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镜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13905207 阅读:130 留言:0更新日期:2016-10-26 06:22
本发明专利技术提供一种透镜,包括:透镜本体,其具有底表面和凸形的顶表面,顶表面包括位于顶表面的中心部分处的第一凹陷部和位于顶表面的周边处的平坦表面,底表面包括位于底表面的中心部分处的第二凹陷部;以及多个透镜支撑件,其位于透镜本体的底表面上,其中,第一凹陷部和第二凹陷部沿竖直方向彼此重叠,其中,透镜本体的对应于凸形的顶表面的弯曲部分的最大宽度(i)在12mm到18mm的范围内,其中,透镜本体的最大宽度(j)在13mm到19mm的范围内,其中,第二凹陷部的最大深度(b)与透镜本体的最大厚度(h)之比在0.5到0.75的范围内,并且其中,第二凹陷部的最大宽度(d)与透镜本体的最大宽度(j)之比在0.14到0.25的范围内。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分案申请本申请是2012年9月28日提交的申请日为2010年9月29日、申请号为201210367926.5、专利技术名称为“发光设备”的中国专利申请的分案申请。上述中国专利申请201210367926.5本身是申请号为201010505516.3的中国专利申请的分案申请,并且在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指出存在缺乏单一性的缺陷。相关申请的交叉引用本申请要求韩国专利申请No.10-2009-0112279(2009年11月19日提交)的优先权,该韩国专利申请的全部内容在此通过引用的方式并入。
本专利技术涉及一种发光设备。
技术介绍
诸如发光二极管等的发光装置具有低功耗、长使用寿命周期和环境友好的优点。由此,发光装置正用于各种发光设备,例如电子装备用的背光单元、电子显示器和照明装备。在这样的发光设备中,以各种透镜形状形成有密封树脂层,以包围该发光装置,从而调节从该发光装置发出的光的分布特性。
技术实现思路
根据本专利技术的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透镜,包括:透镜本体,所述透镜本体具有底表面和凸形的顶表面,所述顶表
面包括位于所述顶表面的中心部分处的第一凹陷部和位于所述顶表面的周边处的平坦表面,所述底表面包括位于所述底表面的中心部分处的第二凹陷部;以及多个透镜支撑件,所述多个透镜支撑件位于所述透镜本体的所述底表面上,其中,所述第一凹陷部和所述第二凹陷部沿竖直方向彼此重叠,其中,所述透镜本体的对应于凸形的所述顶表面的弯曲部分的最大宽度(i)在12mm到18mm的范围内,其中,所述透镜本体的最大宽度(j)在13mm到19mm的范围内,其中,所述第二凹陷部的最大深度(b)与所述透镜本体的最大厚度(h)之比在0.5到0.75的范围内,并且其中,所述第二凹陷部的最大宽度(d)与所述透镜本体的最大宽度(j)之比在0.14到0.25的范围内。根据本专利技术的另一方面,提供了一种透镜,包括:透镜本体,所述透镜本体具有底表面和凸形的顶表面,凸形的所述顶表面包括位于所述顶表面的中心部分处的第一凹陷部和位于所述顶表面的周边处的平坦表面,所述底表面包括位于所述底表面的中心部分处的第二凹陷部;以及多个透镜支撑件,所述多个透镜支撑件位于所述透镜本体的所述底表面上,其中,所述透镜本体的对应于凸形的所述顶表面的弯曲部分的最大宽度(i)在12mm到18mm的范围内,其中,所述透镜本体的最大宽度(j)在13mm到19mm的范围内,其中,所述第二凹陷部的最大宽度(d)与所述透镜本体的对应于凸形的所述顶表面的弯曲部分的最大宽度(i)之比在0.15到0.27的范围内,并且其中,所述第二凹陷部的最大宽度(d)与所述透镜本体的最大宽度(j)之比在0.14到0.25的范围内。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具有新颖结构的发光设备。实施例也提供了一种包括具有新颖结构的透镜的发光设备。实施例也提供了在侧向方向上具有优良的发光特性的发光设备。