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的防盗系统技术方案

技术编号:15456816 阅读:130 留言:0更新日期:2017-06-01 02:01
本实用新型专利技术的车辆的防盗系统若基于从车辆侧的防盗模块发送的传感器检测信息而判定为存在车辆发生盗窃的预兆,则作出车辆盗窃的临时判定,将盗窃确认邮件通过通信线路发送至车辆的用户。在从用户处回复应对处理通知邮件时(S1为“是”),执行与应对处理通知邮件的内容相对应的盗窃抑制处理(S3)。另外,在未从用户处回复应对处理通知邮件并经过了待机时间的情况下(S2“是”),依次在车辆行驶中执行车速降低(S8)、在停车后执行引擎停止(S7)、在引擎停止后执行启动禁止(S6),以逐渐对车辆的行驶功能进行限制。

Vehicle anti-theft system

The utility model relates to a vehicle anti-theft system based on sensor information is sent if the anti-theft module from the side of the vehicle and to determine the existence of omens vehicle theft, is to temporarily determine the vehicle theft, theft will confirm the user through the communication line to send mail vehicles. When replying to the processing notification message from the user (\yes\), the S1 performs the theft suppression process (S3) corresponding to the content of the processing notification message. In addition, no reply from the user in dealing with email and through the standby time case (\S2\), followed by the implementation of a lower speed in the vehicle (S8), the execution engine stop in the park (S7), start the engine to stop after the execution is prohibited in (S6), to gradually to the vehicle the driving function is limited.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车辆的防盗系统
本技术涉及车辆的防盗系统,详细而言,涉及由搭载于车辆的负责防盗功能的防盗控制单元与防盗管理中心通过移动电话线路进行协作来执行盗窃抑制处理的防盗系统。
技术介绍
作为这种防盗系统,例如有专利文献1所记载的系统。该专利文献1的技术对拖欠按揭款或租金的对象车辆的引擎启动进行禁止,从而使车辆无法使用以督促支付,并防止车辆被按揭或租赁对象所盗窃。像这样,专利文献1的技术设想了由按揭或租赁对象所实施的车辆盗窃,但也能运用于防止由第三人所实施的车辆盗窃。例如,将负责防盗功能的防盗模块与搭载于车辆的引擎控制用的ECU相连接,在车辆处于停车状态时,防盗模块与防盗管理中心进行协作来执行盗窃抑制处理。防盗模块利用3G、4G通信部将所内置的传感器类等所生成的各种检测信息通过移动电话线路定期发送至外部的防盗管理中心,由防盗管理中心基于这些检测信息来对车辆有无发生盗窃进行判定。例如在虽然车辆正处于停车状态但由倾斜传感器检测出倾斜角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在由振动传感器检测出行驶振动的情况下,或者在由GPS接收部所确定的本车位置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判定为发生了车辆盗窃。若发生这样的情况,则从防盗管理中心向车辆的用户发送盗窃确认邮件,在用户未意识到车辆的搬运等运行状态的情况下,视为盗窃,采取向警察进行通知等应对处理,并向防盗管理中心回复需要应对的邮件。基于对该需要应对的邮件进行响应而从防盗管理中心发送的指令,例如使车辆的喇叭、前照灯工作,以向周围通知异常。现有技术文献专利文献专利文献1:日本专利特开2014-146120号公报
技术实现思路
