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用重组人艾杜糖醛酸
‑2‑
硫酸酯酶(IDS)治疗粘多糖贮积症II
[0001]相关申请的交叉引用
[0002]本申请要求
2021
年2月
10
日提交的美国临时申请号
63/148,093、2021
年4月
27
日提交的美国临时申请号
63/180,361、2021
年6月
15
日提交的美国临时申请号
63/210,610、2021
年9月9日提交的美国临时申请号
63/242,250
以及
2021
年
10
月
18
日提交的美国临时申请号
63/256,805
的权益,所述申请各自的内容通过引用整体并入本文
。
[0003]以电子方式提交的序列表的引用
[0004]本申请通过引用并入随本申请一起提交的呈标题为“Sequence_Listing_12656
‑
146
‑
228.TXT”,创建于
2022
年1月
27
日并且大小为
172,391
字节的文本文件形式的序列表
。
[0005]1.
引言
[0006]描述了用于向诊断为患有粘多糖贮积症
II(MPS II)
的人受试者的中枢神经系统
(CNS)
的脑脊液
(CSF)
递送由人神经 ...
【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1.
一种用于治疗诊断为患有粘多糖贮积症
II
型
(MPS II)
的人受试者的肝脾肿大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向需要治疗的所述人受试者的脑脊液
(CSF)
施用编码人艾杜糖醛酸
‑2‑
硫酸酯酶
(hIDS)
的重组腺相关病毒载体
(rAAV)。2.
一种用于治疗诊断为患有
MPS II
的人受试者的肝脾肿大和中枢神经系统
(CNS)
症状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向需要治疗的所述人受试者的
CSF
施用单剂量的编码
hIDS
的
rAAV
,其中在所述
CNS
之外不施用额外针对
MPSII
的疗法
。3.
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
CNS
症状为通过贝莉婴幼儿发育量表第三版
(BSID
‑
III)
测量的认知能力
。4.
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
CNS
症状为通过
BSIDIII
的语言域测量的语言
。5.
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
CNS
症状为通过
BSID
‑
III
的运动域确定的运动功能
。6.
一种向诊断为患有
MPS II
的人受试者的肝脏和
/
或脾脏递送编码
hIDS
的
rAAV
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向所述人受试者的
CSF
施用单剂量的所述
rAAV。7.
如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方法导致肝脏大小与施用所述
rAAV
之前的肝脏大小相比减小约
10
%
、
约
20
%或约
30
%
。8.
如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方法导致脾脏大小与施用所述
rAAV
之前的脾脏大小相比减小约
10
%
、
约
20
%或约
30
%
。9.
一种用于治疗诊断为患有
MPS II
的人受试者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i)
向所述人受试者的
CSF
施用治疗有效量的编码
hIDS
的
rAAV
,以及
(ii)
测量所述受试者的
CSF
中的硫酸肝素
(HS)D2S6
的水平
。10.
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
HSD2S6
的减少与所述人受试者的改善的神经认知参数相关
。11.
如权利要求9或
10
所述的方法,其还包括确定是否需要额外治疗的步骤
。12.
如权利要求
11
所述的方法,其还包括施用额外治疗的步骤
。13.
如权利要求
12
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额外治疗是第二次施用与步骤
(i)
中相同的
rAAV。14.
如权利要求
12
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额外治疗是以更高的剂量第二次施用与步骤
(i)
中相同的
rAAV。15.
如权利要求
12
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额外治疗是使用重组艾杜硫酶的酶替代疗法
。16.
如权利要求1‑
15
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方法导致所述受试者的
CSF
中的所述
HSD2S6
水平与施用所述
rAAV
之前所述受试者的
CSF
中的所述
HSD2S6
水平相比降低约
10
%
、
约
20
%
、
约
30、
约
40
%
、
约
50
%
、
约
60
%
、
约
70
%
、
约
80
%
、
约
90
%或大于
95
%
。17.
