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药系统技术方案

技术编号:13992245 阅读:63 留言:0更新日期:2016-11-13 23:48
本发明专利技术涉及包括至少一个含有所述氨基酸序列B1‑X3‑10‑B2的基序的肽,其中B1和B2相同或不同,并且每个为一碱性的氨基酸,X3‑10是包括3到10个相同或不同的非酸性氨基酸的序列,其中所述肽的N端包括一D‑氨基酸和/或包括一保护基,含有所述同样的肽的胶质或透明质酸的结合共轭物,和一治疗或诊断试剂及其组合物和用途。其也涉及包括至少一个包括所述氨基酸序列B1‑X3‑10‑B2的基序的肽在治疗或预防眼病或眼疾中的应用,其中B1和B2相同或不同,并且每个为一碱性的氨基酸,X3‑10是包括3到10个相同或不同的非酸性氨基酸的序列。进一步地,其涉及一检测透明质酸结合物质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提供一透明质酸样本、将所述透明质酸样本与一检测物质接触、以及检测所述检测物质和所述透明质酸间结合的存在。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本专利技术涉及一给药系统,特别地,尽管不排除地,其涉及胶质和/或透明质酸结合共轭物,作为一药性持久的给药系统。通过对眼注射,药物直接进入玻璃状液(玻璃体),这已彻底改变了很多对视力衰弱的眼病的管控,如老年性黄斑变性(AMD)、糖尿病视网膜病变、视网膜静脉阻塞、葡萄膜炎和青光眼。一个重大的突破,例如,伴随着血管内皮细胞生长因子(VEGF)抑制剂的发展。这些药物通常通过玻璃体内注射使用,因为其通过其他给药途径很难被吸收。然而,该给药方法通常需要被重复很多次数,因为需要VEGF抑制剂的该些疾病本质上通常是慢性的。不过,当眼睛先前已至少部分失明时,VEGF抑制剂能够保护甚至提高视力。人们有强烈的兴趣发展第二代药物以治疗眼疾。然而,一个重要的治疗此类疾病的任何药物的应用的限制是药物在眼睛中的半衰期,因为它们会快速地从所述玻璃体中扩散,通过视网膜进入脉络膜空间以提高清晰度。即使大治疗试剂,如抗体,在玻璃体中的半衰期为2~4天,换算成每年9~12次注射以提供最大化的疗效。对小分子,其大量地处于发展中,在玻璃体中的停留时间达到数小时的程度。对病人和医疗提供者而言,频繁的玻璃体内注射是昂贵和花费时间的。它们还导致虽小但重大的注射相关并发症的风险,如感染或视网膜脱落,其会威胁病人视觉的质量。重复的注射导致累积的风险增加。因此,延长玻璃体内给药药物的活性的方法越来越让人感兴趣。这些方法不仅减少注射的频率(和其后并发症的频率),还减少了健康服务规定的负担。它们也有助于减少高浓度药物对视网膜的接触,因为例如,VEGF拮抗剂已显示出在此类情况下会恶化视网膜神经损伤。有一些正在研究的方法(Anderson et al.Delivery of anti-angiogenic molecular therapies for retinal disease.Drug Discov Today.2010 4月;15(7-8):272-282),包括在一基质或一植入体中隔绝活性试剂,以降低其释放入玻璃体。它们可以是生物可降解的或者非生物可降解的。植入体可直接注射入玻璃体或手术植入玻璃体(Haller et al.Randomized,sham-controlled trial of dexamethasone intravitreal implant in patients with macular edema due to retinal vein occlusion.Ophthalmology 2010;117(6):1134-1146,and Pavesio et al.Evaluation of an intravitreal fluocinolone acetonide implant versus standard systemic therapy in noninfectious posterior uveitis.Ophthalmology 2010;117(3):567-575)。另一正在发展的技术是通过病毒基因转染内生性地产生药理学活性分子(Bainbridge et al.Effect of gene therapy on visual function in Leber’s congenital amaurosis.N.Engl.J.Med.2008;358:2231-2239)。然而,随之需要控制基因表达,从而可达到治疗试剂的药理学活性适度水平。已显示出类固醇试剂的玻璃体内给药能够利用储存持久药效的仪器实现,要么通过手术植入(如RetisertTM,Bausch&Lomb,Inc.)要么通过注射(如IluvienTM,Alimera Sciences/pSivida,Inc.)。但是,需要特定的注射仪器或手术步骤将此类试剂给药入眼内。进一步地,这些试剂(RetisertTM和IluvienTM)是非生物可降解的,非治疗组分将会在眼睛中保留很长时间。此外,使用这些试剂的仪器在有效载荷上有限制,因此它们的应用局限于极其有效的分子,如类固醇。