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香族杂环衍生物、有机电致发光元件用材料以及有机电致发光元件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16863663 阅读:23 留言:0更新日期:2017-12-23 05:08
一种有机EL元件,按顺序设有阳极、发光层、电子传输区、以及阴极,所述电子传输区含有下述通式(1)中表示的芳香族杂环衍生物。下述通式(1)中,X1‑X3为氮原子或者CR1,A在下述通式(2)中表示。下述通式(2)中,L1为单键或者连接基团,HAr在下述通式(3)中表示。下述通式(3)中,Y1为氧原子、硫原子等,X11‑X18中的一个是与L1以单键相结合的碳原子,其他的为氮原子或者CR13。

Aromatic heterocyclic derivatives, organic electroluminescent element materials and organic electroluminescent devices

An organic EL element has an anode, a light-emitting layer, an electron transmission region and a cathode in sequence, and the electron transmission area contains the aromatic heterocyclic derivatives expressed in the following general formula (1). The following general formula (1), X1 X3 as a nitrogen atom or CR1, A in the general formula (2) said. In the following general formula (2), L1 is a single bond or a connecting group, and HAr is expressed in the following general formula (3). The following general formula (3), Y1 is an oxygen atom, a sulfur atom, X11 in X18 and L1 is a combination of carbon atoms to bond, the other is the nitrogen atom or CR13.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芳香族杂环衍生物、有机电致发光元件用材料以及有机电致发光元件本申请是申请号:201280007957.8、PCT申请号:PCT/JP2012/080156、申请日:2012年11月21日、专利技术名称为“芳香族杂环衍生物、有机电致发光元件用材料以及有机电致发光元件”的申请的分案申请。
本专利技术涉及有机电致发光元件、可用于该有机电致发光元件中的芳香族杂环衍生物、以及含有该芳香族杂环衍生物的有机电致发光元件用材料。
技术介绍
按照其发光原理,有机电致发光元件(以下,有时称之为有机EL元件)可以分为荧光型与磷光型这两类。对有机EL元件施加电压,注入来自阳极的空穴与来自阴极的电子,它们在发光层中再次结合形成激子。依据电子自旋统计法,单线态激子与三重态激子以25%:75%的比例生成。荧光型因为使用了单线态激子来发光,故其内部量子效率以25%为极限。最近,使用了荧光材料的荧光型元件,其长寿命化技术有所发展,虽然正在应用于移动电话或电视等全彩显示屏中,但存在着需要比磷光型元件更高效率化的课题。针对此,已公开的与荧光型元件的高效率化技术相关的有,通过2个三重态激子的碰撞融合生成单重激子这种现象,即TTF(Triplet-TripletFusion)现象,基于该现象,提取来自三重态激子的发光的技术。在可以有效地引发TTF现象的阻挡层中,要求一种因需增大三重态能量而为宽禁带,同时,作为传输电子的层,还具有高电子耐性的化合物。从这样的观点出发,优选烃环构成的化合物。专利文献1公开了一种有机EL元件,其在与荧光发光层邻接的电子传输层中使用的化合物,具有芘骨架或者蒽骨架,进一步地具有选自咔唑基、二苯并呋喃基或者二苯并噻吩基的取代基。此外,专利文献2中,公开了一种有机EL元件,其为了有效地引发TTF现象,在阻挡层中使用了荧蒽衍生物。现有技术文献专利文献专利文献1:国际公开第2010/001817号专利文献2:国际公开第2010/134350号
技术实现思路
专利技术要解决的课题本专利技术的目的在于提供高效发光、并且能用更低电压驱动的有机EL元件,可用于该有机EL元件中的芳香族杂环衍生物,以及含有该芳香族杂环衍生物的有机EL元件用材料。解决课题的手段[1]一种有机电致发光元件,按顺序设置有阳极、发光层、电子传输区、以及阴极,所述电子传输区含有下述通式(1)所表示的芳香族杂环衍生物。【化1】(所述通式(1)中,X1-X3表示氮原子或者CR1。只是,X1-X3中,至少一个为氮原子。R1分别独立地为氢原子、卤素原子、氰基、取代或者无取代的形成环的的碳原子数6~30的芳基、取代或者无取代的形成环的的原子数5~30的杂环基、取代或者无取代的碳原子数1~30的烷基、取代或者无取代的碳原子数2~30的烯基、取代或者无取代的碳原子数2~30的炔基、取代或者无取代的碳原子数3~30的烷基甲硅烷基、取代或者无取代的形成环的的碳原子数6~30的芳基甲硅烷基、取代或者无取代的碳原子数1~30的烷氧基、取代或者无取代的形成环的的碳原子数6~30的芳烷基、或者取代或者无取代的形成环的的碳原子数6~30的芳氧基。