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细菌组合物以及其制造方法和用途技术

技术编号:13777764 阅读:84 留言:0更新日期:2016-10-01 03:39
本发明专利技术提供含有微生物种群的治疗性组合物,其用于预防、治疗以及减轻与例如人类的哺乳动物个体的菌群失调相关的症状。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相关申请案本申请案涉及2013年11月25日申请的题为“协同细菌组合物以及其制造方法和用途(SYNERGISTIC BACTERIAL COMPOSITIONS AND METHODS OF PRODUCTION AND USE THEREOF)”的共同拥有的国际申请案第PCT/US 13/71758号,它们都要求2012年11月23日申请的美国临时专利申请案第61/729,518号、2012年11月23日申请的美国临时专利申请案第61/729,519号、2012年11月23日申请的美国临时专利申请案第61/729,520号、2012年11月23日申请的美国临时专利申请案第61/729,521号、2012年11月23日申请的美国临时专利申请案第61/729,522号、2012年11月23日申请的美国临时专利申请案第61/729,524号、2012年11月23日申请的美国临时专利申请案第61/729,515号、2012年11月23日申请的美国临时专利申请案第61/729,517号、2012年11月23日申请的美国临时专利申请案第61/729,525号、2012年11月23日申请的美国临时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一种包含治疗有效量的细菌组合物的组合物,所述组合物至少包含能够形成孢子的第一类型的经分离细菌、能够形成孢子的第二类型的经分离细菌以及任选地能够形成孢子的第三类型的经分离细菌,其中所述第一类型、所述第二类型和所述任选的第三类型的细菌不相同,并且其中所述第一类型、所述第二类型和所述任选的第三类型中的至少两个可协同降低和/或抑制至少一种类型的病原性细菌的生长和/或定殖。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3.11.25 US 61/908,702;2013.11.25 US 61/908,698;1.一种包含治疗有效量的细菌组合物的组合物,所述组合物至少包含能够形成孢子的第一类型的经分离细菌、能够形成孢子的第二类型的经分离细菌以及任选地能够形成孢子的第三类型的经分离细菌,其中所述第一类型、所述第二类型和所述任选的第三类型的细菌不相同,并且其中所述第一类型、所述第二类型和所述任选的第三类型中的至少两个可协同降低和/或抑制至少一种类型的病原性细菌的生长和/或定殖。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细菌组合物包含至少约3、4、5、6、7、8、9、10或15种类型的经分离细菌。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细菌组合物包含至少约3、4、5、6、7、8、9、10或15种类型的经分离细菌,且所述经分离细菌中的至少1、2、3、4、5、6、7、8、9、10或15种可形成孢子。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细菌组合物包含至少约5种类型的经分离细菌,且所述经分离细菌中的至少2种能够形成孢子。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细菌组合物包含:i)至少约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种或更多种类型的能够形成孢子的经分离细菌,ii)至少约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种或更多种类型的并非已知能够形成孢子的经分离细菌,或iii)i)和ii)的任何组合。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第一类型、所述第二类型和所述任选的第三类型以近似相等的浓度或活动水平存在于所述组合物中。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第一类型、所述第二类型和所述任选的第三类型以并非基本上相等的浓度或活动水平或活动水平存在于所述组合物中。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第一类型以至少约150%所述第二类型的浓度存在于所述组合物中,或其中所述第二类型以至少约150%所述第一类型的浓度存在于所述组合物中。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基本上由以下各者组成:i)介于两种与约二十种类型之间的经分离细菌,其中至少两种类型的经分离细菌能够独立地形成孢子;ii)介于两种与约二十种类型之间的经分离细菌,其中至少两种类型的经分离细菌并非已知能够形成孢子,或iii)i)和ii)的任何组合。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第一类型的经分离细菌和所述第二类型的经分离细菌是选自表1。