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invention describes a composition for the treatment of refractory cancer and / or recurrent cancer, comprising antibody molecules and medicament; and a method of treatment of refractory cancer and / or recurrent cancer, the method includes administering antibody molecules and chemicals. Kits comprising the antibody molecules and agents are also described.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药物、用途以及方法
本专利技术涉及一种用于治疗难治性癌症和/或复发性癌症的组合物,所述组合物包含抗体分子和药剂。本专利技术还涉及一种治疗难治性癌症和/或复发性癌症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施用抗体分子和药剂。还描述了试剂盒,所述试剂盒包括所述抗体分子和药剂。
技术介绍
治疗性抗体已经使癌症治疗发生转变,从而通过结合免疫系统而开启了新的作用机制。举例来说,抗体可以发挥治疗作用的机制是通过募集天然效应系统,如细胞毒性细胞(例如巨噬细胞)和酶(例如补体),然后所述天然效应系统靶向与抗体分子结合的细胞以刺激癌细胞和其它有害细胞的去除。CD20特异性单克隆抗体(mAb)利妥昔单抗(rituximab)是被批准用于癌症免疫治疗的第一种抗体,并且因而已经被广泛地施用于患有表达CD20的B细胞癌症的患者,所述癌症包括滤泡性淋巴瘤(FL)、弥漫性大细胞B细胞淋巴瘤(DLBCL)、慢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CLL)、以及套细胞淋巴瘤(MCL)(Lim,S.H.等,《抗CD20单克隆抗体:历史观点和未来前景(Anti-CD20monoclonalantibodies:historicalandfutureperspectives)》,Haematologica95,135-143(2010)中所综述)。尽管抗体治疗是有效的,但是在一些情况下,患者将获得对抗体治疗的抗性,这将导致治疗变得无效以及癌症恶化。在其它情况下,癌症可能根本不对癌症治疗作出响应。令人遗憾的是,有效的治疗性抗体治疗对于复发性癌症和/或难治性癌症来说仍是缺乏的。随着正被开发用于治疗几种类型的癌症的抗体治疗的数量不断增加, ...
【技术保护点】
一种组合物,所述组合物包含:(i)特异性结合靶细胞的细胞表面抗原的抗体分子,所述抗体分子具有能够结合FcγRIIb的Fc结构域;以及(ii)阻止或减少FcγRIIb与所述抗体分子的Fc结构域结合的药剂;特征在于所述组合物用于治疗受试者的复发性癌症和/或难治性癌症,并且所述受试者有表达FcγRIIb的靶细胞。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4.05.15 GB 1408673.01.一种组合物,所述组合物包含:(i)特异性结合靶细胞的细胞表面抗原的抗体分子,所述抗体分子具有能够结合FcγRIIb的Fc结构域;以及(ii)阻止或减少FcγRIIb与所述抗体分子的Fc结构域结合的药剂;特征在于所述组合物用于治疗受试者的复发性癌症和/或难治性癌症,并且所述受试者有表达FcγRIIb的靶细胞。2.组合物的用途,所述组合物包含:(i)特异性结合靶细胞的细胞表面抗原的抗体分子,所述抗体分子具有能够结合FcγRIIb的Fc结构域;以及(ii)阻止或减少FcγRIIb与所述抗体分子的Fc结构域结合的药剂;特征在于所述用途是用于制造用于治疗受试者的复发性癌症和/或难治性癌症的药物,并且所述受试者有表达FcγRIIb的靶细胞。3.一种治疗受试者的复发性癌症和/或难治性癌症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施用:(i)特异性结合靶细胞的细胞表面抗原的抗体分子,所述抗体分子具有能够结合FcγRIIb的Fc结构域;以及(ii)阻止或减少FcγRIIb与所述抗体分子的Fc结构域结合的药剂,特征在于所述受试者是基于其患有复发性癌症和/或难治性癌症来选择的,并且所述受试者有表达FcγRIIb的靶细胞。4.一种用于治疗受试者的复发性癌症和/或难治性癌症的试剂盒,所述试剂盒包括:(i)特异性结合靶细胞的细胞表面抗原的抗体分子,所述抗体分子具有能够结合FcγRIIb的Fc结构域;(ii)阻止或减少FcγRIIb与所述抗体分子的Fc结构域结合的药剂;(iii)选自由以下各项组成的组的一种或多种物质:利妥昔单抗;利妥昔单抗生物仿制药;奥法木单抗;奥比妥珠单抗;阿仑单抗;加利昔单抗;托西莫单抗;放射性缀合的托西莫单抗;替伊莫单抗;放射性缀合的替伊莫单抗;抗CD40抗体;抗CD19抗体;抗CD37抗体;用于治疗B细胞癌的治疗性抗体;特征在于所述用途是用于治疗受试者的复发性癌症和/或难治性癌症,并且所述受试者有表达FcγRIIb的靶细胞。