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BACE1的抗体和其用于神经疾病免疫疗法的用途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16109825 阅读:88 留言:0更新日期:2017-08-30 03:22
本发明专利技术提供BAC1的拮抗性抗体和使用所述抗体来治疗神经病学疾病和病症的方法。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抗BACE1的抗体和其用于神经疾病免疫疗法的用途相关申请的交叉引用本申请要求2014年11月19日提交的美国临时申请号62/081,966的优先权权益,所述美国临时申请出于任何目的以引用的方式整体并入本文。序列表本申请与呈电子格式的序列表一起提交。序列表以2015年11月16日创建的181,893字节大小的名称为“2015-11-16_01146-0040-00PCT_ST25.txt”的文件提供。所述序列表的电子格式中的信息以引用的方式整体并入本文。专利
本专利技术一般涉及作为例如抑制或降低BACE1活性的BACE1拮抗剂的抗体并且涉及包含所述抗体的组合物。另外的实施方案包括用于治疗和诊断多种神经病学疾病或病症的方法,以及减少患者中的APP和/或Aβ多肽的方法。背景淀粉状变性并非单一疾病实体,而是一组不同的进行性疾病过程,其特征在于积聚于一个或多个器官或身体系统中的蜡状淀粉样蛋白(称作淀粉状蛋白)的胞外组织沉积物。由于淀粉状蛋白沉积物积聚,其开始干扰所述器官或身体系统的正常功能。存在至少15种不同类型的淀粉状变性。主要形式是无已知前身的原发性淀粉状变性、在一些其它疾患后的继发性淀粉状变性和遗传性淀粉状变性。多种老化疾病基于淀粉状蛋白样蛋白(amyloid-likeprotein)或与淀粉状蛋白样蛋白有关并且其特征部分地在于淀粉状或淀粉状蛋白样材料的胞外沉积物的累积,所述沉积物有助于所述疾病的发病以及进展。这些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神经病学病症,如阿尔茨海默氏病(Alzheimer’sDisease,AD)、路易体痴呆(Lewybodydementia)、唐氏综合征(Down’ssyndrome)、遗传性脑出血伴淀粉状变性(荷兰型);关岛型帕金森-痴呆复合征(GuamParkinson-Dementiacomplex)。基于淀粉状蛋白样蛋白(amyloid-likeproteins)或与淀粉状蛋白样蛋白有关的其它疾病为进行性核上麻痹、多发性硬化、克罗伊茨费尔特-雅各布病(CreutzfeldJacobdisease)、帕金森氏病(Pakinson’sdisease)、HIV相关痴呆、ALS(肌萎缩性侧索硬化)、成年发病型糖尿病、老年性心脏淀粉状变性、内分泌肿瘤和其它疾病,包括黄斑变性。多肽β-淀粉状蛋白(Aβ)有可能在阿尔茨海默氏病(AD)的发病中起重要作用。Vassar等,J.Neurosci.29:12787-12794(2009)。CNS中的Aβ多肽积聚导致突触功能障碍、轴索变性和神经元死亡。AD患者的脑显示突出的神经病理学病变的特征性病理,如神经纤维缠结(NFT)和富淀粉状蛋白老年斑。淀粉状蛋白斑的主要组分是Aβ。这些病变与中枢神经系统(CNS)神经元的群体的巨大损失相关并且其进展伴随与AD相关的临床痴呆。Aβ是前体蛋白,β淀粉状蛋白前体蛋白(β-APP或APP)的蛋白水解产物。APP是I型跨膜蛋白,其依序由两种蛋白酶β-和γ-分泌酶裂解。被称作β-位点淀粉状蛋白前体蛋白裂解酶1(BACE1)的β-分泌酶首先裂解APP以暴露Aβ的N末端,由此产生被称作C99的膜结合片段。Vassar等,J.Neurosci.,29:12787-12794(2009)和UniProtKB/Swiss-ProtEntryP56817(BACE1_HUMAN)。所述γ-分泌酶接着能够裂解C99以产生成熟Aβ多肽。Aβ由介于38个氨基酸至43个氨基酸长度范围内的异源C末端产生。Aβ的42个氨基酸的形式(Aβ42)是Aβ的成纤维形式并且在具有唐氏综合征的患者中过度产生并且已经表明在AD的早期发病中起作用。Vassar等,J.Neurosci.29:12787-12794(2009)。BACE1因此已成为治疗剂,因为其抑制作用将可能抑制APP和Aβ产生。实际上,BACE1基因敲除小鼠(BACE1-/-)不产生脑Aβ,因此确认BACE1是负责在脑中产生Aβ的主要(如果并非唯一)酶。Roberds等,HumanMol.Genetics10:1317-1324(2001)。此外,AD模型中的BACE1基因敲除小鼠不形成淀粉状蛋白斑;认知缺陷和胆碱能功能障碍也得到救助。McConlogue等,J.Biol.Chem.282:26326-26334(2007);Ohno等,Neuron41:27-33(2004);和Laird等,J.Neurosci.25:11693-11709(2005)。另外,BACE1杂合敲除小鼠已经减少了斑块形成,指示BACE1活性的完全抑制并非斑块减少所必需。McConlogue等,J.Biol.Chem.282:26326-26334(2007)。在患有神经病学疾病和病症(如AD)的患者中具有BACE1的有效治疗抑制剂以减少APP和Aβ产生将是有益的。本文中提供的本专利技术涉及所述抑制剂,包括其在多种方法中的用途。本文所引用的所有参考文献(包括专利申请和公布)均以引用的方式整体并入。概述本专利技术提供BACE1拮抗剂抗体和使用所述抗体的方法。具体说来,所述抗体抑制或减少BACE1的活性。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提供一种结合至BACE1的经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包含:a)选自SEQIDNO:1至6的HVR-H1序列;选自SEQIDNO:22至25的HVR-H2序列;选自SEQIDNO:50和51的HVR-H3序列;选自SEQIDNO:62和63的HVR-L1序列;选自SEQIDNO:69和70的HVR-L2序列;和选自SEQIDNO:75至78和98的HVR-L3序列;或b)选自SEQIDNO:7至21、218和222至224的HVR-H1序列;选自SEQIDNO:26至49、232、219和225的HVR-H2序列;选自SEQIDNO:52至61、220、221、226和227的HVR-H3序列;选自SEQIDNO:64至68的HVR-L1序列;选自SEQIDNO:69至74和217的HVR-L2序列;和选自SEQIDNO:79至97的HVR-L3序列。