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互补聚合物电致变色装置相关申请的引用本申请要求于2011.11.15提交的美国临时申请号61/560,243的权益,其全部内容以引用的方式纳入本文。
提供的是导电聚合物(CP)组合物和包含该组合物的电致变色装置。更特别地,本专利技术涉及CP组合物和在可见至近红外光谱区中有响应的电致变色装置。
技术介绍
电致变色材料和装置及电致变色导电聚合物电致变色材料变色基于电压的应用,通常为小的直流电压(〈5V)。所述“颜色”变化可在可见光谱区,但是也可在近红外(NIR)、红外或微波光谱区。电致变色装置可为穿透式,此类装置中光穿过装置并由装置调制,和反射式,此类装置中光被装置反射并也由装置调制。电致变色装置可用于窗、汽车后视镜、平板显示器、航天器中使用的可变发射率材料和红外伪装。电致变色材料颜色的变化通常由于电致变色材料中的氧化还原过程(redox)。在可见光谱区起作用的电致变色材料包括金属氧化物,如钨、钥、镍和钽的氧化物,基于作用于其上的电势(电压)显示出从高色度到接近透明的转变。另一类电致变色材料为导电聚合物。聚合物的氧化还原,其不仅改变颜色还改变导电性,常常伴随着导电聚合物中称为“掺杂物”的抗衡离子的流入和流出。常见的掺杂剂抗衡离子包括(:104_和8?4_。作为例子,导电聚合物聚(吡咯)在氧化(“掺杂的”或“有色的”)态时为深蓝色并且是导电的,在还原(“去掺杂的”或“未掺杂的”)态时为淡绿色,和导电聚合物聚(苯胺)在还原态时为接近透明的,在氧化态时转变为绿色或深绿色。如果应用正电压作用于电致变色材料导致其转变为有色的或深色状态,则该电致变色材料堪称为“阳 ...
【技术保护点】
一种互补电致变色装置,包括:(a)包含阴极着色导电聚合材料的第一电极,所述阴极着色导电聚合材料包含取代的或未取代的2,2‑二苄基‑3,4‑丙烯二氧噻吩单体;(b)包含阳极着色导电聚合材料的第二电极;(c)设置在第一电极和第二电极之间并且电化学连通的电解质;和其中所述阴极着色导电聚合材料的氧化还原电位与所述阳极着色导电聚合材料的氧化还原电位基本上相匹配,如此当所述的一种聚合材料被充分氧化时,另一种聚合材料则被充分还原。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1.11.15 US 61/560,2431.一种互补电致变色装置,包括: (a)包含阴极着色导电聚合材料的第一电极,所述阴极着色导电聚合材料包含取代的或未取代的2,2- 二苄基-3,4-丙烯二氧噻吩单体; (b)包含阳极着色导电聚合材料的第二电极; (c)设置在第一电极和第二电极之间并且电化学连通的电解质;和 其中所述阴极着色导电聚合材料的氧化还原电位与所述阳极着色导电聚合材料的氧化还原电位基本上相匹配,如此当所述的一种聚合材料被充分氧化时,另一种聚合材料则被充分还原。2.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致变色装置,其中所述取代的2,2-二苄基-3,4-丙烯二氧噻吩的至少一个苄基部分由选自由卤素、磺酰基、硝基和烷基组成的组中的取代基对位取代。3.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任一项所述的电致变色装置,其中所述取代的2,2-二苄基-3,4-丙烯二氧噻吩的苄基部分具有选自由氯或溴组成的组中的取代基。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任一项所述的电致变色装置,其中所述取代的2,2-二苄基-3,4-丙烯二氧噻吩的苄基部分具有选自由正丙基、异丙基、正丁基、异丁基、正戊基和正己基组成的组中的取代基。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任一项所述的电致变色装置,其中所述取代的2,2-二苄基-3,4-丙烯二氧噻吩的苄基部分具有氨基取代基。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任一项所述的电致变色装置,其中所述阴极着色导电聚合材料包含共聚物。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任一项所述的电致变色装置,其中所述阴极着色导电聚合材料包含聚(2,2-二苄基-1,3-丙烯二氧噻吩)、聚(2,2-二(4-氯-苄基)_3,4-丙烯二氧噻吩)、聚(2,2- 二(4-溴-苄基)-3, 4-丙烯二氧噻吩)、聚(2,2- 二(4-硝基-苄基)-3, 4-丙烯二氧噻吩),或其组合。8.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任一项所述的电致变色装置,其中所述阴极着色导电聚合材料包含选自由2,2- 二(4-氯-苄基)-3, 4-丙烯二氧噻吩、2,2- 二(4-溴-苄基)-3, 4-丙烯二氧噻吩和其组合组成的组中的至少一种单体。9.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任一项所述的电致变色装置,其中所述阴极着色导电聚合材料包含2,2- 二苄基-3,4-丙烯二氧噻吩单体、2,2- 二(4-氯苄基)_3,4-丙烯二氧噻吩单体和2,2- 二(4-溴苄基)-3,4-丙烯二氧噻吩单体的共聚物。10.