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第一类型的经分离细菌、所述第二类型的经分离细菌和所述任选的第三类型的经分离细菌包含操作分类单位(OTU)区别。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OTU区别包含低于约95%一致性的16S rDNA序列相似性。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第一类型的经分离细菌和所述第二类型的经分离细菌独立地包含细菌,所述细菌包含与选自表1的细菌中存在的16S rDNA序列至少95%一致的16S rDNA序列。1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第一类型、所述第二类型和所述任选的第三类型的组合为:i)细胞毒性的,ii)细胞生长抑制性的,ⅲ)能够降低病原性细菌的生长,iv)能够抑制所述病原性细菌的生长,v)能够降低所述病原性细菌的定殖,vi)能够抑制所述病原性细菌的定殖,或vii)i)到vi)的任何组合。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能够抑制以至少等于所述第一类型、所述第二类型和所述任选的第三类型的组合的浓度的浓度存在的病原性细菌的增殖。16.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能够抑制以至少为所述第一类型、所述第二类型和所述任选的第三类型的组合的浓度的约两倍的浓度存在的病原性细菌的增殖。17.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能够抑制以至少为所述第一类型、所述第二类型和所述任选的第三类型的组合的浓度的约十倍的浓度存在的病原性细菌的增殖。18.根据权利要求14到17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能够在存在所述病原性细菌的情况下增殖。19.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病原性细菌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群组:耶尔森氏菌(Yersinia)、弧菌(Vibrio)、密螺旋体(Treponema)、链球菌(Streptococcus)、葡萄球菌(Staphylococcus)、志贺杆菌(Shigella)、沙门氏菌(Salmonella)、立克次体(Rickettsia)、东方体(Orientia)、假单胞菌(Pseudomonas)、普罗威登斯菌(Providencia)、变形菌(Proteus)、丙酸杆菌(Propionibacterium)、奈瑟氏菌(Neisseria)、支原体(Mycoplasma)、分枝杆菌(Mycobacterium)、摩根氏菌(Morganella)、李斯特菌(Listeria)、钩端螺旋体(Leptospira)、军团菌(Legionella)、克雷伯氏菌(Klebsiella)、螺旋杆菌(Helicobacter)、嗜血杆菌(Haemophilus)、梭杆菌(Fusobacterium)、弗朗西斯氏菌(Francisella)、埃希氏杆菌(Escherichia)、艾利希体(Ehrlichia)、肠球菌(Enterococcus)、考克斯氏体(Coxiella)、棒状杆菌(Corynebacterium)、梭菌(Clostridium)、衣原体(Chlamydia)、嗜衣体(Chlamydophila)、弯曲杆菌(Campylobacter)、伯克霍尔德菌(Burkholderia)、布鲁氏菌(Brucella)、疏螺旋体(Borrelia)、博德特菌(Bordetella)、双叉杆菌(Bifidobacterium)、芽孢杆菌(Bacillus)、多药耐药性细菌(multi-drug resistant bacteria)、卡巴盘尼姆耐药性肠杆菌(CRE)、超广谱β-内酰胺耐药性肠球菌(ESBL)以及万古霉素耐药性肠球菌(VRE)。20.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第一类型、所述第二类型和所述任选的第三类型协同地相互作用。21.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第一类型、所述第二类型和所述任选的第三类型协同地相互作用以抑制所述病原性细菌。22.根据权利要求1到21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表4a或表4b的任何行中所述的细菌的组合。23.根据权利要求22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表4a的任何行中所述的细菌的组合。24.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表4a的具有++++或+++标示的任何行中所述的细菌的组合。25.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表4a的具有75百分位标示的任何行中所述的细菌的组合。26.根据权利要求22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表4b的任何行中所述的细菌的组合。27.