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invention relates to a vehicle control device. Driving assist ECU in vehicle steering (SW) is operated under the condition of change of steering quantity value (steering torque and steering angle) did not change the state of abnormal threshold time above, judges that the driver is in an abnormal state. When it is determined that the driver is in abnormal state, driving the vehicle deceleration, the auxiliary ECU hazard warning lights flashing, the acceleration accelerator operation amount based on the requirements of invalid (i.e., no acceleration override. ). ECU driver assistance in the abnormal state for the driver in the judgment, judged to have specific driving operation (threshold in time from accelerator pedal operating state is changed into non operating state again after changes to the operating state of the operation) case, suspension of vehicle deceleration, and allow acceleration override.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车辆控制装置
本专利技术涉及应对驾驶员陷入失去对车辆进行驾驶的能力的异常状态的情况的车辆控制装置。
技术介绍
以往,提出了一种判定驾驶员是否陷入失去对车辆进行驾驶的能力的异常状态(例如瞌睡驾驶状态以及身心功能停止状态等),并在进行了这样的判定的情况下进行驾驶辅助的装置。例如,现有装置之一是根据行驶道路的形状以及车辆的行驶车道内的位置来运算车辆的将来位置与目标路线位置的偏差ε,并且检测与驾驶员的转向操纵对应的转向操纵角σ,在表示偏差ε和转向操纵角σ的组合的区域为“异常”的情况下判定为驾驶员处于异常状态,且进行制动控制等驾驶辅助(例如参照专利文献1。)。专利文献1:日本特开2009-73462号公报(参照摘要以及段落0099等)然而,根据现有装置,由于一旦判定为驾驶员陷入异常状态则持续与该异常状态对应的驾驶辅助,所以在驾驶员已经不陷入异常状态的情况下无法解除驾驶辅助,存在有可能妨碍驾驶员的驾驶操作这一问题。
技术实现思路
本专利技术是为了解决上述课题而完成的。即,本专利技术的目的之一在于,提供一种在进行了驾驶员陷入异常状态这一判定后,也能够在检测出可以推翻该判定的状态的情况下允许驾驶员的驾驶操作的车辆控制装置。本专利技术的车辆控制装置(以下有时称为“本专利技术装置”。)被应用于车辆,具备:异常判定单元,进行上述车辆的驾驶员是否处于失去驾驶上述车辆的能力的异常状态的判定(10、步骤560、760、860、960以及980、或者图14的例程);以及驾驶操作无效化单元,在判定为上述驾驶员处于上述异常状态的时刻即异常判定时刻以后,使基于为了变更上述车辆的驾驶状态而由上述驾 ...
【技术保护点】
一种车辆控制装置,被应用于车辆,具备:异常判定单元,进行上述车辆的驾驶员是否处于失去驾驶上述车辆的能力的异常状态的判定;驾驶操作无效化单元,在判定为上述驾驶员处于上述异常状态的时刻即异常判定时刻以后,使基于为了变更上述车辆的驾驶状态而由上述驾驶员操作的驾驶操作部件的操作的驾驶状态变更要求无效化;以及特定操作判定单元,在上述异常判定时刻以后判定是否有特定驾驶操作,上述特定驾驶操作是上述驾驶操作部件的状态在规定的阈值时间内从视为上述驾驶操作部件被操作的操作状态变化成视为上述驾驶操作部件没有被操作的非操作状态后再次变化为上述操作状态的操作,上述驾驶操作无效化单元被构成为:在判定为有上述特定驾驶操作的情况下,解除上述驾驶状态变更要求的无效化。
【技术特征摘要】
2016.02.16 JP 2016-0265241.一种车辆控制装置,被应用于车辆,具备:异常判定单元,进行上述车辆的驾驶员是否处于失去驾驶上述车辆的能力的异常状态的判定;驾驶操作无效化单元,在判定为上述驾驶员处于上述异常状态的时刻即异常判定时刻以后,使基于为了变更上述车辆的驾驶状态而由上述驾驶员操作的驾驶操作部件的操作的驾驶状态变更要求无效化;以及特定操作判定单元,在上述异常判定时刻以后判定是否有特定驾驶操作,上述特定驾驶操作是上述驾驶操作部件的状态在规定的阈值时间内从视为上述驾驶操作部件被操作的操作状态变化成视为上述驾驶操作部件没有被操作的非操作状态后再次变化为上述操作状态的操作,上述驾驶操作无效化单元被构成为:在判定为有上述特定驾驶操作的情况下,解除上述驾驶状态变更要求的无效化。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控制装置,其中,还具备最晚从上述异常判定时刻起对上述驾驶员发出警报的警报单元,上述警报单元被构成为:在判定为有上述特定驾驶操作时停止上述警报。3.根据权利要求1或者权利要求2所述的车辆控制装置,其中,上述驾驶操作无效化单元以及上述特定操作判定单元采用用于变更作为上述车辆的驾驶状态的加速状态的加速踏板来作为上述驾驶操作部件,上述车辆控制装置还具备减速单元,该减速单元最晚从上述异常判定时刻起强制地使上述车辆减速以使上述车辆停止行驶,上述减速单元被构成为:在判定为有上述特定驾驶操作时停止上述强制的减速。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车辆控制装置,其中,上述特定操作判定单元被构成为:在由上述加速踏板的操作量和该加速踏板的操作量的每单位时间的变化量决定的加速踏板操作状态处于不工作区域内的情况下,判定为上述加速踏板处于上述非操作状态,上述不工作区域是相对于规定上述操作量越大则上述变化量越小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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