如权利要求
16
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施用所述
rAAV
后约2个月
、
约4个月
、
约6个月
、
约8个月
、
约
10
个月
、
约
12
个月
、
约
18
个月
、
约
24
个月
、
约3年
、
约4年
、
或约5年确定所述
HSD2S6
的水平
。18.
如权利要求
16
或
17
所述的方法,其中
HSD2S6
水平的降低在施用所述
rAAV
后持续至少6个月
、
至少9个月
、
最后
12
个月
、
至少
15
个月
、
至少
18
个月
、
至少
21
个月
、
或至少
24
个月
。19.
如权利要求1‑
18
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
rAAV
以约
1.3
×
10
10
GC/g
脑质量
、
约
6.5x 10
10
GC/g
脑质量或约
2x 10
11
GC/g
脑质量的剂量施用,如通过
MRI
确定的
。
20.
如权利要求1‑
19
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人受试者的年龄为5岁或更大并且小于
18
岁
。21.
如权利要求1‑
19
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人受试者的年龄为4个月或更大并且小于5岁
。22.
如权利要求1‑
21
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施用所述
rAAV
时,所述人受试者正在接受酶替代疗法
(ERT)。23.
如权利要求
22
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人受试者对
ERT
没有反应
。24.
如权利要求
22
或
23
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
ERT
是重组艾杜硫酶
。25.
如权利要求
22
‑
24
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施用所述
rAAV
后约6个月
、
约
90
个月
、
约
12
个月
、
约
15
个月
、
约
18
个月
、
约
21
个月或约
24
个月中断所述
ERT。26.
如权利要求1‑
25
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
rAAV
经由脑池内
(IC)
施用来施用
。27.
如权利要求1‑
25
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
rAAV
经由脑室内
(ICV)
施用来施用
。28.
如权利要求1‑
27
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
rAAV
以不超过所述人受试者的总脑脊液体积的
10
%的体积施用
。29.
如权利要求1‑
28
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
rAAV
是重组腺相关病毒血清型
9。30.
如权利要求
29
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
rAAV
含有人
IDS
表达盒,其中表达由巨细胞病毒
(CMV)
增强子和鸡
β
肌动蛋白启动子
(CB7)
的杂合体驱动
。31.
如权利要求
30
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人
IDS
表达盒包含
(i)
侧接反向末端重复序列
(ITR)
的
IDS
转基因,
(ii)
鸡
β
肌动蛋白内含子,和
(iii)
兔
β
‑
珠蛋白聚腺苷酸化
(polyA)
信号
。32.
如权利要求
31
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
ITR
是
AAV2 ITR。33.
如权利要求
30
‑
32
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人
IDS
表达盒包含有包含
SEQ ID NO:45
的核苷酸序列的核酸
。34.
如权利要求1‑
33
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还包括在所述
rAAV
之前或同时向所述人受试者施用免疫抑制疗法,并且任选地在其后继续免疫抑制疗法
。35.
如权利要求
34
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免疫抑制疗法包括施用一种或多种皮质类固醇
、
西罗莫司和
/
或他克莫司
。36.
如权利要求
35
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一种或多种皮质类固醇是甲泼尼龙和
/
或泼尼松
。37.
如权利要求1‑
36
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还包括在所述
rAAV
之前或同时向所述人受试者施用一种或多种抗生素
。38.
如权利要求
37
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一种或多种抗生素是甲氧苄氨嘧啶
、
磺胺甲恶唑
、
戊烷脒
、
氨苯砜和
/
或阿托伐醌
。39.
如权利要求1‑
38
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还包括在
rAAV
之前或同时向所述人受试者施用一种或多种抗真菌疗法
。40.
一种治疗诊断为患有
MPS II
的人受试者的方法,其包括:
(a)
向所述人受试者施用治疗有效量的编码
hIDS
的
rAAV
,其中所述人受试者接受过
ERT
治疗或正在接受
ERT
治疗;以及
(b)
如果来自所述人受试者的生物样品中的至少一种生物标志物的水平低于参考值,则中断所述人受试者的
ERT
治疗,其中所述生物样品在所述施用后从所述人受试者获得,并且其中所述至少一种生物标志物包括
D2S6、HS
和
/
或总
GAG。41.
