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携式一体化UAV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23292970 阅读:24 留言:0更新日期:2020-02-08 22:05
UAV被配置为具有带有狭窄主体的中央主体(110、410、510、610、710、910、1010、1110、1210、1310、1410、1510),并且设置有一个或多个推进单元(420)。在一些情况下,两个推进单元(420)被支撑在中央主体(110、410、510、610、710、910、1010、1110、1210、1310、1410、1510)的末端处。在一些实施例中,延伸部(650、750)被添加或者在便携式UAV周围移动以获得增加的功能性。延伸部(650、750)包括各种类型的降落架和支撑件、保护装备和/或支撑附加推进单元(420)的臂(1550)。UAV可以具有小的占位面积和减小的风阻。

Portable integrated UAV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便携式一体化UAV
技术介绍
无人飞行器(UAV)用于空中摄影。通常,UAV具有四旋翼机型式,具有四个电机和旋翼叶片组。四旋翼机UAV的体积通常相当大,以支撑电机。当四旋翼机的大小减小时,这可能以力效率为代价,这会迅速耗尽电池并且不允许长时间的飞行。此外,当在空中飞行时,传统的四旋翼机可能使本体向前倾斜,产生翼型的反向,从而导致风压向下。这导致阻力增加,这需要来自电机的更大的力来抵消阻力。这减少了电池寿命。
技术实现思路
存在对既便携又提供稳定的飞行的无人飞行器(UAV)的需求。还存在对减小阻力并提供延长的电池寿命从而在给定电池电量的情况下允许更长的飞行的UAV的需求。此外,存在对适合进行空中摄影和手动摄影(诸如自拍)的UAV的需求。提供了用于改进便携式UAV的飞行的系统和方法。UAV可以被配置为具有其横向尺寸基本上小于竖向尺寸的中央主体,并且可以设置一个或多个推进单元。在一些情况下,两个推进单元可以被支撑在狭窄的中央主体的末端处。UAV可以具有小的占位面积和减小的风阻。在一些实施例中,部件可以被添加或者在便携式UAV周围移动以获得增加的功能性。UAV可以用于空中摄影和基于陆地的摄影。本专利技术的各方面涉及一种无人飞行器(UAV),所述无人飞行器包括:中央主体,其横向尺寸基本上小于竖向尺寸;以及由所述中央主体支撑的一个或多个推进单元,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推进单元包括旋翼叶片,所述旋翼叶片被配置为转动以产生用于所述UAV的升力。此外,本专利技术的各方面可以涉及一种用于提供无人飞行器(UAV)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提供中央主体,所述中央主体的横向尺寸基本上小于竖向尺寸;以及由所述中央主体支撑一个或多个推进单元,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推进单元包括旋翼叶片,所述旋翼叶片被配置为转动以产生用于所述UAV的升力。本专利技术的附加方面可以涉及一种用于无人飞行器(UAV)的套件,所述套件包括:中央主体,其横向尺寸基本上小于竖向尺寸;一个或多个推进单元,其被配置为由所述中央主体支撑,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推进单元包括旋翼叶片,所述旋翼叶片被配置为转动以产生用于所述UAV的升力;以及用于所述UAV的组装或操作的指示。本专利技术的各方面还可以包括一种无人飞行器(UAV),所述无人飞行器包括:中央主体,其具有沿着所述中央主体的长度延伸的纵向轴线,其中,所述长度大于或等于所述中央主体的宽度;以及至少两个推进单元,其沿着所述纵向轴线被支撑在所述中央主体的末端处,其中,所述推进单元包括旋翼叶片,所述旋翼叶片被配置为转动以产生用于所述UAV的升力。根据本专利技术的其他方面,可以提供一种用于提供无人飞行器(UAV)的方法。所述方法可以包括:提供中央主体,所述中央主体具有沿着所述中央主体的长度延伸的纵向轴线,其中,所述长度大于或等于所述中央主体的宽度;以及沿着所述纵向轴线将至少两个推进单元支撑在所述中央主体的末端处,其中,所述推进单元包括旋翼叶片,所述旋翼叶片被配置为转动以产生用于所述UAV的升力。此外,本专利技术的各方面可以涉及一种用于无人飞行器(UAV)的套件,所述套件包括:中央主体,其具有沿着所述中央主体的长度延伸的纵向轴线,其中,所述长度大于或等于所述中央主体的宽度;至少两个推进单元,其被配置为沿着所述纵向轴线被支撑在所述中央主体的末端处,其中,所述推进单元包括旋翼叶片,所述旋翼叶片被配置为转动以产生用于所述UAV的升力;以及用于所述UAV的组装或操作的指示。根据本专利技术的附加方面,一种无人飞行器(UAV)可以包括:中央主体;以及由所述中央主体支撑的一个或多个推进单元,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推进单元包括旋翼叶片,所述旋翼叶片被配置为转动以产生用于所述UAV的升力;以及图像捕获装置,其中,所述旋翼叶片在第一飞行模式期间位于所述图像捕获装置上方,并且所述旋翼叶片在第二飞行模式期间位于所述图像捕获装置下方,其中,通过调整所述一个或多个推进单元相对于所述中央主体的定向来实现所述第一飞行模式和所述第二飞行模式之间的过渡。本专利技术的各方面可以涉及一种用于提供无人飞行器(UAV)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提供中央主体;由所述中央主体支撑一个或多个推进单元,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推进单元包括旋翼叶片,所述旋翼叶片被配置为转动以产生用于所述UAV的升力;提供图像捕获装置,其中,所述旋翼叶片在第一飞行模式期间位于所述图像捕获装置上方,并且所述旋翼叶片在第二飞行模式期间位于所述图像捕获装置下方,其中,通过调整所述一个或多个推进单元相对于所述中央主体的定向来实现所述第一飞行模式和所述第二飞行模式之间的过渡。