所述通式(1)中,A在下述通式(2)中表示。)【化2】(HAr)a-L1-(2)(所述通式(2)中,HAr在下述通式(3)中表示。所述通式(2)中,a为1以上5以下的整数。a为1时,L1为单键或者2价的连接基团。a在2以上5以下时,L1为三价以上六价以下的连接基团,HAr与其相同或者不同。所述连接基团,为取代或者无取代的形成环的的碳原子数6~30的芳基、取代或者无取代的形成环的的原子数5~30的杂环基、或者,2个、或者3个这些基团相互结合后的基团的任一项衍生的二价以上六价以下的残基。另外,这些相互结合的基团,可以相互相同或者不同。)【化3】(所述通式(3)中,X11-X18分别独立地为氮原子、CR13、或者与L1以单键相结合的碳原子。所述通式(3)中,Y1为氧原子、硫原子,SiR11R12、或者分别与R11以及L1以单键相结合的硅原子。但是,与L1相结合的是,X11-X18,以及R11-R12中碳原子,以及Y1中的硅原子的任一项。R11以及R12,与所述通式(1)中的R1同义。R11以及R12相同或者不同。R13分别独立地为、氢原子、卤素原子、氰基、取代或者无取代的形成环的的碳原子数6~30的芳基、取代或者无取代的形成环的的原子数5~30的杂环基、取代或者无取代的碳原子数1~30的烷基、取代或者无取代的碳原子数2~30的烯基、取代或者无取代的碳原子数2~30的炔基、取代或者无取代的碳原子数3~30的烷基甲硅烷基、取代或者无取代的形成环的的碳原子数6~30的芳基甲硅烷基、取代或者无取代的碳原子数1~30的烷氧基、取代或者无取代的形成环的的碳原子数6~30的芳烷基、或者取代或者无取代的形成环的的碳原子数6~30的芳氧基。多个R13可以相互相同或者不同。此外,相邻的R13可以相互结合成环。所述通式(1)中,Ar1以及Ar2分别独立地由,所述通式(2)表示,或者是取代或者无取代的形成环的的碳原子数6~30的芳基、或者,取代或者无取代的形成环的的原子数5~30的杂环基。)[2]一种有机电致发光元件,其特征在于,上述本专利技术的有机电致发光元件中,所述通式(3)中的X13或者X16为与L1以单键结合的碳原子。[3]上述本专利技术的有机电致发光元件中,所述通式(3)中的X11或者X18为与L1以单键相结合的碳原子。一种有机电致发光元件,其特征在于,[4]一种有机电致发光元件,其特征在于,上述本专利技术的有机电致发光元件中,所述通式(2)中的a为1以上3以下的整数。[5]一种有机电致发光元件,其特征在于,上述本专利技术的有机电致发光元件中,所述通式(2)中的a为1或者2。[6]一种有机电致发光元件,其特征在于,上述本专利技术的有机电致发光元件中,所述通式(2)中的a为1,所述通式(2)中的L1,为连接基团,作为连接基团,有取代或者无取代的形成环的碳原子数为6~30的芳基的2价残基,或者,取代或者无取代的形成环原子数为5~30的杂环基的2价残基。[7]一种有机电致发光元件,其特征在于,上述本专利技术的有机电致发光元件中,所述通式(2)中的a为2,所述通式(2)中的L1,为连接基团,作为连接基团,有取代或者无取代的形成环的碳原子数为6~30的芳基的三价残基,或者,取代或者无取代的形成环原子数为5~30的杂环基的三价残基。[8]一种有机电致发光元件,其特征在于,上述本专利技术的有机电致发光元件中,所述通式(3)中Y1为氧原子或者硫原子。[9]一种有机电致发光元件,其特征在于,上述本专利技术的有机电致发光元件中,所述通式(3)中Y1为氧原子或者硫原子,X11至X18中的一个为与L1以单键相结合的碳原子,除此之外,为CR13。[10]一种有机电致发光元件,其特征在于,上述本专利技术的有机电致发光元件中,所述通式(1)中X1至X3的任一个或者任两个为氮原子。[11]一种有机电致发光元件,其特征在于,上述本专利技术的有机电致发光元件中,所述通式(2)中的L1,为苯、联二苯、三联苯、萘以及菲的任一项衍生的二价或者三价的残基。[12]一种有机电致发光元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传输区包含阻挡层,所述阻挡层,含有所述通式(1)所表示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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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香族杂环衍生物、有机电致发光元件用材料以及有机电致发光元件

【技术保护点】
下述通式(4)表示的芳香族杂环衍生物,

【技术特征摘要】
2011.11.22 JP 2011-255472;2012.09.03 JP 2012-193341.下述通式(4)表示的芳香族杂环衍生物,所述通式(4)中,X1-X3为氮原子或者CR1,其中,X1-X3中,至少其中任一个为氮原子,R1分别独立地为氢原子、卤素原子、氰基、取代或者无取代的形成环的碳原子数为6~30的芳基、取代或者无取代的碳原子数1~30的烷基、取代或者无取代的碳原子数2~30的烯基、取代或者无取代的碳原子数2~30的炔基、取代或者无取代的碳原子数3~30的烷基甲硅烷基、取代或者无取代的形成环的碳原子数为6~30的芳基甲硅烷基、取代或者无取代的碳原子数1~30的烷氧基、取代或者无取代的形成环的碳原子数为6~30的芳烷基或者取代或者无取代的形成环的碳原子数为6~30的芳氧基,所述通式(4)中,A由下述通式(5)表示,(HAr)a-L1-(5)所述通式(5)中,HAr由下述通式(6)表示,所述通式(5)中,a为1以上5以下的整数,a为1时,L1为二价的连接基团,a在2以上5以下时,L1为三价以上六价以下的连接基团,HAr相同或者不同,所述连接基团为,苯基、1