要求1或权利要求2所述的经分离的抗体或其片段,其中所述抗体包含:a)与选自SEQIDNO:99至147、194至200和209至216的氨基酸序列具有至少90%序列同一性的重链可变域序列;或b)与选自SEQIDNO:148至178、187至194和201至208的氨基酸序列具有至少90%序列同一性的轻链可变域序列;或c)如(a)中的重链可变域序列和如(b)中的轻链可变域序列。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经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包含:a)选自SEQIDNO:99至147、194至200和209至216的重链可变域序列;或b)选自SEQIDNO:148至178、187至194和201至208的轻链可变域序列;或c)如(a)中的重链可变域序列和如(b)中的轻链可变域序列。7.如权利要求3或权利要求4所述的经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包含:a)与选自SEQIDNO:138、194至200和209至216的序列具有至少90%序列同一性的重链可变域序列;或b)与选自SEQIDNO:156、187至194和201至208的序列具有至少90%序列同一性的轻链可变域序列;或c)如(a)中的重链可变域序列和如(b)中的轻链可变域序列。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经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包含:a)选自SEQIDNO:138、194至200和209至216的重链可变域序列;或b)选自SEQIDNO:156、187至194和201至208的轻链可变域序列;或c)如(a)中的重链可变域序列和如(b)中的轻链可变域序列;或d)选自6266和6266变体1-15的抗体的重链可变域序列和轻链可变域序列。9.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经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调节BACE1的活性。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经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抑制BACE1的活性。11.如权利要求9或权利要求10所述的经分离的抗体,其中BACE1活性使用均相时间分辨荧光(HTRF)测定来测量。12.如权利要求9或权利要求10所述的经分离的抗体,其中BACE1活性使用表达BACE1底物的细胞系来测量。13.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经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BACE1底物是淀粉状蛋白前体蛋白(APP)。14.如权利要求9或权利要求10所述的经分离的抗体,其中BACE1活性在来自已经施用所述抗BACE1抗体的动物的组织中测量。15.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经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组织是脑组织。16.如权利要求14或权利要求15所述的经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动物选自小鼠、大鼠、兔、狗、猴和非人灵长类动物。17.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经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是BACE1活性的变构抑制剂。18.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经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以如通过表面等离子体共振(SPR)所测量在0.1nM与10nM之间、或在0.1nM与8nM之间、或在0.1nM与7nM之间、或在0.1nM与5nM之间、或在0.5nM与5nM之间、或在0.1nM与3nM之间、或在0.5nM与3nM之间的亲和力(KD)结合BACE1。19.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经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实现如例如使用分离皮层神经元培养测定所测量大于60%、大于70%、大于75%或大于80%的BACE1活性的最大抑制。20.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经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是单克隆抗体。21.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经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是人抗体或嵌合抗体。22.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经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是抗体片段。23.如权利要求22所述的经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片段选自Fab、Fab’、Fab’-SH、F(ab’)2、Fv和scFv。24.如权利要求1至21中任一项所述的经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是全长IgG1抗体。25.一种编码...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刘懿津,J·阿特瓦尔,C·P·C·赵,R·J·沃茨,吴雁,E·克劳兰,M·费德豪斯,
申请(专利权)人:基因泰克公司,阿迪马布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美国,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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