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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
本申请总体上涉及使用wee1抑制剂来治疗子宫浆液性癌(usc)的方法。描述dna不断受到环境破坏。光、化学物质、应力和细胞复制导致沿着dna主链的单链或双链断裂。典型地,生物体通过重新连接或重新合成受损dna的修复蛋白防御dna损伤。这些蛋白的正确工作对生命至关重要。核苷酸向dna中的不正确置换可引起突变(和其他遗传改变,包括但不限于插入、缺失和移码)、遗传疾病和蛋白功能丧失。dna修复的完全丧失可导致细胞死亡、肿瘤进展和癌症。细胞周期检查点对于正确的dna修复很重要,确保细胞在其基因组完整性恢复之前不会随着细胞复制而进展。wee1是一种核激酶,该核激酶参与g2-m细胞周期检查点阻滞,用于有丝分裂进入前的dna修复。正常细胞在g1停滞期间修复受损的dna。癌细胞通常具有缺陷的g1-s检查点,并且依赖于用于dna修复的功能性g2-m检查点。wee1在各种癌症类型中过表达,并且wee1的许多抑制剂和/或降解剂为本领域技术人员所知。参见例如wo 2019/173082和wo 2020/069105。子宫浆液性癌(usc)是高度侵袭性的ii型子宫内膜癌。参见,例如,ferriss js等人,uterine serous carcinoma:key advances and novel treatment approaches。《国际妇科癌症杂志》2021;31:1165-1174。已经报道了在复发性子宫浆液性癌中的阿达色替的ii期研究。参见liu jf等人,phase ii study of the wee1 inhibitor adavosertib inr
技术介绍
技术实现思路
1、多个实施方案提供了治疗患有子宫浆液性癌(usc)的受试者的方法,方法包括根据给药方案向受试者施用治疗有效量的zn-c3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
2、以下更详细地描述这些实施方案和其他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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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种治疗患有子宫浆液性癌(USC)的受试者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根据给药方案向所述受试者施用治疗有效量的ZN-c3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USC为晚期或复发性USC。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给药方案包括口服施用所述ZN-c3。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给药方案包括定期给药阶段。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定期给药阶段包括每日约200mg至每日约350mg范围内的日剂量,所述日剂量固定至少连续三天的时间。
6.根据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定期给药阶段包括在至少连续三天的时间内每日给药一次。
7.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给药方案包括间歇给药阶段。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间歇给药阶段包括至少一个休息日。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间歇给药阶段包括每日施用于所述受试者的所述ZN-c3的量的至少一次变化。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
11.根据权利要求1至1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施用于所述受试者的所述ZN-c3的治疗有效量为每日约200mg。
12.根据权利要求1至1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施用于所述受试者的所述ZN-c3的治疗有效量为每日≥300mg。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中施用于所述受试者的所述ZN-c3的治疗有效量为每日约350mg。
14.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中施用于所述受试者的所述ZN-c3的治疗有效量为每日约300mg。
15.根据权利要求1至1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施用于所述受试者的所述ZN-c3的治疗有效量为约200mg,每日一次(QD)。
16.根据权利要求1至1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施用于所述受试者的所述ZN-c3的治疗有效量为≥300mg,每日一次(QD)。
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方法,其中施用于所述受试者的所述ZN-c3的治疗有效量为约350mg,每日一次(QD)。
18.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方法,其中施用于所述受试者的所述ZN-c3的治疗有效量为约300mg,每日一次(QD)。
19.根据权利要求1至1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施用于所述受试者的所述ZN-c3的治疗有效量为约100mg,每日两次(BID)。
20.根据权利要求1至1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施用于所述受试者的所述ZN-c3的治疗有效量为≥150mg,每日两次(BID)。
21.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方法,其中施用于所述受试者的所述ZN-c3的治疗有效量为约175mg,每日两次(BID)。
22.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方法,其中施用于所述受试者的所述ZN-c3的治疗有效量为约150mg,每日两次(BID)。
23.根据权利要求1至2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受试者先前通过前期的治疗方案进行USC治疗。
24.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前期的治疗方案包括向所述受试者施用前期的USC疗法。
25.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前期的USC疗法包括选自卡铂、紫杉醇、贝伐珠单抗、曲妥珠单抗、帕母单抗、乐伐替尼和多柔比星中的至少一种。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
1.一种治疗患有子宫浆液性癌(usc)的受试者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根据给药方案向所述受试者施用治疗有效量的zn-c3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usc为晚期或复发性usc。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给药方案包括口服施用所述zn-c3。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给药方案包括定期给药阶段。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定期给药阶段包括每日约200mg至每日约350mg范围内的日剂量,所述日剂量固定至少连续三天的时间。
6.根据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定期给药阶段包括在至少连续三天的时间内每日给药一次。
7.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给药方案包括间歇给药阶段。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间歇给药阶段包括至少一个休息日。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间歇给药阶段包括每日施用于所述受试者的所述zn-c3的量的至少一次变化。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给药方案包括五天的zn-c3给药和两个休息日。
11.根据权利要求1至1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施用于所述受试者的所述zn-c3的治疗有效量为每日约200mg。
12.根据权利要求1至1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施用于所述受试者的所述zn-c3的治疗有效量为每日≥300mg。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中施用于所述受试者的所述zn-c3的治疗有效量为每日约350mg。
14.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中施用于所述受试者的所述z...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菲利普·普尔塔尔,迪米特里奥斯·沃利奥蒂斯,马库斯·罗德里格斯·维亚纳,费尔南多·多纳特,彼得鲁斯·鲁道夫·德容,艾哈迈德·阿卜迪·萨玛塔,凯文·杜安·邦克,黄琴华,
申请(专利权)人:里科瑞尔姆IP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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