-萘基、2-萘基、1-蒽基、2-蒽基、9-蒽基、苯并蒽基、1-菲基、2-菲基、3-菲基、4-菲基、9-菲基、并四苯基、芘基、1-屈基、2-屈基、3-屈基、4-屈基、5-屈基、6-屈基、苯并[c]菲基、苯并[g]屈基、1-9,10-苯并菲基、2-9,10-苯并菲基、3-9,10-苯并菲基、4-9,10-苯并菲基、2-联二苯基、3-联二苯基、4-联二苯基、邻-三联苯基、间-三联苯-4-基、间-三联苯-3-基、间-三联苯-2-基、对-三联苯-4-基、对-三联苯-3-基、对-三联苯-2-基、间-四苯基、3-荧蒽基、4-荧蒽基、8-荧蒽基、9-荧蒽基、苯并荧蒽基、邻-甲苯基、间-甲苯基、对-甲苯基、2,3-二甲苯基、3,4-二甲苯基、2,5-二甲苯基、2,4,6-三甲苯基、邻-异丙苯基、间-异丙苯基、对-异丙苯基、对-叔丁苯基、对-(2-苯丙基)苯基、4’-甲基联二苯基、4”-叔丁基-对-三联苯-4基中的任一个衍生的二价以上六价以下的残基,或者2个或3个这些基团相互结合后的基团,另外,这些相互结合的基团相互相同或者不同,所述通式(6)中,Y1为氧原子或者硫原子,所述通式(6)中,X11、X12、X14、X15、X17以及X18为氮原子或者CR13,所述通式(6)中,X13和X16中的一个是与L1以单键相结合的碳原子,X13和X16中的另一个为氮原子或者CR13,R13分别独立地为氢原子、卤素原子、氰基、取代或者无取代的形成环的碳原子数为6~30的芳基、取代或者无取代的碳原子数1~30的烷基、取代或者无取代的碳原子数2~30的烯基、取代或者无取代的碳原子数2~30的炔基、取代或者无取代的碳原子数3~30的烷基甲硅烷基、取代或者无取代的形成环的碳原子数为6~30的芳基甲硅烷基、取代或者无取代的碳原子数1~30的烷氧基、取代或者无取代的形成环的碳原子数为6~30的芳烷基或者取代或者无取代的形成环的碳原子数为6~30的芳氧基,多个R13相互相同或者不同,此外,相邻的R13可以相互结合形成环,所述通式(4)中,Ar1以及Ar2分别独立地由所述通式(5)表示,或者是取代或者无取代的形成环的碳原子数为6~30的芳基,所述通式(4)~(6)中,所述取代或者无取代时的取代基选自芳基、直链或者含支链的烷基、环烷基、卤化烷基、烯基、炔基、烷基甲硅烷基、芳基甲硅烷基、烷氧基、卤化烷氧基、芳烷基、芳氧基、卤素原子、氰基、羟基、硝基和羧基。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芳香族杂环衍生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式(5)中的a为1以上3以下的整数。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芳香族杂环衍生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式(5)中的a为1或者2。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芳香族杂环衍生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式(5)中的a为1,所述通式(5)中的L1为二价的连接基团。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芳香族杂环衍生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式(5)中的a为2,所述通式(5)中的L1为三价的连接基团。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芳香族杂环衍生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式(6)中的Y1为氧原子。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芳香族杂环衍生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式(6)中的Y1为氧原子。8.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芳香族杂环衍生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式(6)中的Y1为氧原子。9.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芳香族杂环衍生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式(6)中的Y1为氧原子。10.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芳香族杂环衍生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式(6)中的Y1为氧原子。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芳香族杂环衍生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式(6)中的Y1为氧原子,所述通式(6)中的X11、X12、X14、X15、X17以及X18为CR13,所述通式(6)中的X13和X16中的一个为与L1以单键相结合的碳原子,X13和X16中的另一个为CR13。12.