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系统及用于该安全系统的装置制造方法及图纸

技术编号:18068759 阅读:26 留言:0更新日期:2018-05-30 23:26
提供了可选地用于车辆的安全系统和安全装置。安全系统包括控制单元、锁定系统、主钥匙和副钥匙,主钥匙和副钥匙均正常能够操作用于对锁定系统进行激活以及去激活,其中当借助于副钥匙将锁定系统激活时,致使主钥匙的功能中的至少一些或全部功能被禁用,和/或致使控制单元暂时忽略由主钥匙发送的命令信号,其中所述副钥匙是无源装置并且能够在所述车辆的外部操作。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安全系统及用于该安全系统的装置本申请是申请号为“201280054118.1”、专利技术名称为“安全系统及用于该安全系统的装置”的专利技术专利申请(进入国家阶段的PCT申请,其国际申请号为PCT/EP2012/067230)的分案申请。
本专利技术涉及安全系统和装置,具体地但不排他性地,涉及与用于安全系统的主进入钥匙合作的用于同一安全系统的副进入钥匙。本专利技术有利地应用于车辆,并且可以提供用于对车辆进行锁定和解锁的更紧凑、轻便和防水的进入钥匙。本专利技术的各个方面涉及系统、钥匙、车辆以及方法。
技术介绍
智能钥匙链(keyfobs)通常用于获准进入车辆并且安全地锁定车辆。智能钥匙链也用于通过禁用车辆的防盗器并且激活车辆的点火装置来实现车辆的驾驶操作。智能钥匙链不要求使用机械钥匙对车辆进行解锁以及锁定或者开始车辆的发动机的操作。反而,车辆的钥匙与计算机化的控制系统之间的加密的通信使得车辆能够确定智能钥匙链存在,然后自动地执行某些任务。例如,车辆的控制系统可以检测智能钥匙链存在于车辆的范围内并且对车辆进行解锁;车辆的控制单元可以检测智能钥匙链存在于车辆内并且(通常当接收到来自用户的另外的输入命令时)允许启动车辆的发动机。通常,智能钥匙链为约8cm至10cm长,约4cm至5cm宽以及约2cm至3cm厚。智能钥匙链可以重约50g至80g,并且如果丢失、损坏或被盗,更换会是昂贵的。这归因于在对包括在智能钥匙链中的技术部件(包括电池)进行更换以及可能重新编程使得智能钥匙链能够安全地与控制系统通信时所涉及的时间和成本,以及归因于在对车辆的控制系统进行重新编程以允许控制系统接受新的智能钥匙链时可能涉及的时间和成本。另外,由于可以获得对车辆的未授权的访问,智能钥匙链的丢失会导致车辆被盗。在各种情形下,由于智能钥匙链的尺寸和/或由于智能钥匙链的损坏和/或潜在丢失的风险(假定由于丢失或损坏智能钥匙链所招致的成本和不便),车辆的驾驶员可能不喜欢随身携带智能钥匙链。例如,智能钥匙链的用户已经驾驶到目的地,在目的地用户打算进行休闲活动如冲浪,并且由于智能钥匙链被丢失在海滩上、海洋中或变成水损坏的可能性,而不想要在自己身上携带智能钥匙链。出现了很多其他如下情形:其中在其目的地车辆的驾驶员和其他用户不想要在他们身上或在他们工具箱内携带智能钥匙链。本专利技术寻求提供安全进入系统的领域中的改进,安全进入系统具有用于车辆的特定应用。本专利技术可以用于除了车辆之外的应用中,例如,可以预见本专利技术可以应用于建筑物例如房屋中。
技术实现思路
本专利技术的各个方面提供了如所附权利要求中所要求保护的钥匙、系统、车辆和方法。根据本专利技术的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副钥匙,该副钥匙与安全系统的主钥匙或控制系统合作,使得副钥匙的操作可以在至少某种程度上致使主钥匙被禁用或至少主进入钥匙的功能被调整或受限。根据本专利技术的另一方面,提供了一种用于车辆的安全系统,该安全系统包括控制单元、锁定系统、主钥匙和副钥匙,主钥匙和副钥匙均正常能够对锁定系统进行激活以及去激活,其中当操作副钥匙以将锁定系统激活时,拒绝或撤销主钥匙的特权中的一个或更多个特权,使得主钥匙不被准许控制主钥匙正常能够控制的功能中的一些或全部功能,和/或当操作副钥匙以将锁定系统去激活时,恢复主钥匙的特权中的一个或更多个特权,使得主钥匙重新被准许控制主钥匙正常能够控制的功能中的一些或全部功能。在一种实施方式中,开始使用副钥匙会影响和/或禁用主钥匙(如智能钥匙系统)的功能,使得主钥匙不能用于获准进入车辆或开始车辆的发动机的操作。在一种实施方式中,通过锁定车辆来开始使用本专利技术的副钥匙使得装在车辆内的主钥匙休眠,使得主钥匙不可以用于开始车辆的操作。可选地,副钥匙仅包括无源部件,并且不需要用于其操作的电池。