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基于碳交易的城市汽车尾气排放总量控制系统及方法技术方案

技术编号:14760321 阅读:114 留言:0更新日期:2017-03-03 10:30
本发明专利技术提供一种基于碳交易的城市汽车尾气排放总量控制系统,其包括设置于交通管理部门的尾气排放费用结算平台和与所述尾气排放费用结算平台保持通信连接的家用汽车,所述尾气排放费用结算平台用于计算每个汽车的尾气排放统计量,并比较所述尾气排放统计量与设定的标准排放量,当所述尾气排放统计量大于所述标准排放量时,根据所述尾气排放统计量超出所述标准排放量的超额排放数统计量向汽车车主收取尾气排放量超标费。本发明专利技术还提供一种基于碳交易的城市汽车尾气排放总量控制方法。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本专利技术属于交通控制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基于碳交易的城市汽车尾气排放总量控制系统及方法
技术介绍
目前,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渐提高,汽车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代步工具,汽车的数量猛增,而汽车尾气中含有大量的硫化物、氰化物、碳和铅等有害气体和可吸入颗粒物,这些尾气排放物直接排入空气中,在空气中停留时间长,输送距离远,因而对人体健康和大气环境的影巨大,这些有害物质在直接危害人体健康的同时,还会对人类生活环境产生深远的影响,因此,对尾气的治理已经成为刻不容缓的任务。另外,由于城市中汽车保有量的增加,城市的道路越来越拥堵,城市的交通拥堵问题也是困扰人们出行的重要问题之一。
技术实现思路
本专利技术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基于碳交易的城市汽车尾气排放总量控制系统,所述系统根据汽车排量及行驶里程数对其尾气排放统计量进行限制,从而鼓励人们绿色环保出行,解决交通拥堵,降低汽车尾气排放。本专利技术的另外一个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基于碳交易的城市汽车尾气排放总量控制方法。本专利技术第一方面提供一种基于碳交易的城市汽车尾气排放总量控制系统,其包括设置于交通管理部门的尾气排放费用结算平台和与所述尾气排放费用结算平台保持通信连接的家用汽车;所述汽车内部设置有行驶里程记录模块和定位模块,所述行驶里程记录模块用于将所述汽车的行驶里程数据上报给所述尾气排放费用结算平台,所述定位模块用于将所述汽车的行驶轨迹和行驶时长数据实时上报给所述尾气排放费用结算平台;所述尾气排放费用结算平台,用于读取城市内所有家用汽车的性能参数指标数据和在设定时间段内的行驶里程数据和行驶时长数据,计算每个汽车的尾气排放统计量,并比较所述尾气排放统计量与设定的标准排放量,当所述尾气排放统计量大于所述标准排放量时,根据所述尾气排放统计量超出所述标准排放量的超额排放数统计量向汽车车主收取尾气排放量超标费。其中,所述家用汽车的性能参数指标数据包括单位时间排放量和汽车尾气污染物含量系数,所述尾气排放统计量的计算方法为:尾气排放统计量=单位时间排放量*汽车尾气污染物含量系数*行驶时长。其中,所述家用汽车的性能参数指标数据包括汽车类型、排量指标系数和汽车尾气污染物含量系数,所述尾气排放统计量的计算方法为:尾气排放统计量=排量指标系数*汽车类型系数*汽车尾气污染物含量系数*行驶时长,其中,所述汽车类型系数根据汽车分为纯电动车、油电混合动力车、汽油动力车和柴油动力车四种类型设定的系数,所述尾气排放费用结算平台从交通管理部门的车辆管理数据库中读取所述排量指标系数、汽车类型以及所述汽车尾气污染物含量系数。其中,当需要在设定的城市区域内对汽车尾气排放总量进行控制时,所述尾气排放统计量的计算方法中,所述行驶时长为汽车在设定的城市区域内的行驶时长。其中,当所述尾气排放统计量低于所述标准排放量时,所述尾气排放费用结算平台根据所述尾气排放统计量低于所述标准排放量的剩余排放统计量向汽车车主支付尾气排放量补偿费,所述尾气排放量补偿费的计算方式为:尾气排放量补偿费=向所有家用汽车收取的尾气排放量超标费总额/所有家用汽车的剩余排放统计量总和*当前汽车的剩余排放统计量。其中,所述设定的时间段为日、周、月或者年。