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体放电灯和具有这样的气体放电灯的机动车前照灯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3981317 阅读:144 留言:0更新日期:2012-04-11 18:40
本发明专利技术涉及一种气体放电灯和具有这样的气体放电灯的机动车前照灯。本发明专利技术涉及一种用于机动车的前照灯的气体放电灯(2),其包括:灯头(4),其用于将所述灯(2)固定在所述前照灯的反射器(6)上;燃烧器,其具有沿着所述灯(2)的纵向轴线延伸的玻璃泡壳(3),在所述玻璃泡壳(3)中,在接通灯(2)时构成有电弧(3c)。为了在设计和制造所述气体放电灯(2)时具有更多的灵活性,提出:通过有关所述灯(2)的所述燃烧器的参数相对于已知的灯的改变,以及通过所述灯头(4)的编码相对于已知的灯的变化,获得所述灯(2)的结构。为了能够实现尽可能小地构成灯模块(1),提出:在支承面(4a)和电弧(3c)的中心(3b)之间的距离(a)在10mm和22mm的范围内。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本专利技术涉及一种用于机动车的前照灯的气体放电灯。该气体放电灯包括用于将灯 固定在前照灯的反射器上的灯头和具有沿着灯的纵向轴线延伸的玻璃泡壳的燃烧器,在所 述玻璃泡壳中,在接通灯时构成有电弧。此外,本专利技术涉及一种机动车前照灯,其包括用于放射出光线的气体放电灯和用 于聚束放射出的光线的反射器。
技术介绍
多年以来在不同的实施形式和不同的制造商中已知这种气体放电灯和前照灯。所 有目前在市场上可买到的气体放电灯满足在ECE (欧洲经济委员会)法规R98和R99中规 定的技术要求。在ECE法规R98中概括了用于具有气体放电灯的前照灯的规定,并且在ECE 法规R99中规定了用于法规R98中的前照灯的灯的规定。此外,ECE法规R99也包括灯的 精确地预先规定的尺寸以及灯的有关燃烧器的大量其它的参数。沿灯的纵向轴线的方向观 察,在灯头的面向玻璃泡壳的正面上的支承面(所谓的参考面)和电弧的中心之间的预先 规定的距离精确地为27. 1mm。两条法规R98和R99虽然提及不同类型的气体放电灯,但是 称为“R”类型和“S”类型的灯只是通过印在玻璃泡壳的外侧上的阴影部分(遮光部分)来 区分。规定的尺寸适用于目前在机动车前照灯中使用的所有类型的气体放电灯。对于下面的实施方式而言,反射器的顶点定义为在反射器的顶点的位置上,在目 前通常的灯模块中存在用于容纳灯的玻璃泡壳的孔口,在所述灯模块中,灯从后面平行于 光学轴线插入反射器内。因此,反射器的顶点不是真实存在的。因此,以反射器为基础的基 面的想象的或虚拟的顶点称为顶点。即使在所谓的任意形状反射器中,反射器的形状以基 面为基础,那么为了在确定的点上获得任意形状,或多或少地偏离所述基面,以便获得希望 的光分布。基面能够通过反射器表面的插补得到。从ECE法规R99产生以来,照明技术发展很快。如今的前照灯在技术上继续发展 成,使得反射器能够具有非常小的且紧凑的焦距,也就是说,在虚拟的反射器顶点和电弧的 在焦点上的位置之间的距离小,至少明显地小于在ECE法规R99中规定的27. 1mm。这适用 于反射系统(具有反射模块的前照灯)并且同样也适用于投射系统(具有投射模块的前照 灯),其中在投射系统中特别强地显示出具有较小的焦距的反射器的趋势。为了能够在具有带有小焦距的反射器的前照灯中使用在参考平面和电弧的中点 之间具有27. Imm的距离的气体放电灯,在灯头上构成的支承面必须远远地移动到反射器 的顶点的后面。因此,与由于光学构造实际需要的相比,气体放电灯更远地向后突出于反射 器背壁。这意味着,尽管做了减小灯模块的尺寸的所有努力,例如通过在灯模块的反射器和 其它光学效果的部件的范围内的经济效益提高使反射器的焦距变小,但是灯模块的尺寸实 际上几乎不会变得较小,因为在具有较小的焦距的反射器中,气体放电灯比在具有较大的 焦距的传统的反射器中更远地向后突出于反射器背壁。因为灯在更换时通常平行于光学轴 线向后从反射器中拔出,所以由于灯的长的结构形式,在灯模块后面也需要较大的操作区域。同样对于灯模块而言,在所述灯模块中,灯不是从后面,而是从侧面插入反射器内,需要具有在支承面和电弧的中心之间的大于27. Imm的距离的气体放电灯。这样的灯目 前在市场上是无法买到的。目前基于这个原因,具有从侧面插入的灯的灯模块必须与具有 27. Imm的距离的现有的灯相匹配,这能够在灯模块的尺寸、经济性和效率方面导致不利情况。
技术实现思路
