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本专利技术涉及含有碱性药物或其盐的基质型缓释制剂,具体而言,涉及下述制剂,所述制剂不仅可以抑制溶出试验中药物的初期爆释(溶出后药物立即迅速释放)、还可以确保在溶出试验中碱性药物或其盐在溶出初期低pH依赖性的溶出。本专利技术还涉及一种含有碱性药物或其盐的基质型缓释制剂,其特征在于,碱性药物或其盐在酸性试液中的溶出率与在中性试液中的溶出率之比(在酸性试液中的溶出率/在中性试液中的溶出率),与溶出初期相比,在溶出后期随溶出时间而降低。
技术介绍
含有生理活性的药物的缓释制剂与通常的速释制剂相比,能使血药浓度长时间地维持在有效治疗浓度或以上。因此,通过实现药物的持续释放特征,能够减少药物的给予次数,同时得到同等或更好的治疗效果,并可以提高依从性。另外,通过将药物进行缓释化,可以避免刚给药后血药浓度急剧上升,故可以降低药物的副作用及毒性等。通常,含有生理活性的药物的缓释制剂可以分成下述2种(1)通过对含有生理活性药物的核粒或裸片的表面施加缓释性包衣而控制药物释放的缓释性包衣型制剂,(2)药物与缓释基质均匀分布在制剂中的基质型制剂。由于缓释性包衣型制剂中包衣的均一性给药物释放带来影响,故必须严格控制缓释包衣的包衣条件,并且由于包衣时间长,故生产率往往较低。另外,对颗粒施加缓释性包衣时,通常在含有结晶纤维素或蔗糖的核粒上层叠药物后施加缓释性包衣。因此,施加多层缓释性包衣时或制剂含有高含量药物时,制剂易变大,导致较难以口服。另一方面,基质型缓释制剂具有药物与缓释性基质均一地存在于制剂中的结构,与缓释性包衣制型相比,无需严格的生产管理,并能利用与通常的速释制剂相似的制备操作进行 ...
【技术保护点】
一种基质型缓释制剂,其含有 (1)碱性药物或其盐,其在0.1N盐酸溶液及pH6.0的中性水溶液中的溶解度比在pH8.0的碱性水溶液中的溶解度高;及 (2)至少一种肠溶性聚合物。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JP 2004-12-27 376770/2004;JP 2005-4-6 110404/2005;1.一种基质型缓释制剂,其含有(1)碱性药物或其盐,其在0.1N盐酸溶液及pH6.0的中性水溶液中的溶解度比在pH8.0的碱性水溶液中的溶解度高;及(2)至少一种肠溶性聚合物。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质型缓释制剂,其中,所述中性水溶液为50mM磷酸盐缓冲液,所述碱性水溶液为50mM磷酸盐缓冲液。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基质型缓释制剂,其中,在根据日本药典的溶出试验的旋桨法的溶出试验中,碱性药物或其盐在0.1N盐酸溶液中的溶出率与碱性药物或其盐在pH6.8的50m磷酸盐缓冲液中的溶出率之比随着溶出时间降低,直至所述碱性药物或其盐在pH6.8的50mM磷酸盐缓冲液中的溶出率为90%时的溶出时间为止。4.如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基质型缓释制剂,其中,在根据日本药典的溶出试验的旋桨法的溶出试验中,所述碱性药物或其盐在0.1N盐酸溶液中的溶出率在溶出时间1小时时小于60%。5.如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基质型缓释制剂,其中,在根据日本药典的溶出试验的旋桨法的溶出试验中,碱性药物或其盐在0.1N盐酸溶液中的溶出率与碱性药物或其盐在pH6.8的50mM磷酸盐缓冲液中的溶出率之比在溶出时间3小时时为0.3~1.5。6.如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基质型缓释制剂,其中,在根据日本药典的溶出试验的旋桨法的溶出试验中,碱性药物或其盐在0.1N盐酸溶液中的溶出率在溶出时间1小时时小于60%,且碱性药物或其盐在0.1N盐酸溶液中的溶出率与碱性药物或其盐在pH6.8的50mM磷酸盐缓冲液中的溶出率之比在溶出时间3小时时为0.3~1.5。7.如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基质型缓释制剂,其还含有水不溶性聚合物。8.如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基质型缓释制剂,其还含有水溶性糖及/或水溶性糖醇。9.如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所述的基质型缓释制剂,其中,所述肠溶性聚合物为选自甲基丙烯酸-丙烯酸乙酯共聚物、甲基丙烯酸-甲基丙烯酸甲酯共聚物、羟丙基甲基纤维素邻苯二甲酸酯及醋酸羟丙基甲基纤维素琥珀酸酯中的至少1种。10.如权利要求7~9中任一项所述的基质型缓释制剂,其中,所述水不溶性聚合物为选自乙基纤维素、甲基丙烯酸氨烷基酯共聚物RS及丙烯酸乙酯-甲基丙烯酸甲酯共聚物中的至少1种。11.如权利要求1~10中任一项所述的基质型缓释制剂,其中,所述肠溶性聚合物为甲基丙烯酸-丙烯酸乙酯共聚物,所述水不溶性聚合物为乙基纤维素。12.如权利要求1~11中任一项所述的基质型缓释制剂,其中,该基质型缓释制剂中的所述肠溶性聚合物的量相对于100重量%基质型缓释制剂为5~90重量%。13.如权利要求7~12中任一项所述的基质型缓释制剂,其中,该基质型缓释制剂中的所述水不溶性聚合物与肠溶性聚合物的总量相对于100重量%基质型缓释制剂为25~95重量%。14.如权利要求8~13中任一项所述的基质型缓释制剂,其中,所述水溶性的糖及/或水溶性的糖醇的总量相对于100重量%基质型缓释制剂为3~70重量%。15.如权利要求1~14中任一项所述的基质型缓释制剂,其中,所述碱性药物或其盐为抗痴呆药。16.如权利要求1~15中任一项所述的基质型缓释制剂,其中,所述碱性药物或其盐为盐酸多奈培齐及/或盐酸美金刚。17.如权利要求1~16中任一项所述的基质型缓释制剂,其中,所述碱性药物或其盐在pH6.8的中性水溶液中的溶解度至少是其在pH8.0的碱性水溶液中的溶解度的2倍,且不大于其在pH6.0的中性水溶液中的溶解度的1/2。18.如权利要求1~17中任一项所述的基质型缓释制剂,其中,所述碱性药物或其盐在pH6.8的50mM磷酸盐缓冲液中的溶解度至少是其在pH8.0的碱性水溶液中的溶解度的2倍,且不大于其在pH6.0的50mM磷酸盐缓冲液中的溶解度的1/2。19.如权利要求1~17中任一项所述的基质型缓释制剂,其中,所述碱性药物或其盐在0.1N盐酸溶液及pH6.0的50mM磷酸盐缓冲液中的溶解度是1mg/mL或以上,且在pH8.0的50mM磷酸盐缓冲液中的溶解度是0.2mg/mL或以下。20.如权利要求1~17中任一项所述的基质型缓释制剂,其中,所述碱性药物或其盐在0.1N盐酸溶液及pH6.0的50mM磷酸盐缓冲液中的溶解度是1mg/mL或以上,所述碱性药物或其盐在pH8.0的50m...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植木洋祐,藤冈贤,
申请(专利权)人:卫材RD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JP[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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