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吸尘器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16982754 阅读:156 留言:0更新日期:2018-01-10 12:00
本发明专利技术涉及电动吸尘器,不会产生不能利用另一方的操作体使利用一方的操作体接通了的开关断开这种问题。动作体(41)与主体操作体(8)连动,在吸尘器主体(2)内设置有与该吸尘器主体(2)和延长手柄(5)的装卸连动的保持机构(62),并且,在延长手柄(5)安装于吸尘器主体(2)的状态下,保持机构(62)和主体操作体(2)的卡合被解除,在从吸尘器主体(2)拆卸了延长手柄(5)的状态下,保持机构(62)和主体操作体(8)卡合,主体操作体(8)由保持机构(62)保持在开关(21)的接通位置或断开位置。

Electric vacuum cleaner

The invention relates to an electric vacuum cleaner, which does not produce a switch that can not be used by the operating body of the other side to disconnect the switch using the operating body of one side. The action body (41) and the main operation body (8) linked in a cleaner body (2) is arranged in the main body of the vacuum cleaner (2) and (5) the extension handle holding mechanism (62), handling the linkage and in extension handle (5) mounted on the cleaner body (2) under the condition of holding mechanism (62) and (2) the main body of the operation card is released, from the main body of the vacuum cleaner (2) removing the extension handle (5) under the state holding mechanism (62) and (8) the main operation body clamping, the main body (8) by keeping operation organization (62) (21) of the switch in the on position or open position.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电动吸尘器
本专利技术涉及具有多个操作部的电动吸尘器。
技术介绍
以往,作为这种电动吸尘器,如下的电动吸尘器是已知的:具有吸尘器主体和能够装卸地设置于该吸尘器主体的延长手柄,在吸尘器主体上设置开关、用于操作该开关的动作体、以及用于操作该动作体的主体操作体,利用施力机构对动作体向开关侧的相反侧施力,并且,在延长手柄上设置手柄操作体和操作杆,利用主体操作体或操作杆的任一方使动作体移动,利用该移动的动作体来接通或断开开关(例如参照专利文献1)。而且,这样的电动吸尘器不论操作主体操作体或操作杆的哪一方都能够接通或断开开关,因此,能够以在卸下了延长手柄的状态下把持吸尘器主体的手柄并操作主体操作体以使电动送风机工作或停止的方式使用,并且能够以在将延长手柄安装于吸尘器主体的状态下把持延长手柄并操作手柄操作体来使操作杆往复移动以使电动送风机工作或停止的方式使用。需要说明的是,这样的电动吸尘器即便在将延长手柄安装于吸尘器主体的状态下也可以操作主体操作体。另外,这样的电动吸尘器具有保持机构,以便在接通或断开的位置能够将主体操作体以及手柄操作体都保持。在先技术文献专利文献1:日本专利第5875188号公报这样的电动吸尘器例如在清扫地板和台阶的情况下,使用者往往会认为将延长手柄相对于吸尘器主体逐一装卸比较麻烦。因此,使用者有时在将延长手柄安装于吸尘器主体的状态下,在清扫地板时把持延长手柄并操作手柄操作体,在清扫台阶时把持吸尘器主体的手柄并操作主体操作体。但是,在这样的电动吸尘器中存在如下问题:在将延长手柄安装于吸尘器主体的状态下,在操作主体操作体或手柄操作体的任一方而使开关接通后,不能操作另一方以使开关断开。该问题例如在从台阶清扫转移到地板清扫后或从地板清扫转移到台阶清扫后,在换手把持手柄时产生。
