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锁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10448270 阅读:133 留言:0更新日期:2014-09-18 11:41
本发明专利技术涉及一种机动车锁,其用于机动车门组件,设置有锁销和与锁销相关联的止动爪,锁销可带到敞开位置和关闭位置中,位于关闭位置中的锁销处于或可带到与锁止楔等相接合,止动爪可带到沉下的位置中,在该位置中其将锁销固定在关闭位置中,止动爪可拔出到释放位置中,在该位置中其释放锁销,止动爪借助操纵组件可带到释放位置中,设置有碰撞元件,其为了避免止动爪的由碰撞引起的拔出利用机动车门组件的部件、尤其门外壳通过其由碰撞引起的变形可调整到碰撞位置中,为此位于碰撞位置中的碰撞元件或与此联结的元件锁止止动爪和/或操纵组件或者使操纵组件从止动爪脱离。设置有碰撞元件支承部,其设计为线性引导部且在其中可移动地来引导碰撞元件。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本专利技术涉及一种根据权利要求1的前序部分的机动车锁(Kraftfahrzeugschloss)、一种根据权利要求13的前序部分的机动车锁以及一种根据权利要求26的机动车门组件。
技术介绍
所谈及的机动车锁与带有机动车门的机动车门组件相关联。概念“机动车门”当前应广泛地来理解。其尤其包括侧门、后门、行李厢盖(Heckklappe)、后盖或者发动机罩。这样的机动车门原则上也可根据滑动门的形式来设计。碰撞安全性对于当今的机动车锁非常重要。在此重要的是,不管由碰撞引起的加速度还是由碰撞引起的变形都不允许导致与该机动车锁相关联的机动车门的不期望的打开。已知的机动车锁(文件DE102011015675A1)(本专利技术以其为出发点)配备有碰撞保险装置(Crashsicherung),其防止在撞击情况中机动车门的由碰撞引起的、即自动的和不期望的打开。为此设置有碰撞元件,其通过门外壳(Tueraussenhaut)的由碰撞引起的变形可调整到碰撞位置中并且由此锁止机动车锁的操纵杆。在已知的机动车锁中的碰撞元件设计成可摆动的。这样的可摆动的支承在机动车锁的区域中通常是优选的,因为这样的摆动轴承的运行可靠性即使在不利的环境条件下、例如在冰冻条件下也被视为高的。然而已知的带有经由摆动轴承可摆动的碰撞元件的机动车锁的缺点在于,用于调整碰撞元件的力引入必须始终在垂直于碰撞元件的摆动轴线取向的平面中实现。如果不遵循这,则尤其在碰撞情况中出现较高的力时要考虑摆动轴承的破坏。对于该状况为了确保较高的运行可靠性仅可考虑碰撞元件的摆动轴承的特别坚固的且因此成本集中的设计。
技术实现思路
本专利技术基于该问题将已知的机动车锁设计和改进成使得利用简单的结构上的手段来提高碰撞保险装置的运行可靠性。上述问题在根据权利要求1的前序部分的机动车锁中通过权利要求1的特征部分的特征来解决。重要的是设置一种碰撞元件支承部(Crashelementlagerung)的基本构思,其设计为线性引导部(Linearfuehrung)且在其中可移动地来引导碰撞元件。根据建议识别出,这样的线性引导部在适合的设计中对于到碰撞元件中的力引入很牢固,其中,力引入的取向偏离于线性引导部的取向。这刚好适用于通常较高的、作用到碰撞元件上的碰撞力(其导致碰撞元件一定程度上被“按压穿过”碰撞元件支承部)。在此甚至会出现碰撞元件支承部的一定的变形,而不损害碰撞元件支承部的真正的功能。碰撞元件在线性引导部中可能的歪斜因此在碰撞情况中不重要或者仅是次要的。在根据权利要求4的一特别优选的设计方案中,碰撞元件具有用于与机动车门的由碰撞引起变形的部件相接合的接合部段(Eingriffsabschnitt),其中,接合部段进一步优选地大致盘形地来设计。盘形的设计适合于使碰撞力基本上被接合部段的盘面吸收。以该方式可经由相对大的面(其相应于盘面)吸收碰撞力。在根据权利要求8的进一步优选的设计方案中,碰撞元件锁止优选地可摆动的操纵杆。就此而言示出,通过可线性移动的碰撞元件锁止可摆动的操纵杆可以以特别紧凑的且尤其坚固的方式来设计。一相当特别坚固的设计方案此外根据权利要求9由此得到,即在通过碰撞元件锁止时锁止力能够在尤其位置固定的支撑部上和在碰撞元件支承部之外延伸。措词“能够”这里意味着,不是每个锁止力、尤其较小的锁止力必须经过支撑部。例如可考虑的是,在锁止力较小的情况下在碰撞元件与支撑部之间留有一定的间隙,其由于提高的锁止力而被取消。利用根据权利要求9的变体,碰撞元件支承部可较弱地且因此成本有利地来设计,因为无论如何较高的锁止力基本上可被支撑部吸收。可摆动的操纵杆借助于可线性移动的碰撞元件的上述锁止允许碰撞元件相对于操纵杆轴线的很大程度上任意的取向(权利要求11)。