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提供一种结合至BACE1的经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包含选自表1中的抗体的抗体的HVR-H1、HVR-H2、HVR-H3、HVR-L1、HVR-L2和HVR-L3。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所述抗体选自6266和6266变体1-15。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所述抗体包含选自SEQIDNO:15、218和222至224的HVR-H1序列;选自SEQIDNO:29、219和255的HVR-H2序列;选自SEQIDNO:52、220、221、226和227的HVR-H3序列;SEQIDNO:65的HVR-L1序列;选自SEQIDNO:71、73和217的HVR-L2序列;和SEQIDNO:80的HVR-L3序列。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所述抗体包含:a)与选自SEQIDNO:99至147、194至200和209至216的氨基酸序列具有至少90%序列同一性的重链可变域序列;或b)与选自SEQIDNO:148至178、187至194和201至208的氨基酸序列具有至少90%序列同一性的轻链可变域序列;或c)如(a)中的重链可变域序列和如(b)中的轻链可变域序列。在一些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抗BACE1的抗体和其用于神经疾病免疫疗法的用途

【技术保护点】
一种结合至BACE1的经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包含:a)选自SEQ ID NO:1至6的HVR‑H1序列;选自SEQ ID NO:22至25的HVR‑H2序列;选自SEQ ID NO:50和51的HVR‑H3序列;选自SEQ ID NO:62和63的HVR‑L1序列;选自SEQ ID NO:69和70的HVR‑L2序列;和选自SEQ ID NO:75至78和98的HVR‑L3序列;或b)选自SEQ ID NO:7至21、218和222至224的HVR‑H1序列;选自SEQ ID NO:26至49、232、219和225的HVR‑H2序列;选自SEQ ID NO:52至61、220、221、226和227的HVR‑H3序列;选自SEQ ID NO:64至68的HVR‑L1序列;选自SEQ ID NO:69至74和217的HVR‑L2序列;和选自SEQ ID NO:79至97的HVR‑L3序列。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4.11.19 US 62/081,9661.一种结合至BACE1的经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包含:a)选自SEQIDNO:1至6的HVR-H1序列;选自SEQIDNO:22至25的HVR-H2序列;选自SEQIDNO:50和51的HVR-H3序列;选自SEQIDNO:62和63的HVR-L1序列;选自SEQIDNO:69和70的HVR-L2序列;和选自SEQIDNO:75至78和98的HVR-L3序列;或b)选自SEQIDNO:7至21、218和222至224的HVR-H1序列;选自SEQIDNO:26至49、232、219和225的HVR-H2序列;选自SEQIDNO:52至61、220、221、226和227的HVR-H3序列;选自SEQIDNO:64至68的HVR-L1序列;选自SEQIDNO:69至74和217的HVR-L2序列;和选自SEQIDNO:79至97的HVR-L3序列。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经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包含选自表1中抗体的抗体的HVR-H1、HVR-H2、HVR-H3、HVR-L1、HVR-L2和HVR-L3。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经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选自6266和6266变体1-15。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经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包含选自SEQIDNO:15、218和222至224的HVR-H1序列;选自SEQIDNO:29、219和255的HVR-H2序列;选自SEQIDNO:52、220、221、226和227的HVR-H3序列;SEQIDNO:65的HVR-L1序列;选自SEQIDNO:71、73和217的HVR-L2序列;和SEQIDNO:80的HVR-L3序列。5.如权利要求1或权利要求2所述的经分离的抗体或其片段,其中所述抗体包含:a)与选自SEQIDNO:99至147、194至200和209至216的氨基酸序列具有至少90%序列同一性的重链可变域序列;或b)与选自SEQIDNO:148至178、187至194和201至208的氨基酸序列具有至少90%序列同一性的轻链可变域序列;或c)如(a)中的重链可变域序列和如(b)中的轻链可变域序列。