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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本专利技术涉及环保净化、消防,特别涉及一种干粉灭火剂回收净化装置。
技术介绍
1、干粉自动灭火装置,在遇火或接收火灾信号后能瞬间启动灭火。适用于面积较大的防护区,比如城市综合管廊、风机机舱、电缆夹层、变电所等场所。
2、根据《干粉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47)的相关规定:“地下防护区和无窗或设固定窗扇的地上防护区,应设置独立的机械排风装置,排风口应通向室外。”该条规定主要是考虑在灭火后能够将灭火介质尽快排除,以便于维修人员进入防护区工作。普通干粉粒径平均为30-60μm,超细干粉粒径平均为10μm~20μm,将灭火后的干粉直接排至大气中本身就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另外,在工程设计过程中,往往出现设置灭火系统的房间位于建筑内区,缺少将灭火介质直接排除至室外的条件,比如:地铁区间废水泵房内的配电室或变电所,由于距离隧道洞口距离较远,且废水泵房埋深很深无法直通地面,而使得灭火后的干粉无法直接排除室外。故如何使灭火后的干粉进行回收净化后再排放至室外是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技术实现思路
1、本专利技术的主要目的是提供一种干粉灭火剂回收净化装置,旨在提供一种干粉灭火剂回收净化装置,用于回收净化自动灭火系统开启后喷射的干粉,使净化后的空气中不含有或含有微量超细干粉,对人体无危害,不污染环境,从而为维检人员作业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及条件。
2、为实现上述目的,本专利技术提出的一种干粉灭火剂回收净化装置,包括壳体和本体,所述本体包括:
3、排放部,所述排放部位于所述
4、过滤部,所述过滤部位于所述本体的中部,与所述排放部可拆卸连接,所述过滤部包括进风口、过滤装置、花板,所述进风口位于所述过滤部的底部,所述花板位于所述过滤部的顶部,所述花板的上顶面与所述排放部相接触,所述花板上开设有通孔,所述过滤装置固定于所述花板的通孔处;以及,
5、集灰部,所述集灰部位于所述本体的底部,所述集灰部包括集灰斗,所述集灰斗设于所述过滤装置的下方。
6、可选地,所述过滤装置包括滤袋和袋笼,所述袋笼设为圆柱形框架,所述滤袋套设于所述袋笼上。
7、可选地,所述滤袋为纤维滤料、丝织物滤料或毡类滤料。
8、可选地,所述袋笼为金属材质。
9、可选地,所述排放部还包括排放浓度监测系统,所述排放浓度监测系统设于所述排风口处。
10、可选地,所述过滤部还包括控制面板,所述控制面板设于所述壳体的外部。
11、可选地,所述过滤部还包括支承板,所述支承板弯折设置,所述支承板的一端固设于所述壳体的内侧壁上,另一端延伸至所述过滤装置的下端处,所述支承板与所述壳体围合形成进风道。
12、可选地,所述过滤部还包括压差监测系统,所述压差监测系统包括分别设于所述花板的上表面和下表面的两组压力传感器。
13、可选地,所述集灰部还包括电动卸灰阀,所述电动卸灰阀与所述集灰斗的底部连接。
14、可选地,所述所述集灰部还包括清灰槽,所述清灰槽设于所述本体的底部。
15、本专利技术的有益效果在于:
16、(1)本专利技术技术方案通过采用干粉灭火剂回收净化装置,实现干粉的净化及回收,系统简单可靠,维护工作量小,净化效率高,减少了干粉对环境的污染,适用于所有设置干粉自动灭火系统的场所。
17、(2)本专利技术提供的干粉灭火剂回收净化装置通过采用排放部设有排风机,开启后使进风口处形成负压抽吸,将含有干粉的空气通过进风口进入所述过滤部,大部分的干粉的粒径远大于过滤装置的孔径而被拦下,空气及极少量干粉透过过滤装置的孔洞进入过滤装置内部,而后进入排风部并被排出,被拦下的干粉落入所述集灰部的集灰斗内,如此通过三个功能部的协同合作实现干粉的净化及回收,该回收净化装置系统简单,净化效率高,安装方便。
18、(3)本专利技术很好地解决了现有的干粉自动灭火系统灭火介质对环境的污染问题,提供了一种简便方案,通过内部循环净化,减少土建成本、简化灾后通风系统,具有较好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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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种干粉灭火剂回收净化装置,包括壳体(1)和本体(2),其特征在于,所述本体(2)包括: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干粉灭火剂回收净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过滤装置(222)包括滤袋(2221)和袋笼(2222),所述袋笼(2222)设为圆柱形框架,所述滤袋(2221)套设于所述袋笼(2222)上。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干粉灭火剂回收净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滤袋(2221)为纤维滤料、丝织物滤料或毡类滤料。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干粉灭火剂回收净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袋笼(2222)为金属材质。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干粉灭火剂回收净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放部(21)还包括排放浓度监测系统(213),所述排放浓度监测系统(213)设于所述排风口(212)处。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干粉灭火剂回收净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过滤部(22)还包括控制面板(224),所述控制面板(224)设于所述壳体(1)的外部。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干粉灭火剂回收净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过滤部(22)还包括支承板(2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干粉灭火剂回收净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过滤部(22)还包括压差监测系统(226),所述压差监测系统(226)包括分别设于所述花板(223)的上表面和下表面的两组压力传感器。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干粉灭火剂回收净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集灰部(23)还包括电动卸灰阀(232),所述电动卸灰阀(232)与所述集灰斗(231)的底部连接。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干粉灭火剂回收净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所述集灰部(23)还包括清灰槽(233),所述清灰槽(233)设于所述本体(2)的底部。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干粉灭火剂回收净化装置,包括壳体(1)和本体(2),其特征在于,所述本体(2)包括: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干粉灭火剂回收净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过滤装置(222)包括滤袋(2221)和袋笼(2222),所述袋笼(2222)设为圆柱形框架,所述滤袋(2221)套设于所述袋笼(2222)上。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干粉灭火剂回收净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滤袋(2221)为纤维滤料、丝织物滤料或毡类滤料。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干粉灭火剂回收净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袋笼(2222)为金属材质。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干粉灭火剂回收净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放部(21)还包括排放浓度监测系统(213),所述排放浓度监测系统(213)设于所述排风口(212)处。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干粉灭火剂回收净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过滤部(22)还包括控制面板(224),所述控制面板(224)设于所述...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刘起,夏继豪,雷崇,甘甜,王华兵,车轮飞,林昶隆,付维纲,蔡崇庆,李森生,李国栋,陈玉远,刘俊,鲁梅胜,邹恺洵,
申请(专利权)人: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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