其中,所述汽车内部进一步设置有尾气排放量提醒模块,所述尾气排放量提醒模块用于计算汽车的尾气排放统计量,当汽车的尾气排放统计量接近所述设定的标准排放量时,对车主进行提示。本专利技术另一方面还提供一种基于碳交易的城市汽车尾气排放总量控制方法,所述方法包括:读取城市内所有家用汽车的性能参数指标数据和在设定时间段内的行驶里程数据和行驶时长数据,计算每个汽车的尾气排放统计量;比较所述尾气排放统计量与设定的标准排放量;当所述尾气排放统计量大于所述标准排放量时,根据所述尾气排放统计量超出所述标准排放量的超额排放数统计量向汽车车主收取尾气排放量超标费。采用上述基于碳交易的城市汽车尾气排放总量控制系统和方法,根据汽车排量及行驶里程数对其尾气排放统计量进行限制,采用碳交易的方式,超出标准排放量的车主需要支付超标费,低于标准排放量的车主可以从收取的超标费中获得分成,从而使得人们在出行前会对交通状况和出行成本进行评估,鼓励人们选择绿色环保的公共交通进行出行,能有效缓解交通拥堵,降低汽车尾气排放。附图说明图1是本专利技术实施例一提供的基于碳交易的城市汽车尾气排放总量控制系统的结构示意图;图2是本专利技术实施例二提供的汽车的结构示意图;图3是本专利技术实施例三提供的基于碳交易的城市汽车尾气排放总量控制方法的流程示意图。具体实施方式为了使本专利技术的目的、技术方案及有益效果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专利技术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专利技术,并不用于限定本专利技术。应当理解,当在本说明书和所附权利要求书中使用时,术语“包括”和“包含”指示所描述特征、整体、步骤、操作、元素和/或组件的存在,但并不排除一个或多个其它特征、整体、步骤、操作、元素、组件和/或其集合的存在或添加。还应当理解,在此本专利技术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仅仅是出于描述特定实施例的目的而并不意在限制本专利技术。如在本专利技术说明书和所附权利要求书中所使用的那样,除非上下文清楚地指明其它情况,否则单数形式的“一”、“一个”及“该”意在包括复数形式。还应当进一步理解,在本专利技术说明书和所附权利要求书中使用的术语“和/或”是指相关联列出的项中的一个或多个的任何组合以及所有可能组合,并且包括这些组合。如在本说明书和所附权利要求书中所使用的那样,术语“如果”可以依据上下文被解释为“当......时”或“一旦”或“响应于确定”或“响应于检测到”。类似地,短语“如果确定”或“如果检测到[所描述条件或事件]”可以依据上下文被解释为意指“一旦确定”或“响应于确定”或“一旦检测到[所描述条件或事件]”或“响应于检测到[所描述条件或事件]”。还应当进一步理解,本专利技术的实施,涉及到对车主进行收费,需要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方可施行。需要说明的是,本专利技术旨在通过碳交易这种经济调节方式,对出行车辆的数量进行限制,从而降低尾气排放和缓解交通拥堵。因此,本专利技术的基于碳交易的城市汽车尾气排放总量控制系统和方法,对城市汽车尾气排放控制的对象仅限于家用汽车,对公交车、出租车、校车、警车、运钞车、军车、政府单位公务用车、运输车辆等具有特别用途的汽车和具有公司牌照的汽车不做基于碳交易的汽车尾气排放总量的限制,但是,上述车辆也可以接入本专利技术的基于碳交易的城市汽车尾气排放总量控制系统,通过所述系统了解交通的状况,便于出行。本专利技术提供一种基于碳交易的城市汽车尾气排放总量控制系统和方法,所述系统包括设置于交通管理部门的尾气排放费用结算平台和与所述尾气排放费用结算平台保持通信连接的家用汽车;所述汽车内部设置有行驶里程记录模块和定位模块,所述行驶里程记录模块用于将所述汽车的行驶里程数据上报给所述尾气排放费用结算平台,所述定位模块用于将所述汽车的行驶轨迹和行驶时长数据实时上报给所述尾气排放费用结算平台;所述尾气排放费用结算平台,用于读取城市内所有家用汽车的性能参数指标数据和在设定时间段内的行驶里程数据和行驶时长数据,计算每个汽车的尾气排放统计量,并比较所述尾气排放统计量与设定的标准排放量,当所述尾气排放统计量大于所述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一种基于碳交易的城市汽车尾气排放总量控制系统及方法

【技术保护点】