在一个实施例中,发光设备包括:衬底;位于该衬底上的发光装置组件;以及由衬底支撑的透镜,透镜布置在发光装置组件上,其中,透镜包括透镜本体和多个透镜支撑件,所述透镜本体包括位于其顶表面的中心部分处的第一凹陷部和位于其底表面的中心部分处的第二凹陷部,所述多个透镜支撑件布置在透镜本体的底表面上并彼此间隔开,以支撑透镜本体使得透镜本体的底表面与衬底间隔开,并且其中,所述发光装置组件包括:位于所述衬底上的组件本体;位于该组件本体上的发光装置;位于该发光装置上的荧光粉层;以及位于该荧光粉层和组件本体上的密封树脂层。在另一实施例中,透镜包括:透镜本体,所述透镜本体具有凸形顶表面和平坦底表面,所述凸形顶表面包括位于其中心部分处的第一凹陷部和位于其周边处的平坦表面,所述平坦底表面包括位于其中心部分处的第二凹陷部;以及多个透镜支撑件,该多个透镜支撑件位于透镜本体的底表面上,其中,第一凹陷部的最大深度与透镜本体的最大厚度之比在从大约0.06到大约0.1的范围内,第二凹陷部的最大深度与透镜本体的最大厚度之比在从大约0.5到0.75的范围内,而第二凹陷部的最大深度与第一凹陷部的最大深度之比在从大约6.25到大约10的范围内,并且第一凹陷部的最大宽度与透镜本体的最大宽度之比在从大约0.18到大约0.3的范围内,第二凹陷部的最大宽度与透镜本体的最大宽度之比在从大约0.14到大约0.25的范围内,而第二凹陷部的最大宽度与第一凹陷部的最大宽度之比在从大约0.7到大约0.94的范围内。在附图和下面的描述中阐明了一个或多个实施例的细节。从说明书和附图以及权利要求中,其他特征将显而易见。附图说明图1和图2是根据第一实施例的发光设备的剖面图。图3是根据第二实施例的发光设备的剖面图。图4是根据第三实施例的发光设备中的发光装置组件的剖面图。图5是根据第四实施例的发光设备中的发光装置组件的剖面图。图6是根据第五实施例的发光设备中的发光装置组件的剖面图。图7是根据第六实施例的发光设备中的发光装置组件的剖面图。图8是根据第七实施例的发光设备中的发光装置组件的剖面图。图9和图10是图示了根据第一实施例的发光设备的光分布特性的视图。具体实施方式在实施例的描述中,应当理解,当提到层(或膜)、区域、图案或结构位于另一层(或膜)、区域、垫或图案“上”时,术语“上”和“下”包括“直接”和“间接”两种意思。在图中,为了描述方便和清晰性,每层的厚度或尺寸被夸大、省略或示意性示出。而且,每个元件的尺寸不完全反映实际尺寸。图1和图2是根据第一实施例的发光设备的剖面图。参考图1和图2,根据第一实施例的发光设备包括衬底10、发光装置组件20和透镜30,所述发光装置组件20布置在衬底10上,所述透镜30布置并支撑在衬底10上并且布置在发光装置组件20上。衬底10可以是印刷电路板(PCB)。在衬底10上布置有电路图案(未示出),并且该电路图案和发光装置组件20彼此电连接。而且,
衬底10可以是金属芯印刷电路板(MCPCB)。发光装置组件20包括组件本体21、布置在组件本体21上的至少一个发光装置22、包围发光装置22的荧光粉层23、以及包围组件本体21上的荧光粉层23的密封树脂层24。在组件本体21上布置有电极层(未示出)。电极层穿过组件本体21或布置在组件本体21的表面上,以将发光装置22电连接到衬底10的电路图案。组件本体21可以由各种材料形成。例如,组件本体21可以由陶瓷材料、树脂材料和硅材料中的一种形成。发光装置22可以包括发光二极管。可以在组件本体21上设置有多个发光装置22。在该实施例中,设置了三个发光装置22。多个发光装置22可以相互并联或串联连接。而且,多个发光装置22可以使用倒装芯片方法或引线结合方法被电连接到电极层。可以使用发出红光、绿光和蓝光中的至少一种光的发光二极管作为该发光装置22。在该实施例中,发出蓝光的发光二极管被示出为一个示例。荧光粉层23可以包围组件本体21上的发光装置22。例如,荧光粉层12可以包含黄色荧光粉。荧光粉层23可以具有平坦顶表面和在组件本体21上的恒定高度。密封树脂层24布置在组件本体21上以包围荧光粉层23。密封树脂层24可以由透明的树脂材料(例如,环氧树脂或硅树脂)形成。密封树脂层24可以从其顶表面的中心部分突出。而且,密封树脂层24可以在顶表面的周边处是平的。尽管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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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一种透镜,包括:透镜本体,所述透镜本体具有底表面和凸形的顶表面,所述顶表面包括位于所述顶表面的中心部分处的第一凹陷部和位于所述顶表面的周边处的平坦表面,所述底表面包括位于所述底表面的中心部分处的第二凹陷部;以及多个透镜支撑件,所述多个透镜支撑件位于所述透镜本体的所述底表面上,其中,所述第一凹陷部和所述第二凹陷部沿竖直方向彼此重叠,其中,所述透镜本体的对应于凸形的所述顶表面的弯曲部分的最大宽度(i)在12mm到18mm的范围内,其中,所述透镜本体的最大宽度(j)在13mm到19mm的范围内,其中,所述第二凹陷部的最大深度(b)与所述透镜本体的最大厚度(h)之比在0.5到0.75的范围内,并且其中,所述第二凹陷部的最大宽度(d)与所述透镜本体的最大宽度(j)之比在0.14到0.25的范围内。