生物可降解微粒正在发展中,如聚乳酸-乙醇酸共聚物(PLGA)微球,但是目前在有效载荷、在与制备中所用的有机溶剂不相容以及在病人视觉的干扰方面存在不足。在眼科学领域之外,已经研究了应用结合分子以影响药物的药代动力学特性。其中一个例子是设计肽以结合特定靶标,如白蛋白的应用。白蛋白是一个相对较大的分子,其不能通过肾小球过滤,因此保持于血液循环中。和非共轭的药物相比,与白蛋白结合肽共轭的药物在循环中持续更长的时间。因此它们以更少的频次给药。已显示出与透明质酸有效地结合亲和力的这样的结合基序为HABP35,其为来源于小鼠RHAMM受体(透明质酸-调节活性受体)的一短肽。所述肽由结合区域Ⅰ序列的所述透明质酸(HA)与其后结合区域II序列的所述小鼠HA组成,其序列由一公开的、可获得的来源确定。所述RHAMM受体之前在肿瘤学、免疫学和血管生成学领域有过研究,但是HABP35因其对牲口感染的效果而被特别研究(Zaleski et al.Hyaluronic acid binding peptides prevent experimental staphylococcal wound infection.Antimicrob Agents Chemother.2006;50(11);3856-3860)。然而,这些结合分子,在给药方面,还没有在眼科学、皮肤学或关节学领域进行过研究。因此,在本专利技术的一个实施实例中,提供了一分离的肽,其包括至少一个含有所述氨基酸序列B1-X3-10-B2的基序,其中B1和B2是相同或不同的,且每个是一个碱性氨基酸(如赖氨酸或精氨酸),X3-10是含有3到10个相同或不同的非酸性氨基酸的序列,其中所述肽的N端包括一D氨基酸和/或包括一保护基。优选地,所述肽含有两个或三个基序B1-X3-10-B2,更优选地,四个。这些基序以相连的、有序的或重叠的方式排列。优选地,这些基序是重叠的。进一步地,优选的基序具有B1-X5-10-B2或B1-X6-8-B2,或B1-X6-B2、、B1-X7-B2或B1-X8-B2的结构,最优选地B1-X7-B2(即其中B1和B2通过7个相同或不同的非酸性氨基酸序列分隔)。在一优选的实施实例中,所述肽含有一与SEQ ID NO.1相比同源性至少60%的序列,或者其一功能化部分/片段。根据SEQ ID NO.1的氨基酸序列(也称为HABP35)与所述小鼠透明质酸调节活性受体(RHAMM)有关,其包含结合区域Ⅰ序列的所述小鼠RHAMM透明质酸与其后结合区域Ⅱ的所述小鼠RHAMM透明质酸,用一连接子分隔(即VVV)。所述特异的氨基酸序列SEQ ID NO.1为LKQKIKHVVKLKVVVKLRSQLVKRKQN。因为所述玻璃体的两大主要组分为胶质和透明质酸,本专利技术提供了结合共轭物,其能够与胶质和/或透明质酸结合,因此能够作为锚定物以可逆地附着于活性治疗或诊断试剂。另外,既然胶质和透明质酸也是结缔组织、上皮组织和神经组织的充足的组分,这样的结合共轭物能够在治疗一系列的关节病、皮肤病和眼病中有重要应用。例如,通过连接药物,如VEGF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一分离肽,其包括至少一个含有氨基酸序列B1‑X3‑10‑B2的基序,其中,B1和B2是相同或不同的,且每个是一个碱性氨基酸,X3‑10是含有3到10个相同或不同的非酸性氨基酸的序列,其中所述肽的N端包括一D‑氨基酸和/或包括一保护基。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4.01.21 GB 1400994.81.一分离肽,其包括至少一个含有氨基酸序列B1-X3-10-B2的基序,其中,B1和B2是相同或不同的,且每个是一个碱性氨基酸,X3-10是含有3到10个相同或不同的非酸性氨基酸的序列,其中所述肽的N端包括一D-氨基酸和/或包括一保护基。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肽,其中所述肽含有至少与SEQ ID No.1 60%同源性的序列,或一其功能化部分或片段。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肽,其中所述肽的N端包括一D-氨基酸。4.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肽,其中所述肽的N端包括一保护基。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肽,其中所述保护基选自乙酰基、苯甲酰基、苄基、叔丁氧羰基、苄氧羰基、对甲氧苄羰基、对甲氧苄基、9-芴甲氧羰基、3,4-二甲氧苄基、对甲氧基苯基、甲苯磺酰基和对硝基苯磺酰基中的一种或多种。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肽,其中所述保护基为乙酰基。7.如权利要求2~6任一项所述的肽,其中所述功能化部分或片段含有至少5个从SEQ ID NO.1中连续的氨基酸,并且显示与和SEQ ID NO.1相比同源性至少60%的肽相比,对透明质酸的亲和力至少为70%,和/或,与和SEQ ID NO.1相比同源性至少60%的肽相比,对胶质的亲和力至少为70%。