本专利技术的其他方面可以涉及一种用于无人飞行器(UAV)的套件,所述套件包括:中央主体;一个或多个推进单元,其被配置为由所述中央主体支撑,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推进单元包括旋翼叶片,所述旋翼叶片被配置为转动以产生用于所述UAV的升力;图像捕获装置,其中,所述旋翼叶片被配置为在第一飞行模式期间位于所述图像捕获装置上方,并且所述旋翼叶片被配置为在第二飞行模式期间位于所述图像捕获装置下方,其中,通过调整所述一个或多个推进单元相对于所述中央主体的定向来实现所述第一飞行模式和所述第二飞行模式之间的过渡;以及用于所述UAV的组装或操作的指示。另外,本专利技术的各方面可以提供一种无人飞行器(UAV),所述无人飞行器包括:中央主体;由所述中央主体支撑的一个或多个推进单元,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推进单元包括旋翼叶片,所述旋翼叶片被配置为转动以产生用于所述UAV的升力;以及延伸部,其能够从所述中央主体的多个部分附接和拆卸。根据本专利技术的各方面,可以提供一种用于提供无人飞行器(UAV)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提供中央主体;所述中央主体沿着所述纵向轴线支撑一个或多个推进单元,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推进单元包括旋翼叶片,所述旋翼叶片被配置为转动以产生用于所述UAV的升力;以及提供延伸部,所述延伸部能够从所述中央主体的多个部分附接和拆卸。此外,本专利技术的各方面可以涉及一种用于无人飞行器(UAV)的套件,所述套件包括:中央主体;一个或多个推进单元,其被配置为由所述中央主体支撑,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推进单元包括旋翼叶片,所述旋翼叶片被配置为转动以产生用于所述UAV的升力;延伸部,所述延伸部能够从所述中央主体的多个部分附接和拆卸;以及用于所述UAV的组装或操作的指示。根据本专利技术的其他方面,一种无人飞行器(UAV)可以包括:中央主体,其具有沿着所述中央主体的长度延伸的纵向轴线;一个或多个推进单元,其中,所述推进单元包括旋翼叶片,所述旋翼叶片被配置为转动以产生用于所述UAV的升力;一个或多个翼型,其被配置为沿着所述纵向轴线可拆卸地联接到所述中央主体。本专利技术的各方面还可以涉及一种用于提供无人飞行器(UAV)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提供中央主体,所述中央主体具有沿着所述中央主体的长度延伸的纵向轴线;由所述中央主体支撑一个或多个推进单元,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推进单元包括旋翼叶片,所述旋翼叶片被配置为转动以产生用于所述UAV的升力;提供一个或多个翼型,所述一个或多个翼型被配置为沿着所述纵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1.一种无人飞行器(UAV),包括:/n中央主体,其横向尺寸基本上小于竖向尺寸;以及/n由所述中央主体支撑的一个或多个推进单元,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推进单元包括旋翼叶片,所述旋翼叶片被配置为转动以产生用于所述无人飞行器的升力。/n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1.一种无人飞行器(UAV),包括:
中央主体,其横向尺寸基本上小于竖向尺寸;以及
由所述中央主体支撑的一个或多个推进单元,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推进单元包括旋翼叶片,所述旋翼叶片被配置为转动以产生用于所述无人飞行器的升力。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飞行器,其中,所述横向尺寸是所述中央主体的宽度w,所述竖向尺寸是所述中央主体的高度h,并且h∶w的比率大于或等于2∶1。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无人飞行器,其中,所述中央主体还具有所述中央主体的长度l,并且l∶w的比率大于或等于2∶1。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无人飞行器,其中,所述中央主体的宽度的大小设置为足够小,以减小由所述旋翼叶片产生的向下气流的阻碍。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飞行器,其中,所述横向尺寸小于3cm。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飞行器,还包括由所述中央主体支撑的图像捕获装置,并且其中,所述中央主体具有便携式且符合人体工程学的形状以允许手持成像。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无人飞行器,其中,所述图像捕获装置由所述中央主体借助于承载件进行支撑,所述承载件允许所述图像捕获装置相对于所述中央主体围绕一个或多个轴线转动。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飞行器,其中,所述横向尺寸的尺寸设置为足够小,以允许所述无人飞行器从用户的手中着陆或起飞,同时允许用户的手抓握所述中央主体的相反两侧。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飞行器,其中,所述竖向尺寸的尺寸设置为足够大,以在用户的手抓握所述中央主体的相反两侧时允许所述无人飞行器从所述用户的手中着陆或起飞,其中所述用户的手不与所述旋翼叶片接触。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飞行器,其中,所述中央主体被成形为在飞行方向上提供小于预定阈值的空气阻力。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飞行器,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推进单元被直接支撑在所述中央主体上,而不使用远离所述中央主体延伸的臂。