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芳香族杂环衍生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式(6)中的Y1为氧原子,所述通式(6)中的X11、X12、X14、X15、X17以及X18为CR13,所述通式(6)中的X13和X16中的一个为与L1以单键相结合的碳原子,X13和X16中的另一个为CR13。13.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芳香族杂环衍生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式(6)中的Y1为氧原子,所述通式(6)中的X11、X12、X14、X15、X17以及X18为CR13,所述通式(6)中的X13和X16中的一个为与L1以单键相结合的碳原子,X13和X16中的另一个为CR13。1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芳香族杂环衍生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式(4)中的X1-X3中,任意的2个或者3个为氮原子。1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芳香族杂环衍生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式(4)中的X1-X3中,任意的2个或者3个为氮原子。1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芳香族杂环衍生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式(4)中的X1-X3中,任意的2个或者3个为氮原子。1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芳香族杂环衍生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式(4)中的X1-X3中,任意的2个或者3个为氮原子。1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芳香族杂环衍生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式(4)中的X1-X3中,任意的2个或者3个为氮原子。1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芳香族杂环衍生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式(4)中的X1-X3中,任意的2个或者3个为氮原子。2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芳香族杂环衍生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式(4)中的X1-X3中,任意的2个或者3个为氮原子。2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芳香族杂环衍生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式(4)中的X1-X3中,任意的2个或者3个为氮原子。2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芳香族杂环衍生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式(4)中的X1-X3中,任意的2个或者3个为氮原子。2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芳香族杂环衍生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式(4)中的X1-X3中,任意的2个或者3个为氮原子。2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芳香族杂环衍生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式(4)中的X1-X3中,任意的2个或者3个为氮原子。2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芳香族杂环衍生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式(5)中的L1为苯、联二苯、三联苯、萘以及菲的任意项衍生的二价或者三价的残基。2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芳香族杂环衍生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式(5)中的L1为苯、联二苯、三联苯、萘以及菲的任意项衍生的二价或者三价的残基。27.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芳香族杂环衍生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式(5)中的L1为苯、联二苯、三联苯、萘以及菲的任意项衍生的二价或者三价的残基。28.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芳香族杂环衍生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式(5)中的L1为苯、联二苯、三联苯、萘以及菲的任意项衍生的二价或者三价的残基。