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门锁系统技术方案

技术编号:17351892 阅读:199 留言:0更新日期:2018-02-25 22:19
本发明专利技术涉及一种机动车门锁系统,其配备有机动车门锁(1)和与该机动车门锁相互作用的、带有锁销(2)的锁保持件。此外设有被布置在机动车门锁(1)中的锁定装置(3,4),该锁定装置主要由转动锁叉(3)和锁定爪(4)组成。此外设有作用于锁定装置(3,4)的致动杆机构(7,8,9)。转动锁叉(3)以能围绕轴(10)转动的方式被支承在锁盒(5,6)中和/或上。在锁销(2)进入锁定装置(3,4)中的进入运动结束时以及在所述锁定装置的锁定位置中,锁销布置为沿进入方向(E)间隔开地(间距I)位于转动锁叉(3)的轴(10)前方。根据本发明专利技术,致动杆机构(7,8,9)至少大部分地被支承在锁盒(5,6)上。

Motor vehicle door lock system

The invention relates to a vehicle door lock system, which is equipped with a motor vehicle door lock (1) and a lock retaining member with a lock pin (2), which is interacted with the motor door lock. In addition, a locking device (3, 4) is arranged in a motor vehicle door lock (1). The locking device is mainly composed of a rotating lock fork (3) and a locking claw (4). In addition, the actuating rod mechanism (7, 8, 9) which acts on the locking device (3, 4) is also provided. The rotation lock fork (3) is supported in a lock box (5, 6) and / or up in a way that can rotate around a shaft (10). When the locking pin (2) enters the locking device (3, 4) and ends in the locking position of the locking device, the locking pin is arranged in front of the axis (10) of the rotary lock fork (3), which is spaced apart from the entry direction (E) interval (I). According to the invention, the actuating rod mechanism (7, 8, 9) is at least most supported on the lock box (5, 6).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机动车门锁系统
本专利技术涉及一种机动车门锁系统,包括机动车门锁和与该机动车门锁相互作用的、带有锁销的锁保持件,还包括被布置在机动车门锁中的锁定装置,该锁定装置主要由转动锁叉和锁定爪组成,机动车门锁系统还包括作用于锁定装置的致动杆机构,其中,转动锁叉以能围绕轴转动的方式被支承在锁盒中和/或上,在锁销进入锁定装置中的进入运动结束时以及在所述锁定装置的锁定位置(该锁定装置的锁定位置)中,锁销布置为沿进入方向间隔开地位于转动锁叉的轴前方。
技术介绍