一种组合物,其包含有效量的细菌组合物,所述细菌组合物包含至少第一类型的经分离细菌和第二类型的经分离细菌,其中所述第一类型、所述第二类型和所述任选的第三类型中仅一个能够形成孢子,且其中所述第一类型、所述第二类型和所述任选的第三中的至少一个能够减少至少一种类型的病原性细菌的生长和/或定殖。28.一种组合物,其包含有效量的细菌组合物,所述细菌组合物包含至少第一类型的经分离细菌和第二类型的经分离细菌,其中所述第一类型和/或所述第二类型和/或所述任选的第三类型并非孢子或并非已知能够形成孢子,且其中所述第一类型、所述第二类型和所述任选的第三类型中的至少一个能够减少至少一种类型的病原性细菌的生长和/或定殖。29.根据权利要求1、27和28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第一类型、所述第二类型和所述任选的第三类型中的至少一个能够降低至少一种类型的病原性细菌的生长速率。30.根据权利要求1、27和28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第一类型、所述第二类型和所述任选的第三类型中的至少一个对至少一种类型的病原性细菌具有细胞毒性。31.根据权利要求1、27和28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第一类型、所述第二类型和所述任选的第三类型中的至少一个对至少一种类型的病原性细菌具有细胞生长抑制性。32.根据权利要求1、27和28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第一类型、所述第二类型和所述任选的第三类型选自表1。33.根据权利要求1、27和28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第一类型、所述第二类型和所述任选的第三类型包含不同物种。34.根据权利要求1、27和28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第一类型、所述第二类型和所述任选的第三类型包含不同属。35.根据权利要求1、27和28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第一类型、所述第二类型和所述任选的第三类型包含不同科。36.根据权利要求1、27和28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第一类型、所述第二类型和所述任选的第三类型包含不同目。37.根据权利要求27到36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表4a或表4b的任何行中所述的细菌的组合。38.根据权利要求37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表4a的任何行中所述的细菌的组合。39.根据权利要求38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表4a的具有++++或+++标示的任何行中所述的细菌的组合。40.根据权利要求38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表4a的具有75百分位标示的任何行中所述的细菌的组合。41.根据权利要求37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表4b的任何行中所述的细菌的组合。42.一种包含有效量的细菌组合物的组合物,所述细菌组合物至少包含第一类型的经分离细菌、第二类型的经分离细菌和任选地第三类型的经分离细菌,其中:i)所述第一类型、所述第二类型和所述任选的第三类型能够独立地形成孢子;ii)所述第一类型、所述第二类型和所述任选的第三类型中仅一个能够形成孢子;或iii)所述第一类型、所述第二类型和所述任选的第三类型中任一个都不能形成孢子,其中所述第一类型、所述第二类型和所述任选的第三类型不相同,其中所述第一类型、所述第二类型和所述任选的第三类型能够功能性填充投予所述组合物的人类个体的胃肠道。43.根据权利要求42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表4a或表4b的任何行中所述的细菌的组合。44.根据权利要求42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表4a的任何行中所述的细菌的组合。45.根据权利要求44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表4a的具有++++或+++标示的任何行中所述的细菌的组合。46.根据权利要求44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表4a的具有75百分位标示的任何行中所述的细菌的组合。47.根据权利要求42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表4b的任何行中所述的细菌的组合。48.根据权利要求42到47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胃肠道的所述功能性填充包含预防所述胃肠道菌群失调。49.根据权利要求42到47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胃肠道的所述功能性填充包含治疗所述胃肠道菌群失调。50.