副钥匙的无源特性可以使得副钥匙比主钥匙更紧凑。可选地,副钥匙在重量上比主钥匙轻,并且可选地,副钥匙容纳在结构中或以其他方式被布置,使得其是防水的。可选地,与主钥匙相比,副钥匙能够操作用于执行较有限的一组功能。当本专利技术应用于车辆并且结合主钥匙使用时,本专利技术提供允许一个或更多个主钥匙被锁在车辆内部的副钥匙。根据本专利技术的另一方面,提供了一种适合于车辆的安全系统,该安全系统包括控制单元、锁定系统、主钥匙和副钥匙,主钥匙和副钥匙均正常能够操作用于对锁定系统进行激活以及去激活,其中当操作副钥匙以将锁定系统激活时,致使主钥匙的功能的至少一些或全部功能被禁用,和/或致使控制单元暂时忽略由主钥匙发送的命令信号,其中副钥匙包括至少一个应答器或收发器。根据本专利技术的另一方面,提供了一种适合于车辆的安全系统,该安全系统包括控制单元、锁定系统、主钥匙以及多于一个副钥匙,主钥匙和副钥匙均正常能够操作用于对锁定系统进行激活以及去激活,其中当操作副钥匙以将锁定系统激活时,致使主钥匙的功能中的至少一些或全部功能被禁用,和/或致使控制单元暂时忽略由主钥匙发送的命令信号,以及其中这些副钥匙中的一个或更多个副钥匙具有与这些副钥匙中的至少一个其他副钥匙的特权不同的特权。根据本专利技术的另一方面,提供了一种适合于车辆的安全系统,该安全系统包括控制单元、锁定系统、主钥匙和副钥匙,主钥匙和副钥匙均正常能够操作用于对锁定系统进行激活以及去激活,其中当操作副钥匙以将锁定系统激活时,致使主钥匙的功能中的至少一些或全部功能被禁用,和/或当满足某些标准时,致使控制单元暂时忽略由主钥匙发送的命令信号,其中所述某些标准包括:主钥匙在控制单元的指定范围之内。对于前述实施方式中的任一实施方式,可以是:副钥匙包括至少一个应答器或收发器。可选地,副钥匙可以被布置成直接或间接与控制单元通信,以致使控制单元忽略由主钥匙发出的某些指令或请求,从而限制主钥匙的控制中的至少一些或全部控制。替选地或另外地,副钥匙可以被布置成直接或间接与控制单元通信,以致使控制单元向主钥匙发出命令信号,指示主钥匙停止发出请求和/或指令信号。替选地或另外地,当操作副钥匙以将锁定系统激活时,可以致使主钥匙的功能中的至少一些或全部功能由发出至主钥匙的、指示主钥匙停止发出请求和/或指令信号的命令信号禁用,所述命令信号可以由副钥匙发出,或可以由布置在车体内的发送器发出。可选地,当操作副钥匙以将锁定系统激活时,致使主钥匙的功能中的至少一些或全部功能被禁用,和/或当满足某些标准时致使控制单元暂时忽略由主钥匙发送的命令信号,其中所述某些标准包括:主钥匙在控制单元的指定范围内;并且副钥匙在控制单元的指定范围外。进一步可选地,从而致使主钥匙完全休眠或不活跃,并且不能用于操作锁定系统。根据本专利技术的另一方面,提供了一种用于车辆的安全系统,该安全系统包括控制单元、锁定系统、主钥匙和副钥匙,主钥匙和副钥匙均正常能够操作用于对锁定系统进行激活以及去激活,以及当操作副钥匙以将锁定系统去激活时,致使主钥匙的功能中的至少一些或全部功能被重新启用,和/或致使控制单元响应由主钥匙发送至控制单元的命令信号,其中副钥匙包括至少一个应答器或收发器。根据本专利技术的另一方面,提供了一种用于车辆的安全系统,该安全系统包括控制单元、锁定系统、主钥匙以及多于一个副钥匙,主钥匙和副钥匙均正常能够操作用于对锁定系统进行激活以及去激活,以及当操作副钥匙以将锁定系统去激活时,致使主钥匙的功能中的至少一些或全部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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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系统及用于该安全系统的装置

【技术保护点】
一种用于车辆的安全系统,所述安全系统包括控制单元、锁定系统、主钥匙和副钥匙,所述主钥匙和所述副钥匙均正常能够操作用于对所述锁定系统进行激活以及去激活;其中当借助于所述副钥匙将所述锁定系统激活时,致使所述主钥匙的功能中的至少一些或全部功能被禁用,和/或致使所述控制单元暂时忽略由所述主钥匙发送的命令信号,其中所述副钥匙是无源装置并且能够在所述车辆的外部操作。

【技术特征摘要】