按照同样具有独立意义的根据权利要求13的另一教导,要求保护一种机动车锁,在其中设置有碰撞元件支承部,在该碰撞元件支承部中来引导碰撞元件,其中,碰撞元件在其调整到碰撞位置中时调整到、尤其推动到待由碰撞元件锁止的部件与尤其位置固定的支撑部之间,使得锁止力的力流的至少一部分可在支撑部上和在碰撞元件支承部之外延伸。此外上面已提及这样的布置的有利的成本方面。根据该另外的教导可放弃碰撞元件的可线性移动性的实现。此外,允许参照对于所提出的机动车锁的所有实施方案。例如根据权利要求16设置成,碰撞元件的可移动性无论如何也回溯到碰撞元件本身的可变形性上。在上述意义中那么不是必需来设置碰撞元件的可移动性。利用碰撞元件的可变形的设计,得到对于碰撞元件支承部的设计的新的可能性。在根据权利19的优选的设计方案中例如设置成,碰撞元件支承部将碰撞元件此外固定在机动车锁处。通过碰撞元件支承部引导碰撞元件那么仅限于将碰撞元件保持在碰撞元件支承部的范围内。在根据权利要求22的一特别优选的设计方案中,碰撞元件设计为卡箍(Buegel),其经由碰撞元件支承部无论如何悬挂到两个悬挂点上。对于碰撞元件如上面所述设计成可变形的情况,以此可实现特别坚固的且同时成本有利的布置。按照同样具有独立意义的根据权利要求26的另一教导,要求保护一种机动车门组件,其带有机动车门和与机动车门相关联的、根据建议的机动车锁。在此,机动车锁优选地布置在机动车门中。机动车锁那么与布置在机动车的车身处的锁止楔(Schliesskeil)等共同作用。允许参照对于所提出的机动车锁的所有实施方案。在根据权利要求28的特别优选的设计方案中,碰撞元件的接合部段布置在机动车门的门外壳附近。尤其对于接合部段设计成大致盘形的情况下,门外壳的由碰撞引起的变形可经由较宽的面区域引入碰撞元件中。附图说明下面根据示出仅仅一个实施例的附图来详细阐述本专利技术。其中:图1示出在装配状态中的所提出的机动车锁,图2a)在正常运行中和b)在碰撞情况中示出在拆卸状态中的外部操纵杆以及带有所关联的碰撞元件支承部的碰撞元件,图3以爆炸图示出根据图1的机动车锁的带有所关联的碰撞元件支承部的碰撞元件,图4示出在装配状态中的根据另一教导的所提出的机动车锁以及图5a)在正常运行中和b)在碰撞情况中示出在拆卸状态中的外部操纵杆以及根据图4的机动车锁的碰撞元件。具体实施方式在附图中示出的机动车锁1与机动车门组件2相关联,其除了机动车锁1之外还包括机动车门2a。鉴于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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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锁

【技术保护点】
一种用于机动车门组件(2)的机动车锁,其中,设置有锁销(3)和与所述锁销(3)相关联的止动爪(4),其中,所述锁销(3)能够带到敞开位置和关闭位置中,其中,位于所述关闭位置中的所述锁销(3)处于或能够带到与锁止楔等相接合,其中,所述止动爪(4)能够带到沉下的位置中,在所述位置中其将所述锁销(3)固定在所述关闭位置中,并且其中,所述止动爪(4)能够拔出到释放位置中,在所述位置中其释放所述锁销(3),其中,所述止动爪(4)借助于操纵组件(6)能够带到所述释放位置中,其中,设置有碰撞元件(8),其为了避免所述止动爪(4)的由碰撞引起的拔出利用所述机动车门组件(2)的部件(9)、尤其门外壳(2b)通过其由碰撞引起的变形能够调整到碰撞位置中,并且为此位于所述碰撞位置中的所述碰撞元件(8)或者与此联结的元件锁止所述止动爪(4)和/或所述操纵组件(6)或者使所述操纵组件(6)从所述止动爪(4)脱离,其特征在于,设置有碰撞元件支承部(11),其设计为线性引导部并且在其中可移动地来引导所述碰撞元件(8)。

【技术特征摘要】
2012.12.21 DE 102012025053.3;2013.03.25 DE 20201301.一种用于机动车门组件(2)的机动车锁,其中,设置有锁销(3)
和与所述锁销(3)相关联的止动爪(4),其中,所述锁销(3)能够带到敞
开位置和关闭位置中,其中,位于所述关闭位置中的所述锁销(3)处于
或能够带到与锁止楔等相接合,其中,所述止动爪(4)能够带到沉下的
位置中,在所述位置中其将所述锁销(3)固定在所述关闭位置中,并且
其中,所述止动爪(4)能够拔出到释放位置中,在所述位置中其释放所
述锁销(3),
其中,所述止动爪(4)借助于操纵组件(6)能够带到所述释放位置
中,
其中,设置有碰撞元件(8),其为了避免所述止动爪(4)的由碰撞引
起的拔出利用所述机动车门组件(2)的部件(9)、尤其门外壳(2b)通过其
由碰撞引起的变形能够调整到碰撞位置中,并且为此位于所述碰撞位
置中的所述碰撞元件(8)或者与此联结的元件锁止所述止动爪(4)和/或
所述操纵组件(6)或者使所述操纵组件(6)从所述止动爪(4)脱离,