【技术特征摘要】
2009.11.19 KR 10-2009-01122791.一种透镜,包括:透镜本体,所述透镜本体具有底表面和凸形的顶表面,所述顶表面包括位于所述顶表面的中心部分处的第一凹陷部和位于所述顶表面的周边处的平坦表面,所述底表面包括位于所述底表面的中心部分处的第二凹陷部;以及多个透镜支撑件,所述多个透镜支撑件位于所述透镜本体的所述底表面上,其中,所述第一凹陷部和所述第二凹陷部沿竖直方向彼此重叠,其中,所述透镜本体的对应于凸形的所述顶表面的弯曲部分的最大宽度(i)在12mm到18mm的范围内,其中,所述透镜本体的最大宽度(j)在13mm到19mm的范围内,其中,所述第二凹陷部的最大深度(b)与所述透镜本体的最大厚度(h)之比在0.5到0.75的范围内,并且其中,所述第二凹陷部的最大宽度(d)与所述透镜本体的最大宽度(j)之比在0.14到0.25的范围内。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透镜,其中,所述第一凹陷部的最大宽度(c)与所述透镜本体的最大宽度(j)之比在0.18到0.3的范围内。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透镜,其中,所述第一凹陷部的最大深度(a)与所述透镜本体的最大厚度(h)之比在0.06到0.1的范围内。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透镜,其中,所述第二凹陷部的最大深度(b)与所述第一凹陷部的最大深度(a)之比在6.25到10的范围内。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透镜,其中,所述第二凹陷部的最大宽
\t度(d)与所述第一凹陷部的最大宽度(c)之比在0.7到0.94的范围内。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透镜,其中,所述第一凹陷部的最大深度(a)是从所述透镜本体的顶表面到所述第一凹陷部的底表面的距离,并且其中,所述第一凹陷部的最大深度(a)在0.3mm到0.4mm的范围内。7.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透镜,其中,所述第二凹陷部的最大深度(b)是从所述第二凹陷部的顶表面到所述透镜本体的所述底表面的距离,并且其中,所述第二凹陷部的最大深度(b)在2.5mm到3mm的范围内。8.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透镜,其中,所述透镜本体的最大厚度(h)是从所述透镜本体的顶表面到所述透镜本体的所述底表面的距离,并且其中,所述透镜本体的最大厚度(h)在4mm到5mm的范围内。9.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透镜,其中,在所述透镜本体的底表面上布置有凹凸部或粗糙部。10.一种透镜,包括:透镜本体,所述透镜本体具有底表面和凸形的顶表面,凸形的所述顶表面包括位于所述顶表面的中心部分处的第一凹陷部和位于所述顶表面的周边处的平坦表面,所述底表面包括位于所述底表面的中心部分处的第二凹陷部;以及多个透镜支撑件,所述多个透镜支撑件位于所述透镜本体的所述底表面上,其中,所述透镜本体的对应于凸形的所述顶表面的弯曲部分的最...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朴奎炯李尚垣
申请(专利权)人:LG伊诺特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韩国;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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