2011.09.05 GB 1115255.01.一种用于车辆的安全系统,所述安全系统包括控制单元、锁定系统、主钥匙和副钥匙,所述主钥匙和所述副钥匙均正常能够操作用于对所述锁定系统进行激活以及去激活;其中当借助于所述副钥匙将所述锁定系统激活时,致使所述主钥匙的功能中的至少一些或全部功能被禁用,和/或致使所述控制单元暂时忽略由所述主钥匙发送的命令信号,其中所述副钥匙是无源装置并且能够在所述车辆的外部操作。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系统,其中所述副钥匙包括至少一个应答器或收发器。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安全系统,其中所述安全系统包括多于一个副钥匙,并且这些副钥匙中的一个或更多个副钥匙具有与这些副钥匙中的至少一个其他副钥匙的特权不同的特权。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系统,其中当借助于所述副钥匙将所述锁定系统激活时,致使所述主钥匙的功能中的至少一些或全部功能被禁用,和/或当满足某些标准时,致使所述控制单元暂时忽略由所述主钥匙发送的命令信号,其中所述某些标准包括:所述主钥匙在所述控制单元的指定范围内。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系统,其中所述副钥匙被布置成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所述控制单元通信,以致使所述控制单元忽略由所述主钥匙发出的某些指令或请求,从而将所述主钥匙的功能中的至少一些或全部功能禁用。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系统,其中所述副钥匙被布置成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所述控制单元通信,以致使所述控制单元向所述主钥匙发出命令信号,指示所述主钥匙停止发出请求和/或指令信号。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系统,其中当操作所述副钥匙以将所述锁定系统激活时,致使所述主钥匙的功能中的至少一些或全部功能通过发出至所述主钥匙的、指示所述主钥匙停止发出请求和/或指令信号的命令信号来被禁用,所述命令信号由所述副钥匙发出或由布置在车体内的发送器发出。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系统,其中当操作所述副钥匙以将所述锁定系统激活时,致使所述主钥匙的功能中的至少一些或全部功能被禁用,和/或当满足某些标准时,致使所述控制单元暂时忽略由所述主钥匙发送的命令信号,其中所述某些标准包括:所述主钥匙在所述控制单元的指定范围内;并且所述副钥匙在所述控制单元的指定范围外。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安全系统,其中从而使所述主钥匙的功能完全休眠。10.根据权利要求1的安全系统,其中当操作所述副钥匙以将所述锁定系统去激活时,致使所述主钥匙的功能中的至少一些或全部功能被重新启用,和/或当满足某些标准时,致使所述控制单元响应由所述主钥匙发送的命令信号,其中所述某些标准包括:所述主钥匙在所述控制单元的指定范围内;并且所述副钥匙在所述控制单元的指定范围外。11.根据权利要求1的安全系统,其中所述主钥匙被布置成与所述控制单元通信以:将车辆的点火装置激活;将所述车辆的防盗器去激活;将所述安全系统的所述锁定系统激活以便将车门锁定;和/或将所述安全系统的所述锁定系统去激活以便对所述车门进行解锁。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系统,其中所述主钥匙和/或副钥匙是便携式的。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系统,其中所述副钥匙在重量上比所述主钥匙低,和/或所述副钥匙在尺寸上比所述主钥匙小,和/或其中所述主钥匙是有源装置。1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系统,其中所述副钥匙包括射频RF应答器。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安全系统,其中所述RF应答器嵌入在下列中的任何一个或更多个中:防水装置;可佩戴装置;手表;腕带;塑料支付卡。1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系统,包括多于一个副钥匙和/或多于一个主钥匙。17.