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机动车的把手装置制造方法及图纸

技术编号:17744354 阅读:50 留言:0更新日期:2018-04-18 18:07
用于机动车的把手装置(4)具有:门把手(5);至少一根操纵杆(15、16),该操纵杆以能围绕第一轴(14)枢转的方式支承;用于支承门把手(5)的托架(6);用于将门把手(5)与托架(6)联接起来的至少一根驱动杆(17、18),其中,该驱动杆(17、18)以能围绕第二轴(19)枢转的方式支承;布置在托架(6)处的用于支承操纵杆(15、16)的第一支承区段(10、11);布置在托架(6)处的用于支承第二轴(19)的第二支承区段(20、21);用于强制引导门把手(5)和/或操纵杆(15、16)的至少一个引导元件;用于使操纵杆(15、16)和/或驱动杆(17、18)运动的驱动器,特别是电动机;以及门锁,其与门把手(5)联接;其中,第一轴(14)以能移动的方式布置在第一支承区段中以及第二轴(19)在安装状态下方位固定地布置在第二支承区段中。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用于机动车的把手装置
本专利技术涉及一种用于机动车的把手装置。
技术介绍
由现有技术已知各种各样的用于机动车的把手装置。特别是在在未经操纵的状态下布置在车门内部的表面齐平的门外把手中,使用昂贵的设计来移出具有大量杆的门把手。因此需要较大的结构空间,但该结构空间在现代机动车中基于重量减轻的要求不再被提供。此外,在使用多根杆时很难实施成本低廉的设计。
技术实现思路
因此本专利技术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用于把手装置的简单且成本低廉的设计。该技术问题通过权利要求1来解决。因此一种用于机动车的把手装置具有:-门把手,-至少一根操纵杆,其以能围绕第一轴枢转的方式支承,-用于支承门把手的托架,-用于将门把手与托架联接起来的至少一根驱动杆,其中,该驱动杆以能围绕第二轴枢转的方式支承,-布置在托架处的用于支承操纵杆的第一支承区段,-布置在托架处的用于支承第二轴的第二支承区段,-用于强制引导门把手和/或操纵杆的至少一个引导元件,-用于使操纵杆和/或驱动杆运动的驱动器,特别是电动机,以及-门锁,其与门把手联接,其中,第一轴以能移动的方式布置在第一支承区段中以及第二轴在安装状态下方位固定地布置在第二支承区段中。通过这一措施降低了用于设计的成本且简化了把手装置的安装。此外,由于杆的数量很少,在车门中需要较小的结构空间,由此确保了门把手一方面能移出到操纵位置中以及另一方面在该操纵位置中能借助操纵杆沿顺时针的方向摆转用以打开门锁,更确切地说,门把手不接触车门的门外板。按照一种优选的实施方式规定,驱动杆构造成比操纵杆更长。这一点具有这样的优点,即,门把手能基本上直线地,也就是说平行于地面地从车门移出。按照另一种优选的实施方式规定,驱动杆构造成是操纵杆的两倍那么长。由此确保了门把手始终直线地从车门运动出来。按照另一种优选的实施方式规定,操纵杆构造成单独的构件以及与门把手力锁合(kraftschlüssig)和/或形状锁合地(formschlüssig)连接。通过这一措施确保了更为简单的安装。至少操纵杆和驱动杆可以作为经联接的结构单元被提供,该结构单元在门内侧安装。将门把手从外部推移通过在车门中的开口以及与操纵杆连接。门把手与操纵杆的连接可以构造成夹持连接、卡锁连接、粘接连接、螺旋连接或插塞连接。同样可以考虑其它在此未提出的连接。按照另一种优选的实施方式规定,偏心轮具有特别是圆柱形的轴颈,其中,该轴颈用于对驱动杆进行驱动。因此偏心轮具有双重功能,因为偏心轮一方面用于使驱动杆运动,以及另一方面用于使操纵杆运动,因而可以有利地取消其它高成本的构件。当操纵杆和门把手一体式构造时,该设计极为成本低廉且简单。包括操纵杆的门把手可以作为压铸件一体式制造。按照另一种优选的实施方式规定,第一支承区段具有操纵止挡,该操纵止挡用于在操纵位置中阻挡第一轴的移动。