因此本专利技术的目的在于,如下构成和改进一种开头所述类型的气体放电灯,在灯 模块和前照灯的设计和制造时,以尽可能少的附加费用获得更多的灵活性。前照灯的尺寸 的明显的减少是尤其值得期望的。为了实现这个目的,以开头所述类型的气体放电灯为出发点提出,通过有关灯的 燃烧器的参数相对于已知的气体放电灯的改变,以及通过灯头的编码相对于已知的灯的变 化,获得灯的结构。已知的灯通过目前有效的ECE法规R99限定。因此根据本专利技术提出一 种气体放电灯,所述气体放电灯在至少一个有关燃烧器的参数方面不同于在ECE法规R99 中限定的已知的灯。灯的所有部分理解为按照目前的说明的燃烧器,所述所有部分由灯头 保持。这些尤其是玻璃泡壳、包含在玻璃泡壳中的用于能量供给的导线和在之间构成有电 弧的电极,以及玻璃泡壳的填充物。本专利技术涉及一种气体放电灯。但是根据本专利技术的原理,也能够毫无困难地用于卤 素灯。因此,实施方式以相应的方式也适用于卤素灯。也在这些卤素灯中能够有意义的是, 相对于已知的卤素灯改变有关灯的燃烧器的参数,并且相对于已知的卤素灯变化灯头的编 码,以便在具有卤素灯的灯模块的设计和制造中获得更多的灵活性。通过在至少一个参数方面改变本身已知的灯,最快且最简单地实现本专利技术。通过 本身已知的灯的变型或参数变化,能够在灯的技术实现和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节省时间和费 用。有利的是,可变参数涉及燃烧器的几何构造。尤其提出,可变参数涉及沿灯的纵向 轴线的方向观察在支承面和电弧的中心之间的距离,借助所述支承面,灯在限定的位置上 支承在反射器上。有利的是,在支承面和电弧的中心之间的距离小于27. 1mm。可替代地提 出,在支承面和电弧的中心之间的距离大于27. 1mm。这个替代形式尤其对于从侧面插入反 射器中的灯而言具有意义。根据本专利技术的有利的改进形式提出,沿灯的纵向轴线的方向观察在支承面和电弧 的中心之间的距离在IOmm和22mm的范围内。尤其优选的是,该距离在15mm和20mm之间 的范围内。借助根据该改进形式的气体放电灯,首先可能的是,实现特别小结构的灯模块并 且因此实现特别小结构的前照灯。在此,始终充分利用用于机动车前照灯的新式的灯模块 的反射器的紧凑的结构形式或小的焦距。气体放电灯的支承面能够非常紧密地在反射器的 背壁上定位,使得设置有根据本专利技术的气体放电灯能够尤其短结构地构成。支承面最好构 成在灯头的面向玻璃泡壳的正面上。在平行于光学轴线向后更换灯时获得另一个优点。在取出方向能够向上转向之前,到目前为止的长的结构类型的气体放电灯必须大致平行于光学轴线非常远地向后移 动,因为否则长的玻璃泡壳碰撞到反射面或反射器的内部中其它区域上。在向后取出根据 本专利技术的气体放电灯时,取出方向由于变短的玻璃泡壳能够明显较早地向上转向。因此,在 前照灯壳体内的灯模块后面的用于灯更换设有的结构空间明显减小,并且比迄今为止更简 单地进行灯更换。本专利技术提出,不同于在ECE法规R99中确定的距离,提供具有与分别使用的反射器 的焦点相匹配的距离的其它类型的气体放电灯。因此确保,由灯模块所需的结构空间,尤其 是在反射器后面的结构空间尽可能地小。可变参数能够涉及灯的燃烧器的任意的性质。可变参数最好涉及玻璃泡壳的直 径、灯的光通量、灯的亮度、灯的功率、灯的光颜色、灯的电弧的数量、电弧的相对于灯的纵 向轴线的定向、电弧的相对于灯的纵向轴线的横向位置、玻璃泡壳的填充物或玻璃泡壳的 光谱透射。根据本专利技术的另一个有利的改进形式提出,根据前照灯的反射器的焦距来选择在 支承面和电弧的中心之间的距离,灯通过反射器插入到前照灯中。因此,该距离尽可能精确 地与使用的反射器的焦距相一致。气体放电灯最好具有集成的点燃器。在本文中集成是指,点燃器设置在气体放电 灯的背面上。玻璃泡壳能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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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一种用于机动车的前照灯的气体放电灯(2),包括:灯头(4),其用于将所述灯(2)固定在所述前照灯的反射器(6)上;和燃烧器,其具有沿着所述灯(2)的纵向轴线延伸的玻璃泡壳(3),在所述玻璃泡壳(3)中,在接通灯(2)时构成有电弧(3c),其特征在于,通过有关所述灯(2)的所述燃烧器的参数相对于已知的灯的改变,以及通过所述灯头(4)的编码相对于已知的灯的变化,获得所述灯(2)的结构。

【技术特征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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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迈克尔哈姆马蒂亚斯布伦德勒亨宁霍格雷费迈克尔帕尔克恩斯特奥拉夫罗森汉
申请(专利权)人:汽车照明罗伊特林根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DE[德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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