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备有牵引电池组的机动车辆底板的侧向加强件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36174483 阅读:15 留言:0更新日期:2022-12-31 20:28
本发明专利技术涉及一种电动牵引式的机动车辆(101),所述机动车辆包括:底板;用于电动牵引的电能蓄电池电池组(107)的托盘(105),所述托盘一体化在所述底板中;两个车身下部纵向梁(109),所述两个车身下部纵向梁分别处在所述底板两侧;以及至少一个侧向加强件(111),所述至少一个侧向加强件布置在所述托盘(105)与所述两个车身下部纵向梁(109)中的一个之间;所述至少一个侧向加强件(111)包括:扁平结构件(113),所述扁平结构件具有内边缘(113B)和外边缘(113C),所述内边缘在所述托盘(105)的底部(105B)的高度处毗邻于所述托盘(105),所述外边缘毗邻于对应的车身下部纵向梁(109);以及至少一个碰撞吸收元件(121),所述至少一个碰撞吸收元件固定在所述扁平结构件(113)的上表面上。表面上。表面上。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装备有牵引电池组的机动车辆底板的侧向加强件


[0001]本专利技术要求于2020年5月12日提交的法国申请N
°
2004639的优先权,该申请的内容(文本、附图和权利要求)通过引用并入本文。
[0002]本专利技术涉及机动车辆的领域,更具体地涉及电动牵引式的机动车辆的结构件。

技术介绍

[0003]机动车辆包括至少一个底板和两个车身下部纵向梁,所述两个车身下部纵向梁分别定位在所述底板两侧。在电动牵引式的车辆的情况下,通常地,使电能蓄电池电池组一体化在所述车辆的底板下方且在所述车身下部纵向梁之间。侧向加强件还定位在每个梁与所述电池组之间,以便侧向地保护所述电池组免受碰撞。
[0004]更确切地,实用车辆在车辆后部具有较大的物资装载能力,这些车辆由此设计得更重。目前,主要出于生态原因,个人或企业越来越多地转向电动牵引式(或是100%电动、或是混动)的实用车辆。但蓄电池电池组的存在会造成车辆质量的增加。
[0005]此外,还制定了严格的标准,以便确定由碰撞对新制造车辆造成的损坏(更具体地,对所述车辆的乘客造成的损坏)。在侧向杆碰撞的情况下,较强的能量积蓄在较小的面积上,这造成了在所述车辆的结构件中的较大变形。尤其是当碰撞发生在电池组位置处时,电动牵引式的实用车辆的附加质量可造成更大的损坏。事实上,杆向车辆中的侵入可能造成在构成电池组的模块之间的撞击,从而造成泄漏、甚至是火灾。在该情况下,上述侧向加强件不足以确保对于所述电池组的有效保护,其中,需要把车身下部加强至该等级,以避免损坏。
[0006]图1示出了例如出现于现有技术中的电动牵引式的实用机动车辆在侧向杆碰撞之后的仰视图。
[0007]实用机动车辆1包括底板3和用于电动牵引车辆1的电能蓄电池电池组7的至少一个托盘5。电池组7的托盘5一体化在底板3处。此外,该车辆1包括两个车身下部纵向梁9,所述两个车身下部纵向梁分别定位在底板3两侧。最后,一个或多个侧向加强件11定位在梁9中的每个与电池组7的托盘5之间。
[0008]在实用车辆1的中央电池组7位置处发生侧向杆碰撞C时,受冲击的车身下部纵向梁9塌陷到车辆1中,这表现成托盘5的塌陷和表现成构成电池组7的一个或多个模块(所述模块在该附图上未示出)的损坏。该损坏造成车辆1的功能缺失,甚至是当所造成的损坏较大时造成火灾。特别地,位于在碰撞C附近的模块更强地受冲击。
[0009]公布的专利文件FR3063458A1公开了一种侧向冲击器,所述侧向冲击器用于与混动或电动车辆适配的电能蓄电池电池组。所述侧向冲击器定位在所述车身下部纵向梁中的一个与所述电池组之间,以便改善所述梁的抵抗侧向杆碰撞的抵抗性。该冲击器还由单个形成刚性泡沫的材料块形成。但该冲击器具有有限的动能吸收能力,并因此与更重且由于动能较大而在碰撞期间造成更大损坏的电动牵引式的实用车辆不适配。
[0010]公布的专利文件DE102013008428B4描述了用于电动牵引式的机动车辆的电能蓄
电池电池组的托盘以及分别处在所述托盘两侧的两个纵向梁。碰撞吸收器连续地定位在所述托盘的侧面中的每个处且在所述托盘与相邻的纵向梁之间。每个吸收器具有根据压缩变形程度可变的能量吸收能力特征,其目的在于改善抵抗侧向杆碰撞的抵抗性。但这些吸收器构造得较复杂,并因此可能成本高昂。

