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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陆两可的稳定浮体平台及其房屋的沉浮方法及其用途技术

技术编号:3825493 阅读:246 留言:0更新日期:2012-04-11 18:40
水陆两可的稳定浮体平台或房屋是基于有下开口浮仓的浮体平台可靠的独立稳定性为基础,具体是,稳定浮体平台的下开口浮仓7至少为0.4米以上深度,下开口浮仓7至少包括从内至外三圈及其三圈以上的环形浮,各圈的环形浮仓之间实质相互独立而互不交错,相互独立即浮态时互不直接通气,中部环形浮仓48及外部环形浮仓49至少分别有6个分段且实质相互独立的浮仓7,各环形浮仓之间适合以等距或大致等距的环形基脚3间隔分布。继而用途还包括水陆两可的常规房屋借助浮体的稳定潜水功能而扩展减灾能力,概念性的减灾房屋全面涉足了物理性天灾的空白减灾领域;还顺便解决房屋下地桩平时的自沉降缺陷;以及顺便解决水陆可变房屋的平民化。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随着全球性气候趋于恶化,除地震外,各种巨型风暴及洪涝也是天灾之首,并且可 确认大部分物理性天灾都与房屋有关,本案涉及了低层房屋应对物理性天灾时如何有限地 减轻破坏损失,故本案涉及的核心问题是上下开口浮体平台的独立稳定性,同时作为独立 的上下开口浮体的平台本身也涉及用途。
技术介绍
一方面对于船式多功能浮体平台大家有相关所了解,但现有下开口浮体的平台还 没有发现实际运用,其原因只能是下开口浮体固有的不稳定性问题。另一方面,虽然俄罗斯已有漂浮并可潜水的锥形体结构的房屋运用,但圆锥形体 的潜水房屋明显是借助钢化结构而不是普通意义的低层房屋,而且还没迹象表明其潜水房 屋是利用了下开口浮体的基础上进行潜水,而以有下开口浮体的常规房屋去实现潜水的稳 定性是困难重重。又一方面,目前人们对近半数的物理性天灾仅能设法使人员廻避。再一方面,已知专利申请200810045682. 2为水陆可变房屋,其低层房屋的水陆状 态都可单独使用,低层的水陆可变房屋减灾本是以减震为基础,但还没能实现有限应对大 部分物理性天灾。其低层的水陆可变房屋实际是有一体上下开口浮体的平台为基础,主要 特点是陆基房屋实现了在水中有足够的浮力,使用中可保证在陆基水池中意外下沉时的人 员安全,并可用水陆两种状态可变地应对极限地震;由于其低层房屋可为钢筋混凝土浇铸 而较结实,又很经济且用途潜力大;后继的专利申请2008100456841为水陆可变房屋的布 局,说明了水陆一体房屋漂浮的基本进排气控制方法,但房屋浮仓布局的稳定性几乎失败, 进而还可在基脚中添实泡沫而实现稳定性的补救。由于有下开口浮仓的浮体漂浮时一般是 不稳定的,尤其是采用钢筋混凝土时,往往稳定还需要借助外围的辅助浮体,实际中这种浮 体的独立稳定还难于肯定。再则,上诉低层的水陆可变房屋用于应对极限地震时的结构成本还未平民化。其次是,上诉水陆可变房屋的陆基状态利用地桩减震遗留的不稳定性问题是, 在于简易的地桩平时的自沉降特性是注定的,就导致房屋在地面上自沉降的不可逆转 性,当大地震时沉降减震就基本失效了 ;在专利申请200810045915. 9以及专利申请 200810045682. 2中均有上诉地桩不稳定性问题。
技术实现思路
在上诉
及背景的基础上,本专利技术为水陆两可的稳定浮体平台及其房屋的 沉浮方法及其用途,水陆两可的稳定房屋即水陆可变房屋,范围是包括独立的浮体平台,还 包括载体下的一体下浮体平台或房屋下的一体浮体平台;所诉沉浮是在漂浮与潜水功能之 间;所诉用途包括水陆两可的稳定浮体平台的用途,以及水陆两可的稳定房屋的减灾用途, 房屋有限的减灾用途的范围包括大部分物理性天灾。本专利技术解决的基本问题及目的是,实现有下开口浮仓的浮体平台可靠的独立稳定 性为基本目的;继而,除浮体平台及其载体的运用外,运用还包括水陆两可的常规房屋借助 浮体的稳定潜水功能而扩展减灾能力;重点是以水陆两可的常规房屋的潜水功能继续应对 物理性天灾的减灾空白领域;还顺便解决房屋下地桩平时的自沉降缺陷;以及顺便解决水 陆可变房屋的平民化。本专利技术总体总构思是,将有下开口浮仓的独立浮体平台的稳定性作为基本问题解 决,在此基础上再分别运用于载体浮体平台或有一体下浮体平台的房屋,由于水陆两可的 稳定浮体平台或房屋虽可两用,但浮体平台的运用广义性决定了浮体平台必须先重于稳定 浮体的前提,进而在实践中发现基本稳定浮体的独立浮仓分布确有特定规律,再以泡沫浮 体作为备用而使稳定浮体达到安全级别。进而稳定浮体平台可用于各种载体运用,而水陆 可变房屋可借助稳定的潜水功能而向广泛的有限减灾功能扩展。