靶向CD33的抗体可变结构域及其用途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26483058 阅读:29 留言:0更新日期:2020-11-25 19:30
公开了具有可配对以形成靶向细胞上的CD33(Siglec‑3)的抗原结合位点的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和轻链可变结构域的蛋白质、包含所述蛋白质的药物组合物、以及使用所述蛋白质和药物组合物的治疗方法,包括用于治疗癌症的治疗方法。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靶向CD33的抗体可变结构域及其用途相关申请的交叉引用本申请要求2018年2月20日提交的美国临时专利申请号62/632,756的权益和优先权,所述美国临时专利申请的公开内容据此出于所有目的以引用的方式整体并入本文。序列表本申请含有已以ASCII格式电子提交,并且据此以引用的方式整体并入本文的序列表。所述ASCII拷贝于2019年2月19日创建,名为DFY_050WO_SL25.txt,并且大小是571,095字节。
本专利技术提供了具有可配对以形成靶向细胞上的CD33(Siglec-3)的抗原结合位点的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和轻链可变结构域的蛋白质、包含所述蛋白质的药物组合物、以及使用所述蛋白质和药物组合物的治疗方法,包括用于治疗癌症的治疗方法。
技术介绍
尽管文献中报道了关于治疗癌症的大量研究尝试和科学进展,但这种疾病仍旧是重大健康问题。在成人中被最频繁诊断的一些癌症包括前列腺癌、乳腺癌和肺癌。尽管频率小于实体癌,但血液恶性肿瘤具有低存活率。用于这些癌症的当前治疗选项不有效用于所有患者,和/或可具有重大不利副作用。使用现有治疗选项治疗其他类型的癌症也仍然具有挑战性。癌症免疫疗法是合乎需要的,因为它们是高度特异性的,并且可有助于使用患者的自身免疫系统来破坏癌细胞。诸如双特异性T细胞衔接物的融合蛋白是文献中描述的结合至肿瘤细胞和T细胞以有助于破坏肿瘤细胞的癌症免疫疗法。T细胞是适应性免疫系统的攻击外来细胞以及递呈突变肽或错误表达的肽的宿主细胞的主要效应物。由T细胞靶向的细胞可为受病毒感染的,以致它们表达外来蛋白质,或可为恶性的,其中它们可表达突变蛋白质。T细胞通过它们的T细胞受体(TCR)识别靶标细胞,所述T细胞受体啮合由靶细胞上的主要组织相容性复合物蛋白质递呈的细胞内肽。单种T细胞通常识别携带特定MHC-肽复合物的靶标细胞,但已开发占用和增强这个天然过程以达成治疗益处的新型药剂。双特异性T细胞衔接物使针对肿瘤相关抗原的一个或多个抗原结合位点与针对TCR复合物的组分的一个或多个抗原结合位点相关联以将T细胞活性重定向于所需靶标细胞而不依赖于天然肽-MHC识别。举例来说,倍林塞妥(Blincyto)是一种FDA核准的靶向恶性B细胞上的CD19的T细胞衔接物。T细胞还可被工程化来表达嵌合抗原受体(CAR),所述嵌合抗原受体对它赋予它的CAR的靶标识别能力。CAR含有一个或多个针对肿瘤相关抗原的抗原结合位点,所述抗原结合位点连接于T细胞活化结构域。这些CAR-T细胞还可用于靶向恶性细胞,并且一些已被FDA核准针对B细胞恶性肿瘤进行使用。结合至某些肿瘤相关抗原以及结合至某些免疫细胞的抗体已描述于文献中。参见例如WO2016/134371和WO2015/095412。抗体-药物缀合物或免疫细胞因子使用靶向肿瘤相关抗原的抗原结合位点来将毒性剂或免疫调节性细胞因子递送至特定靶标细胞。天然杀伤(NK)细胞是先天性免疫系统的组分,并且占循环淋巴细胞的约15%。NK细胞浸润几乎所有组织,并且最初被表征为它们能够有效杀灭肿瘤细胞而无需先前敏化。活化的NK细胞通过与细胞毒性T细胞类似的手段杀灭靶标细胞-即通过含有穿孔素和粒酶的细胞溶解颗粒以及通过死亡受体路径。活化的NK细胞还分泌炎症性细胞因子诸如IFN-γ和促进其他白细胞向靶标组织募集的趋化因子。NK细胞通过在它们的表面上的多种活化性和抑制性受体来对信号起应答。举例来说,当NK细胞遇到健康自身细胞时,它们的活性通过杀伤细胞免疫球蛋白样受体(KIR)的活化而被抑制。或者,当NK细胞遇到外来细胞或癌细胞时,它们通过它们的活化性受体(例如NKG2D、NCR、DNAM1)而被活化。NK细胞还通过在它们的表面上的CD16受体由一些免疫球蛋白的恒定区活化。NK细胞的总体活化敏感性取决于刺激性信号和抑制性信号的总和。CD33是唾液酸结合免疫球蛋白样凝集素的成员。作为主要在骨髓性谱系的细胞上表达的跨膜受体,CD33通过对酪氨酸激酶驱动的信号传导路径的阻抑作用来调节炎症性和免疫应答。