技术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如上所述,即使在防盗管理中心中判定为发生盗窃的情况下,也不立即向周围通知异常而是询问用户,其原因在于,车辆的运行状态有可能是由用户自身所造成的。因此,向用户发送盗窃确认邮件,并根据有无回复需要应对处理邮件来鉴定车辆的运行状态是由用户自身所进行的还是由以盗窃为目的的犯罪分子所进行的。然而,即使在实际上正在发生车辆盗窃的情况下,也并非始终从用户处回复需要应对处理邮件。例如在用户夜晚正在睡眠时,即使接收到来自防盗管理中心的盗窃确认邮件,用户也要到第二天早晨才会注意到接收到邮件的情况。另外,在用户定居于电话不通的地方的情况下也同样。若防盗管理中心待机至需要应对处理邮件的回复,则存在以下问题:其间,发生盗窃的车辆被移动至远方导致其被发现和回收的可能性急剧减小。本技术是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而完成的,其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车辆的防盗系统,该车辆的防盗系统即使在车辆的用户未对基于车辆发生盗窃的判定而由防盗管理中心所发送的盗窃确认通知进行回复的情况下,也能抑制车辆的盗窃。解决技术问题的技术方案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技术的车辆的防盗系统的特征在于,包括:引擎控制单元,该引擎控制单元对作为行驶用动力源而搭载于车辆的引擎进行控制;防盗控制单元,该防盗控制单元搭载于所述车辆,将与由车辆运行状态检测单元所检测出的所述车辆的运行状态有关的检测信息通过通信线路而定期发送至外部的防盗管理中心;盗窃判定单元,该盗窃判定单元设置于所述防盗管理中心,接收从所述防盗控制单元发送的检测信息,在基于该检测信息判定为存在所述车辆发生盗窃的预兆时,通过通信线路向所述车辆的用户发送盗窃确认通知,在对该盗窃确认通知进行呼应而从所述用户处回复应对处理通知时,与所述防盗控制单元进行协作来执行与来自所述用户的应对处理通知的内容相对应的防盗抑制处理;以及行驶功能限制单元,该行驶功能限制单元设置于所述防盗管理中心,在即使从所述盗窃判定单元发送盗窃确认通知也未从所述用户处回复所述应对处理通知并经过了待机时间的情况下,通过通信线路向所述引擎控制单元发送对所述车辆的行驶功能进行限制的指令。根据采用上述结构的车辆的防盗系统,若基于与车辆的运行状态有关的信息判定为存在发生盗窃的预兆,则通过通信线路向用户发送盗窃确认通知,在由用户回复应对处理通知时,执行防盗抑制处理。另一方面,若即使发送盗窃确认通知也未回复应对处理通知并经过了待机时间,则由引擎控制单元来对车辆的行驶功能进行限制。由此,能有效地削减犯罪分子的犯罪意图,最终迫使犯罪分子放弃盗窃车辆。作为其它方式,优选为所述行驶功能限制单元基于由所述用户所任意设定的待机时间来进行判定。根据采用上述结构的车辆的防盗系统,能根据用户所要求的车辆的安全度来任意设定待机时间。作为其它方式,优选为所述引擎控制单元在从所述行驶功能限制单元接受到行驶功能的限制指令时,在所述车辆正在行驶中时使所述引擎的输出降低,在所述车辆正处在停车状态且所述引擎处于运行状态时使该引擎停止,在所述车辆正处在停车状态且所述引擎处于停止状态时,禁止该引擎的启动。根据采用上述结构的车辆的防盗系统,能一边防止在行驶中因引擎停止而导致车辆的行驶状态不稳定的情况于未然,一边依次在车辆行驶中执行车速降低、在停车后执行引擎停止、在引擎停止后执行启动禁止,因此,车辆的行驶功能逐渐受到限制。技术效果根据本技术的车辆的防盗系统,即使在用户未对基于车辆发生盗窃的判定而由防盗管理中心所发送的盗窃确认通知进行回复的情况下,也能抑制车辆的盗窃。附图说明图1是表示实施方式的摩托车的防盗系统的整体结构图。图2是表示防盗管理中心的盗窃判定部所执行的盗窃应对引擎控制程序的流程图。具体实施方式[实施方式1]以下,对将本技术具体化为两轮摩托车的防盗系统而得的实施方式1进行说明。图1是表示本实施方式的摩托车的防盗系统的整体结构图。摩托车1(在以下的说明中有时也称为车辆)上搭载有防盗装置2,本技术的防盗系统由该防盗装置2和防盗管理中心17构成。而且,防盗装置2与防盗管理中心17进行协作,从而构成为与车辆1的用户一起对车辆盗窃等采取措施。防盗装置2基本上由ECU3(引擎控制单元)和防盗模块4(防盗控制单元)构成,ECU3如作为行驶用动力源的引擎的控制那样,与摩托车1的显示功能有关,因此,标准装备于车辆1。对此,防盗模块4是专门用于防盗的装置,因此是自选使用,只有想要防盗功能的用户在购买摩托车1时会自主选择防盗模块4。另外,虽然不需要防盗功能的用户购买没有防盗模块4的摩托车1,但在使用过程中想要获得防盗功能的情况下,也能单独购买防盗模块4来追加安装于自己的摩托车1。因此,ECU3构成为在没有防盗模块4的规格下起到本来的摩托车1的行驶功能(利用后述的通常模式来实现),在有防盗模块4的规格下除了摩托车1的行驶功能以外,还与防盗模块4相协调来起到防盗功能(利用后述的防盗模式来实现)。另外,作为用于防止以盗窃车辆1为目的的ECU3、防盗模块4的非法更换的应对处理,预先将固有的ID分别赋予ECU3和防盗模块4。然后,在将ECU3与防盗模块4进行电连接的初始时,将彼此的ID相关联,之后,在引擎每次启动时对彼此的ID进行核对,在此基础上,ECU3以ID相一致为条件来执行引擎启动。此外,所谓进行电连接的初始时,在购买时自主选择防盗模块4的情况下,是指在车辆1的组装工序中将ECU3与防盗模块4相连接并接通电源的时刻,在使用过程中追加安装防盗模块4的情况下,是指由用户将ECU4与防盗模块4相连接并接通电源的时刻。以下,基于图1对ECU3和防盗模块4的具体结构进行说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车辆的防盗系统

