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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共享交通工具停放管理系统技术方案

技术编号:21660627 阅读:43 留言:0更新日期:2019-07-20 06:07
本发明专利技术涉及共享经济领域,公开了一种共享交通工具停放管理系统,为规范化城市管理,杜绝共享交通工具的乱停乱放,和共享交通工具的系统化回收和投放,提供了有效的管理方法。本发明专利技术包括停车位,停车桩和监控系统。用户将共享交通工具停放在停车位,发送停放请求。监控系统核实用户和共享交通工具的情况,核实停放点空余车位情况,核实车辆停放位置,接受停放请求。用户关闭车锁。监控系统发送完成停车手续的信息给用户和共享交通工具运营单位。监控系统更新停放点可用交通工具和空余车位信息。本发明专利技术适用于共享自行车,共享电动自行车,共享摩托车,共享小汽车等共享交通工具的停放管理。

A Shared Vehicle Parking Management System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一种共享交通工具停放管理系统
本专利技术涉及共享经济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共享交通工具停放管理系统。
技术介绍
虽然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共享经济模式(特别是共享单车)得到了越来越多的民众认可。由于缺乏有效的管理系统,共享交通工具的停放,一直是共享交通工具投资运营单位,以及政府市政管理部门比较头痛的问题。无序停放的交通工具,不但妨碍市民出行,影响城市的整体市容市貌,而且,共享交通工具投资运营单位还得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整理和回收乱停乱放的共享交通工具。同时,由于不能在线掌握共享交通工具的使用情况,共享交通工具的投资运营单位难以做到将一定数量的共享交通工具,准确地投放到合适的地点,以期增加共享交通工具的使用频率,扩大投资收益。
技术实现思路
本专利技术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为共享交通工具(共享自行车,共享电动自行车,共享摩托车,共享小汽车等)提供一种有效的停放管理系统。为解决上述问题,本专利技术的技术方案是:共享交通工具的停放管理系统由停放点,停车桩,以及监控系统组成。停放点由政府统一规划。共享交通工具的投资运营单位,通过政府相关部门获得停放点的使用权。不同共享交通工具的投资运营单位,可以分享停放点的使用权。停放点地面上画有停车位,一个停车位停放一辆交通工具,一个停放点有多个停车位。停放点设置有停车感应装置,能够感应各停车位交通工具的停放位置。不设置停车感应装置的停放点,安装有摄像头。摄像头可以安装在停车桩上。停车桩在停放点旁边,标示有停放点的编号,位置和二维码。监控系统采用可编程逻辑控制器(PLC),与共享交通工具投资运营单位的控制中心、用户的联络工具(如手机)以及停车感应装置或摄像头进行通讯连接。监控系统储存有各停放点的编号,位置,二维码,以及停放点可停放交通工具的数量信息。监控系统能够向共享交通工具的控制中心和用户,提供停放点可用交通工具数量和空余停车位数量的信息。用户希望停用租赁的共享交通工具,在找不到停放点或停放点没有空余停车位时,可以使用其联络工具,连接监控系统或共享交通工具的控制中心,寻找就近有空余停车位的停放点。到达停放点后,用户将交通工具停放在停车位,使用其联络工具扫描停车桩上的二维码,向监控系统发出停放请求。监控系统连接共享交通工具控制中心,核实用户和请求停放的交通工具之相关信息;核实停放点是否有空余停车位;通过停车感应装置或摄像头,设别交通工具是否正确停放,然后发出接受停放请求的信号。用户关闭车锁。共享交通工具控制中心收到闭锁的信号后,将车锁关闭的信息,传送给监控系统。监控系统再次设别交通工具是否正确停放;然后将用户完成停放手续的信息,发送给共享交通工具控制中心和用户。