根据权利要求42到47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胃肠道的所述功能性填充包含减轻所述胃肠道菌群失调的严重程度。51.根据权利要求42到47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胃肠道的所述功能性填充包含减轻所述胃肠道菌群失调的一种或多种症状。52.根据权利要求42到47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胃肠道的所述功能性填充包含预防病原性细菌在所述胃肠道生长和/或定殖。53.根据权利要求42到47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胃肠道的所述功能性填充包含减少病原性细菌在所述胃肠道生长和/或定殖。54.根据权利要求42到47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胃肠道的所述功能性填充包含减少所述胃肠道中的一种或多种类型的病原性细菌的数目。55.根据权利要求42到47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胃肠道的所述功能性填充包含增加所述胃肠道中的一种或多种非病原性细菌的数目。56.根据权利要求42到47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细菌组合物包含0、1、2、3种或大于3种类型的能够形成孢子的经分离细菌。57.根据权利要求42到47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细菌组合物包含至少约5种类型的能够形成孢子的经分离细菌。58.根据权利要求42到47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细菌组合物包含至少约7种类型的能够形成孢子的经分离细菌。59.根据权利要求42到47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第一类型、所述第二类型和所述任选的第三类型以并非基本上相等的浓度或活动水平存在于所述组合物中。60.根据权利要求42到47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第一类型、所述第二类型和所述任选的第三类型以近似相等的浓度或活动水平存在于所述组合物中。61.根据权利要求42到47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第一类型以至少约150%所述第二类型的浓度存在于所述组合物中。62.根据权利要求42到47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第二类型以至少约150%所述第一类型的浓度存在于所述组合物中。63.根据权利要求42到47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基本上由介于两种与约十种类型之间的经分离细菌组成,其中至少一种类型的经分离细菌能够独立地形成孢子。64.根据权利要求42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第一类型的经分离细菌和所述第二类型的经分离细菌是选自表1。65.根据权利要求42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第一类型的经分离细菌、所述第二类型的经分离细菌和所述任选的第三类型的经分离细菌包含操作分类单位(OTU)区别。66.根据权利要求65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OTU区别包含低于约95%一致性的16S rDNA序列相似性。67.根据权利要求42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第一类型的经分离细菌和所述第二类型的经分离细菌独立地包含细菌,所述细菌包含与选自表1的细菌中存在的16S rDNA序列至少95%一致的16S rDNA序列。68.根据权利要求42到47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第一类型和所述第二类型的组合对所述病原性细菌具有细胞毒性或细胞生长抑制性。69.根据权利要求68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能够抑制以至少等于所述第一类型、所述第二类型和所述任选的第三类型的组合的浓度的浓度存在的病原性细菌的增殖。70.根据权利要求68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能够抑制以至少为所述第一类型、所述第二类型和所述任选的第三类型的组合的浓度的约两倍的浓度存在的病原性细菌的增殖。71.根据权利要求68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能够抑制以至少为所述第一类型、所述第二类型和所述任选的第三类型的组合的浓度的约十倍的浓度存在的病原性细菌的增殖。72.根据权利要求68到71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能够在存在所述病原性细菌的情况下增殖。73.