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或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途、或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或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试剂盒,其中所述复发性癌症和/或难治性癌症对抗体治疗具有抗性。6.如权利要求1或5所述的组合物、或如权利要求2或5所述的用途、或如权利要求3或5所述的方法、或如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试剂盒,其中所述复发性癌症和/或难治性癌症对如(i)中所限定的所述抗体分子具有抗性。7.如权利要求1、5或6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或如权利要求2、5或6中任一项所述的用途、或如权利要求3、5或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或如权利要求4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试剂盒,其中所述药剂阻止或减少所述靶细胞上存在的FcγRIIb与所述抗体分子的Fc结构域结合。8.如权利要求1或5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或如权利要求2或5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用途、或如权利要求3或5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或如权利要求4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试剂盒,其中所述特异性结合靶细胞的细胞表面抗原的抗体分子能够以FcγRIIb依赖性方式被内化到所述靶细胞中,所述抗体分子具有能够结合FcγRIIb的Fc结构域。9.如权利要求1、5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或如权利要求2、5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用途、或如权利要求3、5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或如权利要求4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试剂盒,其中所述阻止或减少FcγRIIb与所述抗体分子的Fc结构域结合的药剂另外阻止或减少所述抗体分子内化到所述靶细胞中。10.如权利要求1或5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或如权利要求2或5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用途、或如权利要求3或5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或如权利要求4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试剂盒,其中如果所述受试者已经接受癌症治疗并且没有响应,和/或所述受试者已经接受癌症治疗,但是在所述治疗期间所述癌症在所述受试者中进展,那么所述难治性癌症被表征为是难治性癌症。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组合物、或用途、或方法、或试剂盒,其中如果所述受试者先前已经针对癌症接受治疗,但是实现少于部分缓解,那么所述受试者被表征为没有响应。12.如权利要求1或5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或如权利要求2或5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用途、或如权利要求3或5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或如权利要求4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试剂盒,其中如果所述受试者先前已经针对癌症接受治疗并且先前已经对所述治疗作出响应,并且随后复发,那么所述复发性癌症被表征为是复发性癌症。13.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组合物、或用途、或方法、或试剂盒,其中如果所述受试者出现以下情况,那么所述受试者被表征为随后复发:(i)在治疗后实现至少部分缓解和/或如果所述受试者在治疗后实现至少完全缓解,但是;(ii)在所述治疗停止之后所述癌症在所述受试者中进展。14.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组合物、或用途、或方法、或试剂盒,其中所述受试者随后在所述治疗停止之后超过约1个月复发。15.如权利要求13或14所述的组合物、或用途、或方法、或试剂盒,其中所述受试者随后在所述治疗停止之后超过约1个月、或超过约2个月、或超过约3个月、或超过约4个月、或超过约5个月、或超过约6个月、或超过约7个月、或超过约8个月、或超过约9个月、或超过约10个月、或超过约11个月、或超过约12个月、或超过约2年、或超过约3年、或超过约4年、或超过约5年、或超过约6年、或超过约7年、或超过约8年、或超过约9年、或超过约10年复发。