监控系统更新该停放点空余停车位和可用交通工具的数量信息;并将更新后的停放点空余停车位和可用交通工具数量信息,传送给共享交通工具控制中心。共享交通工具控制中心,以收到用户完成停放手续信息为依据,计算用户租赁共享交通工具的时间和费用。如果监控系统拒绝停放,停放请求者需将交通工具从停车位移走。如果监控系统要求重新停放,用户须重新停放交通工具,并重新发送停放请求。结合停车感应装置或停车桩,可以在停车位加装固定支架,防止交通工具倾覆,保持停放点和共享交通工具整齐,美观。进一步的,本专利技术之监控系统可以与共享交通工具的车锁进行通讯连接。用户关闭车锁,监控系统在收到闭锁的信号后,确认用户完成关闭车锁的流程。监控系统将车锁关闭的信息,传送给共享交通工具控制中心。本专利技术与共享交通工具控制中心联动,能够实现停放点共享交通工具的防盗报警功能:在停车感应装置被解除或摄像头识别共享交通工具离开停车位时,如果没有收到共享交通工具控制中心的开锁信息,监控系统向共享交通工具控制中心报警。如果设置有就地声音报警装置,监控系统指令就地声音报警装置发出声音报警。共享交通工具控制中心,可以使用其控制中心的相关系统,实现本专利技术监控系统的功能。更进一步的,本专利技术有三个基本技术方案:“停车感应装置技术方案”,“摄像头技术方案”和“简易技术方案”。“停车感应装置技术方案”的特征是:停放点设置有停车感应装置。停车感应装置可以采用机械或电气接触式感应,或红外线感应。用户将交通工具正确地停放在停车位,能够触发停车感应装置。停车感应装置将感应信息传送给监控系统。监控系统以收到停车感应装置的感应信息为依据,确认交通工具的停放位置正确。用户扫描停车桩上的二维码和交通工具的二维码,向监控系统发出停放请求。“摄像头技术方案”的特征是:停放点设置有摄像头。用户将交通工具正确地停放在停车位,摄像头能够扫描到交通工具的二维码。摄像头将交通工具的二维码信息传送给监控系统。监控系统以收到摄像头传送的交通工具之二维码信息为依据,确认交通工具的停放位置正确。摄像头扫描共享交通工具的二维码,自动识别交通工具;用户扫描停车桩上的二维码,向监控系统发出停放请求。“简易技术方案”的特征是:不设置停车感应装置或摄像头。该方案适用于停车位较少的停放点。用户扫描停车桩上的二维码和交通工具的二维码,向监控系统发出停放请求。监控系统不能识别用户是否将共享交通工具正确地停放在停车位,但要求用户在监控系统接受停放请求后设定的时间内,关闭车锁;否则,监控系统将视为用户停车失败,用户须重新停放,并重新发送停放请求。本专利技术归纳起来,具有以下有益效果:一、本专利技术技术评估1.本专利技术技术方案简单、可行。二、本专利技术经济评估1.本专利技术设施简单,不会大幅增加投资或运营费用。2.采用本专利技术,共享交通工具投资运营单位能够有效地管理共享交通工具的停放,回收和投放,降低人力和物力成本,增加共享交通工具的使用频率,扩大投资收益。三、本专利技术环保评估1.本专利技术无环保危害。四、本专利技术社会效益评估1.采用本专利技术,市民能够掌握停放点、停放点可用交通工具数量和停放点空余停车位的数量,方便出行。2.采用本专利技术,共享交通工具投资运营单位可以有效地管理共享交通工具的停放,杜绝共享交通工具的乱停乱放,提升共享交通工具在市民中的形象。3.采用本专利技术,能够提升城市的整体市容市貌。具体实施方式实施例1基于“停车感应装置技术方案”,本专利技术实施例1按以下方式实施:到达停放点后,用户将交通工具正确地停放在停车位上,使用其联络工具扫描停车桩上的二维码和交通工具的二维码,向监控系统发出停放请求。监控系统连接共享交通工具控制中心,核实请求者和请求停放的交通工具之相关信息;核实停放点是否有空余停车位;通过停车感应装置,识别交通工具是否正确停放,然后向用户的联络工具,发出接受停放请求的信息。用户关闭车锁。共享交通工具控制中心收到闭锁的信号后,将车锁关闭的信息,传送给监控系统。监控系统再次识别交通工具是否正确停放;然后将用户完成停放手续的信息,发送给共享交通工具控制中心和用户。监控系统更新该停放点空余停车位和可用交通工具的数量信息;并将更新后的停放点空余停车位和可用交通工具数量信息,传送给共享交通工具控制中心。共享交通工具控制中心,以收到用户完成停放手续信息为依据,计算用户租赁共享交通工具的时间和费用。