12.一种用于提供无人飞行器(UAV)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提供中央主体,所述中央主体的横向尺寸基本上小于竖向尺寸;以及
由所述中央主体支撑一个或多个推进单元,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推进单元包括旋翼叶片,所述旋翼叶片被配置为转动以产生用于所述无人飞行器的升力。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横向尺寸是所述中央主体的宽度w,所述竖向尺寸是所述中央主体的高度h,并且h∶w的比率大于或等于2∶1。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中央主体还具有所述中央主体的长度l,并且l∶w的比率大于或等于2∶1。


15.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中央主体的宽度的大小设置为足够小,以减小由所述旋翼叶片产生的向下气流的阻碍。


16.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横向尺寸小于3cm。


17.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还包括提供由所述中央主体支撑的图像捕获装置,并且其中,所述中央主体具有便携式且符合人体工程学的形状以允许手持成像。


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图像捕获装置由所述中央主体借助于承载件进行支撑,所述承载件允许所述图像捕获装置相对于所述中央主体围绕一个或多个轴线转动。


19.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横向尺寸的尺寸设置为足够小,以允许所述无人飞行器从用户的手中着陆或起飞,同时允许用户的手抓握所述中央主体的相反两侧。


20.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竖向尺寸的尺寸设置为足够大,以在用户的手抓握所述中央主体的相反两侧时允许所述无人飞行器从所述用户的手中着陆或起飞,其中所述用户的手不与所述旋翼叶片接触。


21.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中央主体被成形为在飞行方向上提供小于预定阈值的空气阻力。


22.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推进单元被直接支撑在所述中央主体上,而不使用远离所述中央主体延伸的臂。