通过这个措施有利地防止了门把手从车门移出过远。此外,操纵止挡也用于关断驱动器,该驱动器用于门把手的移出。这可以通过微型开关实现,微型开关例如由操纵杆操纵并且向驱动器提供信号,以便尤其是在电动机的情况下切断供电。按照另一种优选的实施方式规定,第一支承区段具有静止止挡,该静止止挡用于在静止位置中阻挡第一轴的移动。通过这个措施有利地确保了,门把手可以再次回到它之前就占据的静止位置。此外,静止止挡也用于在门把手已经到达静止位置时取消激活驱动器。这可以通过微型开关实现,微型开关例如由操纵杆操纵并且向驱动器提供信号,特别是在电动机的情况下切断供电。为了将设计构造得耐用且简单,规定驱动器包括至少一个偏心轮,该偏心轮至少驱动操纵杆和/或驱动杆。为了确保门把手基本上直线地从车门移出,规定偏心轮与构造成引导元件的引导杆联接,该引导杆嵌接到布置在操纵杆内的凹槽中。一个重大优点在于,通过与偏心轮连接的引导杆,基于在此存在的运动机理,能实现门把手的行程扩展。因此进一步可以在到达操纵位置之后执行门把手的另一个操纵行程,特别是门把手的翻转运动。当引导杆具有布置,特别是嵌接在操纵杆的凹槽内的引导轴颈时,门把手从车门移出极为安全。按照另一种优选的实施方式规定,在静止位置中,门把手与车门,特别是与车辆外壳表面齐平地布置。由此改善了机动车的空气动力学。附图说明借助实施例说明本专利技术。附图中:图1在前视图中示出了按照本专利技术的把手装置;图2在后视图中示出了按照本专利技术的把手装置;图3在从俯视图中示出了按照本专利技术的把手装置;图4在从底视图中示出了按照本专利技术的把手装置;图5在侧视图中示出了在静止位置中的按照本专利技术的把手装置;图6在侧视图中示出了在操纵位置中的按照本专利技术的把手装置;图7在侧视图中示出了在已操纵的位置中的按照本专利技术的把手装置。具体实施方式在图1中示出了带有由板材构造而成的机动车外壳2的机动车的车门1。侧门1具有在机动车外壳2中的留空部3,该留空部用于布置用于机动车的按照本专利技术的把手装置4。该把手装置4此外包括门把手5,该门把手如在图1中和图5中可以看到的那样,在静止位置中与车门1,特别是与机动车外壳2表面齐平地布置。在图6中可以看到在操纵位置中的门把手5。在门把手5的操纵位置中,用户可以将门把手5沿顺时针方向向上拉,亦即与机动车所处的地面相反的方向拉,以便操纵未详细示出的门锁。在图7中示出了当门把手5已经到达其拉出后的最终定位时,已操纵的位置的状况。在这个时间点上正好操纵门锁,以便解锁或打开车辆侧门1。把手装置4还进一步包括托架6,该托架带有用于未详细示出的锁芯和门把手5的开口7,门把手如在图2中那样从后方示出。具有各一个把手销8、9的门把手5支承在托架6中。为了支承门把手5,托架6具有与该托架6一体式构造的第一支承区段,该第一支承区段带有第一支承部10和第二支承部11,这些支承部分别包括用于支承第一轴14的槽12、13。用作第一支承部10的第一槽12具有第一操纵止挡38和第一静止止挡39。用作第二支承部11的第二槽13具有第二操纵止挡40和第二静止止挡41。第一支承部10和第二支承部11与托架6一体式构造且两个支承部10、11都用于支承第一轴14。第一轴14又用于以能枢转的方式支承第一操纵杆15和第二操纵杆16,其中,第一操纵杆15与第一把手销8力锁合和/或形状锁合地连接以及第二操纵杆16与第二把手销9力锁合和/或形状锁合地连接。在此,操纵杆15、16构造成单独的构件且与门把手5力锁合和/或形状锁合地连接。操纵杆15、16也可以备选与门把手5一体式地构造。此外,第一轴14同时也用于支承第一驱动杆17和第二驱动杆18,其中,第一驱动杆17和第二驱动杆18用于门把手5和托架6的联接。此外,第一驱动杆17和第二驱动杆18附加地以能围绕第二轴19枢转的方式支承在第二支承区段中,其中,第二支承区段具有第三支承部20和第四支承部21,这两个支承部20、21支承第二轴19。第三支承部20和第四支承部21与托架6一体式构造。为了将门把手5从静止位置转移或运动进入操纵位置,设置有构造成电动机的驱动器。该驱动器进一步具有两个偏心轮22、23,这两个偏心轮经由轴37与驱动联接元件24连接。驱动联接元件24利用构造成连杆25的连接元件与未详细示出的电动机连接。此外,第一偏心轮22具有特别是圆柱形的第一轴颈26,第二偏心轮23具有未进一步示出的特别是圆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用于机动车的把手装置

