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治疗食管狭窄的方法
[0001]相关申请的交互参照
[0002]本申请要求
2021
年4月
20
日提交的美国临时申请
63/177,064
的优先权,该申请的全部内容以引用的方式并入本文中
。
技术介绍
[0003]食管狭窄是食管的异常收紧或缩窄
。
狭窄使食管缩窄,使得食物更难以沿着管道向下移动
。
狭窄由食管损伤引起,该损伤引起食管中形成疤痕和症状性缩窄
。
食管狭窄的主要症状是吞咽困难,并且吞咽困难已经成为食管炎症性疾病的主要症状
。
因此,狭窄可能加剧食管炎症性疾病患者的吞咽困难
。
[0004]狭窄是极难以治疗的
。
目前没有用于狭窄的治疗
。
此外,不是所有的食管炎症性疾病患者中都会发生狭窄
。
因此,具有严重狭窄的患者通常被排除在治疗之外
。
[0005]本领域中对有效治疗狭窄,同时还控制副作用如真菌感染,包括口腔
、
口咽和食管念珠菌病的方法存在着需求
。
本公开解决这些需求
。
技术实现思路
[0006]本公开提供了减轻狭窄的严重程度的方法
。
[0007]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本公开提供了用皮质类固醇局部治疗有需要的患者的食管狭窄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a)
检测食管狭窄;和随后
(b)
经口施用皮质类固醇
【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1.
一种用皮质类固醇局部治疗有需要的患者的食管狭窄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a)
检测所述食管狭窄;和随后
(b)
经口施用所述皮质类固醇,其中治疗有效量的口服皮质类固醇与所述食管狭窄接触,由此减轻所述食管狭窄的严重程度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步骤
(a)
中的检测包括将内窥镜插入所述患者的食管
。3.
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内窥镜的直径为约8至
10mm
,或约
9mm。4.
如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方法,其中使用所述内窥镜上的视频显示器目视检测所述食管狭窄
。5.
如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方法,其中由于所述内窥镜不能穿过所述患者的食管,所以检测到所述食管狭窄
。6.
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患者还患有环
。7.
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环为2级或3级环
。8.
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中施用所述皮质类固醇使所述环的级别降低至少1级
。9.
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皮质类固醇在所述患者躺下时或在所述患者即将躺下时施用
。10.
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躺下为仰卧姿态
。11.
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口服皮质类固醇在所述患者躺下前约5分钟
、4
分钟
、3
分钟
、2
分钟或1分钟内施用
。1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口服皮质类固醇在目标睡眠时间前约
30
分钟或更短时间施用
。13.
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皮质类固醇每日施用一次
。14.
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皮质类固醇的全身生物利用度小于或等于其剂量的约
20
%
。15.
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皮质类固醇为布地奈德
、
氟替卡松
、
氟尼缩松
、
环索奈德
、
莫米松或倍氯米松,或它们的药学上可接受的盐
、
溶剂
、
酯
、
多形物或前药
。16.
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皮质类固醇为布地奈德
、
氟替卡松或它们的药学上可接受的酯
。17.
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皮质类固醇为丙酸氟替卡松
。18.
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皮质类固醇被配制为固体组合物
。19.
如权利要求
18
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固体组合物呈凝胶
、
含片
、
棒棒糖
、
泡腾片
、
粉剂
、
颗粒剂或口服崩解组合物的形式
。20.
如权利要求
19
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口服崩解组合物为片剂
、
糯米纸囊剂
、
薄膜或冻干基质
。21.
如权利要求
20
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口服崩解组合物为片剂
。22.
如权利要求
21
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片剂包含:
a.
约
1.0mg
至约
7.5mg
的量的所述皮质类固醇;
b.
与所述皮质类固醇组合的药学上可接受的载体;和
c.
快速分散性微粒,其中在使用
USP<701>
方法测试崩解时间时,所述口服崩解片剂在
60
秒内崩解
。23.
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经口施用约
0.5mg
至约
20mg
所述口服皮质类固醇后,所述皮质类固醇提供了小于或等于约
500pg/mL
的平均最大血浆浓度
(Cmax)。24.
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经口施用约
0.5mg
至约
20mg
所述口服皮质类固醇后,所述皮质类固醇提供了小于或等于约
3,000pg*h/mL
的平均
AUC0‑
24
。25.
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患者在经口施用约
1mg
至约
7.5mg
所述皮质类固醇后具有小于或等于约
200pg/mL
的所述皮质类固醇的
Cmax。26.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患者患有嗜酸性食管炎
(EoE)、
胃食管反流病
(GERD)、
非糜烂性反流病
(NERD)、
糜烂性食管炎
、
巴雷特食管症
、
嗜酸性粒细胞性胃肠炎
、
高嗜酸性粒细胞综合征
、
腐蚀性化学品食管炎
、
放射诱发的食管炎
、
化疗诱发的食管炎
、
短暂性药物诱发的食管炎
、
持续性药物诱发的食管炎
、
食管克罗恩病
、
食管手术切除后病症;或伪膜性食管炎
。27.
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施用所述皮质类固醇至少1周
、2
周
、3
周
、4
周
、5
周
、6
周
、7
周
、8
周
、9
周
、10
周
、11
周或
12
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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