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式车辆液压行走马达限速保护方法及其装置制造方法及图纸

技术编号:7498766 阅读:343 留言:0更新日期:2012-07-10 23:29
轮式车辆液压行走马达限速保护方法:在变速箱的输出轴上装转速传感器,通过信号线接到控制器,再通过导线与电控开关相连,再用导线与电磁阀连接,电磁阀接入Ⅰ挡油路中,将转速传感器采集到的转速值经过计算后与标准值进行对比、判断,指令电控开关通或断,从而控制Ⅰ挡油路通或断;所述的计算采用公式:nm=i×n;其中,nm-行走马达转速,i-行走马达与变速箱输出轴之间的减速比,n-转速传感器采集到的变速箱输出轴的转速。本发明专利技术能保证行走马达不超速,从而保障了正常使用寿命,既提高了经济效益,又增强了安全性。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本专利技术属于轮式车辆液压行走马达限速保护装置领域;用于轮式底盘,配用“液压行走马达”和两挡“变速箱”的车辆。
技术介绍
目前液压行走马达(以下简称“行走马达”)驱动两挡“变速箱”的车辆底盘,广泛用于“工程机械”类车辆,如“轮式挖掘机”、小型“液压装载机”等,我们的“抛雪机”也属此列。一般两挡变速箱,低挡与高挡减速比的比值为3-4. 5左右,从“行走马达”至“车轮”,两挡总减速比的比值也是如此。假如有一台车辆,“行走马达”在最高转速4000转/分下工作,低挡与高挡总减速比的比值为3,其“ II挡”最高车速若为45公里/小时,那么“ I挡”最高车速应为15公里 /小时。反之,若挂上“ I挡”,车速超过15公里/小时,则“马达”必然超过4000转/分。 “II挡”行驶因不具备超速的能量,所以不会超速,其“行走马达”也不会超速。“ I挡”车速超过15公里/小时,是完全可能的。当由“II挡”变换为“ I挡”时,首先要使“行走马达” 与“供油泵”之间的驱动关系切断,这时如立即由“ II挡”改换为“ I挡”,因车辆有巨大惯性而基本保持着原来45公里/小时的车速,总减速比却改换成原来的3倍之大,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伏志和张嘉琦
申请(专利权)人:天津市友达机电液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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