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初步形成了科技富民强县的良好格局。在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全国各地县(市)政府积极响应,2005年和2006年,共有373个县(市)向科技部和财政部提出开展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试点工作的申请。在对申请试点工作县(市)实施方案进行咨询论证的基础上,科技部和财政部共批复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2个计划单列市的223个县(市)列为专项行动试点县(市),覆盖了全国90%以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近十分之一的县(市)。近两年实践表明,专项行动试点工作,集成和创新了县(市)基层科技工作模式,显著地带动了农民增收致富,有效地促进了财政增收和农民转移就业,有力地提高了农民科技素质和乡土人才总量,极大地提升了基层科技服务能力。试点工作得到了县(市)政府和广大农民的赞同和拥护。
科技部和财政部在深入调研、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加大对试点工作的宏观指导和中央财政支持力度。各省级政府和科技、财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的实际,相继建立和健全专项行动配套政策和措施体系,加强对试点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目前,在全国已经初步形成了实施专项行动领导重视、部门配合、政策配套、运行机制和体制良好、基层积极性高和富民强县效果显著的良好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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