如果收到“拒绝停放”的信息,停放请求者需将交通工具从停车位移走。如果收到“要求重新停放”的信息,用户须重新停放,并重新发送停放请求。如果收到“用户完成停放手续”的信息,共享交通工具控制中心可以应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1.一种共享交通工具停放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停放点,停车桩和监控系统。停放点由政府统一规划。共享交通工具的投资运营单位,通过政府相关部门获得停放点的使用权。不同共享交通工具的投资运营单位,可以分享停放点的使用权。停放点地面上画有停车位,一个停车位停放一辆交通工具,一个停放点有多个停车位。停放点设置有停车感应装置或摄像头。停车桩标示有停放点的编号,位置和二维码。监控系统储存有停放点的编号,位置,二维码,以及停放点可以停放共享交通工具的数量信息。监控系统能够向共享交通工具的控制中心和用户,提供停放点可用交通工具数量和空余停车位数量的信息。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共享交通工具停放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停放点,停车桩和监控系统。停放点由政府统一规划。共享交通工具的投资运营单位,通过政府相关部门获得停放点的使用权。不同共享交通工具的投资运营单位,可以分享停放点的使用权。停放点地面上画有停车位,一个停车位停放一辆交通工具,一个停放点有多个停车位。停放点设置有停车感应装置或摄像头。停车桩标示有停放点的编号,位置和二维码。监控系统储存有停放点的编号,位置,二维码,以及停放点可以停放共享交通工具的数量信息。监控系统能够向共享交通工具的控制中心和用户,提供停放点可用交通工具数量和空余停车位数量的信息。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共享交通工具停放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监控系统采用可编程逻辑控制器(PLC),与共享交通工具的控制中心、用户的联络工具(如手机)以及停车感应装置或摄像头进行通讯连接。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共享交通工具停放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停放点设置有停车感应装置。停车感应装置可以采用机械或电气接触式感应,或红外线感应。用户将交通工具正确地停放在停车位,能够触发停车感应装置。停车感应装置将感应信息传送给监控系统。监控系统以收到停车感应装置的感应信息为依据,确认交通工具的停放位置正确。到达停放点后,用户使用其联络工具扫描停车桩上的二维码和交通工具的二维码,向监控系统发出停放请求。监控系统连接共享交通工具控制中心,核实请求者和请求停放的交通工具之相关信息;核实停放点是否有空余停车位;通过停车感应装置,识别交通工具是否正确停放,然后向用户的联络工具,发出接受停放请求的信息。用户关闭车锁。共享交通工具控制中心收到闭锁的信号后,将车锁关闭的信息,传送给监控系统。监控系统再次识别交通工具是否正确停放;然后将用户完成停放手续的信息,发送给共享交通工具控制中心和用户。监控系统更新该停放点空余停车位和可用交通工具的数量信息;并将更新后的停放点空余停车位和可用交通工具数量信息,传送给共享交通工具控制中心。共享交通工具控制中心,以收到用户完成停放手续信息为依据,计算用户租赁共享交通工具的时间和费用。