29.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芳香族杂环衍生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式(5)中的L1为苯、联二苯、三联苯、萘以及菲的任意项衍生的二价或者三价的残基。30.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芳香族杂环衍生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式(5)中的L1为苯、联二苯、三联苯、萘以及菲的任意项衍生的二价或者三价的残基。31.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芳香族杂环衍生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式(5)中的L1为苯、联二苯、三联苯、萘以及菲的任意项衍生的二价或者三价的残基。32.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芳香族杂环衍生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式(5)中的L1为苯、联二苯、三联苯、萘以及菲的任意项衍生的二价或者三价的残基。33.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芳香族杂环衍生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式(5)中的L1为苯、联二苯、三联苯、萘以及菲的任意项衍生的二价或者三价的残基。34.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芳香族杂环衍生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式(5)中的L1为苯、联二苯、三联苯、萘以及菲的任意项衍生的二价或者三价的残基。35.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芳香族杂环衍生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式(5)中的L1为苯、联二苯、三联苯、萘以及菲的任意项衍生的二价或者三价的残基。36.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芳香族杂环衍生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式(5)中的L1为苯、联二苯、三联苯、萘以及菲的任意项衍生的二价或者三价的残基。37.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芳香族杂环衍生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式(5)中的L1为苯、联二苯、三联苯、萘以及菲的任意项衍生的二价或者三价的残基。38.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芳香族杂环衍生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式(5)中的L1为苯、联二苯、三联苯、萘以及菲的任意项衍生的二价或者三价的残基。39.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芳香族杂环衍生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式(5)中的L1为苯、联二苯、三联苯、萘以及菲的任意项衍生的二价或者三价的残基。40.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芳香族杂环衍生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式(5)中的L1为苯、联二苯、三联苯、萘以及菲的任意项衍生的二价或者三价的残基。41.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芳香族杂环衍生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式(5)中的L1为苯、联二苯、三联苯、萘以及菲的任意项衍生的二价或者三价的残基。42.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芳香族杂环衍生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式(5)中的L1为苯、联二苯、三联苯、萘以及菲的任意项衍生的二价或者三价的残基。43.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芳香族杂环衍生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式(5)中的L1为苯、联二苯、三联苯、萘以及菲的任意项衍生的二价或者三价的残基。44.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芳香族杂环衍生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式(5)中的L1为苯、联二苯、三联苯、萘以及菲的任意项衍生的二价或者三价的残基。