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相关申请的交叉引用本申请要求于2006年6月2日递交的美国临时专利申请号60/810,798的优先权,其全部内容在此通过引用并入本文。专利
本专利技术涉及TGF-β超家族的肽和蛋白质及其突变体的用途。专利技术背景细胞生长、分化和功能的天然调控因子为治疗干预提供了重要的药物、临床和实验工具、以及靶标。多种这样的调控因子已显示对基础的细胞分化和发育途径有着深远影响。转化生长因子β(TGF-β)超家族是多功能蛋白质的大家族,所述多功能蛋白质调控多种细胞功能,包括细胞增殖、迁移、分化和凋亡。基本成员TGF-β,已显示在从胚胎模式形成到成体组织的细胞生长调控中起多种作用。TGF-β通过信号传导级联最终激活和/或抑制特定基因集合来行使其生物功能。其它TGF-β超家族成员包括TGF-β家族、生长分化因子(GDF)、激活素、抑制素、骨形态发生蛋白(BMP)和其它相关的配体。BMP介导的信号传导对于多种正常过程包括骨骼的生长以及神经系统、眼和器官如肾的功能均很重要。BMP在不
【技术保护点】
层析介质,包含: 肽衍生的层析树脂,所述肽与TGF-β超家族成员蛋白质的一部分至少75%同源。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06.6.2 US 60/810,7981.层析介质,包含:
肽衍生的层析树脂,所述肽与TGF-β超家族成员蛋白质的一部分至少
75%同源。
2.权利要求1所述的层析介质,其中所述成员为TGF-β、生长分化因
子(GDF)、骨形态发生蛋白、激活素或抑制素。
3.权利要求1所述的层析介质,其中所述肽为基本上完整的蛋白质分
子。
4.权利要求1所述的层析介质,其中肽与所述成员的指状结构-1肽的
一部分至少75%同源。
5.权利要求1所述的层析介质,其中肽与所述成员的指状结构-1肽的
一部分至少80%同源。
6.权利要求1所述的层析介质,其中肽与所述成员的指状结构-1肽的
一部分至少85%同源。
7.权利要求1所述的层析介质,其中肽与所述成员的指状结构-1肽的
一部分至少90%同源。
8.权利要求1所述的层析介质,其中肽与所述成员的指状结构-1肽的
一部分至少95%同源。
9.纯化包含生长因子的样品的方法,所述生长因子为TGF-β超家族
成员,所述方法包括:
提供包含肽衍生的层析树脂的层析柱,所述肽与TGF-β超家族成员蛋
白质的一部分至少75%同源;
在生长因子倾向于聚集的条件下在柱中装入样品;和
在生长因子倾向于溶解的条件下从柱上洗脱生长因子。
10.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肽不是生长因子的一部分。
11.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成员为TGF-β、生长分化因子
(GDF)、骨形态发生蛋白、激活素或抑制素。
12.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肽为基本上完整的蛋白质分子。
13.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肽与所述成员的指状结构-1肽的一
部分至少75%同源。
14.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肽与所述成员的指状结构-1肽的一
部分至少80%同源。
15.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肽与所述成员的指状结构-1肽的一
部分至少85%同源。
16.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肽与所述成员的指状结构-1肽的一
部分至少90%同源。
17.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肽与所述成员的指状结构-1肽的一
部分至少95%同源。
18.层析介质,包含:
肽衍生的层析树脂,所述肽与TGF-β超家族成员的指状结构-1肽的一
部分至少75%同源。
19.权利要求18所述的层析介质,其中肽与所述部分至少80%同源。
20.权利要求18所述的层析介质,其中肽与所述部分至少90%同源。
21.权利要求18所述的层析介质,其中肽与所述部分至少95%同源。
22.权利要求18所述的层析介质,其中所述成员为TGF-β、生长分化
因子(GDF)、骨形态发生蛋白、激活素或抑制素。
23.溶剂中的骨形态发生蛋白溶液,包含:
预定浓度的预定骨形态发生蛋白;
预定浓度的肽,所述肽与TGF-β超家族成员的指状结构-1肽的一部分
至少75%同源。
24.权利要求23所述的溶液,其中所述TGF-β超家族的成员不是所
述预定骨形态发生蛋白。
25.权利要求23所述的溶液,其中所述TGF-β超家族的成员是所述
预定骨形态发生蛋白。
26.权利要求23所述的溶液,其中所述成员为TGF-β、生长分化因子
(GDF)、骨形态发生蛋白、激活素或抑制素。
27.权利要求23所述的溶液,其中肽与所述部分至少80%同源。
28.权利要求23所述的溶液,其中肽与所述部分至少85%同源。
29.权利要求23所述的溶液,其中肽与所述部分至少90%同源。
30.权利要求23所述的溶液,其中肽与所述部分至少95%同源。
31.稳定骨形态发生蛋白溶液的方法,包括:
在骨形态发生蛋白溶液中加入预定浓度的肽,所述肽与TGF-β超家族
成员的指状结构-1肽的一部分至少75%同源。
32.权利要求3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TGF-β超家族的成员不是所
述预定骨形态发生蛋白。
33.权利要求3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TGF-β超家族的成员是所述
预定骨形态发生蛋白.
34.权利要求3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成员为TGF-β、生长分化因子
(GDF)、骨形态发生蛋白、激活素或抑制素。
35.权利要求31所述的方法,其中肽与所述部分至少80%同源。
36.权利要求31所述的方法,其中肽与所述部分至少85%同源。
37.权利要求31所述的方法,其中肽与所述部分至少90%同源。
38.权利要求31所述的方法,其中肽与所述部分至少95%同源。
39.组合物,包含:
与TGF-β超家族成员的指状结构-1肽的一部分至少75%同源的肽;
和
载体。
40.权利要求39所述的组合物,其中载体为溶剂、凝胶、聚合物、脱
矿骨、缝线、外科用网片、陶瓷、胶束、或上述物质的任意组合。
41.权利要求39所述的组合物,其中载体为缓冲液。
42.权利要求39所述的组合物,其中载体包含胶原。
43.权利要求39所述的组合物,其中载体为胶原海绵。
44.权利要求39所述的组合物,其中载体为基于纤维素的物质。
45.权利要求39所述的组合物,其中载体包含一种或多种烷基纤维素
(包括羟基烷基纤维素),包括甲基纤维素、乙基纤维素、羟乙基纤维素、
羟丙基纤维素、羟丙基甲基纤维素和羧甲基纤维素。
46.权利要求39所述的组合物,其中载体包含聚葡糖酸酯、透明质酸、
聚乳酸...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吕志坚,刘伟,张冀民,P·J·亚沃尔斯基,C·T·布朗,S·H·奥兰德,E·SM·申,
申请(专利权)人:吕志坚,刘伟,张冀民,P·J·亚沃尔斯基,C·T·布朗,S·H·奥兰德,E·SM·申,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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