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高度可调节的座椅的机动车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15927393 阅读:32 留言:0更新日期:2017-08-04 16:07
本发明专利技术涉及一种机动车,其包括车身;驱动机、尤其电机和/或内燃机;具有框架(20)的座椅;用于座椅(9)的高度调节的机构,该机构具有前部杠杆和后部杠杆(5),并且前部的和后部杠杆(5)分别在上部的关节(24)上固定在框架(20)上和分别在下部的关节(25)上固定在支承结构(17)上,使得前部的和后部杠杆(5)的摆动起座椅的高度调节的作用;用于座椅的电机式的高度调节的执行器(26);其中,机动车(1)包括辅助机构(19)作为前部和后部的杠杆(5)的补充,并且用于座椅的高度调节的力、尤其扭矩可以从执行器(26)施加到辅助机构(19)上。

A motor vehicle with a highly adjustable seat

The invention relates to a motor vehicle, which comprises a body; the driving machine, especially motor and / or internal combustion engine; (20) the seat frame is used; (9) the seat height adjustment mechanism, the mechanism has front and rear lever lever (5), and the front and rear lever (5) respectively in the upper the joint (24) is fixed on the frame (20) and in the lower part of the joint (25) is fixed on the supporting structure (17), the front and rear lever (5) of the swing from the seat height adjustment effect; for motor type seat height adjustment actuator (26); among them, the motor vehicle (1) including the auxiliary (19) as the front and rear lever (5) supplement, and for adjusting the height of the seat, especially from the torque actuator (26) applied to the auxiliary mechanism (19).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具有高度可调节的座椅的机动车
本专利技术涉及一种机动车。
技术介绍
机动车具有内部空间并且在内部空间中布置有座椅。在此,前座椅具有坐席件和靠背件,靠背件在此绕摆动轴线可摆动地支承。在前座椅后,在机动车的内部空间中布置有后座椅。在此,后座椅通常组合成由三个座椅构成的后排座椅。前座椅包括框架,在框架上固定有椅垫和座椅套。前座椅可以通过电机和机构沿垂直的方向运动,使得前座椅是高度可调节的。两个前部的和两个后部的杠杆分别利用上部关节与框架铰接地连接并且分别利用下部关节与支承结构铰接地连接。电机和传动机构固定在框架上并且在两个后部的杠杆的其中一个上固定有弯曲的齿条。齿条的齿与传动机构上的齿轮啮合。以此可以在后部的杠杆上施加用于使后部的杠杆摆动的扭矩或者力,从而基于杠杆的运动学特性使得前座椅可以沿垂直的方向运动。电机和传动机构在此在框架的纵梁的外侧上固定在纵梁和侧向的车身之间。由电机和传动机构发出的工作噪音因此可以基本不受阻碍地到达内部空间中。安全带扣固定在支承结构上,使得安全带扣以不利的方式不随着前座椅的垂直运动一起运动。
技术实现思路