【技术保护点】
一种车辆的防盗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引擎控制单元,该引擎控制单元对作为行驶用动力源而搭载于车辆的引擎进行控制;防盗控制单元,该防盗控制单元搭载于所述车辆,将与由车辆运行状态检测单元所检测出的所述车辆的运行状态有关的检测信息通过通信线路而定期发送至外部的防盗管理中心;盗窃判定单元,该盗窃判定单元设置于所述防盗管理中心,接收从所述防盗控制单元发送的检测信息,在基于该检测信息判定为存在所述车辆发生盗窃的预兆时,通过通信线路向所述车辆的用户发送盗窃确认通知,在对该盗窃确认通知进行呼应而从所述用户处回复应对处理通知时,与所述防盗控制单元进行协作来执行与来自所述用户的应对处理通知的内容相对应的盗窃抑制处理;以及行驶功能限制单元,该行驶功能限制单元设置于所述防盗管理中心,通过通信线路向所述引擎控制单元发送对所述车辆的行驶功能进行限制的指令,所述行驶功能限制单元在即使从所述盗窃判定单元发送盗窃确认通知也未从所述用户处回复所述应对处理通知并经过了待机时间的情况下,向所述引擎控制单元发送禁止所述引擎启动的盗窃应对引擎控制指令。

【技术特征摘要】
2015.06.19 JP 2015-123963;2015.07.23 JP 2015-003701.一种车辆的防盗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引擎控制单元,该引擎控制单元对作为行驶用动力源而搭载于车辆的引擎进行控制;防盗控制单元,该防盗控制单元搭载于所述车辆,将与由车辆运行状态检测单元所检测出的所述车辆的运行状态有关的检测信息通过通信线路而定期发送至外部的防盗管理中心;盗窃判定单元,该盗窃判定单元设置于所述防盗管理中心,接收从所述防盗控制单元发送的检测信息,在基于该检测信息判定为存在所述车辆发生盗窃的预兆时,通过通信线路向所述车辆的用户发送盗窃确认通知,在对该盗窃确认通知进行呼应而从所述用户处回复应对处理通知时,与所述防盗控制单元进行协作来执行与来自所述用户的...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辻一郎高桥晃三浦麿
申请(专利权)人:株式会社三国
类型:新型
国别省市:日本,JP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评论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发表了对其他浏览者有用的留言会获得科技券。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