机动车门锁系统在其基本构造方面由机动车门锁和与该机动车门锁相互作用的、带有锁销的锁保持件组成。锁保持件通常构造成U形,其中,锁销限定U的底部。由此,锁销可以与被布置在机动车门锁中的锁定装置相互作用。该锁定装置主要由转动锁叉和锁定爪组成。机动车门锁通常被布置在机动车门上或中,而与该机动车门锁相互作用的、带有锁销的锁保持件通常出现在车身侧。此外,锁保持件例如可以被连接在机动车车身的B柱或C柱上。原则上也可以采用相反的方式。在这种情况下,锁保持件被连接在机动车门上,而机动车门锁出现在机动车车身中或上。这些实施方式经常在后舱盖锁中实现。为了锁住机动车门和因此锁住机动车门锁系统,锁销移入锁定装置中。与此相对应的是锁销进入锁定装置中的进入运动。在沿进入方向进入锁定装置中的这种进入运动结束时以及在该锁定装置的锁定位置中,锁销被间隔开地布置在转动锁叉的轴前方。锁销的进入方向在此通过其运动在有关的锁定过程和与其相关联的、锁销进入锁定装置中的进入运动中限定和预先设定。属于此类的、根据文献WO2014/082620A2的现有技术描述了一种这样的机动车门锁系统。在此,转动锁叉的轴的至少一个区域被布置在转动锁叉的进入开口的内端部旁边和/或前方。通过在锁定装置的锁定位置中并且在锁销进入锁定装置中的进入运动结束时将锁销间隔开地放置在转动锁叉的轴前方,与相应的现有技术相比获得特殊优点。实际上,在这种机动车门锁系统中可以观察到特别大的锁分比()。锁分比是在通常由门橡胶密封施加的保持不变的力施加于机动车门锁系统上时两个杠杆臂的转矩比或长度比。第一杠杆臂或第一杠杆出现在转动锁叉的轴与主锁定件(或预锁定件)之间。主锁定件通常对应于转动锁叉上的主锁定缺口,在锁定装置处于主锁定状态中时锁定爪落到该主锁定缺口中。该第一杠杆臂或第一杠杆可以和第二杠杆臂或第二杠杆相比。该第二杠杆在锁销与转动锁叉的轴之间被观察到。两个杠杆臂一者表明主锁定缺口与转动锁叉的轴(第一杠杆)之间的间距,而另一者表明在锁定装置的锁定位置中的锁销与所述的轴(第二杠杆)之间的间距。由于两个杠杆臂或杠杆垂直于门橡胶密封作用于锁销的力,因此这两个杠杆臂或杠杆对应于作用于转动锁叉的轴的相应的转矩。实际上,原来的转矩作用于转动锁叉的轴并且和第二杠杆或第二杠杆臂这样起作用,即转动锁叉被沿其打开方向加载。为了实现这个目的要使用沿锁定装置的打开方向起作用并且由在机动车门上的一个或多个门橡胶密封引起的以及随后作用于机动车门锁的力。啮入转动锁叉的主锁定缺口中的锁定爪必须产生反作用力矩,以便能在举例的情况下将转动锁叉保持在主锁定位置中。为此,第一杠杆或第一杠杆臂作为有关的主锁定缺口与转动锁叉的轴之间的间距可供使用。第一杠杆或杠杆臂的长度与第二杠杆或杠杆臂的长度间的比例越大,则锁定爪在锁定装置的主锁定位置中为反向于门橡胶密封的沿打开方向起作用的力将转动锁叉保持在其锁定位置中而必须施加的力越小。由于这个原因,在属于此类的、根据文献WO2014/082620A2的现有技术中尝试,将锁分比调节为尽可能大。这主要由此实现,即进入锁定装置中的进入运动结束时以及在所述锁定装置的锁定位置中,锁销布置为沿进入方向间隔开地位于转动锁叉的轴前方。因为由此可以特别将第二杠杆或杠杆臂的长度、也就是说锁销与转动锁叉的轴之间的间距预先设定和调节为特别小。然而在此,当锁销不能和转动锁叉的轴隔开任意远的距离放置时,相应的设计方案就受到限制。因为这最终会导致,机动车门锁必须越来越多向外伸出地构造,这与通常为了实现紧凑构造而做出的努力背道而驰。此外,大的锁分比通常暗示出,至少在锁定装置的锁定位置中必须额外地通过保持元件拦截机动车门的重量。保持元件将机动车门锁相对于锁保持件固定住,并且至少是在锁定装置的所述的锁定位置中。但是,这种保持元件原则上也不是必要的。应该强调的是,锁定装置的锁定位置——以不是必要的方式——对应于主锁定状态或者说主锁定位置。更确切地说,上述的观点和考虑可以同样良好地转用于锁定装置的预锁定状态或者说预锁定位置并且同样有效。也就是说,术语“锁定装置的锁定位置”根据本专利技术既表示锁定装置的主锁定状态又表示锁定装置的预锁定状态。总之,和锁销在其进入运动结束时在转动锁叉的轴前方的布置相联系的——例如为2:1或3:1或更大的——高锁分比都会导致,作用于锁定爪的在所述的锁定位置上的力相比于迄今为止的实施方式显著减小。由此锁定爪甚至可以由强度较低的材料制成,例如由塑料制成,而不会整体上危害锁定装置的稳定性。此外对噪音产生有积极影响,这是因为所谓的“打开掉落声()”消失或至少在噪音方面相比于此前的设计方案明显减轻。根据文献WO2014/082620A2的此类的机动车门锁系统的设计方案原则上被证明是有利的。然而除了在噪音产生和锁定爪材料选择方面的所述优点之外还能实现其它改进。为此提出了本专利技术。
技术实现思路
