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碎机残留物的处理设备和方法及所产生碎条部分的用途技术

技术编号:751777 阅读:169 留言:0更新日期:2012-04-11 18:40
本发明专利技术涉及一种处理方法,它处理特别是汽车车体含金属废物的破碎机残留物,其中残留物被分离成一个残留物轻质部分(SLF)和一个非铁磁性部分(残留物重质部分[SSF]),本发明专利技术海涉及用于实施本方法的设备。本发明专利技术规定:(a)当在预处理过程(Vor#-[L],Vor#-[S])和一个总处理过程(SR#-[H])中分离残留物轻质部分(SLF)和残留物重质部分(SSF)时,通过分离出至少一个铁磁性部分(Fe/V2A)、一个含非铁金属部分(NE)、一个颗粒物部分(颗粒物)和一个砂粒部分(砂粒),产生一个粗碎条部分(碎条#-[粗]);(b)在一个提纯处理过程(V)中,通过依次的处理步骤即金属球化、除尘和密度分离,将粗碎条部分(碎条#-[粗])分离成一个含金属粉末部分(NE#-[s])、一个少金属碎条部分(碎条#-[粗])和一个金属部分(NE#-[V])。(*该技术在2021年保护过期,可自由使用*)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
本专利技术涉及具有权利要求1前序部分所述特征的、用于处理特别是汽车车身含金属废物的破碎机残留物的方法,本专利技术还涉及具有权利要求19前序部分所述特征的设备,可以利用该设备进行破碎机残留物的处理。此外,本专利技术涉及如权利要求27所述的少粉末和金属的碎条部分的用途,该碎条部分按照本专利技术方法被分离出来。从DE4437852A1中公开了一种方法,其中分选出残留物轻质部分,特别是为了分离出“不希望有的成分”,尤其是铜和玻璃。在这里,破碎机残留物放在机械式混合机中加以均匀化并与细粒或超细颗粒的并含可磁化成份的物质混合以及所得到的混合物经过一个磁力分选机。此外,事实已经证明,残留物轻质部分中的有碍于冶金学利用的金属成分可以通过上述方法被分离出来。在EP0863114A1中提出过要提供一种耐久塑性矿业配方,其中在破碎机残留物轻质部分中添加一粘结剂成份、一填料和一盐溶液。这样,便可提供一种耐压的耐久塑性体。从DE19742214C2中公开了,将破碎机残留物轻质部分进一步碾碎并进行一次热处理。在碾碎过程中或在碾碎后,应将金属成分挑出来,剩余的材料混合物被投放在熔炼反应炉中被熔化并通过冷却将之转化成一种“无危害”固体。此外,EP0922749A1公开了一种用于破碎机残留物轻质部分的处理方法,残留物轻质部分在一个涡流层式煤气发生炉中并在加入碳酸钙的条件下进行钙化。在另一个热处理法中,DE19731874C1提出了,残留物轻质部分在另一阶段中重新被压缩并接着被碾碎、均匀化和脱水,以便在下一阶段加以热利用。在EP0884107A2中提出,利用碾碎、分级和分选,将残留物轻质部分转化成碾碎级≤20mm的无金属部分。残留物轻质部分的分选应导致获得可以热利用的部分。除所指出的利用方法外,还知道了,将破碎机残留物轻质部分进行一次预处理,其中铁磁性残余部分从铁、V2A-钢及铝中被分离出来。类似的方法也可被用于残留物重质部分的处理。还知道了一种从这种重质部分中分离出聚烯烃的方法。上述各方法的一个共同点是,它们各自只被设计用于分选残留物轻质部分或残留物重质部分。根据实际上合法的环境条件,尚未为下述目标提出一种联合处理方法,即尽可能广泛地将残留物分离成至少可部分回收利用的部分,特别是可用于原料或能源的残余部分。在法律要求(“欧洲废旧汽车处理条例”,“欧洲焚烧条例”等)日益严格的背景下以及对被处置物的处理费用和要求也不断加强的背景下,提高利用率仍然是值得追求的。因此,于1998年4月1日颁布的废旧汽车处理法规规定从2015年起,一辆废旧汽车的超过95重量%必须加以利用。此外,2000年9月通过的“欧洲废旧汽车处理条例”中的严格要求规定材料上和原料上可利用的物流的份额要提高到至少85重量%。依此,利用并不排除纯粹是能源上的利用,例如在垃圾焚烧设备中的能源利用。对于在高炉中、水泥厂或垃圾焚烧设备中所产生的残余物部分的可能的原料利用或能源利用必须特别确保彻底清除那些出现在附着粉末中和钩接金属丝线中的扰人重金属。根据本专利技术,上述任务的解决措施如下一种处理方法,用于处理特别是汽车车身破碎后含金属废物的残留物,它具有权利要求1所述的各特征;一种用于处理破碎机残留物的并具有权利要求19所述各特征的设备;以及一种按本专利技术提出的方法所产生的残余物部分的用途,它具有权利要求27所述的各特征。该方法的特征主要在于(a)当在预处理和一次总处理工序中分离残留物轻质部分和残留物重质部分时,通过分离出至少一个铁磁性部分、一含非铁金属的部分、一颗粒部分和一砂粒部分,产生一粗碎条部分,(b)粗碎条部分在一次提纯过程中通过依次进行的过程步骤即金属成球化、除尘和密度分离被分离成一含金属粉末部分、一少粉末和金属碎条部分和一金属部分。