举例来说,显示CD33组成性抑制由人单核细胞对促炎性细胞因子诸如IL-1β、TNF-α和IL-8的产生。CD33与造血性癌症相关联。它在几乎所有急性骨髓性白血病(AML)的母细胞中广泛表达。此外,发现造血性癌症干细胞和/或祖细胞呈CD33+,从而暗示在所述情况下CD33定向疗法可潜在地根除恶性干细胞和/或祖细胞,同时不伤害正常造血干细胞。除CD33在AML中表达之外,它还见于其他骨髓性赘生物(例如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和骨髓增生性赘生物)上以及B细胞和T细胞急性淋巴母细胞性白血病(ALL)/淋巴母细胞性淋巴瘤的子组上。这个表达样式已导致在患有恶性肿瘤的患者中使用CD33定向治疗剂,所述恶性肿瘤包括AML、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慢性髓单核细胞性白血病、慢性骨髓性白血病的骨髓性母细胞危象以及ALL。
技术实现思路
在一个方面,本专利技术提供了一种结合人CD33和/或食蟹猴/恒河猴(cyno)CD33的细胞外结构域上的表位的抗原结合位点。在一个方面,本专利技术提供了一种识别和结合人CD33和/或食蟹猴/恒河猴(cyno)CD33的细胞外结构域上的一个或多个构象性表位的抗原结合位点。在一个方面,本专利技术提供了一种识别和结合人CD33的细胞外结构域上的一个或多个构象性表位,但不识别和/或结合食蟹猴CD33的细胞外结构域上的一个或多个构象性表位的抗原结合位点。在一个方面,本专利技术提供了一种结合人CD33的R69G等位基因的抗原结合位点。在一个方面,本专利技术提供了一种结合野生型人CD33(例如具有由NCBI参考序列:NP_001763.3标识的氨基酸序列)而非人CD33的R69G等位基因的抗原结合位点。在一个方面,本专利技术提供了一种结合人CD33上的包括R69的表位的抗原结合位点。在一个方面,本专利技术提供了一种包括重链可变结构域的抗原结合位点,所述抗原结合位点不管所靶向CD33的糖基化概况如何都结合人CD33和/或食蟹猴CD33中的细胞外结构域。在某些实施方案中,本专利技术提供了一种结合人CD33和/或食蟹猴CD33的细胞外结构域的抗原结合位点,以致表位相较于由本领域中的一种或多种已知抗CD33抗体靶向的表位是独特的。在某些实施方案中,本专利技术提供了一种结合人CD33和/或食蟹猴CD33的细胞外结构域,并且显示人或食蟹猴CD33交叉反应性以及与靶标CD33的高亲和力结合的抗原结合位点。在某些实施方案中,本专利技术提供了一种包括与氨基酸序列EVQLVESGGGLVQPGGSLRLSCAASGFTFSSYGMSWVRQAPGKGLEWVANIKQDGSEKYYVDSVKGRFTISRDNAKNSLYLQMNSLRAEDTAVYYCAREGGPYYDSSGYFVYYGMDVWGQGTTVTVSS[SEQIDNO:1]至少90%(例如90%、91%、92%、93%、94%、95%、96%、97%、98%、99%或100%)同一的氨基酸序列的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与SEQ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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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1.一种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所述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包含与SEQ ID NO:9的氨基酸序列至少90%同一的氨基酸序列。/n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80220 US 62/632,7561.一种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所述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包含与SEQIDNO:9的氨基酸序列至少90%同一的氨基酸序列。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其中所述氨基酸序列包含:由SEQIDNO:45的氨基酸序列代表的CDR1序列;由SEQIDNO:46的氨基酸序列代表的CDR2序列;以及由SEQIDNO:47的氨基酸序列代表的CDR3序列。