本专利技术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机动车,其中,用于高度调节的机构和执行器向内部空间产生极小的噪音形成并且用于座椅的安全带扣固定在沿垂直的方向运动的框架上。所述技术问题通过一种机动车解决,其包括车身;驱动机、尤其电机和/或内燃机;具有框架的座椅;用于对座椅进行高度调节的机构,该机构具有前部的杠杆和后部的杠杆,并且前部的和后部的杠杆分别铰接地固定在框架上的上部的关节上并且分别在支承结构上的下部的关节上,使得前部的和后部的杠杆的摆动发挥对座椅的高度调节的作用;用于对座椅进行电机式的高度调节的执行器;其中,机动车包括辅助机构作为前部和后部的杠杆的补充,并且用于对座椅进行高度调节的力、尤其扭矩可以从执行器施加到辅助机构上。该用于座椅的高度调节的扭矩或者力,就是说座椅沿垂直方向的运动因此可以由辅助机构从执行器向座椅传递。执行器可以由此以有利的方式也在框架的内侧的区域中固定在框架上,由此使得执行器或者传动机构的噪音仅以极小的范围施加在机动车的内部空间。座椅由此以有利的方式对执行器和优选传动机构引起的噪音起噪音隔离或者噪音屏蔽的作用。借助辅助机构使得框架额外地固定在支承结构上,由此也使得安全带扣可以固定在框架上。事故时从安全带传递到框架上的较高的力由此可以既从机构也从辅助机构传递到支承结构上,使得在事故时的较大的力可以可靠地借助结构和辅助机构从框架传递到支承结构上。安全带扣由此也可以固定在座椅上,即安全带扣随着座椅的垂直的运动一起运动。在一种补充的设计方案中,利用执行器将用于座椅的高度调节的力、尤其扭矩仅施加在辅助机构上。因此执行器不向机构上施加力,使得机构由此仅用于对座椅的运动学的高度调节。在一种补充的设计方案中,辅助机构包括两个辅助杠杆,并且第一辅助杠杆在上部的辅助关节上固定在框架上,并且第二辅助杠杆在下部的辅助关节上固定在支承结构上,第一和第二辅助杠杆利用连接关节铰接地互相连接。符合目的的是,执行器与传动机构机械式地连接,并且力、尤其扭矩可以借助传动机构从执行器传递到辅助机构上。在一种补充的设计方案中,执行器和优选传动机构固定在辅助机构上。在一种辅助的变型设计方案中,执行器和优选传动机构固定在第一或者第二辅助杠杆上。执行器和优选传动机构可以由此随着辅助机构的运动一起运动。在一种补充的变型设计方案中,执行器和传动机构固定在一个辅助杠杆上,并且在另外的辅助杠杆上固定有齿条,传动机构上的齿轮与齿条的齿咬合,以便传递扭矩。第一和第二辅助杠杆由于连接关节而构成剪式结构。借助通过齿轮施加的扭矩可以改变在第一和第二辅助杠杆之间的角度,并且由此基于前部和后部的杠杆的运动学特性还可以改变座椅的垂直位置。传动机构具有强烈的减速比,使得在执行器关闭时,在第一和第二杠杆之间的角度是固定的,并且基于机构和辅助机构的运动学特性由此卡阻座椅的垂直运动。带有执行器和传动机构的辅助机构因此也作为固定装置用于将座椅固定在确定的垂直位置中。在一种补充的变型设计方案中,齿条被弯曲地构造,尤其齿条与连接关节的摆动轴线同轴地构造。齿条与连接关节的摆动轴线同轴的构造是必要的,使得在第一和第二辅助杠杆相互摆动时,也即在第一和第二辅助杠杆之间的角度改变时,齿轮的齿始终与齿条的齿咬合。在一种补充的变型设计方案中,辅助机构的运动学特性按如下方式设置,即执行器到座椅的坐席件的椅垫和/或座椅套的距离、尤其垂直距离基本上是恒定的。基本恒定的垂直距离指的是,执行器到椅垫和/或座椅套的垂直距离在座椅的整个垂直位置中的偏差小于40%、30%、20%、10%或5%。由于始终不变的和足够大的垂直距离,在车辆内部空间内产生极小的噪音干扰。在一种辅助的变型设计方案中,执行器布置在框架的内侧的区域中。由于执行器和优选传动机构在框架的内侧的区域中的布置,座椅、尤其座椅的椅垫发挥针对由执行器和传动机构发出的噪音的噪音隔离作用。由此在激活执行器时机动车的内部空间仅被施加极小的噪音。在一种辅助的实施方式中,执行器布置在框架的两个纵梁之间。符合目的地,执行器是电机。在一种补充的变型设计方案中执行器是气动的或者液压的执行器。在一种补充的变型设计方案中,座椅包括两个导轨并且支承结构作为滑架沿纵向运动地支承在导轨中。支承结构因此优选地由至少一个可活动的滑架构成构造。整个座椅因此可以沿机动车的纵向运动。若座椅不具有沿纵向的可调节性,则支承结构也可以例如由支座构成,所述支座固定在机动车的车身上。支承结构也可以由至少一个中间支架和优选滑架构成。在一种补充的变型设计方案中,机动车具有用于座椅的安全带,并且用于安全带的安全带扣固定在框架上、尤其在框架的后部区域上。在座椅垂直运动时,安全带扣也随着座椅的垂直运动一起运动。由此在座椅垂直运动时安全带扣相对于座椅的位置不发生改变,使得安全带扣由此始终布置在坐席件上的相同的位置中。由此可以改进座椅的舒适度。安全带扣在此优选地固定在框架的后部的端部区域上、尤其在框架的纵梁的后部的端部区域上。在框架的后部的端部区域上,不仅机构的后部的杠杆以及具有第一和第二辅助杠杆的辅助机构不仅与框架连接而且也与支承结构连接。在事故时产生的从安全带扣传递到框架上的较大的力因此能够可靠地不仅从后部的杠杆而且也从具有两个辅助杠杆的辅助机构可靠地传导至支承结构。在一种补充的变型设计方案中,用于座椅高度调节的机构包括两个前部的杠杆和两个后部的杠杆,并且前部的和后部的杠杆分别在上部的关节上固定在框架上并且分别在下部的关节上固定在支承结构上。