根据权利要求68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病原性细菌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群组:耶尔森氏菌、弧菌、密螺旋体、链球菌、葡萄球菌、志贺杆菌、沙门氏菌、立克次体、东方体、假单胞菌、普罗威登斯菌、变形菌、丙酸杆菌、奈瑟氏菌、支原体、分枝杆菌、摩根氏菌、李斯特菌、钩端螺旋体、军团菌、克雷伯氏菌、螺旋杆菌、嗜血杆菌、梭杆菌、弗朗西斯氏菌、埃希氏杆菌、艾利希体、肠球菌、考克斯氏体、棒杆菌、梭菌、衣原体、嗜衣体、弯曲杆菌、伯克霍尔德菌、布鲁氏菌、疏螺旋体、博德特菌、双歧杆菌、芽孢杆菌、多药耐药性细菌、卡巴盘尼姆耐药性肠杆菌(CRE)、超广谱β-内酰胺耐药性肠球菌(ESBL)以及万古霉素耐药性肠球菌(VRE)。74.根据权利要求68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第一类型、所述第二类型和所述任选的第三类型协同地相互作用以对所述病原性细菌具有细胞毒性。75.根据权利要求68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第一类型、所述第二类型和所述任选的第三类型协同地相互作用以对所述病原性细菌具有细胞生长抑制性。76.一种单个剂量单元,其包含根据权利要求1、27、28或42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77.根据权利要求76所述的剂量单元,其包含至少1×104、1×105、1×106、1×107、1×108、1×109、1×1010、1×1011或大于1×1011菌落形成单位(CFU)的孢子或营养细菌细胞。78.根据权利要求76所述的剂量单元,其包含药学上可接受的赋形剂、肠溶包衣或其组合。79.根据权利要求76所述的剂量单元,其进一步包含选自以下的药物:皮质类固醇、美沙拉嗪(mesalazine)、美沙拉明(mesalamine)、柳氮磺胺吡啶(sulfasalazine)、柳氮磺胺吡啶衍生物、免疫抑制药物、环孢菌素A(cyclosporin A)、巯基嘌呤、硫唑嘌呤、泼尼松(prednisone)、甲胺喋呤(methotrexate)、抗组胺剂、糖皮质激素、肾上腺素、茶碱、色甘酸钠、抗白三烯剂、用于鼻炎的抗胆碱激导性药物、抗胆碱激导性解充血剂、肥大细胞稳定剂、单克隆抗IgE抗体、疫苗以及其组合,其中所述药物以有效调节至少一种病原体的量和/或活性的量存在。80.根据权利要求76所述的剂量单元,其经配制用于经口投予、经直肠投予、或经口与经直肠投予的组合。81.根据权利要求76所述的剂量单元,其经配制用于局部、经鼻或吸入投予。82.根据权利要求76到81中任一项所述的剂量单元,其中所述剂量单元包含表4a或表4b的任何行中所述的细菌的组合。83.根据权利要求82所述的剂量单元,其中所述剂量单元包含表4a的任何行中所述的细菌的组合。84.根据权利要求83所述的剂量单元,其中所述剂量单元包含表4a的具有++++或+++标示的任何行中所述的细菌的组合。85.根据权利要求83所述的剂量单元,其中所述剂量单元包含表4a的具有75百分位标示的任何行中所述的细菌的组合。86.根据权利要求82所述的剂量单元,其中所述剂量单元包含表4b的任何行中所述的细菌的组合。87.一种试剂盒,其在一个或多个容器中包含:基本上不含活营养细菌细胞的第一类型的细菌孢子的第一经纯化种群;基本上不含活营养细菌细胞的第二类型的细菌孢子的第二经纯化种群;以及任选地基本上不含活营养细菌细胞的第三类型的细菌孢子的第三经纯化种群,其中所述第一类型、所述第二类型以及任选的第三类型的细菌孢子不相同,并且其中所述第一类型、所述第二类型和任选的第三类型的细菌孢子当共存于有需要的人类个体的胃肠道的目标区域中时,能够功能性填充所述胃肠道。88.根据权利要求87所述的试剂盒,其中所述第一经纯化种群、所述第二经纯化种群和所述任选的第三经纯化种群存在于单一容器中。89.根据权利要求87所述的试剂盒,其中所述第一经纯化种群、所述第二经纯化种群和任选的第三经纯化种群存在于两个或任选地三个容器中。90.根据权利要求87所述的试剂盒,其中所述第一经纯化种群、所述第二经纯化种群和所述任选的第三经纯化种群经冻干或基本上脱水。91.根据权利要求87所述的试剂盒,所述试剂盒在一个或多个容器中进一步包含有效量的抗细菌剂、有效量的抗病毒剂、有效量的抗真菌剂、有效量的抗寄生虫剂或其于一个或多个容器中的组合。92.根据权利要求87所述的试剂盒,其进一步包含药学上可接受的赋形剂或稀释剂。93.根据权利要求87到92中任一项所述的试剂盒,其中所述第一经纯化种群、所述第二经纯化种群和所述任选的第三经纯化种群包含表4a或表4b的任何行中所述的细菌的组合。94.根据权利要求93所述的试剂盒,其中所述第一经纯化种群、所述第二经纯化种群和所述任选的第三经纯化种群包含表4a的任何行中所述的细菌的组合。95.根据权利要求94所述的试剂盒,其中所述第一经纯化种群、所述第二经纯化种群和所述任选的第三经纯化种群包含表4a的具有++++或+++标示的任何行中所述的细菌的组合。96.根据权利要求94所述的试剂盒,其中所述第一经纯化种群、所述第二经纯化种群和所述任选的第三经纯化种群包含表4a的具有75百分位标示的任何行中所述的细菌的组合。97.根据权利要求93所述的试剂盒,其中所述第一经纯化种群、所述第二经纯化种群和所述任选的第三经纯化种群包含表4b的任何行中所述的细菌的组合。98.一种药物配制品,其包含有效量的根据权利要求1、27、28和42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并且进一步包含有效量的抗细菌剂。