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自行车变速器的控制缆绳的驱动方法和装置制造方法及图纸

技术编号:1193853 阅读:201 留言:0更新日期:2012-04-11 18:40
用于在自行车变速器中通过驱动装置(100;200;300;400)进行变速的方法,该驱动机构包括用于控制变速器的可移动机械部件(104;204),其中每个变速操作都对应于该可移动部件(104;204)的预定量的移动,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如下步骤:该可移动部件(104;204)的第一数量(β1)的主动初始移动只等于与变速相对应的移动数量(β1+β2)的一部分;该可移动部件(104;204)的第二数量(β2)的自动最终移动等于与变速相对应的移动数量(β1+β2)的其余部分。本发明专利技术还描述了能够实现该方法的装置(100;200;300;400)。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本专利技术涉及在自行车变速器中进行变速的方法,和实现这种方法的用于自行车变速器的控制缆绳的驱动装置。下面的描述主要参照特别设计用于直把手自行车(通常是山地车)的装置进行,但是本专利技术明显与把手的形状和驱动装置的设计无关;因此,本专利技术也可用于具有弯曲把手的竞赛用自行车的装置中。
技术介绍
下面的描述具体参照整体控制装置进行,换句话说就是,也参照控制制动缆绳的机构。通常,自行车设置有与小齿轮组相关的后变速器,它包括一系列同轴齿轮轮盘(轮周),具有不同直径和数量的与后轮轮轴整体形成的轮齿。自行车通常还设置有与链环组(chainset)相关的前变速器,它包括具有不同直径和数量的轮齿的一系列齿轮轮盘(轮周),与受一对踏板的转动支配的曲柄轴的轴相连。在这两种情况下,变速器与在小齿轮组和链环组之间的封闭环中延伸的传动链接合,将该传动链移动到具有不同直径和数量的齿的链轮上,从而获得不同传动比。具体地,一种情况是链条从具有较大直径的链轮移动到具有较小直径的链轮上时,进行减速变速,一种情况是,链条从具有较小直径的链轮移动到具有较大直径的链轮上时,进行增速变速。在这方面,应当注意,参照前变速器,减速变速对应于转变到低变速比,增速变速对应于转变到高变速比,反之亦然,参照后变速器,减速变速对应于转变到较高变速比,增速变速对应于转变到较低变速比。在变速器的两个方向上的移动通过安装成使骑车人易于操作,即通常安装在把手上的驱动装置来实现,靠近使前轮或后轮制动的制动杆所述的把手手柄。允许变速器在两个方向上受到驱动的控制装置和进行控制的制动器通常已知为整体控制。通常,前变速器的驱动装置和前轮的制动杆位于把手的左手手把附近,反之亦然,后变速器的驱动装置和后轮的制动杆位于右手把手附近。更为特别的是,在机械变速器中,每个变速器都通过通常装有护套的不可延伸的缆绳(已知为波顿钢绳)所施加的牵引动作在第一方向上,通过缆绳的牵引的释放和/或通过设置在变速器自身中的弹簧的弹性复位动作在相对第二方向上,在链轮之间移动。通常,移动方向通过缆绳的牵引的释放和/或通过减速变速的复位弹簧所决定;反之亦然,控制缆绳的牵引动作发生在增速变速的方向上,其中链条从具有较小直径的链轮移动到具有较大直径的链轮上。在驱动装置中,通过卷绕在通常已知为缆绳卷筒的转子元件上和从转子元件退绕,控制缆绳受到驱动进行牵引或释放,缆绳卷筒的转动由骑车人用一对适当的控制杆进行控制。在任何情况下,该驱动装置必须设置成,卷筒在转动中在数个预定角度位置处保持静止,该角度位置对应于不同传动比所要求的,即在变速器的不同链轮上变速器的不同位置。因此,前变速器的驱动装置具有较少数量的预定角度位置(通常为三个),对应于链条组的不同轮周上前变速器的位置;另一方面,后变速器具有较多数量的预定角度位置(通常从七个到十个),对应于不同小齿轮上后变速器的位置。所谓的“释放型”驱动系统是已知的,其中缆绳卷筒在缆绳卷绕发生的方向上的转动是由于骑车人施加在适当增速传动杆上的人工力,而在相对方向上的转动通过驱动减速传动杆实现,基本释放缆绳卷筒并允许属于变速器的复位弹簧及在机构内部连接到缆绳卷筒上的复位弹簧以受控的方式在将缆绳从卷筒上退绕的方向上作用。在GB2012893中描述了第一个释放类型的装置,其中减速传动杆处于按钮的形式。卷筒由突起(crick)保持在固定位置处,该突起与缆绳卷筒的外表面上的齿配合。按钮的按压保持缆绳卷筒锁定在位置处,而允许该突起与卷筒的齿脱离配合。朝按钮的中性不工作位置的随后释放允许卷筒在安装成与卷筒同轴的盘簧的推动下自由转动,而该突起同时配合缆绳卷筒的随后的齿,将其锁定在预期角度转动之后的新位置处。这种装置的第一个缺陷包括,由于不在按钮按压时而是基本在释放按钮的步骤中进行减速变速,所以减速变速在骑车人驱动之后不够快。另一缺陷包括减速变速多个位置需要进行许多单独的连续减速变速操作。同一申请人的US6792826中描述了第二种释放类型的装置。在这种装置中,缆绳卷筒由杆保持到位,该杆在其第一末端与缆绳卷筒的外表面上的齿配合。