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21504766 阅读:18 留言:0更新日期:2019-07-03 05:50
本发明专利技术涉及一种具有船体(10)的船舶(1),该船体(10)具有底部(11)、船首和船尾(13)。本发明专利技术还涉及一种包括布置在所述船舶的所述船尾处的至少三个推进单元的推进装置(2)。该船舶(1)具有基线和中心线。所述至少三个推进单元包括具有轴线(22)和螺旋桨(23)的固定中心线轴推进单元(21)并包括具有各自的螺旋桨(31)并且布置在所述固定中心线轴推进单元的相对两侧处以用于所述船舶转向的两个可转动推进单元(30)。为了提高推进效率,在维持最佳转向能力的同时,所述固定中心线轴推进单元(21)的所述螺旋桨(23)布置在所述船舶(1)的所述船尾(13)的后面的给定距离处。

A ship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船舶
本专利技术涉及一种具有船体的船舶,该船体具有底部、船首和船尾,该船舶设有推进装置,所述推进装置包括布置在所述船舶的所述船尾处的至少三个推进单元,并且该船舶具有基线和中心线,其中所述至少三个推进单元包括具有轴线和螺旋桨的固定中心线轴推进单元和具有各自的螺旋桨并且布置在所述固定中心线轴推进单元的相对两侧处以用于所述船舶转向的两个可转动推进单元。本专利技术还涉及一种推进装置和一种给船舶提供推进装置的方法。
技术介绍
从现有技术中已知船舶在船尾中设有至少三个推进单元。这种方案的示例可以例如在WO03/066428A1、WO03/099651A1、WO2006/048460A1和WO2009/007497A2中发现。这些已知方案主要关注:优化船舶载荷能力、维持巡航速度和操纵的平衡效率以及允许在有冰水域中操作。在所有这些以及其它对应的方案当中,推进单元位于船舶船体的底部下面,更接近或更远离船舶的船尾。结果,这些方案给所使用的螺旋桨带来了限制,并且产生了船体振动,从而导致不期望的船体疲劳和噪音。还已知一些方案,例如,如在WO2009/126090A1、WO2009/126096A1以及EP2993122A1中公开的,已经进行努力来避免上面指出的问题。WO2009/126090A1的已知方案公开了具有单推进单元或双推进单元的船舶。在单推进单元的情况下,该方案包括固定轴螺旋桨,该固定轴螺旋桨具有船舵(rudder)或者包括船舵部件的可旋转推进器。双推进单元包括两个具有各自的船舵部件的可旋转推进器。WO2009/126096A1的已知方案提出了一种船舶,该船舶具有单推进单元或双推进单元,该推进单元包括安装在位于船舶船尾处的可倾斜容器装置中的非常复杂的模块化可旋转推进器单元,其中螺旋桨在船尾后面延伸。公报EP2993122A1示出了一种船舶,该船舶包括单个全回转推进单元,该推进单元具有可以根据操作模式而在船尾后面延伸的螺旋桨。在已知船舶的一些操作模式中,这可以解决振动问题,但是已知的方案强烈地阻碍了与足够转向能力组合的推进效率。
技术实现思路
本专利技术的目的是避免现有技术的缺陷,并且实现一种船舶,该船舶不仅针对前后方向上的推进而且还针对转向给所述船舶提供增强的效率程度。本专利技术的基本构思是实现一种船舶,在巡航速度操作时以及在低速机动操作时,所述船舶通过中心线轴推进单元与两个可转动推进单元的高效转向能力的组合而以低螺旋桨转速和低螺旋桨载荷提供高效推进性能。这是通过一种船舶实现的,其中所述固定中心线轴推进单元的所述螺旋桨布置在所述船舶的所述船尾的后面的给定距离处。这种布置不会限制用来确保高效的螺旋桨设计,由此螺旋桨压力激励不会导致任何妨碍。所述固定中心线轴推进单元的所述螺旋桨能够被设计成用于高梢端载荷,而不会有任何典型的气穴风险特征。所述固定中心线轴推进单元被设置成在向前和向后方向上提供推力。两个可转动推进单元被设置成用于船舶的转向。因而,根据本专利技术的船舶没有船舵或任何类似构造。所述固定中心线轴推进单元的所述螺旋桨有利地布置在所述船舶的所述船尾的后面1米到5米的给定距离处。这确保了所述螺旋桨能够摆脱所述船舶的所述船体进行操作。为了减小螺旋桨推力载荷系数CT,所述固定中心线轴推进单元的所述螺旋桨的直径至少大于所述船舶的吃水深度的75%。有利地,所述固定中心线轴推进单元的所述螺旋桨的直径大于所述船舶的吃水深度的80%。这还增加了所述螺旋桨的敞水(openwater)效率。