一种用于车辆的安全系统,所述安全系统包括控制单元、锁定系统、主钥匙和副钥匙,所述主钥匙和所述副钥匙均正常能够操作用于对所述锁定系统进行激活以及去激活,以及当操作所述副钥匙以将所述锁定系统去激活时,致使所述主钥匙的功能中的至少一些或全部功能被重新启用,和/或致使所述控制单元响应由所述主钥匙发送至所述控制单元的命令信号,其中所述副钥匙是无源装置并且能够在所述车辆的外部操作。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安全系统,其中所述副钥匙包括至少一个应答器或收发器。19.根据权利要求17或18所述的安全系统,其中所述安全系统包括多于一个副钥匙,并且这些副钥匙中的一个或更多个副钥匙具有与这些副钥匙中的至少一个其他副钥匙的特权不同的特权。20.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安全系统,其中致使所述主钥匙的功能中的至少一些或全部功能被重新启用,和/或当满足某些标准时,致使所述控制单元响应由所述主钥匙发送至所述控制单元的命令信号,其中所述某些标准包括:所述主钥匙在所述控制单元的指定范围内。21.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安全系统,其中当使用所述副钥匙将所述锁定系统去激活时,致使所述主钥匙被重新启用,仅使得能够验证所述主钥匙存在于所述控制单元的指定范围内,和/或致使所述控制单元响应由所述主钥匙发送至所述控制单元的命令信号,仅使得能够验证所述主钥匙存在于所述控制单元的指定范围内。22.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安全系统,其中当验证所述主钥匙存在于指定范围内时,所述控制单元被布置成响应由所述主钥匙发出的任何指令或请求,从而重新启用所述主钥匙的全部功能。23.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安全系统,其中当验证所述主钥匙存在于指定范围内时,所述控制单元被布置成向所述主钥匙发出命令信号,指示所述主钥匙开始发出请求和/或指令信号。24.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安全系统,其中当验证所述主钥匙存在于所述指定范围内时,致使所述主钥匙的功能中的至少一些或全部功能通过发出至所述主钥匙的、指示所述主钥匙开始发出请求和/或指令信号的命令信号来被重新启用,所述命令信号由所述副钥匙发出或由布置在所述车体内的发送器发出。25.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安全系统,其中当操作所述副钥匙以将所述锁定系统去激活时,致使所述主钥匙的功能中的至少一些或全部功能被重新启用,和/或当满足某些标准时,致使所述控制单元响应由所述主钥匙发送的命令信号,其中所述某些标准包括:所述主钥匙在所述控制单元的指定范围内;并且所述副钥匙在所述控制单元的指定范围外。26.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安全系统,其中所述主钥匙被布置成与所述控制单元通信以:将车辆的点火装置激活;将所述车辆的防盗器去激活;将所述安全系统的所述锁定系统激活以便将车门锁定;和/或将所述安全系统的所述锁定系统去激活以便对所述车门进行解锁。27.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安全系统,其中所述主钥匙和/或副钥匙是便携式的。2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安全系统,其中所述副钥匙在重量上比所述主钥匙低,和/或所述副钥匙在尺寸上比所述主钥匙小,和/或其中所述主钥匙是有源装置。29.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安全系统,其中所述副钥匙包括射频RF应答器。30.根据权利要求29所述的安全系统,...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加里·福德
申请(专利权)人:捷豹路虎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英国,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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