16.如权利要求12至15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或用途、或方法、或试剂盒,其中所述受试者表现出所述复发性癌症的特征至少一次、或至少两次、或至少三次、或至少四次、或至少五次、或至少六次、或至少七次、或至少八次、或至少九次、或至少十次。17.如权利要求10至16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或用途、或方法、或试剂盒,其中所述治疗是抗体治疗,例如如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项的(i)中所限定的所述抗体分子,所述抗体治疗是在不存在如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项的(ii)中所限定的药剂的情况下被施用的。18.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组合物、或用途、或方法、或试剂盒,其中所述治疗包括一种或多种治疗剂。19.如权利要求1或5至18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或如权利要求2或5至18中任一项所述的用途、或如权利要求3或5至1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或如权利要求4至18中任一项所述的试剂盒,其中所述靶细胞包含升高水平的FcγRIIb表达。20.如权利要求19所述的组合物、或用途、或方法、或试剂盒,其中所述靶细胞上升高的FcγRIIb表达是相对于对照确定的。21.如权利要求20所述的组合物、或用途、或方法、或试剂盒,其中所述对照包含患有非难治性癌症和/或非复发性癌症的对照个体的对照细胞。22.如权利要求20或21所述的组合物、或用途、或方法、或试剂盒,其中所述受试者的靶细胞中所述升高的FcγRIIb表达在与所述对照相比时是至少2倍。23.如权利要求1或5至22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或如权利要求2或5至22中任一项所述的用途、或如权利要求3或5至2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或如权利要求4至22中任一项所述的试剂盒,其中所述靶细胞是癌细胞。24.如权利要求1或5至23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或如权利要求2或5至23中任一项所述的用途、或如权利要求3或5至2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或如权利要求4至23中任一项所述的试剂盒,其中所述靶细胞是B细胞。25.如权利要求1或5至24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或如权利要求2或5至24中任一项所述的用途、或如权利要求3或5至2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或如权利要求4至24中任一项所述的试剂盒,其中所述复发性癌症、和/或所述难治性癌症、和/或所述癌细胞、和/或所述相同的癌症类型、和/或所述癌症选自包括以下各项的组:非霍奇金淋巴瘤;滤泡性淋巴瘤;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套细胞淋巴瘤;慢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小淋巴细胞性淋巴瘤。26.如权利要求10至25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或用途、或方法、或试剂盒,其中所述受试者没有响应、和/或受试者部分缓解、和/或受试者完全缓解、和/或癌症在受试者中已经进展是通过测量来自包括以下各项的组的一个或多个来确定的:(i)淋巴细胞计数;和/或(ii)中性粒细胞计数;和/或(iii)血小板计数;和/或(iv)血红蛋白计数;和/或(v)肿瘤细胞百分比;和/或(vi)骨髓淋巴细胞百分比;和/或(vii)循环淋巴细胞百分比;和/或(viii)淋巴细胞上生物标志物的存在和/或不存在;和/或(ix)癌症分期;和/或(x)组织学检查;和/或(xi)骨髓检查;和/或(xii)细胞遗传学检查;和/或(xiii)淋巴结评价;和/或(xiv)身体症状;和/或(xv)脾中癌细胞的减少。27.如权利要求1或5至26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或如权利要求2或5至26中任一项所述的用途、或如权利要求3或5至2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或如权利要求4至26中任一项所述的试剂盒,其中所述药剂包括:多肽;或抗运载蛋白;或肽;或抗体;或嵌合抗体;或单链抗体;或适体;或darpin;或Fab、或F(ab')2、或Fv、或ScFv或dAb抗体片段;或IgG2抗体;或IgG4抗体;或IgG2和IgG4的嵌合分子;或包含N297Q突变的抗体变体;或DANA变体抗体;或小分子;或天然产品;或亲和体;或拟肽;或核酸;或肽核酸分子;或脂质;或碳水化合物;或基于模块化框架的蛋白质,包括锚蛋白重复序列蛋白、或犰狳重复序列蛋白、或富含亮氨酸的蛋白质、或三十四肽重复序列蛋白、或设计的锚蛋白重复序列蛋白(DARPin)。