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透明汽车A柱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11465265 阅读:98 留言:0更新日期:2015-05-16 00:33
本实用新型专利技术公开一种透明汽车A柱,包括透明柱体和金属支撑体,所述透明柱体由高强度透明塑胶材料成型,透明柱体的一端连接车顶,透明柱体的另一端连接车身主体,金属支撑体的两端分别连接车顶和车身主体。本实用新型专利技术采用以上技术方案,将原实心金属结构的A柱改变为由高强度透明塑胶材料成型的透明柱体,并设置金属支撑体于透明柱体内部,透明柱体和金属支撑体的两端分别与车顶棚和车身仍为固定连接。在不降低A柱强度,不改变A柱支撑保护作用的前提下,克服现有汽车A柱遮挡驾驶者视线的问题,最大限度的减少驾驶者视野的盲区,既提高了驾驶中的安全性,减少了事故发生,又实现了方便舒适驾驶。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本技术涉及汽车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透明汽车A柱
技术介绍
汽车前挡风玻璃和前车门之间的支撑柱称为A柱,主要起支撑挡风玻璃和车顶的作用。驾驶员在实际的驾驶过程中,A柱总是会多少挡住些驾驶者的视线,形成盲区,特别是在转弯的过程中尤甚,驾驶者需要前后左右摆动身体和头部来调整视野克服盲区,这样既不方便也不安全。
技术实现思路
本技术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减少驾驶者视野的盲区提高驾驶安全性的透明汽车A柱。本技术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透明汽车A柱,包括透明柱体和金属支撑体,所述透明柱体由高强度透明塑胶材料成型,透明柱体的一端连接车顶,透明柱体的另一端连接车身主体,,金属支撑体的两端分别连接车顶和车身主体。所述透明柱体由透明的聚碳酸酯材料成型。所述金属支撑体为一根以上。本技术采用以上技术方案,将原实心金属结构的A柱改变为由高强度透明塑胶材料成型的透明柱体,并设置金属支撑体于透明柱体内部,透明柱体和金属支撑体的两端分别与车顶棚和车身仍为固定连接。在不降低A柱强度,不改变A柱支撑保护作用的前提下,克服现有汽车A柱遮挡驾驶者视线的问题,最大限度的减少驾驶者视野的盲区,既提高了驾驶中的安全性,减少了事故发生,又实现了方便舒适驾驶。【附图说明】以下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技术做进一步详细说明;图1本技术一种透明汽车A柱的结构示意图。【具体实施方式】如图1所示,本技术包括透明柱体I和金属支撑体2,所述透明柱体由高强度透明塑胶材料成型,透明柱体I的一端连接车顶3,透明柱体I的另一端连接车身主体4,金属支撑体2的两端分别连接车顶3和车身主体4。所述透明柱体I由透明的聚碳酸酯材料成型。所述金属支撑体2为一根以上。本技术采用以上技术方案,将原实心金属结构的A柱改变为由高强度透明塑胶材料成型的透明柱体,并设置金属支撑体于透明柱体内部,透明柱体和金属支撑体的两端分别与车顶棚和车身仍为固定连接。在不降低A柱强度,不改变A柱支撑保护作用的前提下,克服现有汽车A柱遮挡驾驶者视线的问题,最大限度的减少驾驶者视野的盲区,既提高了驾驶中的安全性,减少了事故发生,又实现了方便舒适驾驶。【主权项】1.一种透明汽车A柱,其特征在于:包括透明柱体和金属支撑体,所述透明柱体由高强度透明塑胶成型,透明柱体的一端连接车顶,透明柱体的另一端连接车身主体,金属支撑体设在透明柱体内部,金属支撑体的两端分别连接车顶和车身主体。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透明汽车A柱,其特征在于:所述透明柱体由透明的聚碳酸酯材料成型。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透明汽车A柱,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属支撑体为一根以上。【专利摘要】本技术公开一种透明汽车A柱,包括透明柱体和金属支撑体,所述透明柱体由高强度透明塑胶材料成型,透明柱体的一端连接车顶,透明柱体的另一端连接车身主体,金属支撑体的两端分别连接车顶和车身主体。本技术采用以上技术方案,将原实心金属结构的A柱改变为由高强度透明塑胶材料成型的透明柱体,并设置金属支撑体于透明柱体内部,透明柱体和金属支撑体的两端分别与车顶棚和车身仍为固定连接。在不降低A柱强度,不改变A柱支撑保护作用的前提下,克服现有汽车A柱遮挡驾驶者视线的问题,最大限度的减少驾驶者视野的盲区,既提高了驾驶中的安全性,减少了事故发生,又实现了方便舒适驾驶。【IPC分类】B62D25-04【公开号】CN204323491【申请号】CN201420814072【专利技术人】陈丽琴, 陈昕雄, 陈嘉炼 【申请人】泉州市奈斯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公开日】2015年5月13日【申请日】2014年12月19日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一种透明汽车A柱,其特征在于:包括透明柱体和金属支撑体,所述透明柱体由高强度透明塑胶成型,透明柱体的一端连接车顶,透明柱体的另一端连接车身主体,金属支撑体设在透明柱体内部,金属支撑体的两端分别连接车顶和车身主体。

【技术特征摘要】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陈丽琴陈昕雄陈嘉炼
申请(专利权)人:泉州市奈斯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新型
国别省市:福建;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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