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经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包含:a)选自SEQIDNO:99至147、194至200和209至216的重链可变域序列;或b)选自SEQIDNO:148至178、187至194和201至208的轻链可变域序列;或c)如(a)中的重链可变域序列和如(b)中的轻链可变域序列。7.如权利要求3或权利要求4所述的经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包含:a)与选自SEQIDNO:138、194至200和209至216的序列具有至少90%序列同一性的重链可变域序列;或b)与选自SEQIDNO:156、187至194和201至208的序列具有至少90%序列同一性的轻链可变域序列;或c)如(a)中的重链可变域序列和如(b)中的轻链可变域序列。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经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包含:a)选自SEQIDNO:138、194至200和209至216的重链可变域序列;或b)选自SEQIDNO:156、187至194和201至208的轻链可变域序列;或c)如(a)中的重链可变域序列和如(b)中的轻链可变域序列;或d)选自6266和6266变体1-15的抗体的重链可变域序列和轻链可变域序列。9.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经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调节BACE1的活性。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经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抑制BACE1的活性。11.如权利要求9或权利要求10所述的经分离的抗体,其中BACE1活性使用均相时间分辨荧光(HTRF)测定来测量。12.如权利要求9或权利要求10所述的经分离的抗体,其中BACE1活性使用表达BACE1底物的细胞系来测量。13.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经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BACE1底物是淀粉状蛋白前体蛋白(APP)。14.如权利要求9或权利要求10所述的经分离的抗体,其中BACE1活性在来自已经施用所述抗BACE1抗体的动物的组织中测量。15.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经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组织是脑组织。16.如权利要求14或权利要求15所述的经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动物选自小鼠、大鼠、兔、狗、猴和非人灵长类动物。17.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经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是BACE1活性的变构抑制剂。18.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经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以如通过表面等离子体共振(SPR)所测量在0.1nM与10nM之间、或在0.1nM与8nM之间、或在0.1nM与7nM之间、或在0.1nM与5nM之间、或在0.5nM与5nM之间、或在0.1nM与3nM之间、或在0.5nM与3nM之间的亲和力(KD)结合BACE1。19.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经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实现如例如使用分离皮层神经元培养测定所测量大于60%、大于70%、大于75%或大于80%的BACE1活性的最大抑制。20.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经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是单克隆抗体。21.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经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是人抗体或嵌合抗体。22.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经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是抗体片段。23.如权利要求22所述的经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片段选自Fab、Fab’、Fab’-SH、F(ab’)2、Fv和scFv。24.如权利要求1至21中任一项所述的经分离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是全长IgG1抗体。25.一种编码...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刘懿津J·阿特瓦尔C·P·C·赵R·J·沃茨吴雁E·克劳兰M·费德豪斯
申请(专利权)人:基因泰克公司阿迪马布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美国,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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