28.如权利要求1或5至27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或如权利要求2或5至27中任一项所述的用途、或如权利要求3或5至2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或如权利要求4至27中任一项所述的试剂盒,其中如(ii)中所限定的所述药剂是特异性结合FcγRIIb的一种或多种抗体分子。29.如权利要求1或5至28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或如权利要求2或5至28中任一项所述的用途、或如权利要求3或5至2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或如权利要求4至28中任一项所述的试剂盒,其中如(ii)中所限定的所述药剂是不包括能够募集效应细胞的结构域的一种或多种抗体分子。30.如权利要求28所述的组合物、或用途、或方法、或试剂盒,其中如(ii)中所限定的所述药剂是一种或多种抗体分子,所述抗体分子是单克隆抗体分子、和/或多克隆抗体分子、和/或双特异性抗体分子。31.如权利要求1或5至30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或如权利要求2或5至30中任一项所述的用途、或如权利要求3或5至3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或如权利要求4至30中任一项所述的试剂盒,其中所述药剂包含可变重链(VH),所述可变重链包含以下CDR:(i)SEQIDNO:51和SEQIDNO:52以及SEQIDNO:53;或(ii)SEQIDNO:57和SEQIDNO:58以及SEQIDNO:59;或(iii)SEQIDNO:63和SEQIDNO:64以及SEQIDNO:65;或(iv)SEQIDNO:69和SEQIDNO:70以及SEQIDNO:71;或(v)SEQIDNO:75和SEQIDNO:76以及SEQIDNO:77;或(vi)SEQIDNO:81和SEQIDNO:82以及SEQIDNO:83;或(vii)SEQIDNO:87和SEQIDNO:88以及SEQIDNO:89;或(viii)SEQIDNO:93和SEQIDNO:94以及SEQIDNO:95;或(ix)SEQIDNO:99和SEQIDNO:100以及SEQIDNO:101;或(x)SEQIDNO:105和SEQIDNO:106以及SEQIDNO:107;或(xi)SEQIDNO:111和SEQIDNO:112以及SEQIDNO:113;或(xii)SEQIDNO:117和SEQIDNO:118以及SEQIDNO:119;或(xiii)SEQIDNO:123和SEQIDNO:124以及SEQIDNO:125;或(xiv)SEQIDNO:129和SEQIDNO:130以及SEQIDNO:131;或(xv)SEQIDNO:135和SEQIDNO:136以及SEQIDNO:137;或(xvi)SEQIDNO:141和SEQIDNO:142以及SEQIDNO:143;或(xvii)SEQIDNO:147和SEQIDNO:148以及SEQIDNO:149;或(xviii)SEQIDNO:153和SEQIDNO:154以及SEQIDNO:155;或(xix)SEQIDNO:159和SEQIDNO:160以及SEQIDNO:161;或(xx)SEQIDNO:165和SEQIDNO:166以及SEQIDNO:167;或(xxi)SEQIDNO:171和SEQIDNO:172以及SEQIDNO:173;或(xxii)SEQIDNO:177和SEQIDNO:178以及SEQIDNO:179;或(xxiii)SEQIDNO:183和SEQIDNO:184以及SEQIDNO:185;或(xxiv)SEQIDNO:189和SEQIDNO:190以及SEQIDNO:191。32.如权利要求1或5至31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或如权利要求2或5至31中任一项所述的用途、或如权利要求3或5至3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或如权利要求4至31中任一项所述的试剂盒,其中所述药剂包含可变轻链(VL),所述可变轻链包含以下CDR:(i)SEQIDNO:54和SEQIDNO:55以及SEQIDNO:56;或(ii)SEQIDNO:60和SEQIDNO:61以及SEQIDNO:62;或(iii)SEQIDNO:66和SEQIDNO:67以及SEQIDNO:68;或(iv)SEQIDNO:72和SEQIDNO:73以及SEQIDNO:74;或(v)SEQIDNO:78和SEQIDNO:79以及SEQIDNO:80;或(vi)SEQIDNO:84和SEQIDN...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B·弗伦德修斯,英格丽德·泰格,L·玛藤松,马克·克拉格,阿里·鲁加尼安,
申请(专利权)人:生物发明国际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瑞典,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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