23.一种用于无人飞行器(UAV)的套件,包括:
中央主体,其横向尺寸基本上小于竖向尺寸;
一个或多个推进单元,其被配置为由所述中央主体支撑,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推进单元包括旋翼叶片,所述旋翼叶片被配置为转动以产生用于所述无人飞行器的升力;以及
用于所述无人飞行器的组装或操作的指示。


24.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套件,其中,所述横向尺寸是所述中央主体的宽度w,所述竖向尺寸是所述中央主体的高度h,并且h∶w的比率大于或等于2∶1。


25.根据权利要求24所述的套件,其中,所述中央主体还具有所述中央主体的长度l,并且l∶w的比率大于或等于2∶1。


26.根据权利要求24所述的套件,其中,所述中央主体的宽度的大小设置为足够小,以减小由所述旋翼叶片产生的向下气流的阻碍。


27.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套件,其中,所述横向尺寸小于3cm。


28.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套件,还包括由所述中央主体支撑的图像捕获装置,并且其中,所述中央主体具有便携式且符合人体工程学的形状以允许手持成像。


29.根据权利要求28所述的套件,其中,所述图像捕获装置由所述中央主体借助于承载件进行支撑,所述承载件允许所述图像捕获装置相对于所述中央主体围绕一个或多个轴线转动。


30.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套件,其中,所述横向尺寸的尺寸设置为足够小,以允许所述无人飞行器从用户的手上着陆或起飞,同时允许用户的手抓握所述中央主体的相反两侧。


31.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套件,其中,所述竖向尺寸的尺寸设置为足够大,以在用户的手抓握所述中央主体的相反两侧时允许所述无人飞行器从所述用户的手中着陆或起飞,其中所述用户的手不与所述旋翼叶片接触。


32.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套件,其中,所述中央主体被成形为在飞行方向上提供小于预定阈值的空气阻力。


33.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套件,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推进单元被直接支撑在所述中央主体上,而不使用远离所述中央主体延伸的臂。


34.一种无人飞行器(UAV),包括:
中央主体,其具有沿着所述中央主体的长度延伸的纵向轴线,其中,所述长度大于或等于所述中央主体的宽度;以及
至少两个推进单元,其沿着所述纵向轴线被支撑在所述中央主体的末端处,其中,所述推进单元包括旋翼叶片,所述旋翼叶片被配置为转动以产生用于所述无人飞行器的升力。


35.根据权利要求34所述的无人飞行器,其中,所述中央主体的宽度的大小设置为足够小,以减小由所述旋翼叶片产生的向下气流的阻碍。


36.根据权利要求34所述的无人飞行器,其中,一个或多个推进单元被支撑在所述中央主体上,而不使用从所述中央主体延伸的臂。


37.根据权利要求34所述的无人飞行器,其中,所述旋翼叶片是可折叠的。


38.根据权利要求37所述的无人飞行器,其中,所述旋翼叶片在所述无人飞行器不被使用时被折叠成紧凑构造,并且在所述无人飞行器的飞行期间呈伸展构造。


39.根据权利要求37所述的无人飞行器,其中,所述可折叠旋翼叶片被配置为当所述旋翼叶片开始移动时由于离心力而打开。


40.根据权利要求34所述的无人飞行器,其中,所述至少两个推进单元中的第一推进单元的旋翼叶片的范围不与所述至少两个推进单元中的第二推进单元的旋翼叶片的范围重叠。


41.根据权利要求34所述的无人飞行器,其中,所述至少两个推进单元中的第一推进单元的旋翼叶片的范围确实与所述至少两个推进单元中的第二推进单元的旋翼叶片的范围重叠。


42.根据权利要求41所述的无人飞行器,其中,控制所述第一推进单元的旋翼叶片和所述第二推进单元的旋翼叶片的转动,使得它们不相互碰撞。


43.根据权利要求34所述的无人飞行器,还包括一个或多个致动器,所述一个或多个致动器被配置为调整所述推进单元中的至少一个推进单元相对于所述中央主体的定向。


44.根据权利要求43所述的无人飞行器,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致动器是一个或多个伺服电机。