3.一种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所述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包含与SEQIDNO:1的氨基酸序列至少90%同一的氨基酸序列。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其中所述氨基酸序列包含:由SEQIDNO:21的氨基酸序列代表的互补决定区1(CDR1)序列;由SEQIDNO:22的氨基酸序列代表的互补决定区2(CDR2)序列;以及由SEQIDNO:23的氨基酸序列代表的互补决定区3(CDR3)序列。


5.一种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所述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包含与SEQIDNO:3的氨基酸序列至少90%同一的氨基酸序列。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其中所述氨基酸序列包含:由SEQIDNO:27的氨基酸序列代表的CDR1序列;由SEQIDNO:28的氨基酸序列代表的CDR2序列;以及由SEQIDNO:29的氨基酸序列代表的CDR3序列。


7.一种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所述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包含与SEQIDNO:5的氨基酸序列至少90%同一的氨基酸序列。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其中所述氨基酸序列包含:由SEQIDNO:33的氨基酸序列代表的CDR1序列;由SEQIDNO:34的氨基酸序列代表的CDR2序列;以及由SEQIDNO:35的氨基酸序列代表的CDR3序列。


9.一种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所述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包含与SEQIDNO:7的氨基酸序列至少90%同一的氨基酸序列。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其中所述氨基酸序列包含:由SEQIDNO:39的氨基酸序列代表的CDR1序列;由SEQIDNO:40的氨基酸序列代表的CDR2序列;以及由SEQIDNO:41的氨基酸序列代表的CDR3序列。


11.一种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所述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包含与SEQIDNO:11的氨基酸序列至少90%同一的氨基酸序列。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其中所述氨基酸序列包含:由SEQIDNO:51的氨基酸序列代表的CDR1序列;由SEQIDNO:52的氨基酸序列代表的CDR2序列;以及由SEQIDNO:53的氨基酸序列代表的CDR3序列。


13.一种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所述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包含与SEQIDNO:13的氨基酸序列至少90%同一的氨基酸序列。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其中所述氨基酸序列包含:由SEQIDNO:57的氨基酸序列代表的CDR1序列;由SEQIDNO:58的氨基酸序列代表的CDR2序列;以及由SEQIDNO:59的氨基酸序列代表的CDR3序列。


15.一种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所述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包含与SEQIDNO:15的氨基酸序列至少90%同一的氨基酸序列。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其中所述氨基酸序列包含:由SEQIDNO:63的氨基酸序列代表的CDR1序列;由SEQIDNO:64的氨基酸序列代表的CDR2序列;以及由SEQIDNO:65的氨基酸序列代表的CDR3序列。


17.一种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所述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包含与SEQIDNO:17的氨基酸序列至少90%同一的氨基酸序列。


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其中所述氨基酸序列包含:由SEQIDNO:69的氨基酸序列代表的CDR1序列;由SEQIDNO:70的氨基酸序列代表的CDR2序列;以及由SEQIDNO:71的氨基酸序列代表的CDR3序列。


19.一种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所述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包含与SEQIDNO:19的氨基酸序列至少90%同一的氨基酸序列。