99.一种药物配制品,其包含有效量的根据权利要求1、27、28和42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并且进一步包含有效量的抗真菌剂。100.一种药物配制品,其包含有效量的根据权利要求1、27、28和42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并且进一步包含有效量的抗病毒剂。101.一种药物配制品,其包含有效量的根据权利要求1、27、28和42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并且进一步包含有效量的抗寄生虫剂。102.根据权利要求98到101中任一项所述的药物配制品,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表4a或表4b的任何行中所述的细菌的组合。103.根据权利要求102所述的药物配制品,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表4a的任何行中所述的细菌的组合。104.根据权利要求103所述的药物配制品,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表4a的具有++++或+++标示的任何行中所述的细菌的组合。105.根据权利要求103所述的药物配制品,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表4a的具有75百分位标示的任何行中所述的细菌的组合。106.根据权利要求102所述的药物配制品,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表4b的任何行中所述的细菌的组合。107.一种可食用产品,其包含第一类型的细菌孢子的第一经纯化种群、第二类型的细菌孢子的第二经纯化种群和任选地第三类型的细菌孢子的第三经纯化种群,其中所述第一类型、所述第二类型和任选的第三类型的细菌孢子不相同,其中所述可食用产品基本上不含活营养细菌细胞,并且其中所述第一类型、所述第二类型和任选的第三类型的细菌孢子当向有需要的人类个体投予时能够功能性填充所述人类个体的胃肠道。108.根据权利要求107所述的可食用产品,其包含食品或食品添加剂。109.根据权利要求107所述的可食用产品,其包含饮料或饮料添加剂。110.根据权利要求107所述的可食用产品,其包含医疗食品。111.根据权利要求107所述的可食用产品,其包含至少1×104、1×105、1×106、1×107、1×108、1×109、1×1010、1×1011或大于1×1011菌落形成单位(CFU)的活孢子。112.根据权利要求107所述的可食用产品,其中所述第一类型的细菌孢子和所述第二类型的细菌孢子是选自表1。113.根据权利要求107所述的可食用产品,其中所述第一类型的细菌孢子和所述第二类型的细菌孢子独立地包含细菌孢子,所述细菌孢子包含与选自表1的细菌中所存在的16S rDNA序列至少95%一致的16S rDNA序列。114.根据权利要求107到111中任一项所述的可食用产品,其中所述第一经纯化种群、所述第二经纯化种群和所述任选的第三经纯化种群包含表4a或表4b的任何行中所述的细菌的组合。115.根据权利要求114所述的可食用产品,其中所述第一经纯化种群、所述第二经纯化种群和所述任选的第三经纯化种群包含表4a的任何行中所述的细菌的组合。116.根据权利要求115所述的可食用产品,其中所述第一经纯化种群、所述第二经纯化种群和所述任选的第三经纯化种群包含表4a的具有++++或+++标示的任何行中所述的细菌的组合。117.根据权利要求115所述的可食用产品,其中所述第一经纯化种群、所述第二经纯化种群和所述任选的第三经纯化种群包含表4a的具有75百分位标示的任何行中所述的细菌的组合。118.根据权利要求114所述的可食用产品,其中所述第一经纯化种群、所述第二经纯化种群和所述任选的第三经纯化种群包含表4b的任何行中所述的细菌的组合。119.根据权利要求107到118中任一项所述的可食用产品,其中所述可食用产品富含益生元。120.一种方法,其包含向有需要的人类个体投予有效量的包含至少第一类型的经分离细菌、第二类型的经分离细菌和任选地第三类型的经分离细菌的细菌组合物,其中:i)所述第一类型、所述第二类型和所述任选的第三类型能够独立地形成孢子;ii)所述第一类型、所述第二类型和所述任选的第三类型中仅一个能够形成孢子;或iii)所述第一类型、所述第二类型和所述任选的第三类型都不能形成孢子,其中所述第一类型、所述第二类型和所述任选的第三类型不相同,并且其中所述第一类型、所述第二类型和所述任选的第三类型中的至少一个对所述人类个体的所述胃肠道中存在的病原性细菌发挥抑制...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M·R·赫恩K·D·利特科夫斯基A·M·德奥诺弗里奥T·K·奥苏米MJ·L·麦肯齐G·冯马尔扎恩D·N·库克D·A·贝利N·B·阿菲延J·G·奥宁斯
申请(专利权)人:赛里斯治疗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美国;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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