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任一项所述的电致变色装置,其中所述阴极着色导电聚合材料包含2,2- 二苄基-3,4-丙烯二氧噻吩单体、2,2- 二(4-氯苄基)_3,4-丙烯二氧噻吩单体和2,2-二(4-溴苄基)-3,4-丙烯二氧噻吩单体的摩尔比在1:1:1至50:7:1范围的共聚物。11.根据权利要求ι-?ο所述任一项的电致变色装置,其中所述阴极着色导电聚合材料包含2,2- 二苄基-3,4-丙烯二氧噻吩单体、2,2- 二(4-氯苄基)_3,4-丙烯二氧噻吩单体和2,2-二(4-溴苄基)-3,4-丙烯二氧噻吩单体以1:1:1至50:1:1的摩尔比的共聚物。12.根据权利要求1-10所述任一项的电致变色装置,其中所述阴极着色导电聚合材料包含2,2- 二苄基-3,4-丙烯二氧噻吩单体、2,2- 二(4-氯苄基)_3,4-丙烯二氧噻吩单体和2,2- 二(4-溴苄基)_3,4-丙烯二氧噻吩单体以50:1:1至50:7:1的摩尔比的共聚物。13.根据权利要求1-10所述任一项的电致变色装置,其中所述阴极着色导电聚合材料包含2,2- 二苄基-3,4-丙烯二氧噻吩单体、2,2- 二(4-氯苄基)_3,4-丙烯二氧噻吩单体和2,2- 二(4-溴苄基)_3,4-丙烯二氧噻吩单体以10:1:1的摩尔比的共聚物。1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任一项所述的电致变色装置,其中所述阳极着色导电聚合材料包含共聚物。1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任一项所述的电致变色装置,其中所述阳极着色导电聚合材料包含聚(芳香胺)。1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任一项所述的电致变色装置,其中所述阳极着色导电聚合材料包含选自由N, N’ - 二苯基联苯胺、二苯基胺、4-氨基联苯和其组合组成的组中的至少一种单体。1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任一项所述的电致变色装置,其中所述阳极着色导电聚合材料包含N, N’ - 二苯基联苯胺单体、二苯基胺单体和4-氨基联苯单体以1:1:1至50:1:1的摩尔比的共聚物。18.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任一项所述的电致变色装置,其中所述阳极着色导电聚合材料包含N, N’ -二苯基联苯胺单体、二苯基胺单体和4-氨基联苯单体以至少约1:1:1至20:1:1的摩尔比的共聚物。19.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任一项所述的电致变色装置,其中所述阳极着色导电聚合材料包含N, N’ -二苯基联苯胺单体、二苯基胺单体和4-氨基联苯单体以1:1:1至9:1:1的摩尔比的共聚物。20.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任一项所述的电致变色装置,其中所述阳极着色导电聚合材料包含N,N’ - 二苯基联苯胺单体、二苯基胺单体和4-氨基联苯单体以3:1:1至7:1:1的摩尔比的共聚物。21.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任一项所述的电致变色装置,其中所述阳极着色导电聚合材料包含N, N’ - 二苯基联苯胺单体、二苯基胺单体和4-氨基联苯单体以5:1:1的摩尔比的共聚物。22.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任一项所述的电致变色装置,其中所述第一电极包含第一导电透明基底。23.根据权利要求22所述的电致变色装置,其中所述第一导电透明基底包含铟-锡-氧化物(ITO) /玻璃、ITO/聚(乙烯对苯二酸酯)(PET)、锡-氧化物/玻璃、锡-氧化物/PET、金/玻璃、碳-纳米管/玻璃、碳-纳米管/PET、金/PET,或其组合。24.根据权利要求22-23任一项所述的电致变色装置,其中所述阴极着色导电聚合材料沉积到所述第一导电透明基底的表面上。2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任一项所述的电致变色装置,其中所述第二电极包含第二导电透明基底。26.根据权利要求25所述的电致变色装置,其中所述第二导电透明基底包含铟-锡-氧化物(ITO) /玻璃、ITO/聚(乙烯对苯二酸酯)(PET)、锡-氧化物/玻璃、锡-氧化物/PET、金/玻璃、碳-纳米管/玻璃、碳-纳米管/PET、金/PET,或其组合。27.根据权利要求25-26任一项所述的电致变色装置,其中所述阳极着色导电聚合材料沉积到所述第二导电透明基底的表面上。28.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任一项所述的电致变色装置,其...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帕拉桑纳·钱德拉塞卡尔,
申请(专利权)人:阿什温乌沙斯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美国;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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