20.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其中所述氨基酸序列包含:由SEQIDNO:75的氨基酸序列代表的CDR1序列;由SEQIDNO:76的氨基酸序列代表的CDR2序列;以及由SEQIDNO:77的氨基酸序列代表的CDR3序列。


21.一种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所述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包含与SEQIDNO:266的氨基酸序列至少90%同一的氨基酸序列。


22.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其中所述氨基酸序列包含:由SEQIDNO:528的氨基酸序列代表的CDR1序列;由SEQIDNO:305的氨基酸序列代表的CDR2序列;以及由SEQIDNO:529的氨基酸序列代表的CDR3序列。


23.一种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所述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包含与SEQIDNO:268的氨基酸序列至少90%同一的氨基酸序列。


24.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其中所述氨基酸序列包含:由SEQIDNO:530的氨基酸序列代表的CDR1序列;由SEQIDNO:311的氨基酸序列代表的CDR2序列;以及由SEQIDNO:531的氨基酸序列代表的CDR3序列。


25.一种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所述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包含与SEQIDNO:270的氨基酸序列至少90%同一的氨基酸序列。


26.根据权利要求25所述的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其中所述氨基酸序列包含:由SEQIDNO:532的氨基酸序列代表的CDR1序列;由SEQIDNO:317的氨基酸序列代表的CDR2序列;以及由SEQIDNO:533的氨基酸序列代表的CDR3序列。


27.一种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所述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包含与SEQIDNO:272的氨基酸序列至少90%同一的氨基酸序列。


28.根据权利要求27所述的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其中所述氨基酸序列包含:由SEQIDNO:534的氨基酸序列代表的CDR1序列;由SEQIDNO:323的氨基酸序列代表的CDR2序列;以及由SEQIDNO:535的氨基酸序列代表的CDR3序列。


29.一种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所述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包含与SEQIDNO:274的氨基酸序列至少90%同一的氨基酸序列。


30.根据权利要求29所述的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其中所述氨基酸序列包含:由SEQIDNO:536的氨基酸序列代表的CDRl序列;由SEQIDNO:329的氨基酸序列代表的CDR2序列;以及由SEQIDNO:537的氨基酸序列代表的CDR3序列。


31.一种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所述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包含与SEQIDNO:276的氨基酸序列至少90%同一的氨基酸序列。


32.根据权利要求31所述的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其中所述氨基酸序列包含:由SEQIDNO:538的氨基酸序列代表的CDR1序列;由SEQIDNO:335的氨基酸序列代表的CDR2序列;以及由SEQIDNO:539的氨基酸序列代表的CDR3序列。


33.一种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所述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包含与SEQIDNO:278的氨基酸序列至少90%同一的氨基酸序列。


34.根据权利要求33所述的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其中所述氨基酸序列包含:由SEQIDNO:540的氨基酸序列代表的CDR1序列;由SEQIDNO:341的氨基酸序列代表的CDR2序列;以及由SEQIDNO:541的氨基酸序列代表的CDR3序列。


35.一种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所述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包含与SEQIDNO:280的氨基酸序列至少90%同一的氨基酸序列。


36.根据权利要求35所述的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其中所述氨基酸序列包含:由SEQIDNO:542的氨基酸序列代表的CDR1序列;由SEQIDNO:347的氨基酸序列代表的CDR2序列;以及由SEQIDNO:543的氨基酸序列代表的CDR3序列。


37.一种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所述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包含与SEQIDNO:282的氨基酸序列至少90%同一的氨基酸序列。


38.根据权利要求37所述的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其中所述氨基酸序列包含:由SEQIDNO:544的氨基酸序列代表的CDR1序列;由SEQIDNO:353的氨基酸序列代表的CDR2序列;以及由SEQIDNO:545的氨基酸序列代表的CDR3序列。


39.一种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所述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包含与SEQIDNO:284的氨基酸序列至少90%同一的氨基酸序列。


