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货运集装箱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11760103 阅读:159 留言:0更新日期:2015-07-22 13:07
本发明专利技术提供一种货运集装箱,其包括箱体及位于箱体各顶角处的角件,箱体包括底部、顶部、两侧部及两端部,其中:至少一端部设有锁紧装置或波板,锁紧装置或波板超出角件的外缘,且各角件位置和各角件间距符合ISO标准。本发明专利技术通过将后端和/或前端外扩至锁紧装置和/或波板超出角件的外缘,使得箱内长度增大。本发明专利技术保持角件位置、相对距离不变,符合ISO标准,因此不影响吊具与角件对位。因此,本发明专利技术改进后的集装箱在增大内部空间的同时,仍可适应现有标配产品。相比于背景技术中具有特殊结构的锁杆的集装箱,本发明专利技术易于实施,制造难度小。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一种货运集装箱
本专利技术涉及货运集装箱领域。
技术介绍
普通货运集装箱主体一般包括一由底部、顶部、两侧部、后端、前端围成的箱体、及箱体各顶角的角件。图1为现有的20’集装箱200的俯视图,图2为图1所示集装箱的一侧视图,图3为其另一侧视图。如图1、2、3所示,前端22上设有波板24,波板24的凹部和凸部相对于前端22的中心线对称排布。后端23上设有锁紧装置25,锁紧装置25的锁杆251对称的设置于两扇门上。角件26位于集装箱的各顶角,且各角件的位置、各角件之间的距离必须符合ISO要求,以便安装吊具进行起吊。根据ISO要求,20’集装箱的箱外长度为6058mm,即沿纵向的两角件的外侧距离为6058mm,箱内的长度一般小于6米。根据ISO要求,40’集装箱的箱外长度为12192mm,箱内的长度一般小于12.05米。根据ISO要求,45’集装箱的箱外长度为13716mm,箱内的长度一般小于13.6米。以托盘集装箱为例,其内部沿着其纵向放置多排托盘,托盘的外部尺寸已经有标准限制,常规托盘尺寸为1200x1200mm或1200x800mm。故如果仍用上述普通货物集装箱装运托盘,则ISO20’箱装不了5列托盘,而ISO40’箱虽然理论上可以排布10列托盘,但由于托盘之间需留有足够的空间间隙(一般内长需达到12060mm以上),才能实际排布10列托盘,故利用ISO集装箱装运托盘时,会造成箱内空间的浪费。同样,ISO45’箱装运1200x800mm托盘时,很难装置17排。因此,用现有的符合ISO要求的集装箱装在托盘时,由于托盘尺寸与箱内尺寸设计不合理,不能尽可能多的排布托盘,造成箱内空间的浪费。为了达到箱内尺寸的最大化,专利文献(公布号为:CN2213134A)中介绍一种特殊的集装箱门结构,该种门将锁杆藏在门框内,尽可能增大了箱内的容积,但是该种结构制造困难,且箱内长度增加有限。因此,需要对现有的货运集装箱的结构进行改进,在保持角件位置、相对距离符合ISO标准的前提下,增大箱内尺寸,降低改进难度。
技术实现思路
基于上述问题,本专利技术提供了一种货运集装箱,以增大箱内尺寸。为达成上述目的,本专利技术提供一种货运集装箱,其包括箱体及位于箱体各顶角处的角件,箱体包括底部、顶部、两侧部及两端部,其中:至少一端部设有锁紧装置或波板,锁紧装置或波板超出角件的外缘,且各角件位置和各角件间距符合ISO标准。本专利技术相较于现有技术的有益效果在于:本专利技术通过将后端和/或前端外扩至锁紧装置和/或波板超出角件的外缘,使得箱内长度增大。针对托盘集装箱,能够放置的托盘数量增多,且能够充分利用船舱空间。另外,本专利技术保持角件位置、相对距离不变,符合ISO标准,因此不影响吊具与角件对位,将集装箱放置于船舱时,集装箱角件与船舱内T形杆不产生干涉。因此,本专利技术改进后的集装箱在增大内部空间的同时,仍可适应现有标配产品,例如标准的托盘、T形杆的外形要求。且相比于
技术介绍
中具有特殊结构的锁杆的集装箱,本专利技术易于实施,制造难度小。附图说明图1为现有集装箱的俯视图。图2为现有集装箱的侧视图。图3为现有集装箱的另一侧视图。图4为现有集装箱的在船舱内码放示意图。图5为本专利技术的货运集装箱的俯视图。图6为本专利技术的货运集装箱的侧视图。图7为本专利技术的货运集装箱的另一侧视图。图8为沿着图7中BB线的截面图。图9为沿着图6中CC线的截面图。图10本专利技术的货运集装箱的后端的一实施例的示意图。图11本专利技术的货运集装箱的后端的一实施例的俯视图。图12本专利技术的货运集装箱的前端的一实施例的示意图。图13本专利技术的货运集装箱的前端的一实施例的俯视图。图14为本专利技术的货运集装箱在船舱内码放示意图。图15为本专利技术的货运集装箱在船舱内码放的另一示意图。图16为本专利技术的货运集装箱在船舱内码放的又一示意图。具体实施方式以下将参考附图更全面地描述示例实施方式。然而,示例实施方式能够以多种形式实施,且不应被理解为限于在此阐述的实施方式;相反,提供这些实施方式使得本专利技术更全面和完整,并将示例实施方式的构思全面地传达给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图中,为了清晰,可能夸大了区域和层的厚度。在图中相同的附图标记表示相同或类似的结构,因而将省略它们的详细描述。此外,所描述的特征、结构或特性可以以任何合适的方式结合在一个或更多实施例中。在下面的描述中,提供许多具体细节从而给出对本专利技术的实施例的充分理解。然而,本领域技术人员将意识到,可以实践本专利技术的技术方案而没有所述特定细节中的一个或更多,或者可以采用其它的方法、组元、材料等。在其它情况下,不详细示出或描述公知结构、材料或者操作以避免模糊本专利技术的主要技术创意。