45.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芳香族杂环衍生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式(5)中的L1为苯、联二苯、三联苯、萘以及菲的任意项衍生的二价或者三价的残基。46.根据权利要求22所述的芳香族杂环衍生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式(5)中的L1为苯、联二苯、三联苯、萘以及菲的任意项衍生的二价或者三价的残基。47.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芳香族杂环衍生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式(5)中的L1为苯、联二苯、三联苯、萘以及菲的任意项衍生的二价或者三价的残基。48.根据权利要求24所述的芳香族杂环衍生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式(5)中的L1为苯、联二苯、三联苯、萘以及菲的任意项衍生的二价或者三价的残基。49.根据权利要求1-4、权利要求6-9、权利要求11、权利要求12、权利要求14-16、权利要求18-20、权利要求22、权利要求23、权利要求25-28、权利要求30-33、权利要求35、权利要求36、权利要求38-40、权利要求42-44、权利要求46和47中任一项所述的芳香族杂环衍生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式(5)中的a为1时,所述通式(4)中的Ar1和Ar2分别独立地由所述通式(5)表示。50.根据权利要求1-5、权利要求14-16、权利要求25-29和权利要求38-41中任一项所述的芳香族杂环衍生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式(6)中的X11、X12、X14、X15、X17和X18分别独立地为CR13。51.根据权利要求49所述的芳香族杂环衍生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式(6)中的X11、X12、X14、X15、X17和X18分别独立地为CR13。52.根据权利要求1-48中任一项所述的芳香族杂环衍生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式(6)中的X11、X12、X14、X15、X17和X18分别独立地为CR13,该CR13中的R13均为氢原子。53.根据权利要求49所述的芳香族杂环衍生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式(6)中的X11、X12、X14、X15、X17和X18分别独立地为CR13,该CR13中的R13均为氢原子。54.根据权利要求1-48中任一项所述的芳香族杂环衍生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式(6)中的X11、X12、X14、X15、X17和X18分别独立地为CR13,该CR13中的R13均为氢原子,所述通式(6)中的X13和X16中的一个是与L1以单键相结合的碳原子,X13和X16中的另一个为CR13,该CR13中的R13均为氢原子。55.根据权利要求49所述的芳香族杂环衍生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式(6)中的X11、X12、X14、X15、X17和X18分别独立地为CR13,该CR13中的R13均为氢原子,所述通式(6)中的X13和X16中的一个是与L1以单键相结合的碳原子,X13和X16中的另一个为CR13,该CR13中的R13均为氢原子。56.根据权利要求1-48中任一项所述的芳香族杂环衍生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式(4)中的Ar1以及Ar2分别独立地为取代或者无取代的形成环的碳原子数为6~30的芳基。57.根据权利要求50所述的芳香族杂环衍生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式(4)中的Ar1以及Ar2分别独立地为取代或者无取代的形成环的碳原子数为6~30的芳基。58.根据权利要求52所述的芳香族杂环衍生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式(4)中的Ar1以及Ar2分别独立地为取代或者无取代的形成环的碳原子数为6~30的芳基。59.根据权利要求54所述的芳香族杂环衍生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式(4)中的Ar1以及Ar2分别独立地为取代或者无取代的形成环的碳原子数为6~30的芳基。60.根据权利要求1-48中任一项所述的芳香族杂环衍生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式(4)中的Ar1以及Ar2中的一个为无取代的苯基,Ar1以及Ar2中的另一个为取代或者无取代的形成环的碳原子数为6~30的芳基。61.根据权利要求50所述的芳香族杂环衍生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式(4)中的Ar1以及Ar2中的一个为无取代的苯基,Ar1以及Ar2中的另一个为取代或者无取代的形成环的碳原子数为6~30的芳基。