40.根据权利要求39所述的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其中所述氨基酸序列包含:由SEQIDNO:546的氨基酸序列代表的CDR1序列;由SEQIDNO:359的氨基酸序列代表的CDR2序列;以及由SEQIDNO:547的氨基酸序列代表的CDR3序列。


41.一种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所述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包含与SEQIDNO:286的氨基酸序列至少90%同一的氨基酸序列。


42.根据权利要求41所述的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其中所述氨基酸序列包含:由SEQIDNO:548的氨基酸序列代表的CDR1序列;由SEQIDNO:365的氨基酸序列代表的CDR2序列;以及由SEQIDNO:549的氨基酸序列代表的CDR3序列。


43.一种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所述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包含与SEQIDNO:288的氨基酸序列至少90%同一的氨基酸序列。


44.根据权利要求43所述的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其中所述氨基酸序列包含:由SEQIDNO:550的氨基酸序列代表的CDR1序列;由SEQIDNO:37l的氨基酸序列代表的CDR2序列;以及由SEQIDNO:551的氨基酸序列代表的CDR3序列。


45.一种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所述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包含与SEQIDNO:290的氨基酸序列至少90%同一的氨基酸序列。


46.根据权利要求45所述的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其中所述氨基酸序列包含:由SEQIDNO:552的氨基酸序列代表的CDRl序列;由SEQIDNO:377的氨基酸序列代表的CDR2序列;以及由SEQIDNO:553的氨基酸序列代表的CDR3序列。


47.一种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所述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包含与SEQIDNO:292的氨基酸序列至少90%同一的氨基酸序列。


48.根据权利要求47所述的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其中所述氨基酸序列包含:由SEQIDNO:554的氨基酸序列代表的CDR1序列;由SEQIDNO:383的氨基酸序列代表的CDR2序列;以及由SEQIDNO:555的氨基酸序列代表的CDR3序列。


49.一种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所述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包含与SEQIDNO:294的氨基酸序列至少90%同一的氨基酸序列。


50.根据权利要求49所述的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其中所述氨基酸序列包含:由SEQIDNO:556的氨基酸序列代表的CDR1序列;由SEQIDNO:389的氨基酸序列代表的CDR2序列;以及由SEQIDNO:557的氨基酸序列代表的CDR3序列。


51.一种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所述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包含与SEQIDNO:296的氨基酸序列至少90%同一的氨基酸序列。


52.根据权利要求51所述的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其中所述氨基酸序列包含:由SEQIDNO:558的氨基酸序列代表的CDR1序列;由SEQIDNO:395的氨基酸序列代表的CDR2序列;以及由SEQIDNO:559的氨基酸序列代表的CDR3序列。


53.一种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所述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包含与SEQIDNO:298的氨基酸序列至少90%同一的氨基酸序列。


54.根据权利要求53所述的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其中所述氨基酸序列包含:由SEQIDNO:560的氨基酸序列代表的CDR1序列;由SEQIDNO:401的氨基酸序列代表的CDR2序列;以及由SEQIDNO:561的氨基酸序列代表的CDR3序列。


55.一种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所述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包含与SEQIDNO:300的氨基酸序列至少90%同一的氨基酸序列。


56.根据权利要求55所述的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其中所述氨基酸序列包含:由SEQIDNO:562的氨基酸序列代表的CDR1序列;由SEQIDNO:407的氨基酸序列代表的CDR2序列;以及由SEQIDNO:563的氨基酸序列代表的CDR3序列。


57.一种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所述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包含与SEQIDNO:302的氨基酸序列至少90%同一的氨基酸序列。


58.根据权利要求57所述的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其中所述氨基酸序列包含:由SEQIDNO:564的氨基酸序列代表的CDR1序列;由SEQIDNO:413的氨基酸序列代表的CDR2序列;以及由SEQIDNO:565的氨基酸序列代表的CDR3序列。


59.一种抗体重链,所述抗体重链包含根据权利要求1-58中任一项所述的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和与抗体恒定区至少90%同一的氨基酸序列。