一种治疗诊断为患有
MPS II
的人受试者的方法,其包括:
(a)
向所述人受试者施用治疗有效量的编码
hIDS
的
rAAV
,其中所述人受试者接受过
ERT
治疗或正在接受
ERT
治疗;以及
(b)
如果来自所述人受试者的生物样品中的至少一种生物标志物的水平高于参考值,则中断所述人受试者的
ERT
治疗,其中所述生物样品在所述施用之前从所述人受试者获得,并且其中所述至少一种生物标志物是抗
IDS
抗体
。42.
如权利要求
40
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至少一种生物标志物是
D2S6。43.
如权利要求
40
或
42
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至少一种生物标志物比中断
ERT
前的所述参考值低约或至少约5%
、10
%
、15
%
、20
%
、25
%
、30
%
、35
%
、40
%
、45
%
、50
%
、55
%
、60
%
、65
%
、70
%
、75
%
、80
%
、85
%
、90
%
、95
%
。44.
如权利要求
41
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至少一种生物标志物比中断
ERT
前的所述参考值高约或至少约5%
、10
%
、15
%
、20
%
、25
%
、30
%
、35
%
、40
%
、45
%
、50
%
、55
%
、60
%
、65
%
、70
%
、75
%
、80
%
、85
%
、90
%
、95
%
。45.
如权利要求
40
‑
44
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参考值是预定值
。46.
如权利要求
40
‑
44
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参考值是在向所述人受试者施用所述
rAAV
之前从所述人受试者获得的生物样品中的所述至少一种生物标志物的水平
。47.
如权利要求
40
‑
44
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参考值是从诊断为患有
MPS II
但未接受
ERT
的受试者获得的生物样品中的所述至少一种生物标志物的水平
。48.
如权利要求
40
‑
47
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向所述人受试者施用所述
rAAV
的同一天中断所述
ERT
治疗
。49.
如权利要求
40
或
42
‑
47
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向所述人受试者施用所述
rAAV
后
52
周中断所述
ERT
治疗
。50.
如权利要求
40
‑
49
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生物样品是
CSF、
尿液
、
血浆或血清
。51.
一种治疗诊断为患有
MPSII
的人受试者的方法,其包括:
(a)
中断所述人受试者的
ERT
治疗,其中所述人受试者接受过
ERT
治疗或正在接受
ERT
治疗;以及
(b)
向所述人受试者施用治疗有效量的编码
hIDS
的
rAAV
,其中所述施用在中断所述人受试者的
ERT
治疗后进行
。52.
如权利要求
51
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施用之前约或至少约1年
、6
个月
、5
个月
、4
个月
、3
个月
、2
个月
、1
个月
、3
周
、2
周
、1
周
、10
天
、5
天或1天中断所述
ERT
治疗
。53.
如权利要求
51
‑
52
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中断之前在来自所述人受试者的生物样品中未检测到至少一种生物标志物的水平
。54.
如权利要求
53
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至少一种生物标志物是抗
AAV
抗体
。55.
如权利要求
54
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
AAV
抗体是抗
AAV9
抗体
。56.
如权利要求
51
‑
55
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生物样品是血清
。
57.
一种确定
MPS II
治疗在人受试者中的功效或监测所述功效的方法,其包括向所述人受试者施用治疗有效量的编码
hIDS
的
rAAV
,其中与参考值相比,来自所述人受试者的生物样品中的
D2S6
水平的降低表明了所述
MPS II
治疗在所述人受试者中的功效,其中所述生物样品在所述施用后从所述人受试者获得
。58.
如权利要求
40
‑
57
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人受试者患有肝脾肿大
。59.
如权利要求
58
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人受试者在所述施用之前接受
ERT
治疗且
/
或在所述施用之后接受
ERT
治疗
。60.
如权利要求
40
‑
59
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
ERT
是使用重组艾杜硫酶的酶替代疗法
。61.
如权利要求...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斯蒂芬,
申请(专利权)人:再生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发表了对其他浏览者有用的留言会获得科技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