技术实现思路

[0011]本专利技术的目的在于克服上述现有技术的缺点的至少其中之一。更具体地,本专利技术的目的在于减少电动牵引式的车辆的电池组在侧向杆碰撞期间劣化的劣化风险。
[0012]本专利技术旨在提供一种电动牵引式的机动车辆,所述机动车辆包括:底板;用于电动牵引的电能蓄电池电池组的托盘,所述托盘一体化在所述底板中;两个车身下部纵向梁,所述两个车身下部纵向梁分别处在所述底板两侧;以及至少一个侧向加强件,所述至少一个侧向加强件布置在所述托盘与所述两个车身下部纵向梁中的一个之间;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侧向加强件包括:扁平结构件,所述扁平结构件具有内边缘和外边缘,所述内边缘在所述托盘的底部的高度处毗邻于所述托盘,所述外边缘毗邻于对应的车身下部纵向梁;以及至少一个碰撞吸收元件,所述至少一个碰撞吸收元件固定在所述扁平结构件的上表面上。
[0013]根据本专利技术的有利实施例,所述扁平结构件包括肋和/或相对于所述车辆横向地延伸的强化腔室。
[0014]根据本专利技术的有利实施例,所述扁平结构件包括第一板片和第二板片所述第一板片具有相对于所述车辆横向的横向起伏部,所述第二板片叠置和固定在所述第一板片上,以便形成横向的强化腔室。
[0015]根据本专利技术的有利实施例,所述至少一个侧向加强件还包括固定销,所述固定销从所述扁平结构件的内边缘起相对于所述车辆横向地延伸出,并且与所述托盘接合。
[0016]根据本专利技术的有利实施例,所述销中的每个接合在所述强化腔室中的一个中。
[0017]根据本专利技术的有利实施例,所述销中的每个接合在所述托盘的底部的强化腔室中。
[0018]根据本专利技术的有利实施例,所述至少一个碰撞吸收元件包括可变形盒,所述可变形盒毗邻于对应的车身下部纵向梁。
[0019]根据本专利技术的有利实施例,所述可变形盒包括呈U形的冲压件,所述冲压件具有腹板和两个基板以及至少一个相对于所述车辆横向的横向隔板,所述两个基板中的一个抵靠着所述扁平结构件并且所述腹板抵靠着对应的车身下部纵向梁,所述至少一个相对于所述车辆横向的横向隔板联接了所述两个基板。
[0020]根据本专利技术的有利实施例,所述至少一个碰撞吸收元件还包括由多孔材料制成的块,所述块毗邻于所述可变形盒。
[0021]根据本专利技术的有利实施例,所述至少一个碰撞吸收元件还包括处在所述扁平结构件的内边缘处的肘形件(
é
querre),所述肘形件具有抵靠着所述扁平结构件固定的第一翼板以及抵靠着所述托盘的侧向壁固定的第二翼板。
[0022]优选地,所述侧向加强件具有介于在300mm与400mm之间的长度。有利地,经使用用于所述加强件的不同构成元件的材料是由聚合物材料(例如聚氨酯)和金属材料(例如钢)
制成的泡沫,对于所述碰撞吸收元件,所述聚合物材料的密度为至少100g/L、优选地为至少120g/L、更优选地为至多150g/L,对于所述扁平结构件和对于所述可变形盒,所述金属材料的厚度介于在0.5mm与3.5mm之间。
[0023]本专利技术的措施的有利之处在于,本专利技术能够减少电动牵引式的机动车辆(更具体地,电动牵引式的实用车辆)的电池组在侧向杆碰撞后劣化的劣化风险。该改善通过在所述车身下部纵向梁中的每个与所述电能蓄电池电池组的托盘之间添加至少一个侧向加强件来实施。该加强件的添加能够限制所述杆向所述电池组的托盘中的侵入,因此即使在严重碰撞的情况下也能够避免构成所述电池组的模块的劣化。碰撞吸收元件的存在能够改善在所述电池组的托盘位置处的作用力缓冲。此外,尤其是由于固定销的存在,所述侧向加强件能够通过改善所述作用力朝向所述电池组的托盘的底部的传输来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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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1.一种电动牵引式的机动车辆(101),所述机动车辆包括:

底板(103);

用于电动牵引的电能蓄电池电池组(107)的托盘(105),所述托盘一体化在所述底板(103)中;

两个车身下部纵向梁(109),所述两个车身下部纵向梁分别处在所述底板(103)两侧;以及

至少一个侧向加强件(111),所述至少一个侧向加强件布置在所述托盘(105)与所述两个车身下部纵向梁(109)中的一个之间;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侧向加强件(111)包括:

扁平结构件(113),所述扁平结构件具有内边缘(113B)和外边缘(113C),所述内边缘在所述托盘(105)的底部(105B)的高度处毗邻于所述托盘(105),所述外边缘毗邻于对应的车身下部纵向梁(109);以及

至少一个碰撞吸收元件(121),所述至少一个碰撞吸收元件固定在所述扁平结构件(113)的上表面(113A)上。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机动车辆(101);其特征在于,所述扁平结构件(113)包括肋和/或相对于所述机动车辆(101)横向地延伸的强化腔室(119)。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机动车辆(101);其特征在于,所述扁平结构件(113)包括第一板片(115)和第二板片(117),所述第一板片具有相对于所述机动车辆(101)横向的横向起伏部(115A),所述第二板片叠置和固定在所述第一板片(115)上,以便形成横向的强化腔室(119)。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机动车辆(101);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侧向加强件(111)还包括固定销(135),所述固定销从所述扁平结构件(113...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M
申请(专利权)人:标致雪铁龙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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