60.如权利要求59所述的抗体重链,其中所述抗体恒定区是包含铰链、CH2和CH3结构域的人IgG恒定区。


61.如权利要求60所述的抗体重链,其中所述抗体恒定区是还包含CH1结构域的人IgG恒定区。


62.根据权利要求59-61中任一项所述的抗体重链,其中所述抗体恒定区是IgG1恒定区。


63.根据权利要求62所述的抗体重链,其中与抗体恒定区至少90%同一的所述氨基酸序列在一个或多个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组的位置处不同于IgG1恒定区的氨基酸序列:Q347、Y349、L351、S354、E356、E357、K360、Q362、S364、T366、L368、K370、N390、K392、T394、D399、S400、D401、F405、Y407、K409、T411和K439。


64.如权利要求63所述的抗体重链,其中与抗体恒定区至少90%同一的所述氨基酸序列由于一个或多个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组的取代而不同于IgG1恒定区的氨基酸序列:Q347E、Q347R、Y349S、Y349K、Y349T、Y349D、Y349E、Y349C、L351K、L351D、L351Y、S354C、E356K、E357Q、E357L、E357W、K360E、K360W、Q362E、S364K、S364E、S364H、S364D、T366V、T366I、T366L、T366M、T366K、T366W、T366S、L368E、L368A、L368D、K370S、N390D、N390E、K392L、K392M、K392V、K392F、K392D、K392E、T394F、D399R、D399K、D399V、S400K、S400R、D401K、F405A、F405T、Y407A、Y407I、Y407V、K409F、K409W、K409D、T411D、T411E、K439D和K439E。


65.一种抗原结合位点,所述抗原结合位点包含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以及包含与SEQIDNO:10至少90%同一的氨基酸序列的抗体轻链可变结构域。


66.根据权利要求65所述的抗原结合位点,其中所述轻链可变结构域包括与SEQIDNO:48的氨基酸序列同一的CDR1序列、与SEQIDNO:49的氨基酸序列同一的CDR2序列以及与SEQIDNO:50的氨基酸序列同一的CDR3序列。


67.一种抗原结合位点,所述抗原结合位点包含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以及包含与SEQIDNO:2至少90%同一的氨基酸序列的抗体轻链可变结构域。


68.根据权利要求67所述的抗原结合位点,其中所述轻链可变结构域包括与SEQIDNO:24的氨基酸序列同一的CDR1序列、与SEQIDNO:25的氨基酸序列同一的CDR2序列以及与SEQIDNO:26的氨基酸序列同一的CDR3序列。


69.一种抗原结合位点,所述抗原结合位点包含根据权利要求5或6所述的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以及包含与SEQIDNO:4至少90%同一的氨基酸序列的抗体轻链可变结构域。


70.根据权利要求69所述的抗原结合位点,其中所述轻链可变结构域包括与SEQIDNO:30的氨基酸序列同一的CDR1序列、与SEQIDNO:31的氨基酸序列同一的CDR2序列以及与SEQIDNO:32的氨基酸序列同一的CDR3序列。


71.一种抗原结合位点,所述抗原结合位点包含根据权利要求7或8所述的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以及包含与SEQIDNO:6至少90%同一的氨基酸序列的抗体轻链可变结构域。


72.根据权利要求71所述的抗原结合位点,其中所述轻链可变结构域包括与SEQIDNO:36的氨基酸序列同一的CDR1序列、与SEQIDNO:37的氨基酸序列同一的CDR2序列以及与SEQIDNO:38的氨基酸序列同一的CDR3序列。


73.一种抗原结合位点,所述抗原结合位点包含根据权利要求9或10所述的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以及包含与SEQIDNO:8至少90%同一的氨基酸序列的抗体轻链可变结构域。


74.根据权利要求73所述的抗原结合位点,其中所述轻链可变结构域包括与SEQIDNO:42的氨基酸序列同一的CDR1序列、与SEQIDNO:43的氨基酸序列同一的CDR2序列以及与SEQIDNO:44的氨基酸序列同一的CDR3序列。