技术实现思路
专利技术要解决的课题本专利技术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而提供一种电动吸尘器,不会产生不能利用另一方的操作体使利用一方的操作体接通了的开关断开这种问题。用于解决课题的方案本专利技术的技术方案1所述的电动吸尘器具有:具有电动送风机的吸尘器主体;设置在该吸尘器主体内的开关;设置于所述吸尘器主体的主体操作体;能够装卸地设置于所述吸尘器主体的延长手柄;设置于该延长手柄的手柄操作体;设置在所述延长手柄内的操作杆;在所述吸尘器主体内在所述开关和所述操作杆的前端部之间能够往复移动地设置的动作体,所述动作体具有与所述开关抵接的开关抵接部以及供所述操作杆的前端部抵接的操作杆抵接部;以及对该动作体向开关侧的相反侧施力的第一施力机构,所述电动吸尘器的特征在于,所述动作体与所述主体操作体连动,在所述吸尘器主体内设置有与该吸尘器主体和所述延长手柄的装卸连动的保持机构,并且,在所述延长手柄安装于所述吸尘器主体的状态下,所述保持机构和所述主体操作体的卡合被解除,在从所述吸尘器主体拆卸了所述延长手柄的状态下,所述保持机构和所述主体操作体卡合,所述主体操作体由所述保持机构保持在所述开关的接通位置或断开位置。另外,本专利技术的技术方案2所述的电动吸尘器的特征在于,所述保持机构由第二施力机构向保持所述主体操作体的方向施力,所述第一施力机构以及所述第二施力机构的弹簧常数被设定为,由所述第一施力机构施加的作用力比所述保持机构为了保持所述主体操作体而需要的力小。专利技术的效果本专利技术的技术方案1所述的电动吸尘器通过如上所述构成,从而在将所述延长手柄安装于所述吸尘器主体的状态下,可以利用所述主体操作体使利用所述手柄操作体接通了的所述开关断开,并且,在利用所述主体操作体使所述开关接通了的情况下,通过将手指从所述主体操作体放开,从而可以使所述开关断开。另外,本专利技术的技术方案2所述的电动吸尘器在从所述吸尘器主体拆卸了所述延长手柄的状态下,可以在所述开关接通的状态下保持所述主体操作体。附图说明图1是表示本专利技术的实施例1的电动吸尘器的主视图。图2是该电动吸尘器的左视图。图3是卸下了该电动吸尘器的外壳体的开关断开状态的主要部分放大图。图4是卸下了该电动吸尘器的外壳体的开关接通状态的主要部分放大图。图5是该电动吸尘器的主要部分纵剖视图。图6是安装延长手柄并卸下了该电动吸尘器的外壳体的开关断开状态的主要部分放大图。图7是安装延长手柄并卸下了该电动吸尘器的外壳体的开关接通状态的主要部分放大图。图8是该延长手柄的主要部分放大图。图9是该延长手柄的开关断开状态的主要部分纵剖视图。图10是该延长手柄的开关接通状态的主要部分纵剖视图。图11是表示本专利技术的实施例2的电动吸尘器的主要部分概略图。图12是该电动吸尘器的主要部分概略图。图13是表示本专利技术的实施例3的电动吸尘器的主要部分概略图。图14是该电动吸尘器的主要部分概略图。图15是表示本专利技术的实施例4的电动吸尘器的主要部分概略图。图16是该电动吸尘器的主要部分概略图。附图标记说明1电动吸尘器2吸尘器主体5延长手柄8主体操作体12手柄操作体21开关41动作体43操作杆抵接部50压缩螺旋弹簧(第一施力机构)62保持机构69压缩螺旋弹簧(第二施力机构)86操作杆86A前端部91保持机构101保持机构111保持机构具体实施方式以下,参照附图来说明本专利技术的实施例。以下说明的实施例并不限定权利要求保护的范围所记载的本专利技术的内容。另外,以下说明的全部结构不一定是本专利技术必须的要件。另外,在各图中,将附图的上下作为电动吸尘器1的上下进行说明。[实施例1]基于图1至图10来说明本专利技术的实施例1。