可以在实现最佳螺旋桨通风(ventilation)方面选择螺旋桨直径。增强所述固定中心线轴推进单元的所述螺旋桨的效率的进一步措施是给该螺旋桨设置三个到六个螺旋桨叶片。出于流线型目的,所述固定中心线轴推进单元的所述轴线(shaftline)有利地布置在中心线艉鳍(skeg)或船底(gondola)内。出于支撑和能量回收目的,所述固定中心线轴推进单元的所述轴线有利地设有支撑装置,诸如V形托架、I形托架或定子。由于所述可转动推进器提供所述船舶的转向,因此所述船舶没有船舵或任何类似构造。所述船舶的所述船尾有利地设有艉板(transom)。另选地,所述船舶有利地设有布置在海平面上方的凹入鸭尾尾翼(concaveducktail)。在所述船舶的所述船尾设有艉板的情况下,所述艉板有利地设有布置在海平面上方并且被布置成至少延伸至所述固定中心线轴推进单元的所述螺旋桨的覆盖装置。这种布置有效地防止了所述固定中心线轴推进单元的螺旋桨受到损坏,而不会减少通过将所述螺旋桨定位在所述船舶的船体外部实现的优点。在所述船舶的所述船尾设有布置在海平面上方并且至少延伸至所述固定中心线轴推进单元的所述螺旋桨的凹入鸭尾尾翼的情况下,所述凹入鸭尾尾翼有利地设有布置在海平面上方并且布置成至少延伸至所述固定中心线轴推进单元的所述螺旋桨的覆盖装置。这种布置还从侧面有效地防止了所述固定中心线轴推进单元的螺旋桨受到损坏,而不会减少通过将所述螺旋桨布置在所述船舶的船体外部实现的优点。本专利技术还涉及一种用于船舶的推进装置以及一种给船舶提供推进装置的方法。附图说明下面,将参照所附示意图仅通过示例的方式来描述本专利技术,其中:图1示出了设有推进装置的船舶的一个实施方式的立体图,该推进装置包括固定中心线轴推进单元和两个可转动推进单元;图2示出了用于固定中心线轴推进单元的支撑装置的侧视图;图3示出了用于固定中心线轴推进单元的另选支撑装置的细节;图4示出了根据本专利技术的一个实施方式的推进装置的推进单元的定位;图5示出了根据本专利技术的另一个实施方式的推进装置的推进单元的定位;图6示出了固定中心线轴推进单元的一个实施方式;图7示出了固定中心线轴推进单元的另一个实施方式;图8示出了固定中心线轴推进单元的又一个实施方式;图9示出了图5的实施方式的立体图;以及图10示出了图9的视图中的另选装置。具体实施方式图1从船尾侧示出了船舶1。该船舶设有船体10,该船体10具有底部11、船首(未示出)、船尾13和布置在船舶的船尾处的推进装置2。该船舶具有中心线艉鳍16、基线14(图2和图3)和中心线15(图3)。底部11接近并到达基线14。在该实施方式中,船舶设有包括三个推进单元的推进装置2,所述三个推进单元为具有轴线22和螺旋桨23的固定中心线轴推进单元21和具有相应螺旋桨31的两个可转动推进单元30。固定中心线轴推进单元21被设置成在向前和向后方向上施加推力。可转动推进单元30在中心线轴推进单元21的每一侧布置一个,并且被设置成用于船舶的转向。可转动推进单元30对称地布置在中心线轴推进单元21即船舶1的中心线15的相对两侧上。可转动推进单元例如可以为全回转推进单元(所谓的Z驱动器)或者其它可转动推进器或吊舱单元。这种可转动推进单元在本领域中是已知的。该船舶不具有即没有船舵或任何类似构造。除了以上讨论的两个可转动推进单元之外,该船舶还可以设有布置在固定中心线轴推进单元的两侧上的附加可转动推进单元。固定中心线轴推进单元21的螺旋桨23布置在船舶1的船尾13后面的给定距离D处(图2、图4、图5、图6和图7)。该给定距离D有利地为1至5米。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1米和5米的值并不是如这样精确地准确。将螺旋桨23定位在船舶1的船体10外侧,即定位在船舶的船尾13后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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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1.一种具有船体(10)的船舶,该船体(10)具有底部(11)、船首和船尾(13),该船舶(1)设有推进装置(2),所述推进装置(2)包括布置在所述船舶(1)的所述船尾(13)处的至少三个推进单元,并且该船舶具有基线(14)和中心线(15),其中所述至少三个推进单元包括具有轴线(22)和螺旋桨(23)的固定中心线轴推进单元(21)并包括具有各自的螺旋桨(31)并且布置在所述固定中心线轴推进单元的相对两侧处以用于所述船舶转向的两个可转动推进单元(30),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中心线轴推进单元(21)的所述螺旋桨(23)布置在所述船舶(1)的所述船尾(13)的后面的给定距离(D)处。