一种基于碳交易的城市汽车尾气排放总量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设置于交通管理部门的尾气排放费用结算平台和与所述尾气排放费用结算平台保持通信连接的家用汽车;所述汽车内部设置有行驶里程记录模块和定位模块,所述行驶里程记录模块用于将所述汽车的行驶里程数据上报给所述尾气排放费用结算平台,所述定位模块用于将所述汽车的行驶轨迹和行驶时长数据实时上报给所述尾气排放费用结算平台;所述尾气排放费用结算平台,用于读取城市内所有家用汽车的性能参数指标数据和在设定时间段内的行驶里程数据和行驶时长数据,计算每个汽车的尾气排放统计量,并比较所述尾气排放统计量与设定的标准排放量,当所述尾气排放统计量大于所述标准排放量时,根据所述尾气排放统计量超出所述标准排放量的超额排放数统计量向汽车车主收取尾气排放量超标费。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基于碳交易的城市汽车尾气排放总量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设置于交通管理部门的尾气排放费用结算平台和与所述尾气排放费用结算平台保持通信连接的家用汽车;所述汽车内部设置有行驶里程记录模块和定位模块,所述行驶里程记录模块用于将所述汽车的行驶里程数据上报给所述尾气排放费用结算平台,所述定位模块用于将所述汽车的行驶轨迹和行驶时长数据实时上报给所述尾气排放费用结算平台;所述尾气排放费用结算平台,用于读取城市内所有家用汽车的性能参数指标数据和在设定时间段内的行驶里程数据和行驶时长数据,计算每个汽车的尾气排放统计量,并比较所述尾气排放统计量与设定的标准排放量,当所述尾气排放统计量大于所述标准排放量时,根据所述尾气排放统计量超出所述标准排放量的超额排放数统计量向汽车车主收取尾气排放量超标费。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碳交易的城市汽车尾气排放总量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汽车的性能参数指标数据包括单位时间排放量和汽车尾气污染物含量系数,所述尾气排放统计量的计算方法为:尾气排放统计量=单位时间排放量*汽车尾气污染物含量系数*行驶时长。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碳交易的城市汽车尾气排放总量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家用汽车的性能参数指标数据包括汽车类型、排量指标系数和汽车尾气污染物含量系数,所述尾气排放统计量的计算方法为:尾气排放统计量=排量指标系数*汽车类型系数*汽车尾气污染物含量系数*行驶时长,其中,所述汽车类型系数根据汽车分为纯电动车、油电混合动力车、汽油动力车和柴油动力车四种类型设定的系数,所述尾气排放费用结算平台从交通管理部门的车辆管理数据库中读取所述排量指标系数、汽车类型以及所述汽车尾气污染物含量系数。4.如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基于碳交易的城市汽车尾气排放总量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当需要在设定的城市区域内对汽车尾气排放总量进行控制时,所述尾气排放统计量的计算方法中,所述行驶时长为汽车在设定的城市区域内的行驶时长。5.如权利要求1、2或3所述的基于碳交易的城市汽车尾气排放总量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当所述尾气排放统计量低于所述标准排放量时,所述尾气排放费用结算平台根据所述尾气排放统计量低于所述标准排放量的剩余排放统计量向汽车车主支付尾气排放量补偿费,所述尾气排放量补偿费的计算方式为:尾气排放量补偿费=向所有家用汽车收取的尾气排放量超标费总额/所有家用汽车的剩余排放统计量总和*当前汽车的剩...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丁恒
申请(专利权)人:深圳市智慧交通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广东;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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