减速传动杆的推动驱动允许杆的第一末端与缆绳卷筒脱离配合,缆绳卷筒一定数量的自由转动等于大约期望转动和杆的第二末端在卷筒的外表面的齿上的配合的一半。减速传动杆朝中性不工作位置的随后释放决定对于第二数量的转动的缆绳卷筒的自由转动,这完成了变速以及与卷筒的外齿上的杆的第一末端的重新配合。同样对于这种装置,由于基本发生在与杆的推动和释放相对应的两个步骤中,并且变速只在减速传动杆释放和返回中性不工作位置之后完成,所以减速变速在骑车人驱动之后也不够快。另一缺陷包括减速变速多个位置需要进行许多单独的连续减速变速操作。所谓的“活动型”驱动装置也是已知的,其中由于骑车人或通过由骑车人驱动的伺服机构施加在适当增速和减速传动杆上的人工力,缆绳卷筒在缆绳卷绕方向和缆绳退绕方向上发生转动。同一申请人的欧洲专利申请no.04425075.1(EP-1564131-A1)中描述了活动型的装置,其中通过活动地在缆绳卷筒上推动,使其在两个相邻变速位置之间限定的整个角度延伸上转动,增速和减速传动杆动作。尤其是,为了进行减速变速,杆必须转动,直到缆绳卷筒到达其期望的最终位置为止,在最终位置处,缆绳卷筒由分度装置锁定在位置中。这种装置的第一个缺陷包括,由于只在减速传动杆已经进行足够转动使缆绳卷筒到达最终位置时才完成减速变速,所以减速变速在骑车人动作之后不够迅速。另一缺陷包括如果不将减速传动杆推动足够大的角度,以使缆绳卷筒转动到新的变速位置,则不会完成变速,并且变速器保持在两个链轮之间的不利的中间位置处。
技术实现思路
在本专利技术的基础上,要解决的问题在于与已知驱动装置相比,允许更快和更加准确地变速操作。因此,本专利技术在其第一方面涉及方案1所述的方法,在其第二方面涉及方案11所述的装置。方法和装置的优选特征在从属方案中进行概述。将参照整体直把手的驱动装置对右和左驱动装置进行描述,即其中该驱动装置与制动控制杆相关。然而,应当理解的是,这种装置能够构成独立本体,可应用于最好靠近制动杆的自行车把手。在其第一方面中,本专利技术尤其涉及用于通过驱动装置在自行车变速器中实现变速的方法,该驱动装置包括用于控制变速器的可移动机械部件,其中每个变速操作都对应于该可移动部件的预定数量的移动,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移动部件的第一数量的主动初始移动只等于与变速相对应的移动数量的一部分;移动部件的第二数量的自动最终移动等于与变速相对应的移动数量的其余部分。该方法允许骑车人非常快地获得预期变速,将它必须从骑行和踩踏板分心进行变速的时间限制在最短。优选地,由于通常变速器的复位弹簧实际在减速变速的方向上动作,所以这种方法用于减速变速。然而,也有复位弹簧在增速变速方向上动作的变速器,并且在这种情况下,本专利技术的方法可以用于增速变速。优选地,第二数量大于第一数量,更加优选的是,等于第一数量的至少两倍。更加通常的是,为了提高变速的迅速性,第二数量具有装置的机械部件的结构和构造特性所允许的最大范围。优选地,通过用他的一根手指在驱动装置的适当杆上动作,从而直接导致可移动部件的移动,骑车人进行初始移动。或者,可能通过骑车人驱动的伺服机构进行初始移动;在这种情况下,骑车人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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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一种用于在自行车变速器中通过驱动装置(100;200;300;400)进行变速的方法,该驱动装置包括用于控制变速器的可移动机械部件(104;204),其中每个变速操作都对应于该可移动部件(104;204)的预定量的移动,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该可移动部件(104;204)的第一数量(β1)的主动初始移动只等于与变速相对应的移动量(β1+β2)的一部分;    该可移动部件(104;204)的第二数量(β2)的自动最终移动等于与变速相对应的移动量(β1+β2)的其余部分。

【技术特征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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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朱塞佩达尔普拉安德烈亚德普雷托
申请(专利权)人:坎培诺洛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IT[意大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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