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具有可变形宽度的宽夹
[0001]相关申请的交叉引用
[0002]本申请要求于2019年12月18日提交的序列号为62/949,563的美国临时申请的优先权,该美国临时申请的全部内容在此通过参引并入。
[0003]所公开的主题涉及用于身体组织的血管内的、经皮的或微创手术治疗、比如组织接近或瓣膜修复的医疗装置。更特别地,本公开涉及心脏瓣膜和静脉瓣膜的修复。
[0004]身体组织的手术修复可以涉及组织接近以及这些组织在接近的装置中的紧固。在修复瓣膜时,组织接近包括将瓣膜的瓣叶对合在治疗装置中,该治疗装置然后可以通过紧固或固定瓣叶而被保持。这种对合可以用于治疗通常发生在二尖瓣和三尖瓣中的返流。
[0005]二尖瓣返流的特征在于从心脏的左心室通过机能不健全的二尖瓣到左心房中的逆向流。在心肌收缩(心脏收缩)的正常循环期间,二尖瓣用作用以防止含氧血液流动回到左心房中的止回阀。以这种方式,含氧血液通过主动脉瓣膜被泵送到主动脉中。二尖瓣的返流可以显著地降低心脏的泵送效率,从而使患者面临严重的、进行性心力衰竭的风险。
[0006]二尖瓣返流可能由二尖瓣或左心室壁中的多种不同的机械缺陷引起。瓣膜瓣叶、将瓣叶连接至乳头肌的瓣膜腱索、乳头肌或左心室壁可能被损坏或以其他方式机能失调。通常,瓣膜环可能被损坏、扩张或弱化,从而限制二尖瓣抵抗左心室的高压力而充分闭合的能力。
技术介绍
[0007]用于二尖瓣返流的治疗依赖于包括瓣叶重塑和瓣环重塑的瓣膜置换或修复,瓣环重塑通常称为瓣膜成形术。另一种依赖于将相对的 ...
【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1.一种用于固定心脏瓣膜的瓣叶的固定装置,所述固定装置包括:中央组件;至少一个臂,至少一个所述臂相对于所述中央组件以可移动的方式联接,至少一个所述臂包括:可变形框架,所述可变形框架具有第一端部和第二端部以及限定在所述第一端部与所述第二端部之间的纵向轴线,所述第二端部能够在闭合位置与打开位置之间移动,所述可变形框架还包括可变形的第一挠曲部分和可变形的第二挠曲部分,每个挠曲部分沿着所述可变形框架的相应的侧向侧部延伸并且具有变形状态和未变形状态,每个挠曲部分具有外侧向边缘,其中,至少一个所述臂在所述挠曲部分处于所述变形状态的情况下具有最大变形臂侧向截面尺寸,并且在所述挠曲部分处于所述未变形状态下具有限定在所述第一挠曲部分的所述外侧向边缘与所述第二挠曲部分的所述外侧向边缘之间的最大未变形臂宽度,其中,所述最大变形臂侧向截面尺寸与所述最大未变形臂宽度之比至少为1:1.3;以及至少一个夹持元件,至少一个所述夹持元件能够相对于至少一个所述臂移动以将原生瓣叶捕获在至少一个所述夹持元件与至少一个所述臂之间。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固定装置,其中,所述可变形框架还包括沿着所述纵向轴线限定的槽,并且进一步其中,所述第一挠曲部分包括从所述槽的第一侧向侧部侧向地延伸的可变形的第一翼部延伸部,并且所述第二挠曲部分包括从所述槽的第二侧向侧部侧向地延伸的可变形的第二翼部延伸部。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固定装置,其中,所述第一翼部延伸部和所述第二翼部延伸部各自具有第二端部边缘,所述第二端部边缘从所述可变形框架的所述第二端部以限定在所述第二端部边缘与所述纵向轴线之间的第二端部角度侧向地延伸,其中,所述第二端部角度在15度与45度之间。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固定装置,其中,包括所述槽以及所述第一翼部延伸部和所述第二翼部延伸部的所述可变形框架是单件结构。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固定装置,其中,所述第一翼部延伸部和所述第二翼部延伸部各自包括沿着所述第一翼部延伸部和所述第二翼部延伸部的相应的侧向边缘限定的至少一个凹口。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固定装置,其中,所述第一翼部延伸部和所述第二翼部延伸部各自包括敞开的翼部延伸部框架,所述敞开的翼部延伸部框架在平面图中限定贯通所述敞开的翼部延伸部框架的翼部开口。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固定装置,其中,所述最大未变形臂宽度靠近所述可变形框架的所述第二端部。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固定装置,其中,所述可变形框架还包括沿着所述纵向轴线限定的槽,所述槽沿着所述臂的长度在所述槽的相对的侧向侧部之间靠近所述最大未变形臂宽度具有更大的宽度。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固定装置,其中,至少一个所述夹持元件具有联接至所述固定装置的一部分的第一端部和能够相对于至少一个所述臂移动的第二端部,其中,所述夹持元件靠近所述夹持元件的所述第二端部具有更大的宽度。
10.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固定装置,其中,所述第一翼部延伸部和所述第二翼部延伸部由形状记忆材料制成。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固定装置,其中,所述第一挠曲部分包括沿着所述可变形框架的第一侧向侧部纵向地延伸的可变形的第一侧翼构件,并且所述第二挠曲部分包括沿着所述可变形框架的第二侧向侧部纵向地延伸的可变形的第二侧翼构件,处于所述变形状态下的所述第一侧翼构件和所述第二侧翼构件与纵向轴线大致平行地对准。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固定装置,其中,处于所述未变形状态下的所述第一侧翼构件和所述第二侧翼构件各自至少具有其远离所述纵向轴线向外延伸的长度。13.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固定装置,所述可变形框架还包括:第一支柱,所述第一支柱从所述第一侧翼构件侧向地延伸至所述第二侧翼构件,其中,所述第一支柱包括铰链部分,所述铰链部分在所述可变形框架处于所述变形状态的情况下具有压缩构型并且在所述可变形框架处于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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