与本案直接相关的已知水陆两可的浮体平台及其房屋的相关特点具体如下;已知水陆两可的稳定浮体平台范围是包括基本的浮体平台,或载体下一体的下 浮体平台,或房屋下一体的浮体平台,浮体平台基本的结构是以地板及圈状的基脚作为下 开口的浮仓构件为主,基脚本身也可以是浮仓构件,下开口浮仓除下开口外的其它面本身 不透气也不透水,下开口的浮仓可以是内外多个独立浮仓的集合体;浮体平台或下开口浮 仓的上平面或平剖面包括除三角形以外的整体几何形布局,几何形中的圆形也包括椭圆或 近似的椭圆或几十个棱面构成的等效圆形;其下开口的浮仓与水面可密封空气使浮体平台 是可在水中以漂浮及半浮的状态单独使用;或者浮体平台可坐落于地面上单独使用;或者 浮体平台可在水中或陆地上都可实现水陆状态之间的转换;符合通航条件时可用水基浮态 实现迁移;其浮体平台本质是可脱离地基的整体独立浮体结构,浮体平台可脱离地基的鉴 别是在有水时浮体平台可稳定脱离地基而独立。已知上诉浮体平台或房屋可以选择的常用辅助结构及相关结构包括有浮体平 台的周围可固定有帮助平衡并防水的塑料或橡胶泡沫浮体,泡沫浮体表面可以有水泥层; 或浮体平台上有可控的加气管及可控的排气口经地板分别与下开口的浮仓空间相通;或下 开口的浮仓下的地基中有竖立而可以相对活动支承的地桩;或浮体平台的外延板经共同承 重的弹性体而定位于房基周围的地面上,弹性体尤其包括充气轮胎或填实的废橡胶外胎; 或浮体平台上部经拉索锚固定于地面上或水底;或浮体平台下的下开口浮仓位于保水地基 中或凹地基中时,还可有不间断水源的情况。已知上诉陆基状态的浮体平台或房屋本质是在有水时允许脱离地基的情况包 括浮体平台的下开口的浮仓活动地位于硬基坑中,或浮仓活动地位于低洼处的岩石上,或 浮仓活动地位于低洼处的竖立而可以相对活动支承的地桩上,或者浮仓基脚活动位于水体 旁的岩石岸边;或者基脚活动位于碳渣即煤渣为主的基坑中,碳渣还可以是轻炉渣类替代; 在沼泽中或沙地中的浮体平台或房屋至少只需清水浮力而脱离沼泽或沙地的平面。在上诉的已有相关技术特点的基础上,本案完整的基本方案如下;根据上诉已知的浮体平台,进而水陆两可的稳定浮体平台的特征是(参考图1至 9),所诉浮体平台的下开口浮仓7至少为0. 4米以上深度,下开口浮仓7至少包括从内至外 三圈及其三圈以上的环形浮,各圈的环形浮仓之间实质相互独立而互不交错,相互独立即 浮态时互不直接通气,中部环形浮仓48及外部环形浮仓49至少分别有6个分段且实质相互独立的浮仓7,各环形浮仓之间适合以等距或大致等距的环形基脚3间隔分布。进而还在 于4个相邻的独立下开口浮仓7至少需共用一根主加气管4,其中包括每个独立浮仓各自使 用一根主加气管4的情况。当房屋顶部相对较宽时房屋顶部可视为浮体的平台面。 —由于采用多圈环多隔的独立浮仓,故独立浮仓相互间不串气而使浮体平台保持 整体的独立稳定性;并且适当的基脚数量可避免重量负担,适当的重量而使浮体平台有发 挥稳定性的宝贵平衡余量;进而有限数量的独立浮仓便于统一用较少的进气管进行控制。根据上诉基本方案的进一步方案是,所诉水陆两可的稳定浮体平台的进一步的特 征是(参考图1至2),所诉浮体平台外围的上沿还有一周一体的浮仓壁26,地板2与基脚 3及浮仓壁26构分别成深度至少为0. 4米以上的上开口浮仓,上开口浮仓除上开口外的其 它面本身不透气也不透水。一由于采用0.4米以上的上下开口浮仓表明专用的稳定浮体结 构;其浮仓壁26可为房屋的外墙体。根据上诉基本方案的进一步方案是,所诉的水陆两可的稳定浮体平台进一步的特 征是(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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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水陆两可的稳定浮体平台范围是包括基本的浮体平台,或载体下一体的下浮体平台,或房屋下一体的浮体平台,浮体平台基本的结构是以地板及圈状的基脚作为下开口的浮仓构件为主,下开口浮仓除下开口外的其它面本身不透气也不透水,下开口的浮仓可以是内外多个独立浮仓的集合体;其下开口的浮仓与水面可密封空气使浮体平台是可在水中以漂浮及半浮的状态单独使用;或者浮体平台可坐落于地面上单独使用;或者浮体平台可在水中或陆地上都可实现水陆状态之间的转换;其浮体平台本质是可脱离地基的整体独立浮体结构;上诉水陆两可的稳定浮体平台的特征是,所诉浮体平台(27)的下开口浮仓(7)至少为0.4米以上深度,下开口浮仓(7)至少包括从内至外三圈及其三圈以上的环形浮,各圈的环形浮仓之间实质相互独立而互不交错,中部环形浮仓(48)及外部环形浮仓(49)至少分别有6个分段且实质相互独立的浮仓(7)。

【技术特征摘要】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不公告发明人
申请(专利权)人:刘吉彬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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