45.根据权利要求43所述的无人飞行器,其中,所述至少一个推进单元被配置为围绕沿着所述中央主体的长度延伸的纵向轴线转动。


46.根据权利要求43所述的无人飞行器,其中,所述至少一个推进单元能够围绕两个正交轴线转动。


47.根据权利要求43所述的无人飞行器,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旋翼叶片保持彼此平行。


48.根据权利要求43所述的无人飞行器,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旋翼叶片相对于彼此成倾斜角度。


49.根据权利要求43所述的无人飞行器,其中,调整所述至少一个推进单元的定向以抵消外部干扰力。


50.根据权利要求43所述的无人飞行器,其中,所述至少一个推进单元被定向成使所述中央主体倾斜,以利用从风产生的升力。


51.根据权利要求34所述的无人飞行器,还包括一个或多个致动器,所述一个或多个致动器被配置为使所述推进单元中的至少一个推进单元相对于所述中央主体以平移方式移动。


52.根据权利要求51所述的无人飞行器,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致动器是一个或多个伺服电机。


53.根据权利要求34所述的无人飞行器,其中,所述至少两个推进单元中的第一推进单元的旋翼叶片的转动速度独立于所述至少两个推进单元中的第二推进单元的旋翼叶片的转动速度。


54.一种用于提供无人飞行器(UAV)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提供中央主体,所述中央主体具有沿着所述中央主体的长度延伸的纵向轴线,其中,所述长度大于或等于所述中央主体的宽度;以及
沿着所述纵向轴线将至少两个推进单元支撑在所述中央主体的末端处,其中,所述推进单元包括旋翼叶片,所述旋翼叶片被配置为转动以产生用于所述无人飞行器的升力。


55.根据权利要求5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中央主体的宽度的大小设置为足够小,以减小由所述旋翼叶片产生的向下气流的阻碍。


56.根据权利要求54所述的方法,其中,一个或多个推进单元被支撑在所述中央主体上,而不使用从所述中央主体延伸的臂。


57.根据权利要求5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旋翼叶片是可折叠的。


58.根据权利要求5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旋翼叶片在所述无人飞行器不被使用时被折叠成紧凑构造,并且在所述无人飞行器的飞行期间呈伸展构造。


59.根据权利要求5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可折叠旋翼叶片被配置为当所述旋翼叶片开始移动时由于离心力而打开。


60.根据权利要求5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至少两个推进单元中的第一推进单元的旋翼叶片的范围不与所述至少两个推进单元中的第二推进单元的旋翼叶片的范围重叠。


61.根据权利要求5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至少两个推进单元中的第一推进单元的旋翼叶片的范围确实与所述至少两个推进单元中的第二推进单元的旋翼叶片的范围重叠。


62.根据权利要求61所述的方法,其中,控制所述第一推进单元的旋翼叶片和所述第二推进单元的旋翼叶片的转动,使得它们不相互碰撞。


63.根据权利要求54所述的方法,还包括提供一个或多个致动器,所述一个或多个致动器被配置为调整所述推进单元中的至少一个推进单元相对于所述中央主体的定向。


64.根据权利要求6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致动器是一个或多个伺服电机。


65.根据权利要求6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至少一个推进单元被配置为围绕沿着所述中央主体的长度延伸的纵向轴线转动。


66.根据权利要求6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至少一个推进单元能够围绕两个正交轴线转动。


67.根据权利要求6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旋翼叶片保持彼此平行。


68.根据权利要求6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旋翼叶片相对于彼此成倾斜角度。


69.根据权利要求63所述的方法,其中,调整所述至少一个推进单元的定向以抵消外部干扰力。


70.根据权利要求6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至少一个推进单元被定向成使所述中央主体倾斜,以利用从风产生的升力。


71.根据权利要求54所述的方法,还包括提供一个或多个致动器,所述一个或多个致动器被配置为使所述推进单元中的至少一个推进单元相对于所述中央主体以平移方式移动。


72.根据权利要求7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致动器是一个或多个伺服电机。


73.根据权利要求5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至少两个推进单元中的第一推进单元的旋翼叶片的转动速度独立于所述至少两个推进单元中的第二推进单元的旋翼叶片的转动速度。