所取得的最终产物既可以直接送去利用,或者必要时也可以经过进一步的提纯步骤被深加工处理成具有较高质量的可利用产品。碎条部分然后可以特别用在高炉、水泥厂或垃圾焚烧设备中。为这种用途准备出的碎条部分主要至少具有以下其它特性·热值>20MJ/Kg(兆焦耳/公斤)·Cl-含量<3.0重量%·Zn-含量<1.0重量%·Cu-含量<0.2重量%·Pb-含量<0.1重量%只有通过彻底清除扰人的金属颗粒和附着粉末,才能够使从破碎机残留物中分离出的碎条部分经济合理地并且大范围地可被用做原料或能源。少氯或少金属的含义是要么保持上面极限和/或在上述颗粒物中与原颗粒相比至少要减少50重量%且特别是70重量%的氯或金属。因此,作为最终产物,至少产生一高级残余部分、一铁磁性部分、一含非铁金属部分,一颗粒物部分和一砂粒部分。主要在一次预处理中从残留物轻质部分中分离出已分离出的Fe-、V2A-和Al-成份。这种残留物轻质部分主要进行以下处理-在一个第一碾碎机组中加以处理,-随后利用至少一个磁力分选机分离出至少一铁磁性部分和一非铁磁性部分,-在一个第二碾碎机组中分选出非铁磁性部分,-利用至少一个分级装置从上述部分中分离出一细颗粒砂粒部分,-在至少在一个密度分离装置中将剩余部分分离成一粗碎条部分和一粗颗粒重质物部分。通过上述预处理方法,其中分级分选出残留物轻质部分并借助中间方法步骤分离出特别有磨蚀作用的铁磁性成分,特别在第二碾碎机组中可保持低的作业成本。另一个优选实施形式设定在预处理过程中利用一抽吸装置还分离出一泡沫材料部分(主要成份是聚氨酯)。此外,残留物重质部分在预处理过程中最好通过至少一个金属分选机和至少一个分级装置被分离成至少一聚集的含非铁金属的部分、一重质物部分和一细颗粒少金属砂粒部分。还可以考虑,在至少一个密度分离装置中从重质物部分中分离出一高密度残余部分。残留物重质部分按照下述观点被分离成不同物流的,即可以同原先在预处理过程中处理残留物轻质部分时产生的物流一起进行处理。在总处理过程中,在预处理过程中产生的物流最好如此合并-将各砂粒部分汇合成一个共同的砂粒部分,-将各重质物部分汇合成一个共同的重质物部分,利用一碾碎机组加以碾碎,并经过一密度分离装置分离成颗粒物部分和一个增富的含非铁金属的部分。于是,在上述处理分步骤中,产生所希望的最终产物即砂粒、颗粒物和含非铁金属部分。各含非铁金属部分然后可以最好在一个共同的处理步骤中利用合适工艺如砂浮选法和光学分选法进行轻金属部分、有色金属部分及其它金属部分的分离。分离时产生的非金属残余部分可以视其量和成分的不同在合适位置上被送入总处理过程和/或预处理过程。通过上述处理过程可能得到的粗碎条部分是一种均匀产物,就是说,某些易飞扬成分(PU)、金属、颗粒物和砂粒都被分离出来。但粗碎条部分只有通过提纯才能清除掉尚存的金属颗粒和附着金属粉末。在此,最好是进行一次金属丝线的球化。在金属球化处理之后,进行一次除尘处理。在一密度分离装置上,可从已除尘的碎条部分中分离出已球化的金属。本方法的其它优选实施形式可从其余的涉及方法的从属权利要求中达到。本专利技术设备的优选实施形式见从属权利要求20-26。关于本专利技术设备的优点,可特别参看以上涉及本专利技术方法的说明。为此,处理作业规定对残留物轻质部分SLF采取预处理VorL;对残留物重质部分SSF采取预处理VorS;用于对在预处理VorL、VorS中产生的初级物流的至少一部分进行最终处理的提纯处理V。根据该实施例,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处理方法,用于处理特别是汽车车体且尤其是废旧汽车车体和/或损毁汽车车体的含金属废物的破碎机残留物,其中将残留物分离成一个破碎机残留物轻质部分(SLF)和一个非铁磁性部分(残留物重质部分[SSF]),其特征在于: (a)当在至少一个预处理过程(Vor↓[L],Vor↓[S])和/或一个总处理过程(SR↓[H])中分离破碎机残留物轻质部分(SLF)和/或残留物重质部分(SSF)时,通过分离出至少其中一个部分并最好是至少其中两个部分且特别是至少其中三个部分即含铁或者铁磁性部分(Fe,V2A)、含非铁金属部分(NE)、颗粒物部分(颗粒物)、砂粒部分(砂粒),生产出一个粗碎条部分(碎条↓[粗]), (b)在一个提纯处理过程(V)中粗碎条部分(碎条↓[粗])被分离出来。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D戈德曼恩BD邓内恩M克斯努特
申请(专利权)人: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DE[德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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