参照图5所示,本专利技术提供一种货运集装箱,其包括箱体1及位于箱体1各顶角处的角件2,箱体1包括底部10、顶部20、两侧部30及两端部40、50,其中:至少一端部设有锁紧装置60或波板70,锁紧装置或波板超出角件2的外缘,且各角件位置和各角件间距符合ISO标准。本实施例是以20’货运集装箱进行说明,如图5所示,沿着集装箱纵向的两角件的距离为6058mm,此距离与现有的角件距离相同,符合20’集装箱ISO标准。至少一端部的锁紧装置60或波板70的外缘超出角件的外缘的距离大于21mm,其箱内长度大于6000mm,而现有普通集装箱的箱内长度小于6000mm,因此与现有集装箱相比,本专利技术的集装箱内能够容纳更多的托盘。优选为,锁紧装置和波板均超出角件的外缘,该超出角件的外缘的距离为50mm。因此,本专利技术通过将后端和/或前端外扩至该端的锁紧装置或波板超出角件的外缘,使得箱内长度增大,以托盘集装箱为例,使得放置的托盘数量增多(以20’集装箱为例,比以往20’集装箱放置的托盘数量增加1个)。本专利技术保持角件位置、相对距离不变,因此不影响吊具与角件对位,并且,一般集装箱运输船中,其船舱内的集装箱一般是码放在船舱内与ISO标准位置的角件对应的T形杆3(T—BAR)之间,由于本专利技术的角件位置不变,因此仍能对应放置在T形杆3之间,且超出角件界限之外的锁紧装置和/或波板与T形杆3不产生干涉。如图14所示,本实施例中,货运集装箱放置在船舱内时,两集装箱的相邻两侧为彼此镶嵌式排布,打破了集装箱角件及T形杆之间距离的限制,集装箱外扩的部分可填充现有集装箱在码放时存在的集装箱端部与端部之间存在的较大间隙,且与T形杆的设置不冲突,因此能够有效的利用船舱内的空间。以下以两端部为前端和后端,前端设有波板,后端设有锁紧装置的集装箱为例进行说明。针对其他类型的集装箱,例如前端后端均设有锁紧装置或均设有波板,若其具有本专利技术构思的结构,也包含在本专利技术的保护范围内。如图5、6所示,在一实施例中,波板70的凹部71和凸部72相对于前端的中心线L1非对称排布。在一实施例中,波板70的凹部71和凸部72设置为:如图5所示,将波板70绕着波板70与箱体纵向中心线L5与波板70的交点X旋转180度后,旋转后波板70的凹部71与旋转前波板70的凸部72对应,旋转后波板70的凸部72与旋转前波板70的凹部71对应。波板70大致相对于交点X中心对称。如图5、7所示,在另一实施例中,锁紧装置60包括多个锁杆61,所述锁杆61非对称的安装于后端40的两扇门上。如图7所示,锁杆61数量为4个,各锁杆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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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货运集装箱

【技术保护点】
一种货运集装箱,其包括箱体及位于箱体各顶角处的角件,箱体包括底部、顶部、两侧部及两端部,其中:至少一端部设有锁紧装置或波板,锁紧装置或波板超出角件的外缘,且各角件位置和各角件间距符合ISO标准。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货运集装箱,其包括箱体及位于箱体各顶角处的角件,箱体包括底部、顶部、两侧部及两端部,其中:至少一端部设有锁紧装置或波板,锁紧装置或波板超出角件的外缘,且各角件位置和各角件间距符合ISO标准。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货运集装箱,其中,所述两端部为前端和后端,前端设有波板,后端设有锁紧装置。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货运集装箱,其中,波板的凹部和凸部相对于前端的中心线非对称排布。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货运集装箱,其中,波板相对于波板与箱体纵向中心线与波板的交点呈中心对称。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货运集装箱,其中,锁紧装置包括非对称的安装于后端的两扇门上的锁杆。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货运集装箱,其中,锁紧装置还包括安装于后端的两扇门上的把手,且把手在两扇门上的高度不同。7.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货运集装箱,其中,货运集装箱还包括端楣,端楣沿着集装箱的横向设置在端部的上侧,且端楣的一侧向集装箱外部延伸且超出锁杆装置和/或波板之外。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货运集装箱,其中,沿集装箱的横向,在前端,端楣的边缘形状与波板的边缘形状对应,在后端,端楣的边缘在非对应于锁杆处凹入。9.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货运集装箱,其中,货运集装箱还包括端槛,端槛沿着集装箱的横向设置在端部的下侧,且端槛一侧...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陆新林
申请(专利权)人:南通中集特种运输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集集团集装箱控股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江苏;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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