74.一种用于无人飞行器(UAV)的套件,包括:
中央主体,其具有沿着所述中央主体的长度延伸的纵向轴线,其中,所述长度大于或等于所述中央主体的宽度;
至少两个推进单元,其被配置为沿着所述纵向轴线被支撑在所述中央主体的末端处,其中,所述推进单元包括旋翼叶片,所述旋翼叶片被配置为转动以产生用于所述无人飞行器的升力;以及
用于所述无人飞行器的组装或操作的指示。


75.根据权利要求74所述的套件,其中,所述中央主体的宽度的大小设置为足够小,以减小由所述旋翼叶片产生的向下气流的阻碍。


76.根据权利要求74所述的套件,其中,一个或多个推进单元被支撑在所述中央主体上,而不使用从所述中央主体延伸的臂。


77.根据权利要求74所述的套件,其中,所述旋翼叶片是可折叠的。


78.根据权利要求77所述的套件,其中,所述旋翼叶片在所述无人飞行器不被使用时被折叠成紧凑构造,并且在所述无人飞行器的飞行期间呈伸展构造。


79.根据权利要求77所述的套件,其中,所述可折叠旋翼叶片被配置为当所述旋翼叶片开始移动时由于离心力而打开。


80.根据权利要求74所述的套件,其中,所述至少两个推进单元中的第一推进单元的旋翼叶片的范围不与所述至少两个推进单元中的第二推进单元的旋翼叶片的范围重叠。


81.根据权利要求74所述的套件,其中,所述至少两个推进单元中的第一推进单元的旋翼叶片的范围确实与所述至少两个推进单元中的第二推进单元的旋翼叶片的范围重叠。


82.根据权利要求81所述的套件,其中,控制所述第一推进单元的旋翼叶片和所述第二推进单元的旋翼叶片的转动,使得它们不相互碰撞。


83.根据权利要求74所述的套件,还包括一个或多个致动器,所述一个或多个致动器被配置为调整所述推进单元中的至少一个推进单元相对于所述中央主体的定向。


84.根据权利要求83所述的套件,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致动器是一个或多个伺服电机。


85.根据权利要求83所述的套件,其中,所述至少一个推进单元被配置为围绕沿着所述中央主体的长度延伸的纵向轴线转动。


86.根据权利要求83所述的套件,其中,所述至少一个推进单元能够围绕两个正交轴线转动。


87.根据权利要求83所述的套件,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旋翼叶片保持彼此平行。


88.根据权利要求83所述的套件,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旋翼叶片相对于彼此成倾斜角度。


89.根据权利要求83所述的套件,其中,调整所述至少一个推进单元的定向以抵消外部干扰力。


90.根据权利要求83所述的套件,其中,所述至少一个推进单元被定向成使所述中央主体倾斜,以利用从风产生的升力。


91.根据权利要求74所述的套件,还包括一个或多个致动器,所述一个或多个致动器被配置为使所述推进单元中的至少一个推进单元相对于所述中央主体以平移方式移动。


92.根据权利要求91所述的套件,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致动器是一个或多个伺服电机。


93.根据权利要求74所述的套件,其中,所述至少两个推进单元中的第一推进单元的旋翼叶片的转动速度独立于所述至少两个推进单元中的第二推进单元的旋翼叶片的转动速度。


94.一种无人飞行器(UAV),包括:
中央主体;以及
由所述中央主体支撑的一个或多个推进单元,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推进单元包括旋翼叶片,所述旋翼叶片被配置为转动以产生用于所述无人飞行器的升力;以及
图像捕获装置,其中,所述旋翼叶片在第一飞行模式期间位于所述图像捕获装置上方,并且所述旋翼叶片在第二飞行模式期间位于所述图像捕获装置下方,其中,通过调整所述一个或多个推进单元相对于所述中央主体的定向来实现所述第一飞行模式和所述第二飞行模式之间的过渡。


