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本申请是申请日为2006年10月12日,申请号为201310495574.6,专利技术名称为“特异性针对人CD38的完全人HuCALGOLD-衍生治疗抗体的生成和鉴定”的申请的分案申请。
本专利技术涉及新抗体和使用抗体的方法。
技术介绍
本领域中仍存在对新的抗体及其在治疗中应用的需求。专利技术概述本专利技术涉及特异性针对CD38的分离的抗原结合区,所述抗原结合区包含:(i)SEQIDNO: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92,93,94,95,96,97,98,99,100,101,102,103,104,105或106中描述的H-CDR3区,或者(ii)与SEQIDNO: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92,93,94,95,96,97,98,99,100,101,102,103,104,105或106中描述的H-CDR3区具有至少60%同一性的H-CDR3区。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所述特异性针对CD38的分离的抗原结合区还可包含:(i)SEQIDNO: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92,93,94,95,96,97,98,99,100,101,102,103,104,105或106中描述的H-CDR2区,或者(ii)与SEQIDNO: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92,93,94,95,96,97,98,99,100,101 ...
【技术保护点】
编码结合CD38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的分离的核酸,其包括编码三个可变重链互补决定区(H‑CDR)的核酸序列和编码三个可变轻链互补决定区(L‑CDR)的核酸序列,成对描述的所述核酸序列选自:(i)SEQ ID NO:3和33;(ii)SEQ ID NO:5和35;(iii)SEQ ID NO:6和36;(iv)SEQ ID NO:7和37;以及(v)SEQ ID NO:10和40。
【技术特征摘要】
2005.10.12 US 60/725,2971.编码结合CD38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的分离的核酸,其包括编码三个可变重链互补决定区(H-CDR)的核酸序列和编码三个可变轻链互补决定区(L-CDR)的核酸序列,成对描述的所述核酸序列选自:(i)SEQIDNO:3和33;(ii)SEQIDNO:5和35;(iii)SEQIDNO:6和36;(iv)SEQIDNO:7和37;以及(v)SEQIDNO:10和40。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分离的核酸,其包括描述于SEQIDNO:3的编码三个H-CDR的核酸序列和描述于SEQIDNO:33的编码三个L-CDR的核酸序列。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分离的核酸,其包括描述于SEQIDNO:5的编码三个H-CDR的核酸序列和描述于SEQIDNO:35的编码三个L-CDR的核酸序列。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分离的核酸,其包括描述于SEQIDNO:6的编码三个H-CDR的核酸序列和描述于SEQIDNO:36的编码三个L-CDR的核酸序列。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分离的核酸,其包括描述于SEQIDNO:7的编码三个H-CDR的核酸序列和描述于SEQIDNO:37的编码三个L-CDR的核酸序列。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分离的核酸,其包括描述于SEQIDNO:10的编码三个H-CDR的核酸序列和描述于SEQIDNO:40的编码三个L-CDR的核酸序列。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分离的核酸,其包括编码可变重链的核酸序列,所述核酸序列与SEQIDNO:3、5、6、7或10至少80%相同。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分离的核酸,其包括编码可变重链的核酸序列,所述核酸序列与SEQIDNO:3、5、6、7或10至少90%相同。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分离的核酸,其包括SEQIDNO:3、5、6、7或10。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分离的核酸,其包括编码可变轻链的核酸序列,所述核酸序列与SEQIDNO:33、35、36、37或40至少80%相同。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分离的核酸,其包括编码可变轻链的核酸序列,所述核酸序列与SEQIDNO:33、35、36、37或40至少90%相同。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分离的核酸,其包括SEQIDNO:33、35、36、37或40。13.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分离的核酸,其包括编码可变重链的核酸序列,所述核酸序列与SEQIDNO:6至少80%相同。14.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分离的核酸,其包括编码可变重链的核酸序列,所述核酸序列与SEQIDNO:6至少90%相同。15.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分离的核酸,其包括SEQIDNO:6。1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分离的核酸,其包括编码可变重链的核酸序列,所述核酸序列与SEQIDNO:7至少80%相同。17.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分离的核酸,其包括编码可变重链的核酸序列,所述核酸序列与SEQIDNO:7至少90%相同。18.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分离的核酸,其包括SEQIDNO:7。19.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分离的核酸,其包括编码可变轻链的核酸序列,所述核酸序列与SEQIDNO:36至少80%相同。20.如权利要求19所述的分离的核酸,其包括编码可变轻链的核酸序列,所述核酸序列与SEQIDNO:36至少90%相同。21.如权利要求20所述的分离的核酸,其包括SEQIDNO:36。22.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分离的核酸,其包括编码可变轻链的核酸序列,所述核酸序列与SEQIDNO:37至少80%相同。23.如权利要求22所述的分离的核酸,其包括编码可变轻链的核酸序列,所述核酸序列与SEQIDNO:37至少90%相同。24.如权利要求23所述的分离的核酸,其包括SEQIDNO:37。2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分离的核酸,其包括编码成对重链和轻链的成对核酸序列,所述成对核酸序列与选自:(i)SEQIDNO:3和33;(ii)SEQIDNO:5和35;(iii)SEQIDNO:6和36;(iv)SEQIDNO:7和37;以及(v)SEQIDNO:10和40的成对核酸序列具有至少80%同一性。2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分离的核酸,其包括编码成对重链和轻链的成对核酸序列,所述成对核酸序列与选自:(i)SEQIDNO:3和33;(ii)SEQID...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迈克尔·特萨,尤特·加格尔,
申请(专利权)人:莫佛塞斯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德国;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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