附图说明下面参照附图进一步说明本专利技术的实施例。在附图中:图1示出机动车的侧视图,图2示出机动车的前座椅的纵向剖切面,图3示出用于座椅的高度调节的辅助机构和辅助机构固定在框架上的立体视图,图4示出用于座椅的高度调节的辅助机构和辅助机构未固定在框架上的立体视图,图5示出用于座椅的高度调节的辅助机构的分解视图,图6示出座椅的框架的局部和安全带扣的立体视图。具体实施方式在图1中示出的机动车1作为混合动力或者电动机动车1具有由金属、尤其由钢制造的车身2。借助驱动电机6(例如电机7)和/或内燃机8使得机动车前行。电动机动车仅具有电机7作为驱动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具有高度可调节的座椅的机动车

【技术保护点】
一种机动车(1),包括‑车身(2),‑驱动电机(6)、尤其电机(7)和/或内燃机(8),‑具有框架(9)的座椅(20),‑用于对所述座椅(9)进行高度调节的机构(3),所述机构(3)具有前部杠杆(4)和后部杠杆(5),并且前部的和后部杠杆(4、5)分别在上部关节(24)上固定在框架(20)上并且分别在下部关节(25)上固定在支承结构(17)上,使得前部的和后部杠杆(4、5)的摆动发挥对座椅(9)进行高度调节的作用,‑用于对座椅(9)进行电机式的高度调节的执行器(26)其中,所述机动车(1)除了前部和后部的杠杆(4、5)之外还包括辅助机构(19),并且用于对所述座椅(9)进行高度调节的力、尤其扭矩可以从执行器(26)施加到辅助机构(19)上。

【技术特征摘要】
2015.12.09 DE 102015015878.31.一种机动车(1),包括-车身(2),-驱动电机(6)、尤其电机(7)和/或内燃机(8),-具有框架(9)的座椅(20),-用于对所述座椅(9)进行高度调节的机构(3),所述机构(3)具有前部杠杆(4)和后部杠杆(5),并且前部的和后部杠杆(4、5)分别在上部关节(24)上固定在框架(20)上并且分别在下部关节(25)上固定在支承结构(17)上,使得前部的和后部杠杆(4、5)的摆动发挥对座椅(9)进行高度调节的作用,-用于对座椅(9)进行电机式的高度调节的执行器(26)其中,所述机动车(1)除了前部和后部的杠杆(4、5)之外还包括辅助机构(19),并且用于对所述座椅(9)进行高度调节的力、尤其扭矩可以从执行器(26)施加到辅助机构(19)上。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机动车,其特征在于,用于对所述座椅(9)进行高度调节的力、尤其扭矩从所述执行器(26)仅施加在所述辅助机构(19)上。3.按照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机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辅助机构(19)包括两个辅助杠杆(29、30),并且第一辅助杠杆(29)在上部的辅助关节(31)上固定在所述框架(20)上,并且第二辅助杠杆(30)在下部的辅助关节(32)上固定在所述支承结构(17)上,第一和第二辅助杠杆(29、30)利用连接关节(33)铰接地互相连接。4.按照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或者多个所述的机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执行器(27)与所述传动机构(28)机械式地连接,力、尤其扭矩借助传动机构(28)可以从执行器(27)传递到辅助机构(19)上。5.按照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或者多个所述的机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执行器(27)和优选传动机构(28)固定在辅助机构(19)上。6.按照权利要求3至5之一或者多个所述的机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执行器(27)和优选传动机构(28...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A普莱斯科特
申请(专利权)人:通用汽车环球科技运作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美国,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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