其特征在于,设置有碰撞元件支承部(11),其设计为线性引导部
并且在其中可移动地来引导所述碰撞元件(8)。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机动车锁,其特征在于,所述碰撞元件
支承部(11)此外安置到所述机动车锁(1)处。
3.根据权利要求1或者2所述的机动车锁,其特征在于,所述碰
撞元件(8)具有引导部段(13),其与所述碰撞元件支承部(11)处于引导
接合中,优选地,所述引导部段(13)在垂直于所述碰撞元件支承部(11)
的几何支承轴线(12)的横截面中长形地来设计并且/或者所述引导部段
(13)在垂直于所述碰撞元件支承部(11)的几何支承轴线(12)的横截面
中大致矩形地来设计。
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机动车锁,其特征在于,所
述碰撞元件(8)具有用于与所述机动车门(2a)的由碰撞引起变形的部件

\t(9)接合的接合部段(14),优选地,所述接合部段(14)具有接合面(15),
其在侧向上此外伸出超过碰撞元件(8),进一步优选地,所述接合部段
(14)大致盘形地来设计,进一步优选地,盘形的所述接合部段(14)大致
垂直于所述碰撞元件支承部(11)的几何支承轴线(12)延伸。
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机动车锁,其特征在于,所
述碰撞元件(8)尤其借助于弹簧组件(16)预紧到静止位置中,所述碰撞
元件(8)能够从所述静止位置出来调整到所述碰撞位置中。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机动车锁,其特征在于,所述碰撞元件
(8)具有支撑部段(17),其相对所述机动车锁(1)此外支撑所述弹簧组件
(16),优选地,所述支撑部段(17)布置在所述引导部段(13)侧面。
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机动车锁,其特征在于,所
述碰撞元件(8)夹入所述碰撞元件支承部(11)中。
8.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机动车锁,其特征在于,所
述操纵组件(6)具有尤其可摆动的操纵杆(6a)、尤其外部操纵杆(6a),其
操纵引起所述止动爪(4)的拔出,并且位于所述碰撞位置中的所述碰撞
元件(8)在操纵方向(22)上锁止所述操纵杆(6a)。
9.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机动车锁,其特征在于,所
述碰撞元件(8)在其调整到所述碰撞位置中时调整到、尤其推动到所述
止动爪(4)或操纵组件(6)与尤其位置固定的支撑部(25)之间,使得锁止
所述止动爪(4)或所述操纵组件(6)的锁止力的力流的至少一部分能够
在所述支撑部(25)上和在所述碰撞元件支承部(11)之外延伸。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机动车锁,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部
(25)不可移动地布置在所述机动车锁(1)处,优选地,所述支撑部(25)
布置在所述机动车锁(1)的壳体板、尤其后板(26)处。
11.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机动车锁,其特征在于,
所述操纵杆(6a)能够围绕操纵杆轴线(6b)摆动,并且所述碰撞元件支承
部(11)的几何支承轴线(12)相对所述操纵杆轴线(6b)来装设,优选地,
所述碰撞元件支承部(11)的几何支承轴线(12)相对所述操纵杆轴线(6b)

\t以一角度来装设,所述角度处在大约30°与大约60°之间的范围中、优
选地处在大约45°。
12.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机动车锁,其特征在于,
所述碰撞元件(8)在由碰撞引起调整到所述碰撞位置中时被破坏成使
得在出现碰撞加速度之后取消...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R·福斯特G·海因斯D·莱韦J·里德特克
申请(专利权)人:布罗斯锁闭系统有限责任两合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德国;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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