8.如权利要求2~7任一项所述的肽,其中所述肽为含有根据表1所示的任一项序列的其功能化部分/片段,其与和SEQ ID NO.1相比同源性至少60%的肽相比,对透明质酸的亲和力至少为70%,和/或,与和SEQ ID NO.1相比同源性至少60%的肽相比,对胶质的亲和力至少为70%。9.一胶质或透明质酸结合共轭物,其包含一肽,所述肽含有至少一个含有氨基酸序列B1-X3-10-B2的基序,其中B1和B2是相同或不同的,且每个是一个碱性氨基酸,X3-10是含有3到10个相同或不同的非酸性氨基酸的序列,其中所述肽的N端包括一D-氨基酸和/或包括一保护基,以及一治疗或诊断试剂,其中所述治疗或诊断试剂可选地通过一连接子与所述肽结合。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胶质或透明质酸结合共轭物,其中所述肽含有一与SEQ ID NO.1相比同源性至少60%的肽,或者一其功能化部分或片段。11.如权利要求9或10所述的胶质或透明质酸结合共轭物,其中所述保护基为位于所述肽的N端氨基酸上的氮保护基,且选自乙酰基、苯甲酰基、苄基、叔丁氧羰基、苄氧羰基、对甲氧苄羰基、对甲氧苄基、9-芴甲氧羰基、3,4-二甲氧苄基、对甲氧基苯基、甲苯磺酰基和对硝基苯磺酰基中的一种或多种。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胶质或透明质酸结合共轭物,其中所述保护基为乙酰基。13.如权利要求9~12任一项所述的胶质或透明质酸结合共轭物,其中所述治疗或诊断试剂与所述肽共价结合。14.如权利要求9~12任一项所述的胶质或透明质酸结合共轭物,其中所述治疗或诊断试剂与所述肽非共价结合。15.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胶质或透明质酸结合共轭物,其中所述治疗或诊断试剂通过一生物素-链霉亲和素复合物的形式与所述肽非共价结合。16.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胶质或透明质酸结合共轭物,其中所述肽与所述生物素基序可选择地通过一连接子共价结合,所述治疗或诊断试剂可选择地通过一连接子与所述链霉亲和素基序共价结合。17.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胶质或透明质酸结合共轭物,其中所述肽与所述链霉亲和素基序可选择地通过一连接子共价结合,所述治疗或诊断试剂可选择地通过一连接子与所述生物素基序共价结合。18.如权利要求9~17任一项所述的胶质或透明质酸结合共轭物,其中所述连接子存在时,包括一个短链肽、一聚乙二醇低聚物、一C1-20亚烷基、一C2-20亚烯基、被一C1-20亚烷基或者C2-20亚烯基分隔的马来酰亚胺和酰肼功能化基团或其任意的组合。19.如权利要求18所述的胶质或透明质酸结合共轭物,其中所述连接子的所述短链肽包括氨基酸甘氨酸、丝氨酸、赖氨酸、半胱氨酸、谷氨酸和/或天门冬氨酸。20.如权利要求9~19任一项所述的胶质或透明质酸结合共轭物,其中所述连接子存在时,位于所述肽的C端。21.如权利要求10~20任一项所述的胶质或透明质酸结合共轭物,其中所述功能化片段包括至少5个从SEQ ID NO.1中连续的氨基酸,并且显示与和SEQ ID NO.1相比同源性至少60%的肽相比,对透明质酸的亲和力至少为70%,和/或,与和SEQ ID NO.1相比同源性至少60%的肽相比,对胶质的亲和力至少为70%。22.如权利要求10~20任一项所述的胶质或透明质酸结合共轭物,其中所述肽为其一功能化部分/片段,含有根据表1所示的任一项序列的其功能化部分/片段,其与和SEQ ID NO.1相比同源性至少60%的肽相比,对透明质酸的亲和力至少为70%,和/或,与和SEQ ID NO.1相比同源性至少60%的肽相比,对胶质的亲和力至少为70%。23.如权利要求9~22任一项所述的胶质或透明质酸结合共轭物,其中所述诊断试剂包括一荧光、发光或放射性核素标记。24.如权利要求9~22任一项所述的胶质或透明质酸结合共轭物,其中所述治疗试剂选自VEGF抑制剂、α-2肾上腺素激动剂、β-肾上腺素激动剂、血管紧张素Ⅱ拮抗剂、ACE抑制剂、NSAID、抗疟疾药、皮质类固醇、免疫抑制剂、单克隆抗体、类维生素A、DMARD、生物制剂、硝酸盐、前列腺素和内皮素拮抗剂中的一种或多种。25.一种药物组合物,其含有一如权利要求1~8任一项所述的肽,或者一如权利要求9~24任一项所述的胶质或透明质酸结合共轭物,和至少一种药学上可接受的赋形剂。26.如权利要求25所述的药物组合物,进一...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大卫·志摩欧文·安德森
申请(专利权)人:UCL商业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英国;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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