【技术特征摘要】
2017.12.22 EP 17209946.71.一种具有船体(10)的船舶,该船体(10)具有底部(11)、船首和船尾(13),该船舶(1)设有推进装置(2),所述推进装置(2)包括布置在所述船舶(1)的所述船尾(13)处的至少三个推进单元,并且该船舶具有基线(14)和中心线(15),其中所述至少三个推进单元包括具有轴线(22)和螺旋桨(23)的固定中心线轴推进单元(21)并包括具有各自的螺旋桨(31)并且布置在所述固定中心线轴推进单元的相对两侧处以用于所述船舶转向的两个可转动推进单元(30),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中心线轴推进单元(21)的所述螺旋桨(23)布置在所述船舶(1)的所述船尾(13)的后面的给定距离(D)处。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船舶,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中心线轴推进单元(21)的所述螺旋桨(23)布置在所述船舶(1)的所述船尾(13)的后面1米到5米的给定距离(D)处。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船舶,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中心线轴推进单元(21)的所述螺旋桨(23)的直径至少大于所述船舶(1)的吃水深度的75%。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船舶,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中心线轴推进单元(21)的所述螺旋桨(23)的直径大于所述船舶(1)的吃水深度的80%。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船舶,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中心线轴推进单元(21)的所述螺旋桨(23)设有三个到六个螺旋桨叶片(231)。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船舶,其特征在于,所述轴线(22)布置在中心线艉鳍(16)或船底(17)内。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船舶,其特征在于,所述轴线(22)设有支撑装置,诸如V形托架(24)、I形托架(25)或定子(26)。8.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船舶,其特征在于,所述船舶(1)没有船舵或任何类似构造。9.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船舶,其特征在于,所述船舶(1)的所述船尾(13)设有艉板(18)。10.根据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船舶,其特征在于,所述船舶(1)的所述船尾(13)设有凹入鸭尾尾翼(19),所...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R·哈马莱宁
申请(专利权)人:迈耶图尔库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芬兰,F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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