62.根据权利要求52所述的芳香族杂环衍生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式(4)中的Ar1以及Ar2中的一个为无取代的苯基,Ar1以及Ar2中的另一个为取代或者无取代的形成环的碳原子数为6~30的芳基。63.根据权利要求54所述的芳香族杂环衍生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式(4)中的Ar1以及Ar2中的一个为无取代的苯基,Ar1以及Ar2中的另一个为取代或者无取代的形成环的碳原子数为6~30的芳基。64.根据权利要求1-48中任一项所述的芳香族杂环衍生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式(4)中的Ar1以及Ar2分别独立地为取代或者无取代的形成环的碳原子数为6~30的芳基,该形成环的碳原子数为6~30的芳基选自苯基、1-萘基、2-萘基、1-蒽基、2-蒽基、9-蒽基、苯并蒽基、1-菲基、2-菲基、3-菲基、4-菲基、9-菲基、并四苯基、芘基、1-屈基、2-屈基、3-屈基、4-屈基、5-屈基、6-屈基、苯并[c]菲基、苯并[g]屈基、1-9,10-苯并菲基、2-9,10-苯并菲基、3-9,10-苯并菲基、4-9,10-苯并菲基、1-芴基、2-芴基、3-芴基、4-芴基、9-芴基、苯并芴基、二苯并芴基、2-联二苯基、3-联二苯基、4-联二苯基、邻-三联苯基、间-三联苯-4-基、间-三联苯-3-基、间-三联苯-2-基、对-三联苯-4-基、对-三联苯-3-基、对-三联苯-2-基、间-四苯基、3-荧蒽基、4-荧蒽基、8-荧蒽基、9-荧蒽基、苯并荧蒽基、邻-甲苯基、间-甲苯基、对-甲苯基、2,3-二甲苯基、3,4-二甲苯基、2,5-二甲苯基、2,4,6-三甲苯基、邻-异丙苯基、间-异丙苯基、对-异丙苯基、对-叔丁苯基、对-(2-苯丙基)苯基、4’-甲基联二苯基、4”-叔丁基-对-三联苯-4基、9,9-二甲基-1-芴基、9,9-二甲基2-芴基、9,9-二甲基-3-芴基、9,9-二甲基-4-芴基、9,9-二苯基-1-芴基、9,9-二苯基-2-芴基、9,9-二苯基-3-芴基、9,9-二苯基-4-芴基。65.根据权利要求50所述的芳香族杂环衍生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式(4)中的Ar1以及Ar2分别独立地为取代或者无取代的形成环的碳原子数为6~30的芳基,该形成环的碳原子数为6~30的芳基选自苯基、1-萘基、2-萘基、1-蒽基、2-蒽基、9-蒽基、苯并蒽基、1-菲基、2-菲基、3-菲基、4-菲基、9-菲基、并四苯基、芘基、1-屈基、2-屈基、3-屈基、4-屈基、5-屈基、6-屈基、苯并[c]菲基、苯并[g]屈基、1-9,10-苯并菲基、2-9,10-苯并菲基、3-9,10-苯并菲基、4-9,10-苯并菲基、1-芴基、2-芴基、3-芴基、4-芴基、9-芴基、苯并芴基、二苯并芴基、2-联二苯基、3-联二苯基、4-联二苯基、邻-三联苯基、间-三联苯-4-基、间-三联苯-3-基、间-三联苯-2-基、对-三联苯-4-基、对-三联苯-3-基、对-三联苯-2-基、间-四苯基、3-荧蒽基、4-荧蒽基、8-荧蒽基、9-荧蒽基、苯并荧蒽基、邻-甲苯基、间-甲苯基、对-甲苯基、2,3-二甲苯基、3,4-二甲苯基、2,5-二甲苯基、2,4,6-三甲苯基、邻-异丙苯基、间-异丙苯基、对-异丙苯基、对-叔丁苯基、对-(2-苯丙基)苯基、4’-甲基联二苯基、4”-叔丁基-对-三联苯-4基、9,9-二甲基-1-芴基、9,9-二甲基2-芴基、9,9-二甲基-3-芴基、9,9-二甲基-4-芴基、9,9-二苯基-1-芴基、9,9-二苯基-2-芴基、9,9-二苯基-3-芴基、9,9-二苯基-4-芴基。66.根据权利要求52所述的芳香族杂环衍生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式(4)中的Ar1以及Ar2分别独立地为取代或者无取代的形成环的碳原子数为6~30的芳基,该形成环的碳原子数为6~30的芳基选自苯基、1-萘基、2-萘基、1-蒽基、2-蒽基、9-蒽基、苯并蒽基、1-菲基、2-菲基、3-菲基、4-菲基、9-菲基、并四苯基、芘基、1-屈基、2-屈基、3-屈基、4-屈基、5-屈基、6-屈基、苯并[c]菲基、苯并[g]屈基、1-9,10-苯并菲基、2-9,10-苯并菲基、3-9,10-苯并菲基、4-9,10-苯并菲基、1-芴基、2-芴基、3-芴基、4-芴基、9-芴基、苯并芴基、二苯并芴基、2-联二苯基、3-联二苯基、4-联二苯基、邻-三联苯基、间-三联苯-4-基、间-三联苯-3-基、间-三联苯-2-基、对-三联苯-4-基、对-三联苯-3-基、对-三联苯-2-基、间-四苯基、3-荧蒽基、4-荧蒽基、8-荧蒽基、9-荧蒽基、苯并荧蒽基、邻-甲苯基、间-甲苯基、对-甲苯基、2,3-二甲苯基、3,4-二甲苯基、2,5-二甲苯基、2,4,6-三甲苯基、邻-异丙苯基、间-异丙苯基、对-异丙苯基、对-叔丁苯基、对-(2-苯丙基)苯基、4’-甲基联二苯基、4”-叔丁基-对-三联苯-4基、9,9-二甲基-1-芴基、9,9-二甲基2-芴基、9,9-二甲基-3-芴基、9,9-二甲基-4-芴基、9,9-二苯基-1-芴基、9,9-二苯基-2-芴基、9,9-二苯基-3-芴基、9,9-二苯基-4-芴基。67.