75.一种抗原结合位点,所述抗原结合位点包含根据权利要求11或12所述的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以及包含与SEQIDNO:12至少90%同一的氨基酸序列的抗体轻链可变结构域。


76.根据权利要求75所述的抗原结合位点,其中所述轻链可变结构域包括与SEQIDNO:54的氨基酸序列同一的CDR1序列、与SEQIDNO:55的氨基酸序列同一的CDR2序列以及与SEQIDNO:56的氨基酸序列同一的CDR3序列。


77.一种抗原结合位点,所述抗原结合位点包含根据权利要求13或14所述的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以及包含与SEQIDNO:14至少90%同一的氨基酸序列的抗体轻链可变结构域。


78.根据权利要求77所述的抗原结合位点,其中所述轻链可变结构域包括与SEQIDNO:60的氨基酸序列同一的CDR1序列、与SEQIDNO:61的氨基酸序列同一的CDR2序列以及与SEQIDNO:62的氨基酸序列同一的CDR3序列。


79.一种抗原结合位点,所述抗原结合位点包含根据权利要求15或16所述的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以及包含与SEQIDNO:16至少90%同一的氨基酸序列的抗体轻链可变结构域。


80.根据权利要求79所述的抗原结合位点,其中所述轻链可变结构域包括与SEQIDNO:66的氨基酸序列同一的CDR1序列、与SEQIDNO:67的氨基酸序列同一的CDR2序列以及与SEQIDNO:68的氨基酸序列同一的CDR3序列。


81.一种抗原结合位点,所述抗原结合位点包含根据权利要求17或18所述的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以及包含与SEQIDNO:18至少90%同一的氨基酸序列的抗体轻链可变结构域。


82.根据权利要求81所述的抗原结合位点,其中所述轻链可变结构域包括与SEQIDNO:72的氨基酸序列同一的CDR1序列、与SEQIDNO:73的氨基酸序列同一的CDR2序列以及与SEQIDNO:74的氨基酸序列同一的CDR3序列。


83.一种抗原结合位点,所述抗原结合位点包含根据权利要求19或20所述的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以及包含与SEQIDNO:20至少90%同一的氨基酸序列的抗体轻链可变结构域。


84.根据权利要求83所述的抗原结合位点,其中所述轻链可变结构域包括与SEQIDNO:78的氨基酸序列同一的CDR1序列、与SEQIDNO:79的氨基酸序列同一的CDR2序列以及与SEQIDNO:80的氨基酸序列同一的CDR3序列。


85.一种抗原结合位点,所述抗原结合位点包含根据权利要求21或22所述的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以及包含与SEQIDNO:267至少90%同一的氨基酸序列的抗体轻链可变结构域。


86.根据权利要求85所述的抗原结合位点,其中所述轻链可变结构域包括与SEQIDNO:307的氨基酸序列同一的CDR1序列、与SEQIDNO:308的氨基酸序列同一的CDR2序列以及与SEQIDNO:309的氨基酸序列同一的CDR3序列。


87.一种抗原结合位点,所述抗原结合位点包含根据权利要求23或24所述的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以及包含与SEQIDNO:269至少90%同一的氨基酸序列的抗体轻链可变结构域。


88.根据权利要求87所述的抗原结合位点,其中所述轻链可变结构域包括与SEQIDNO:313的氨基酸序列同一的CDR1序列、与SEQIDNO:314的氨基酸序列同一的CDR2序列以及与SEQIDNO:315的氨基酸序列同一的CDR3序列。


89.一种抗原结合位点,所述抗原结合位点包含根据权利要求25或26所述的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以及包含与SEQIDNO:271至少90%同一的氨基酸序列的抗体轻链可变结构域。


90.根据权利要求89所述的抗原结合位点,其中所述轻链可变结构域包括与SEQIDNO:319的氨基酸序列同一的CDR1序列、与SEQIDNO:320的氨基酸序列同一的CDR2序列以及与SEQIDNO:321的氨基酸序列同一的CDR3序列。


