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激素药物的肠溶片剂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9749357 阅读:303 留言:0更新日期:2014-03-08 15:02
本发明专利技术公开了作为激素药物的肠溶片剂。这种可以在肠道溶解但是在胃中不溶解的片剂包括:(i)片剂芯,其中包含活性成分式I化合物以及药学可接受的辅料;和(ii)肠溶衣,其涂渍在所述片芯表面,并且该肠溶包衣不能在胃液中溶解但是能够在肠液中溶解。本发明专利技术片剂能够有效地控制活性成分的溶出性能。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作为激素药物的肠溶片剂
本专利技术涉及一种含有式I化合物的紧急避孕药物组合物,用于性交后紧急避孕,并提供了该药物组合物的制备方法。本专利技术式I化合物包衣片剂可用于紧急避孕并且具有延迟释放的特点,特别是在胃液中不释放而在肠液中释放。
技术介绍
目前广泛使用的妇女用避孕药(不包括外用避孕药)有两类主要药物。一类是雌激素的衍生物或其活性或部分活性模拟物,如炔雌醇、炔雌醚、雌二醇、奥美昔芬等;另一类是孕激素或其衍生物或其活性或部分活性模拟物,如炔诺酮、式I化合物、醋酸甲地孕酮、醋酸甲轻孕酮、地索高诺酮(Desogestrel)、孕二烯酮(Gestodene)、米非司酮、3_酮地索高诺酮(3-Keto-desogestrel)、醋高诺酮厢(Norgestimate)、地诺孕酮(Dienogest)、醋酸诺美孕丽(Nomegestrol)、屈螺丽(Drospirenone)、曲美孕丽(。Trimegestrone)等。在实际药物研究或临床使用中,一般以这两类药物之一以不同剂量组成单方或这两类药物以不同剂量组成复方,并通过不同的药物传递方法,形成了一系列妇女用避孕药。目前通常使用的终止妊娠的药物一般是采用抗孕激素药物与子宫肌兴奋剂前列腺素类药物合用。其中,所使用的抗孕激素类药物包括米非司酮和处于不同研究开发状态的利洛司酮(Lilopfistone)、奥那司酮(Onapristone)等;其中所使用的前列腺素类药物包括米索前列醇、卡前列甲酯等。目前所采用的药物终止妊娠的一类比较成熟的具体临床方案一般是,在一次高剂量或几次低剂量服用米非司酮后,再口服或阴道使用米索前列醇。固体口服避孕药物或终止妊娠药物的主要不良反应一般包括恶心、呕吐、眩晕、水肿、白带增多、月经延迟或月经量减少或增加、点状出血或突破性出血、性欲改变等一过性或长期反应。尽管目前所使用主要固体口服避孕药物的孕激素和雌激素的含量已经大幅度下降,但这些不良反应中的全`部或部分仍然以不同强度或不同发生频率存在。此外,含第三代孕激素(如地索高诺酮、孕二烯酮)的避孕药可能还增加导致深部静脉栓塞的发生率。固体口服避孕药物和终止妊娠药物的吸收时间取决与药物在小肠道中的滞留时间、药物剂型特征(如释放时间)、和药物自身的生物利用度。固体口服避孕药物和终止妊娠药物在人体内达到血药峰浓度(Cmax)的时间(tmax) —般为1_3小时。以文献(HeChang-hai et al:Comparativecross-over pharmacokinetic study on two types ofpostcoital contraceptive tablets containing levonorgestre1.Contraception1990,41:557-567)中的关于服用一片0.75mg式I化合物数据为基础,其中两种片剂的AUCch24分别为92.2ng/ml/h和64.4ng/ml/h ;从服药到达到第4小时所对应的曲线_时间面积AUCch4对应于这两种片剂则分别估算为28.7ng/ml/h和16.3ng/ml/h。这两种时间区间内的曲线一时间面积之比例(即AUCq_4/AUCq_24)对应于这两种片剂则分别为31%和25%。这就意味着至少还有三分之二的药物尚未进入血液中有效分布。因此,在服用固体口服避孕药和终止妊娠药1.3小时后,仍然有相当比例剂量的药物在消化道中尚未被吸收。表:不同药物达到血药峰值的时间(Tmax)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一种片剂,其包括:(i)片芯,其中包含作为活性成分的以下式I化合物以及药学可接受的辅料;和(ii)肠溶包衣,其涂渍在所述片芯表面,并且该肠溶包衣不能在胃液中溶解但是能够在肠液中溶解。FDA0000438428330000011.jpg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片剂,其包括: (i)片芯,其中包含作为活性成分的以下式I化合物 2.根据权利要求1的片剂,其每片中包含的式I化合物量为0.25~5mg。3.根据权利要求1的片剂,其用0.lmol/L盐酸900ml为溶出介质,在2小时时式I化合物的溶出量小于10% ;用900ml的0.2mol/L磷酸钠溶液(用IN的HCl/NaOH调节pH值至6.8 ;加入5g的十二烷基硫酸钠)为溶出介质,在I小时时...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王立强
申请(专利权)人:北京元延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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