根据权利要求54所述的芳香族杂环衍生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式(4)中的Ar1以及Ar2分别独立地为取代或者无取代的形成环的碳原子数为6~30的芳基,该形成环的碳原子数为6~30的芳基选自苯基、1-萘基、2-萘基、1-蒽基、2-蒽基、9-蒽基、苯并蒽基、1-菲基、2-菲基、3-菲基、4-菲基、9-菲基、并四苯基、芘基、1-屈基、2-屈基、3-屈基、4-屈基、5-屈基、6-屈基、苯并[c]菲基、苯并[g]屈基、1-9,10-苯并菲基、2-9,10-苯并菲基、3-9,10-苯并菲基、4-9,10-苯并菲基、1-芴基、2-芴基、3-芴基、4-芴基、9-芴基、苯并芴基、二苯并芴基、2-联二苯基、3-联二苯基、4-联二苯基、邻-三联苯基、间-三联苯-4-基、间-三联苯-3-基、间-三联苯-2-基、对-三联苯-4-基、对-三联苯-3-基、对-三联苯-2-基、间-四苯基、3-荧蒽基、4-荧蒽基、8-荧蒽基、9-荧蒽基、苯并荧蒽基、邻-甲苯基、间-甲苯基、对-甲苯基、2,3-二甲苯基、3,4-二甲苯基、2,5-二甲苯基、2,4,6-三甲苯基、邻-异丙苯基、间-异丙苯基、对-异丙苯基、对-叔丁苯基、对-(2-苯丙基)苯基、4’-甲基联二苯基、4”-叔丁基-对-三联苯-4基、9,9-二甲基-1-芴基、9,9-二甲基2-芴基、9,9-二甲基-3-芴基、9,9-二甲基-4-芴基、9,9-二苯基-1-芴基、9,9-二苯基-2-芴基、9,9-二苯基-3-芴基、9,9-二苯基-4-芴基。68.根据权利要求1-48中任一项所述的芳香族杂环衍生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式(4)中的Ar1以及Ar2中的一个为无取代的苯基,Ar1以及Ar2中的另一个为取代或者无取代的形成环的碳原子数为6~30的芳基,该形成环的碳原子数为6~30的芳基选自1-萘基、2-萘基、1-蒽基、2-蒽基、9-蒽基、苯并蒽基、1-菲基、2-菲基、3-菲基、4-菲基、9-菲基、并四苯基、芘基、1-屈基、2-屈基、3-屈基、4-屈基、5-屈基、6-屈基、苯并[c]菲基、苯并[g]屈基、1-9,10-苯并菲基、2-9,10-苯并菲基、3-9,10-苯并菲基、4-9,10-苯并菲基、1-芴基、2-芴基、3-芴基、4-芴基、9-芴基、苯并芴基、二苯并芴基、2-联二苯基、3-联二苯基、4-联二苯基、邻-三联苯基、间-三联苯-4-基、间-三联苯-3-基、间-三联苯-2-基、对-三联苯-4-基、对-三联苯-3-基、对-三联苯-2-基、间-四苯基、3-荧蒽基、4-荧蒽基、8-荧蒽基、9-荧蒽基、苯并荧蒽基、邻-甲苯基、间-甲苯基、对-甲苯基、2,3-二甲苯基、3,4-二甲苯基、2,5-二甲苯基、2,4,6-三甲苯基、邻-异丙苯基、间-异丙苯基、对-异丙苯基、对-叔丁苯基、对-(2-苯丙基)苯基、4’-甲基联二苯基、4”-叔丁基-对-三联苯-4基、9,9-二甲基-1-芴基、9,9-二甲基2-芴基、9,9-二甲基-3-芴基、9,9-二甲基-4-芴基、9,9-二苯基-1-芴基、9,9-二苯基-2-芴基、9,9-二苯基-3-芴基、9,9-二苯基-4-芴基。69.根据权利要求50所述的芳香族杂环衍生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式(4)中的Ar1以及Ar2中的一个为无取代的苯基,Ar1以及Ar2中的另一个为取代或者无取代的形成环的碳原子数为6~30的芳基,该形成环的碳原子数为6~30的芳基选自1-萘基、2-萘基、1-蒽基、2-蒽基、9-蒽基、苯并蒽基、1-菲基、2-菲基、3-菲基、4-菲基、9-菲基、并四苯基、芘基、1-屈基、2-屈基、3-屈基、4-屈基、5-屈基、6-屈基、苯并[c]菲基、苯并[g]屈基、1-9,10-苯并菲基、2-9,10-苯并菲基、3-9,10-苯并菲基、4-9,10-苯并菲基、1-芴基、2-芴基、3-芴基、4-芴基、9-芴基、苯并芴基、二苯并芴基、2-联二苯基、3-联二苯基、4-联二苯基、邻-三联苯基、间-三联苯-4-基、间-三联苯-3-基、间-三联苯-2-基、对-三联苯-4-基、对-三联苯-3-基、对-三联苯-2-基、间-四苯基、3-荧蒽基、4-荧蒽基、8-荧蒽基、9-荧蒽基、苯并荧蒽基、邻-甲苯基、间-甲苯基、对-甲苯基、2,3-二甲苯基、3,4-二甲苯基、2,5-二甲苯基、2,4,6-三甲苯基、邻-异丙苯基、间-异丙苯基、对-异丙苯基、对-叔丁苯基、对-(2-苯丙基)苯基、4’-甲基联二苯基、4”-叔丁基-对-三联苯-4基、9,9-二甲基-1-芴基、9,9-二甲基2-芴基、9,9-二甲基-3-芴基、9,9-二甲基-4-芴基、9,9-二苯基-1-芴基、9,9-二苯基-2-芴基、9,9-二苯基-3-芴基、9,9-二苯基-4-芴基。70.根据权利要求52所述的芳香族杂环衍生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式(4)中的Ar1以及Ar2中的一个为无取代的苯基,Ar1以及Ar2中的另一个为取代或者无取代的形成环的碳原子数为6~30的芳基,该形成环的碳原子数为6~30的芳基选自1-萘基、2-萘基、1-蒽基、2-蒽基、9-蒽基、苯并蒽基、1-菲基、2-菲基、3-菲基、4-菲基、9-菲基、并四苯基、芘基、1-屈基、2-屈基、3-屈基、4-屈基、5-屈基、6-屈基、苯并[c]菲基、苯并[g]屈基、1-9,10-苯并菲基、2-9,10-苯并菲基、3-9,10-苯并菲基、4-9,10-苯并菲基、1-芴基、2-芴基、3-...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水谷清香佐土贵康
申请(专利权)人:出光兴产株式会社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日本,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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