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共享交通工具停放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监控系统的具体程序流程如下:Sa1:监控系统PLC待命;Sa2:PLC收到停放请求和交通工具的二维码信息,进入Sa3;Sa3:PLC连接共享交通工具控制中心,核实请求者和请求停放的交通工具的信息:如果控制中心确认是,进入Sa6;如果否,进入Sa4;Sa4:PLC向上述联络工具,发送“拒绝停放”的信息,进入Sa5;Sa5:PLC跳转Sa1;Sa6:PLC核实停放点是否有空余停车位:如果是,进入Sa9;如果否,进入Sa7;Sa7:PLC向用户发送“拒绝停放”的信息,进入Sa8;Sa8:PLC跳转Sa1;Sa9:PLC判别是否收到停车感应装置的反馈信号:如果是,进入Sa14;如果否,进入Sa10;Sa10:PLC向用户发送“要求正确停放”的信息,进入Sa11;Sa11:PLC判别在设定的时间内是否收到停车感应装置的反馈信号:如果是,进入Sa14;如果否,进入Sa12;Sa12:PLC向用户发送“要求重新停放”的信息,进入Sa13;Sa13:PLC跳转Sa1;Sa14:PLC向用户发送“接受停放请求”的信息,进入Sa15;Sa15:PLC判别在设定的时间内是否收到共享交通工具控制中心传送的车锁关闭反馈信号:如果是,进入Sa21;如果否,进入Sa16;Sa16:PLC向用户发送“要求关闭车锁”的信息,进入Sa17;Sa17:PLC判别在新设定的时间内是否收到共享交通工具控制中心传送的车锁关闭反馈信号:如果是,进入Sa21;如果否,进入Sa18;Sa18:PLC向用户发送“要求重新停放”的信息,进入Sa19;Sa19:PLC向共享交通工具控制中心发送“用户停放失败”的信息,进入Sa20;Sa20:PLC跳转Sa1;Sa21:PLC判别是否收到停车感应装置的反馈信号:如果是,进入Sa27;如果否,进入Sa22;Sa22:PLC向用户发送“要求正确停放”的信息,进入Sa23;Sa23:PLC判别在设定的时间内是否收到停车感应装置的反馈信号:如果是,进入Sa27;如果否,进入Sa24;Sa24:PLC向用户发送“要求重新停放”的信息,进入Sa25;Sa25:PLC向共享交通工具控制中心发送“用户停放失败”的信息,进入Sa26;Sa26:PLC跳转Sa1;Sa27:PLC向共享交通工具控制中心发送“用户完成停放手续”的信息,进入Sa28;Sa28:PLC向用户发送“用户完成停放手续”的信息,进入Sa29;Sa29:PLC更新停放点空余停车位的数量信息;并将更新后的停放点空余停车位数量信息,传送给共享交通工具控制中心,进入Sa30;Sa30:PLC更新停放点可用交通工具的数量信息;并将更新后的停放点可用交通工具数量信息,传送给共享交通工具控制中心,进入Sa31;Sa31:PLC跳转Sa1。5.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共享交通工具停放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停放点安装摄像头。用户将交通工具正确地停放在停车位,摄像头能够扫描到交通工具的二维码,自动识别交通工具。摄像头将交通工具的二维码信息传送给监控系统。监控系统以收到摄像头传送的交通工具之二维码信息为依据,确认交通工具的停放位置正确。到达停放点后,用户使用其联络工具扫描停车桩上的二维码,向监控系统发出停放请求。监控系统连接共享交通工具控制中心,核实请求者和请求停放的交通工具之相关信息;核实停放点是否有空余停车位;通过摄像头,识别交通工具是否正确停放;然后向用户的联络工具,发出接受停放请求的信息。用户关闭车锁。共享交通工具控制中心收到闭锁的信号后,将车锁关闭的信息,传送给监控系统。监控系统再次识别交通工具是否正确停放;然后将用户完成停放手续的信息,发送给共享交通工具控制中心和用户。监控系统更新该停放点空余停车位的数量信息和可用交通工具的数量信息;并将更新后的停放点空余停车位和可用交通工具数量信息,传送给共享交通工具控制中心。共享交通工具控制中心,以收到用户完成停放手续信息为依据,计算用户租赁共享交通工具的时间和费用...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邓生毛
申请(专利权)人:邓生毛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四川,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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