本专利技术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此改进这种机动车门锁系统,即以受保护的构造实现特别紧凑的结构方式并且进一步减少噪音产生。为了解决上面提出的技术问题,此类的机动车门锁系统在本专利技术的范围内的特征在于,致动杆机构至少大部分地被支承在锁盒上。根据有利的设计方案,锁盒的截面被设计为L形。在此,截面为L形的锁盒的其中一个L腿作为锁定装置腿起作用。锁定装置腿用于支承锁定装置,因此主要用于支承转动锁叉和锁定爪。相应地,截面被设计为L形的锁盒的另一个L腿被设计为杆机构腿。杆机构腿用于大部分地支承致动杆机构。根据本专利技术提出,在锁销进入锁定装置中的进入运动结束时以及在所述锁定装置的锁定位置中,锁销布置为间隔开地位于转动锁叉的轴前方,这也就不仅表现出以下可能性:能够以大的锁分比进行工作,该锁分比的值可以是大于3:1和特别甚至是大于4:1。而且这种设计方案还实现了根据本专利技术的下述布置:即锁盒或者说其杆机构腿被大部分地使用和被用于支承致动杆机构。在此本专利技术基于以下认识:通过将锁销在锁定装置的锁定位置中布置在转动锁叉的轴前方,可以使转动锁叉整体上沿锁销的进入方向在锁盒中或者说在锁定装置腿上相比于现有技术向“后”挪动。因为在传统的机动车门锁中,锁定装置的锁定位置通常对应于:锁销布置在转动锁叉的轴的下方或上方,无论如何都不在所述的轴“前方”。如已经说明地,锁盒的截面通常被设计为L形。在此,其中一个L腿或者说锁定装置腿通常作为在俯视图中水平的支承板用于接纳和支承锁定装置。相对地,另一个L腿或者说杆机构腿通常基本成直角地连接在锁定装置腿上,特别是在用于锁销的锁定装置腿的进入开口的区域中连接在锁定装置腿上。根据本专利技术这样设计,即锁销在锁定装置的锁定位置中布置在转动锁叉的轴前方,因此现在相比于现有技术导致:转动锁叉的轴距杆机构腿的间距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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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门锁系统

【技术保护点】
一种机动车门锁系统,包括机动车门锁(1)和与该机动车门锁相互作用的、带有锁销(2)的锁保持件,还包括被布置在机动车门锁(1)中的锁定装置(3,4),该锁定装置主要由转动锁叉(3)和锁定爪(4)组成,机动车门锁系统还包括作用于锁定装置(3,4)的致动杆机构(7,8,9),转动锁叉(3)以能围绕轴(10)转动的方式被支承在锁盒(5,6)中和/或支承在锁盒上,在锁销(2)进入锁定装置(3,4)中的进入运动结束时以及在所述锁定装置的锁定位置中,锁销布置为沿进入方向(E)间隔开地(间距I)位于转动锁叉(3)的轴(10)前方,其特征在于,致动杆机构(7,8,9)至少大部分地被支承在锁盒(5,6)上。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5.04.08 DE 102015004283.11.一种机动车门锁系统,包括机动车门锁(1)和与该机动车门锁相互作用的、带有锁销(2)的锁保持件,还包括被布置在机动车门锁(1)中的锁定装置(3,4),该锁定装置主要由转动锁叉(3)和锁定爪(4)组成,机动车门锁系统还包括作用于锁定装置(3,4)的致动杆机构(7,8,9),转动锁叉(3)以能围绕轴(10)转动的方式被支承在锁盒(5,6)中和/或支承在锁盒上,在锁销(2)进入锁定装置(3,4)中的进入运动结束时以及在所述锁定装置的锁定位置中,锁销布置为沿进入方向(E)间隔开地(间距I)位于转动锁叉(3)的轴(10)前方,其特征在于,致动杆机构(7,8,9)至少大部分地被支承在锁盒(5,6)上。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机动车门锁系统,其特征在于,锁盒(5,6)的截面被设计为L形,其中一个L腿(5)被设计为用于支承锁定装置(3,4)的锁定装置腿(5),另一个L腿(6)被设计为用于支承致动杆机构(7,8,9)的至少大部分的杆机构腿(6)。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机动车门锁系统,其特征在于,锁定爪(4)在锁销(2)进入锁定装置(3,4)中的进入运动中执行——特别是关于该锁定爪的轴(11)的——小于30°、特别是小于25°、优选为20°以下的锁定角(α)。4.根据...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C·富赫斯
申请(专利权)人:开开特股份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德国,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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