如图1及图2所示,附图标记1是杆式电动吸尘器。该电动吸尘器1构成为具有:吸尘器主体2、能够装卸地安装于该吸尘器主体2的集尘部3、能够装卸地安装于该集尘部3的吸嘴4、以及能够装卸地安装于吸尘器主体2的延长手柄5。在安装有延长手柄5的状态下,可以用作杆式电动吸尘器,在拆卸了延长手柄5的状态下,可以用作手提式电动吸尘器,当然也可以在安装有延长手柄5的状态下用作手提式电动吸尘器。在吸尘器主体2的外壳体6上设置有主体把持部7。主体操作体8在外部露出并且在上下方向上能够滑动地设置在主体把持部7的下端部。延长手柄5具有:金属制的管部9和设置在该管部9的上端的手柄把持部10。管部9能够装卸地插入到在吸尘器主体2的主体把持部7的上端部设置的安装孔11中(参照图3~图7)。手柄操作体12在外部露出并且在上下方向上能够滑动地设置于手柄把持部10。如图2所示,用于从外部向电动吸尘器1供电的电源线13从吸尘器主体2的内部突出。电源线13卷绕于在吸尘器主体2上设置的钩14以及在延长手柄5上设置的钩15。图3是表示未将延长手柄5插入到安装孔11中的状态的吸尘器主体2的纵剖视图。在吸尘器主体2内设置有电动送风机20和开关21。开关21是所谓微动开关,在开关21闭合而成为接通状态时,电动送风机20工作,在开关21打开而成为断开状态时,电动送风机20的工作停止。主体操作体8能够滑动地收容于在吸尘器主体2内形成的操作体配设室22内。主体操作体8具有:在上下方向上长的矩形板状的基板部23、上下方向上的长度比基板部23短的矩形板状的中板部24、以及上下方向上的长度比中板部24短的椭圆板状的外板部25,由于中板部24形成于基板部23的一侧面,外板部25形成于中板部24的一侧面,因此,主体操作体8具有3层形状。而且,基板部23、中板部24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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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吸尘器

【技术保护点】
一种电动吸尘器,具有:具有电动送风机的吸尘器主体;设置在该吸尘器主体内的开关;设置于所述吸尘器主体的主体操作体;能够装卸地设置于所述吸尘器主体的延长手柄;设置于该延长手柄的手柄操作体;设置在所述延长手柄内的操作杆;在所述吸尘器主体内在所述开关和所述操作杆的前端部之间能够往复移动地设置的动作体,所述动作体具有与所述开关抵接的开关抵接部以及供所述操作杆的前端部抵接的操作杆抵接部;以及对该动作体向开关侧的相反侧施力的第一施力机构,所述电动吸尘器的特征在于,所述动作体与所述主体操作体连动,在所述吸尘器主体内设置有与该吸尘器主体和所述延长手柄的装卸连动的保持机构,并且,在所述延长手柄安装于所述吸尘器主体的状态下,所述保持机构和所述主体操作体的卡合被解除,在从所述吸尘器主体拆卸了所述延长手柄的状态下,所述保持机构和所述主体操作体卡合,所述主体操作体由所述保持机构保持在所述开关的接通位置或断开位置。

【技术特征摘要】
2016.06.30 JP 2016-1305071.一种电动吸尘器,具有:具有电动送风机的吸尘器主体;设置在该吸尘器主体内的开关;设置于所述吸尘器主体的主体操作体;能够装卸地设置于所述吸尘器主体的延长手柄;设置于该延长手柄的手柄操作体;设置在所述延长手柄内的操作杆;在所述吸尘器主体内在所述开关和所述操作杆的前端部之间能够往复移动地设置的动作体,所述动作体具有与所述开关抵接的开关抵接部以及供所述操作杆的前端部抵接的操作杆抵接部;以及对该动作体向开关侧的相反侧施力的第一施力机构,所述电动吸尘器的特征在于,所述动作体与...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张毅男石井一也松尾和则
申请(专利权)人:珍巴多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日本,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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