【技术保护点】
一种用于机动车的把手装置(4),该把手装置具有:‑门把手(5),‑至少一根操纵杆(15、16),所述操纵杆以能围绕第一轴(14)枢转的方式支承,‑用于支承所述门把手(5)的托架(6),‑用于将所述门把手(5)与所述托架(6)联接起来的至少一根驱动杆(17、18),其中,所述驱动杆(17、18)以能围绕第二轴(19)枢转的方式支承,‑布置在所述托架(6)处的用于支承所述操纵杆(15、16)的第一支承区段(10、11),‑布置在所述托架(6)处的用于支承所述第二轴(19)的第二支承区段(20、21),‑用于强制引导所述门把手(5)和/或所述操纵杆(15、16)的至少一个引导元件,‑用于使所述操纵杆(15、16)和/或所述驱动杆(17、18)运动的驱动器,特别是电动机,以及‑门锁,所述门锁与所述门把手(5)联接,其中,所述第一轴(14)以能移动的方式布置在所述第一支承区段中以及所述第二轴(19)在安装状态下方位固定地布置在所述第二支承区段中。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5.09.16 DE 102015011778.5;2015.09.17 DE 10201511.一种用于机动车的把手装置(4),该把手装置具有:-门把手(5),-至少一根操纵杆(15、16),所述操纵杆以能围绕第一轴(14)枢转的方式支承,-用于支承所述门把手(5)的托架(6),-用于将所述门把手(5)与所述托架(6)联接起来的至少一根驱动杆(17、18),其中,所述驱动杆(17、18)以能围绕第二轴(19)枢转的方式支承,-布置在所述托架(6)处的用于支承所述操纵杆(15、16)的第一支承区段(10、11),-布置在所述托架(6)处的用于支承所述第二轴(19)的第二支承区段(20、21),-用于强制引导所述门把手(5)和/或所述操纵杆(15、16)的至少一个引导元件,-用于使所述操纵杆(15、16)和/或所述驱动杆(17、18)运动的驱动器,特别是电动机,以及-门锁,所述门锁与所述门把手(5)联接,其中,所述第一轴(14)以能移动的方式布置在所述第一支承区段中以及所述第二轴(19)在安装状态下方位固定地布置在所述第二支承区段中。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把手设施(4),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杆(17、18)构造成比所述操纵杆(15、16)更长。3.按照权利要求2所述的把手设施(4),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杆(17、18)构造成是所述操纵杆(15、16)的两倍长。4.按照权利要求1至3中至少一项所述的把手设施(4),其特征在于,所述操纵杆(15、16)构造成单独的构件并且与所述门把手(5)力锁合和/或...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马丁·波拉达门苏尔·韦利查宁
申请(专利权)人:胡夫·许尔斯贝克和福斯特有限及两合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德国,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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