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invention provides a human driving vehicle control device which can properly control the power supply from the battery to the human driving vehicle device. The manual driving vehicle control device includes a control unit which controls the power supply from the battery to the manual driving vehicle device, and a first operation unit which is used to operate the manual driving vehicle device. In the first mode of supplying electricity from the battery to the human driving vehicle device, if the first operation part is operated in the first operation, the control part switches the first mode into the second mode less than the first mode supplied by the battery to the human driving vehicle device, and in the second mode, if the first operation is performed, the first mode is operated in the first mode. Referring to the first operation section, the control part does not switch the second mode to the first mode.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人力驱动车用控制装置
本公开涉及一种人力驱动车用控制装置。
技术介绍
在专利文献1中公开了一种人力驱动车,其包括:电动马达,其以规定的辅助比率辅助向曲柄输入的人力驱动力;和电池,其向电动马达供给电力。现有技术文献专利文献专利文献1:日本特开2011-240919号公报在人力驱动车中,除了用于辅助的电动马达之外,有时也设置有人力驱动车用装置,该人力驱动车用装置是一种通过来自电池的电力而运行的机器。但是,例如在搬运人力驱动车时,设置于人力驱动车的人力驱动车用装置的运行停止。在这种状态下,优选地,根据用于人力驱动车的操作部操作人力驱动车用装置的操作,人力驱动车用装置难以运行。
技术实现思路
本公开的目的之一是提供一种能够适当地控制电池对人力驱动车用装置的电力供给的人力驱动车用控制装置。根据本公开的第一方面的人力驱动车用控制装置包括:控制部,其控制从电池向人力驱动车用装置的电力供给;和第一操作部,其用于操作所述人力驱动车用装置。在从所述电池向所述人力驱动车用装置供给电力的第一模式中,若以第一动作操作所述第一操作部,则所述控制部将所述第一模式切换为从所述电池向所述人力驱动车用装置所供给的电力比所述第一模式少的第二模式;在所述第二模式中,若以所述第一动作操作所述第一操作部,则所述控制部不将所述第二模式切换为所述第一模式。根据第一方面的人力驱动车用控制装置,即使在第二模式下执行第一操作部的从第一模式切换为第二模式的第一动作,也不会从第二模式切换为第一模式。 ...
【技术保护点】
1.一种人力驱动车用控制装置,其包括:/n控制部,其控制自电池向人力驱动车用装置的电力供给;和/n第一操作部,其用于操作所述人力驱动车用装置,/n在从所述电池向所述人力驱动车用装置供给电力的第一模式中,若以第一动作操作所述第一操作部,则所述控制部将所述第一模式切换为从所述电池向所述人力驱动车用装置所供给的电力比所述第一模式少的第二模式,/n在所述第二模式中,若以第一动作操作所述第一操作部,则所述控制部不将所述第二模式切换为所述第一模式。/n
【技术特征摘要】
20180525 JP 2018-1007561.一种人力驱动车用控制装置,其包括:
控制部,其控制自电池向人力驱动车用装置的电力供给;和
第一操作部,其用于操作所述人力驱动车用装置,
在从所述电池向所述人力驱动车用装置供给电力的第一模式中,若以第一动作操作所述第一操作部,则所述控制部将所述第一模式切换为从所述电池向所述人力驱动车用装置所供给的电力比所述第一模式少的第二模式,
在所述第二模式中,若以第一动作操作所述第一操作部,则所述控制部不将所述第二模式切换为所述第一模式。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人力驱动车用控制装置,其中,
所述人力驱动车用装置包括人力驱动车中所包括的用于变速器的电动致动器、设置于所述人力驱动车的照明装置、所述人力驱动车中所包括的电动悬架、所述人力驱动车中所包括的可调座杆、及用于辅助所述人力驱动车的推进的电动致动器中的至少一者。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人力驱动车用控制装置,其中,
在所述第一模式中,若以与所述第一动作不同的第二动作操作所述第一操作部,则所述控制部控制所述人力驱动车用装置。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人力驱动车用控制装置,其中,
所述人力驱动车用装置包括人力驱动车中所包括的变速器,
所述变速器包括后拨链器和用于所述变速器的电动致动器,
在所述第一模式中,若以所述第二动作操作所述第一操作部,则所述控制部控制用于所述变速器的电动致动器,以变更所述后拨链器中所包括的可动部和固定部之间的相对位置的初始位置。
5.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人力驱动车用控制装置,其中,
所述第一操作部由单个的操作部构成,
在所述第一动作和所述第二动作中,所述第一操作部的操作次数不同。
6.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人力驱动车用控制装置,其中,
所述第一操作部由多个操作部构成,
在所述第一动作和所述第二动作中,所述第一操作部的操作步骤不同。
7.根据权利要求3~6中的任一项所述的人力驱动车用控制装置,其中,
在所述第一动作和所述第二动作中,对所述第一操作部的操作时间不同。
8.根据权利要求1~7中的任一项所述的人力驱动车用控制装置,其中,
在所述第二模式中,若以第三动作操作与所述第一操作部不同的第二操作部,则所述控制部将所述第二模式切换为所述第一模式。
9.根据权利要求1~8中的任一项所述的人力驱动车用控制装置,其中,
当充电器与所述电池或所述人力驱动车用装置电连接时,所述控制部从所述第二模式切换为所述第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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