95.根据权利要求94所述的无人飞行器,其中,所述第一飞行模式是向下空中摄影飞行模式,所述第二飞行模式是向上空中摄影飞行模式,并且其中,所述中央主体的定向在所述向下空中摄影飞行模式和所述向上空中摄影飞行模式之间翻转。


96.根据权利要求94所述的无人飞行器,其中,在所述无人飞行器的飞行期间借助于一个或多个致动器来调整所述一个或多个推进单元的定向。


97.根据权利要求94所述的无人飞行器,其中,所述旋翼叶片能够从所述无人飞行器拆卸。


98.根据权利要求97所述的无人飞行器,其中,所述旋翼叶片能够与具有不同物理参数的其他类型的旋翼叶片互换。


99.根据权利要求94所述的无人飞行器,其中,所述无人飞行器在第一飞行模式期间以正面朝上构造飞行,并且在第二飞行模式期间以倒置构造飞行。


100.根据权利要求94所述的无人飞行器,其中,其他类型的旋翼叶片被配置为允许所述无人飞行器的倒置飞行。


101.根据权利要求94所述的无人飞行器,其中,所述旋翼叶片位于所述中央主体的上方和下方。


102.一种用于提供无人飞行器(UAV)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提供中央主体;
由所述中央主体支撑一个或多个推进单元,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推进单元包括旋翼叶片,所述旋翼叶片被配置为转动以产生用于所述无人飞行器的升力;以及
提供图像捕获装置,其中,所述旋翼叶片在第一飞行模式期间位于所述图像捕获装置上方,并且所述旋翼叶片在第二飞行模式期间位于所述图像捕获装置下方,其中,通过调整所述一个或多个推进单元相对于所述中央主体的定向来实现所述第一飞行模式和所述第二飞行模式之间的过渡。


103.根据权利要求10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飞行模式是向下空中摄影飞行模式,所述第二飞行模式是向上空中摄影飞行模式,并且其中,所述中央主体的定向在所述向下空中摄影飞行模式和所述向上空中摄影飞行模式之间翻转。


104.根据权利要求102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无人飞行器的飞行期间借助于一个或多个致动器来调整所述一个或多个推进单元的定向。


105.根据权利要求10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旋翼叶片能够从所述无人飞行器拆卸。


106.根据权利要求10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旋翼叶片能够与具有不同物理参数的其他类型的旋翼叶片互换。


107.根据权利要求10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无人飞行器在第一飞行模式期间以正面朝上构造飞行,并且在第二飞行模式期间以倒置构造飞行。


108.根据权利要求102所述的方法,其中,其他类型的旋翼叶片被配置为允许所述无人飞行器的倒置飞行。


109.根据权利要求10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旋翼叶片位于所述中央主体的上方和下方。


110.一种用于无人飞行器(UAV)的套件,包括:
中央主体;
一个或多个推进单元,其被配置为由所述中央主体支撑,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推进单元包括旋翼叶片,所述旋翼叶片被配置为转动以产生用于所述无人飞行器的升力;
图像捕获装置,其中,所述旋翼叶片被配置为在第一飞行模式期间位于所述图像捕获装置上方,并且所述旋翼叶片被配置为在第二飞行模式期间位于所述图像捕获装置下方,其中,通过调整所述一个或多个推进单元相对于所述中央主体的定向来实现所述第一飞行模式和所述第二飞行模式之间的过渡;以及
用于所述无人飞行器的组装或操作的指示。


111.根据权利要求110所述的套件,其中,所述第一飞行模式是向下空中摄影飞行模式,所述第二飞行模式是向上空中摄影飞行模式,并且其中,所述中央主体的定向在所述向下空中摄影飞行模式和所述向上空中摄影飞行模式之间翻转。


112.根据权利要求110所述的套件,其中,在所述无人飞行器的飞行期间借助于一个或多个致动器来调整所述一个或多个推进单元的定向。


113.根据权利要求110所述的套件,其中,所述旋翼叶片能够从所述无人飞行器拆卸。


114.根据权利要求113所述的套件,其中,所述旋翼叶片能够与具有不同物理参数的其他类型的旋翼叶片互换。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邓雨眠赵涛
申请(专利权)人: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广东;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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