91.一种抗原结合位点,所述抗原结合位点包含根据权利要求27或28所述的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以及包含与SEQIDNO:273至少90%同一的氨基酸序列的抗体轻链可变结构域。


92.根据权利要求91所述的抗原结合位点,其中所述轻链可变结构域包括与SEQIDNO:325的氨基酸序列同一的CDR1序列、与SEQIDNO:326的氨基酸序列同一的CDR2序列以及与SEQIDNO:327的氨基酸序列同一的CDR3序列。


93.一种抗原结合位点,所述抗原结合位点包含根据权利要求29或30所述的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以及包含与SEQIDNO:275至少90%同一的氨基酸序列的抗体轻链可变结构域。


94.根据权利要求93所述的抗原结合位点,其中所述轻链可变结构域包括与SEQIDNO:331的氨基酸序列同一的CDR1序列、与SEQIDNO:332的氨基酸序列同一的CDR2序列以及与SEQIDNO:333的氨基酸序列同一的CDR3序列。


95.一种抗原结合位点,所述抗原结合位点包含根据权利要求31或32所述的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以及包含与SEQIDNO:277至少90%同一的氨基酸序列的抗体轻链可变结构域。


96.根据权利要求95所述的抗原结合位点,其中所述轻链可变结构域包括与SEQIDNO:337的氨基酸序列同一的CDR1序列、与SEQIDNO:338的氨基酸序列同一的CDR2序列以及与SEQIDNO:339的氨基酸序列同一的CDR3序列。


97.一种抗原结合位点,所述抗原结合位点包含根据权利要求33或34所述的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以及包含与SEQIDNO:279至少90%同一的氨基酸序列的抗体轻链可变结构域。


98.根据权利要求97所述的抗原结合位点,其中所述轻链可变结构域包括与SEQIDNO:343的氨基酸序列同一的CDR1序列、与SEQIDNO:344的氨基酸序列同一的CDR2序列以及与SEQIDNO:345的氨基酸序列同一的CDR3序列。


99.一种抗原结合位点,所述抗原结合位点包含根据权利要求35或36所述的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以及包含与SEQIDNO:281至少90%同一的氨基酸序列的抗体轻链可变结构域。


100.根据权利要求99所述的抗原结合位点,其中所述轻链可变结构域包括与SEQIDNO:349的氨基酸序列同一的CDR1序列、与SEQIDNO:350的氨基酸序列同一的CDR2序列以及与SEQIDNO:351的氨基酸序列同一的CDR3序列。


101.一种抗原结合位点,所述抗原结合位点包含根据权利要求37或38所述的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以及包含与SEQIDNO:283至少90%同一的氨基酸序列的抗体轻链可变结构域。


102.根据权利要求101所述的抗原结合位点,其中所述轻链可变结构域包括与SEQIDNO:355的氨基酸序列同一的CDR1序列、与SEQIDNO:356的氨基酸序列同一的CDR2序列以及与SEQIDNO:357的氨基酸序列同一的CDR3序列。


103.一种抗原结合位点,所述抗原结合位点包含根据权利要求39或40所述的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以及包含与SEQIDNO:285至少90%同一的氨基酸序列的抗体轻链可变结构域。


104.根据权利要求103所述的抗原结合位点,其中所述轻链可变结构域包括与SEQIDNO:361的氨基酸序列同一的CDR1序列、与SEQIDNO:362的氨基酸序列同一的CDR2序列以及与SEQIDNO:363的氨基酸序列同一的CDR3序列。


105.一种抗原结合位点,所述抗原结合位点包含根据权利要求41或42所述的抗体重链可变结构域,以及包含与SEQIDNO:287至少90%同一的氨基酸序列的抗体轻链可变结构域。


106.根据权利要求105所述的抗原结合位点,其中所述轻链可变结构域包括与SEQIDNO:367的氨基酸序列同一的CDR...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格雷戈里·P·张安·F·张阿斯亚·格林伯格杜鲁弗·金·塞西威廉·哈尼比昂卡·普林茨
申请(专利权)人:蜻蜓治疗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美国;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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